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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开花的身体:服装文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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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座的两轮摩托。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无法想像穿衣服也会产生如此激烈的派别之争!1964年,摇滚派和摩登派终于大打出手,在英国的好几处度假胜地制造事端。有趣的是在事后的审判中,这两股势不两立的力量,统统被法官归结为“无足轻重的小暴君”。

  摇滚派的偶像人物是马龙·白兰度(Marlon Barndo),那个在电影《美国飞车党》中说话慢吞吞的英俊小生,他穿着黑色的皮夹克、裹腿裤,脚蹬长统皮靴,头戴鸭舌帽,漫不经心地斜依在摩托车上。此番造型一经推出,立刻成为反叛青年的经典形象。他们将摩托车和摇滚乐糅合起来,使摇滚具备不仅有声音,还具有了视觉上的冲击力。同时,皮夹克被视为该派的重要标志(皮夹克制造商要笑死了!),上面饰满了各种纽扣以及刀或骷髅之类的图案。还有特别尖的尖头皮鞋、翻边的牛仔裤、粗重的金属链子,这些都是摇滚派的基本配置。

  摩登派当然另有所好。他们喜爱一切新奇的事物,包括爵士乐和其它的欧洲时尚,尤其喜欢意大利服装和Lambretta低座两轮摩托车。无论男女,都追求简洁精致的外表,包括罗马夹克、不褶脚的43厘米裤脚,尖头皮鞋或长统靴,以及挺刮的米色或白色风雨衣。女人更喜欢穿便服短裙,修长的轻便夹克,头发剪成维达·沙宣的经典样式,短短的垂至耳际。这样的装束基本上是以Jean Seberg之类的电影明星为范本的。摩登派的穿着一直相对稳定地流行着,甚至到了1980年代,Paul Weller也仍然是一身素色的装扮。当然,他们也有变化,那就是越来越喜欢鹿皮的鞋子和缝有Who标志的派克大衣了。

  完成于1979年的电影《崩裂》,使摇滚派和摩登派一度名声大振。这部描写了两派之争的电影,事实上对他们的分歧与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研究者认为,正是摇滚派毫不妥协的态度,直接导致了朋克族的产生。

5、在破烂里造就嬉皮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嬉皮”并不是一个好的名词,它不仅代表了一种颓废、堕落的反文化倾向,同时在20世纪60年代的毒品泛滥和性解放运动中,也并没有扮演什么好的角色。

  嬉皮究竟是什么?还是让我们回到嬉皮出现的那个时代谈起。

  “嬉皮”事实上是“垮掉一代”的变体延续。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那些未经历过战争的年轻人,几乎是轻而易举地坐收了父辈们辛苦一辈子才实现的“美国梦”:漂亮的住宅、汽车、立体声音响、电视和足够的零花钱。然而,恰恰是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使他们看清了现实中人情的冷漠、战争的危机、尔虞我诈等种种社会现实。于是,他们从中产阶级或知识分子中分化出来,扯起了仁爱、反暴力、和平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大旗,并以长发、奇装异服为反叛标志,向代表主流文化的传统势力发起挑战。1960年代的中期,“嬉皮”运动终于在美国旧金山的松树岭地区形成核心,并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全球。这种独特的文化现象不仅对包括摇滚乐在内的西方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在服饰方面,更是以迷幻剂、土尔其长袍、喇叭裤等因素的奇妙融合,开创了一种新的服装风格。

  早期的嬉皮士对反传统的生活方式比对时装要感兴趣得多。他们排斥美国式的消费主义,转而向东方国家寻求理想,常常开着野营车到阿富汗、印度等国家旅行,一路上顺手采摘东方文化中的奇花异果,比如五颜六色的土尔其长袍、阿富汗外套、异域风情的印花图案、彩色的串珠等,这些服饰配上反潮流的装扮如喇叭裤、二手市场掏来的旧军装、花边衬衫、金丝边的眼睛等,便形成了嬉皮士的反叛形象。从这个角度来看,嬉皮主义运动事实上是在一种怀旧的情绪中展开的,并以反文化和反物质主义为指向,试图将服装带回到一个更加自然的状态。

  如果说嬉皮风格是在旧货市场诞生的未免有些夸张,但嬉皮士们对二手市场的偏爱的确形成了当时服装界的一道景观。每到周末,便有成千上百的年轻人涌向跳蚤市场,他们挤在堆满了旧衣的货架旁挑选出他们喜爱的旧皮毛大衣、纱裙、旧军装、古典式花边衬裙、纯丝的衬衫、天鹅绒短裙或1940年代流行的纯毛大衣。而所有这些,都代表着一个一去不复返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手工的价值被重视,服装的质地自然而纯粹。嬉皮士们怀念那样的年代,他们希望从批量生产和人工合成面料的泥潭中挣脱出来,重新建立服装的品位与个性。而更多的女人之所以怀念工业革命前的时代,是因为希望能够重新穿上吉普赛式的衣裙和由Laura Ashley(1925—1985年)设计的挤奶女工式的服装。

1967年,嬉皮士时装店如雨后春笋迅速在伦敦等地发展起来,最有名的有“我是Kitchener老爷的仆从”、“Granny做一次旅行”等。与此同时,迷幻药开始对嬉皮士的生活产生影响,并渗透到流行音乐之中。当时的著名歌手如Jimi Hendrix,Bob Dylan和Janis Joplin等,都曾为嬉皮士的生活方式提供过经典样本,他们蓄长发、穿紧身的丝绒长裤或牛仔裤、宽松的印度衫,常常在吸食LSD迷幻药后获得腾云驾雾的灵感。这其中尤以Janis Joplin(贾尼斯·琼普林)为嬉皮主义者的偶像,她不仅歌声充满力度和激情,还酗酒、吸毒、穿无性别的背心和丝绒衣服、梳男性化的中分头发。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吸食海洛因的少女,Joplin在1970年因吸毒过量而死亡。

  在这方面,披头士乐队或许是个例外,相对于更多的嬉皮士而言,他们的服装显得整洁多了,这个从英国利物浦起家的四人合唱组自1962年推出第一张单曲《爱我吧》起,便如飓风般横扫了整个西方世界,他们的草菇式发型、裁剪合体的窄上衣和他们的歌声一样,很快成为时尚界的流行风暴。

  6、安迪·沃霍尔的波普美钞

  以玛丽莲·梦露的头像和美钞图案开创了波普之路的安迪·沃霍尔,同样将他的奇思妙想带到了服装领域。作为波普艺术的先驱人物,安迪·沃霍尔用纸、塑胶和人造皮革所做的时装“实验”,给20世纪60年代的时装界带来很大的启发和影响。

  波普(POP)艺术从某一方面来说,可以理解为流行文化和大众趣味,它是1950年代一些年轻的英国艺术家试图以大众文化来反对现代主义艺术纯粹性的结果。波普艺术多以社会公众形象为创作主题,如各种商业广告、电视或连环画中的人物等,这其中,沃霍尔以玛丽莲·梦露、美圆图案、可口可乐瓶等元素创作的作品,已成为波普艺术的开创性经典,并被无数次地印在T恤衫上。

  安迪·沃霍尔1928年出生在匹兹堡一个捷克移民家庭,13岁时父亲便去世了,母亲独自抚养3个孩子。某种缺憾使沃霍尔一生都在重建自己:“小报新闻纸的装订,电视的大量视觉废话和明亮但刺眼的色彩,以及二者所引起的过剩及麻醉感,三打猫王总比一个好。”他开始了自己的艺术“实验”,在媒介的不停转换中寻找着创作的可能性:一幅照片可以变成丝网印刷品然后再变成丝质肖像;拍摄一动不动的物体或人,他们似乎是雕塑其实是电影;一段演讲录音可以成为一部小说。

  1962年,沃霍尔令人惊异的坎贝尔(campell)汤罐和布利洛肥皂盒“雕塑”展览刚刚结束,便传来玛丽莲·梦露自杀的消息。全世界的一片唏嘘之声中,沃霍尔意识到机会来了!在此之前,他一直在尝试一种奇怪的绘画方式,即利用绢印来复制肖像。他已经复制了猫王与伊利莎白·泰勒等明星,而真正为他带来名声的,却是梦露那张不朽的脸。

一位纽约作家这样评论道:“沃霍尔创作的梦露系列绢印肖像画,犹如流水线出产的福特汽车一样,每一辆车都与别的车相同但颜色不同……批量生产和独一无二会有何区别呢?例如电脑,抽象的程序是唯一的但输出的结果却可以无穷的复制。也许就是由于这些因素才使保罗·比安奇尼坚持认为,波普艺术代表了美国第一次真正突破欧洲传统,从而推测它是对抽象表现主义不可逆转的反叛……。”这段评论终于将安迪·沃霍尔推到了他渴望的明星地位。

  历史把安迪·沃霍尔等人制造的运动称作波普美术。今天,Campell汤罐、重复的梦露肖像已经成为上个世纪最经典的记录之一,它与滚石乐队和柏克莱学生运动一样,承载了美国历史上整整一个特殊的年代。而作为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安迪·沃霍尔至少局部地颠覆了人类文化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某种价值体系,使我们长期尊重的艺术观念突然变得一钱不值了。

  沃霍尔的绘画几乎是千篇一律的。他把那些取自大众传媒的图像,如坎贝尔汤罐、可口可乐瓶子、美元钞票、蒙娜丽莎像以及马丽莲·梦露头像等,作为基本元素重复排列在画面上,试图完全取消艺术创作中的手工操作因素。他的所有作品都是用丝网印刷技术制作的,不断的重复给画面带来一种特有的呆板效果。对此有人戏谑地评价:“麻木重复着的坎贝尔汤罐组成的柱子,就像一个说了一遍又一遍的毫不幽默的笑话。”

  而他的确“想成为一台机器”,这是他的名言,也是他的艺术宗旨。对他来说没有“原作”可言,他就是要用无数的复制品来取代原作的地位。实际上,正是安迪·沃霍尔画中特有的那种单调、无聊和重复,准确地击中了当代商业文明中某种冷漠、空虚、疏离的现实。

  而对于安迪·沃霍尔来讲,世界不过是个舞台,他在绘画、地下电影、出版甚至时装界来回游荡着,一边作秀,一边吮吸着声名带来的快感。1965年,他建立了著名的Factory公司,当他将厂房刷成和自己头发一样的银色,纽约的时尚先锋们便立刻感到了“魔戒”的召唤,他们穿着奇装异服汇集到他的门下,以艺术的名义引领着纽约的时尚潮流。沃霍尔则用他的波普图案设计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服装,这些图案中甚至包括了S&H绿邮票。

  好莱坞的明星装扮或许最能代表当时的波普时尚:紧身的衣服、轻软的裘皮外套、巨大的耳环、艳俗的浓妆。既然波普与流行文化天生就是一家,那么安迪·沃霍尔的艺术资源就没有理由不拿来共享:Halston(豪斯东)用他丝网印刷的花卉图案设计衣服和围巾;Stephen Sprouse和 Anna Sui(安娜·苏)则在自己的设计中运用了他的隐性印花图案……;而Versace(范思哲)干脆让Naomi Campbell穿上印着著名的“梦露头像”的连衣裙,大摇大摆地走上时尚的天桥。

沃霍尔有句名言:“未来每个人都能当15分钟的名人”。他的这句话不仅在今天的电脑网络里实现了,同样也在大街上有所体现,当你穿着眩目的服装在人堆里走上15分钟,保不准会有人拿着本子追上来问你叫什么——当然,更多的时候是一些商品推销员。

  自沃霍尔以来,1960年代的一些同类艺术家开始成为“商业艺术”的先驱。1964年,荷兰艺术家恩格尔创立了“EPO”(恩杰尔生产机构,Engels Products Organization),每年固定举办他的近作展览,如同时装界的季节展。几年后,他推出的系列作品被命名为“色情自杀服饰”(Erotic suicide pieces),这些“服饰”有些是给女士的,有些则适用于男士。1964年他又创立了ENIO公司(恩格尔新葬仪机构,Engels New Interment Organization),提倡一种新鲜而愉快的葬仪形式。恩格尔为这两间公司都设计了一系列海报、传单与说明册,推荐他的公司的设备与产品。而另一位艺术家丹尼尔·斯波利(Daniel Spoerri),则于1963年将他在巴黎的J画廊改为餐厅,随后又在杜塞尔多夫(Düsseldorf)开了一间餐厅兼画廊,在那儿他不仅亲自下厨,还应顾客的要求将剩余的食物作成艺术品。

  沃霍尔的肖像权也在成为一桩大买卖,他那戴着银色纤维假发、表情木然的脸被印在餐具、床上用品、日历等五花八门的商品上。近年,他的肖像权申请名单里还包括英国航空和梅塞德斯·奔驰公司。在过去的数年间,沃霍尔基金会已经从这方面获利800万美元。

  近期在artnet的一篇文章中,一位专门收藏1960年代波普艺术的旧金山私人收藏家理查德·伯利斯加认为,1998年在索斯比拍卖的《橘色玛丽莲》以173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是“90年代最重要的文化事件之一”,“这是近年来的沃霍尔复兴的跨越性的一步。” 1987年逝世的沃霍尔在他死后的15年,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当代艺术品市场上最热门的商品。

  7、高举朋克的大旗

  1970年代,与摇滚乐同宿同栖的街头服饰出现了新的变化,嬉皮风格渐渐式微,奉行无政府主义的朋克(Punk)族穿着更加怪诞的衣服出现在伦敦街头,很多卖唱片、服装甚至书籍的人都剪短了头发、扎通耳朵眼儿、穿起黑色紧身裤和马丁博士靴,扮演起令人侧目的朋克战士。

  应该说,朋克本身是一种抗拒时髦的结果:他们的音乐粗糙刺耳,服装的面料更是廉价。那些失业者和辍学的学生,他们常常穿着开了线的衣服和抽了丝的袜子,招摇在街头巷口,刺孔戴环对他们来说是极时髦的事,安全别针被用来别在鼻子、耳朵甚至脸颊上。他们的妆容或许是化装史上最恐怖的一种,常常将脸涂得像恐怖电影中的恶魔或原始部落的首领,配上刺猬一样的发型,简直就像从化装舞会或某个邪教仪式上跑出来的。

由嬉皮文化中衍生出来的朋克一族,显然与它的老前辈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他们憎恶60年代以来的文化思潮,不再提倡“回归自然”和“爱与和平”,在服装上更是走向另一个极端。朋克女孩开始穿1960年代中期意大利电影中的迷你装、松垮的外套、塑料耳环、鱼网似的长统丝袜、黑塑料的迷你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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