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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30天让你精通博弈学-第23部分

小说: 30天让你精通博弈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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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庞涓如果采取先拿                        块的策略,他将不会输。至 



于庞涓能否能够赢,取决于孙膑是否选择错误。如果没有发 



生选择错误,那就看谁吃得快了。 



      假设庞涓能看得长远一些,那么吃掉                                个饼的必定是他。 



很不幸的是, 目光短浅的庞涓一开始拿了两个饼,固然开始 



占了便宜,但是最终吃了大亏。 



      其实,理性与非理性的区分,往往要看人们关注的目标, 



或者说,是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不同。 



      许多夫妻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大吵大闹,这当 



然可以被认为是非理性的,事过境迁,当事人可能也觉得不 



值得。可是下一次还是要吵闹,为什么?除了顾及面子这类 



 “人性弱点”外,吵闹还有一个争夺家庭控制权或维护 自身 



 “话语权”的微妙作用。我们都知道 “小洞不补,大洞尺五” 



的道理,在一些小事上退让是理智的,可是谁能保证这不会 



助长对方的气焰,并最终导致 自己权利的丧失?所谓 “不值 



得 ”的感觉并不是 因为打架伤害感情 ,而是人们发现不能 



 “一战定乾坤”:吵了闹了,可是没什么用处,下次还是要再 



交锋。 



      把这个 问题放大看,民主政治中各种利益集团的争吵都 



具有 “夫妻吵架”的含义。我们时常可以看到某某国家政府、 



议会间僵持不下,导致效率低下、政府更迭或解散议会的事 



件, 这些 事件中当然有 “非理性”的成分,但是比较合理的 


… 页面 210…

政治不正是在各利益集团的交锋中达成的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被视为傻瓜,因为每当别人 



拿一枚一角的硬 币和一枚五分的硬 币让他选择时,他总是选 



五分的硬币拿。有一个人觉得很奇怪,就问这个男孩: “为什 



么你不拿一角钱 的 ?”小男孩小声回答:“假若我拿的是一角硬 



币,下一次他们就不会拿钱来给我选了。” 



      这是 目光长远的最佳例子。这个男孩选五分的硬 币拿, 



从短期效果看是 “非理性”,但他明白这样可以长期拿下去; 



选一角的硬币,只能有眼前的利益,实际上并不是好办法。 



      战术运用的目的是在 “争取主要的策略性 目标”。一旦一 



个人开始将战术 目标想成最后 目标,那他就看不见策略 目标 



了。在谈判中,双方有时都会运用 以进为退和 以退为进的战 



术,你不能因此忘掉谈判的最后 目的。你有时候也可以故作 



让步,把对手诱到不利位置。一位将军也许会假装败退,将 



敌人诱人不利的位置而加以歼灭。 


… 页面 211…

       “非理性”似乎是个贬义词,可事实上,正是许多所谓 



 “非理性”的行为促进了人类的福利。 



      而且,仅仅从策略的角度说,这种拒绝合作的 “非理性” 



行为也是可取的,它其实有这样的意思:你受的伤害,远远 



大于我受的伤害。如果你要避免这种最坏结果,你就不要伤 



害我。事实上,聪明人都懂得不要把事情做得太过火,古代 



的 “明君”轻徭薄赋,也正是这个道理。只有那些昏君、暴 



君才会横征暴敛,就是因为他们把老百姓看得太 “理性”,以 



为只要人民能对付活下去,就不会拼死造反。这倒也不算错。 



可往往是这样 :人们很难知道理性 的 “临界点 ”的确切位 



置        终于弄到官逼 民反、玉石俱焚的地步,莫非这个结果 



该怪老百姓 “理性”不够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则广告:有一辆宝马车以一美元出售。 “这是登错了 



的广告,或者是愚弄人的假消息,如果卖车的人不是疯子的 



话。”人们这样想,当它为笑料。谁会做这样的买卖?刊登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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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价钱都不止一美元 !可有个年轻人相信这个广告是真的, 



他按地址寄去了一美元,果真,他得到了一辆宝马车,而且 



几乎是新车。原来,卖车的妇人其丈夫刚去世,这辆车是丈 



夫在遗嘱中吩咐留给情人的,这位妇人以一美元的价格卖掉 



它,然后把车款拿给情人,以发泄心中的醋意。 



      博弈思维者不会相信这则广告。博弈思维的原则是,站在 



对方的立场上看问题,把对方当成是理性人。但这则故事说明, 



生活中的人的行为不完全是理性的,博弈思维不总是有效的。 



      人们进行博弈思维的基础是人具有的理性。然而,在某 



些情况下,理性思维不能使 自己的利益最大,甚至阻碍利益 



的获得,而非理性思维反而能够获得极大的利益。 



      还有一个例子是 “分                     元”博弈。两人分一笔总量固定 



 的钱,比如             元 。规则是:一人提 出方案,另外一人表决;如 



果表决的人同意,那么就按提出的方案来分,如果不同意的话, 



两人将一无所得。比如                     提方案,          表决。  提的方案是                    : 



    ,即      得      元,      得      元。如果          接受这个方案,则                  得 



    元 ,  得        元,如果          不同意,则两人将什么都得不到。 



         提方案时,他要猜测                      的反应 。          会这样想:根据 



“理性人 ”的假定,                  无论提出什么方案,                   都会接受。除了 



将所有           元留给 自己而一点不留给                        这样极端的情况。因 



 为     接受了还有所得,而不接受将一无所获                                       当然此时 



也将一无所获。此时理性的                           的方案可以是:留给                    一点点 



 比如      分钱 ,而将                  元归为己有,即方案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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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了还会有                   元,而不接受将什么也没有。 



      如果你是           ,对方考虑到你是理性人,他可能只在桌上 



留下       分钱,他考虑到你会接受这个分配。此时你只有接受 



这     分钱的分配。 



      但如果你是非理性的,分配就有所不同。 



      当对方给出这个分配时,如果你是 “非理性的”,你会认 



为这是 “不公平的”,而将不接受这个分配方案。对方知道你 



的这个 “非理性”特点,他担心你会拒绝,为了不让你拒绝, 



他不会提出只给你                   分钱的方案。此时,你的所得取决于你 



的 “胃口”,或者取决于你的非理性的程度。 



      我们分析两种极端的情况,如果你是一个极度理性的人, 



对方知道你的这个极度理性的特点,那么他毫不犹豫地提出 



        :       的方案。对于这样的分配方案,如果你不接受, 



将一无所有,如果接受,还有                            分钱。作为理性人,你会接受 



这个分配方案。 



      而如果你是一个极端非理性的,一般的分配方案难 以满 



足你。你表示,要得到全部,否则将否决。对方知道你的这 



个特点,但他是理性人 。因此,对方将无奈地提 出                                                    : 



        ,即      分钱归自己,而将剩下的留给你。 



      在实际进行这个游戏时,人们均有一定程度的非理性, 



并且这也是公共知识。这也是为什么实际的游戏结果并不出 



 现         :       或         :        的分配结果。 



       由此可见,非理性有时会成为人们在博弈中的一个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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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这个资源如同人们拥有的其他资源一样,可以利用它来 



获取好处。俗语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就是这个道理。在最 



后通牒博弈中,你的 “非理性”资源与否决权一道构成你进 



行博弈的基础。 



      博弈思维有它的局限。时刻运用博弈思维的人即是时刻 



计算的人,有些时候博弈思维并不能达到 目的。正如                                                 楼 



梦》里描述的王熙凤,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博弈思维何时无效?即它的限度体现在何处? 



      当他人不是理性的或者是不完全理性的时候,博弈思维 



有它的限度。 



      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表明,我们作为策略家进行博弈思 



维,其出发点就是,要时刻牢记,他人与我们一样,也是理 



性人,也有 自己的 目标。但有些时候,人们并不表现为理性 



的,此时,博弈思维不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博弈思维 



反而有害。博弈论难以分析或解释人的情感领域里的行为。 



      在人的情感领域里,人的行为是非理性的,人们的博弈 



思维无法施展。如果某人在感情 问题上也采取博弈思维,那 



么他  (她)此时的行为倒是很可怕的。 



      适度的非理性能够带来好处,这一点最能体现在谈判过 



程之中。谈判是多方之间进行的一个博弈,其中经常发生的 



是两方之 间进行 的谈判 。谈判是一个合作性 的博弈,双方 



 (假设只是两方进行的谈判过程)合作比不合作能够获得更大 



的好处,但如何分配这个合作带来的好处?这是一个讨价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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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过程。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如果双方均是不可缺少的, 



即任何一方均不能够抛弃另外一方而另寻其他合作伙伴时, 



这个谈判结果取决于双方的 “非理性”的程度,当然,这个 



非理性的程度要成为双方的 “公共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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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面 217…

多人或多轮博弈: 

                                 谁将胜出 


… 页面 218…

      现在来看看有关三个火枪手的博弈。这是美国勃拉姆斯 



教授给他的             名学生设计的博弈游戏。 



      勃拉姆斯教授对这                   个学生说,游戏规则是这样的:假 



定你们是           个决斗的枪手,每人一把枪,枪里只有一发子弹, 



并假定你们的命中率为                             ,而你们每人的目标是,尽量 



使最少人活着并且你也活着,即:最优结果是,其他两个枪 



手被打死,而 自己活着;次优结果是,有一个枪手活着,自 



己也活着;第三优的结果是,三人同归于尽;最差结果是, 



 自己被打死而其他枪手一个或者两个活着。问题是:当仲裁 



人说开始时,枪手开枪还是不开枪? 



      当勃拉姆斯教授说开始时,                           名学生毫不犹豫地以手代 



枪瞄向对面的两个学生中的一个。 



      勃拉姆斯教授说, “理性的”枪手是随机选取另                                         个枪手 



中的一个开枪,而不是不开枪。因为,自己是否活下来并不 



取决于 自己是否开枪,但 自己如果不开枪的话,其他人活下 



来的概率增加,因此,开枪是 “最优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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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勃拉姆斯教授又开始了第二个游戏,他对                                       名 同学中的 



一个说: “现在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先开枪,可瞄向你想射击 



的 目标,当然你有另一个选择,即对空中放枪。你将如何选 



择 ?”那个学生想 了想 ,将手指 向空 中,说:“我选择 向空 中放 



枪 。” 



      勃拉姆斯教授向在座的学生解释说: “这是理性的选择。 



因为,如果他选择一个人作为靶子,并开枪杀死了对方  (因 



为命中率是                    ,那么剩下的人将毫不犹豫地把他作为靶 



子。结果是,他将死掉,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人将活着。”勃 



拉姆斯教授说: “如果他放了空枪,其他两个枪手因他 自动解 



除了武装,不再构成威胁,而将枪瞄向对方。结果是后两个 



枪手发生 自相残杀。因此,一个理性的枪手在规则允许的条 



件下,将向空中放枪。” 



      勃拉姆斯教授说:当第一个人朝天放枪后,后两个枪手 



会预见到这个 自相残杀的结果,从而建立一个约定,一起朝 



解除武装的人开枪,但这个约定是无效的,因为:一旦对方 



决定向解除武装的人开枪,自己朝对方开枪是 “最优”策略。 



当每个人均这样想时,约定便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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