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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开花的身体:服装文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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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普森在认识英国王储爱德华之前,只不过是个离过两次婚的漂亮女人,尽管她的品位不俗、衣着入时,但作为一个普通的美国人,其影响力充其量也只能诱惑一下身边的男子。然而,自从认识了爱德华之后就不同了,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能形成巨大的冲击波,通过报纸的头条辐射大众。为了和这个充满诱惑的女人在一起,刚刚即位的爱德华八世不得不于1936年的12月在退位书上签字,次年即以温莎公爵的封号与辛普森在法国结婚。而辛普森——或温莎公爵夫人,则在成功地夺走了英国的国王之后,又将皇权的旗帜插遍了时尚界的各个山头:她所收集的珠宝囊括了Cartier、Van Cleef&Arpel在内的所有顶级品牌,从火烈鸟到巨大的猫型胸针应有尽有。在服装方面也独领风骚,对斯基亚帕雷里龙虾裙的赏识,使那个其貌不扬的“女裁缝”一夜之间红遍欧洲。除此之外迪奥、夏奈尔、纪梵希(GIVENCHY)等也都是她的追随者,时刻等待着她的赞美和垂顾。1972年,温莎公爵去世后,辛普森第一个打电话通知的人就是纪梵希,因为她要为自己定制一套丧葬礼服。对于这位超级客户的星夜告急,纪梵希当然义不容辞,只用了一个晚上便完成了一袭黑色双襟扎皮腰带的漂亮丧服。

  辛普森夫人究竟拥有多少华衣锦服、贵重珠宝恐怕连她自己也说不清。1946年,当这对传奇夫妇首次回到英国访问时,尽管他们打算低调行事,但从法国运来的行李依然动用了3辆军用卡车,这其中便包括了那只失窃的珠宝盒。

埃德纳姆住宅原本是达德利伯爵夫妇的居所,为了迎接温莎公爵夫妇的到来他们让出自己的房子,自己则暂居到克拉里奇斯饭店。这对殷勤的夫妇应该后悔自己的行为,因为如果辛普森的箱子被放进饭店而不是某个僻静的处所,盗窃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女仆琼·马丁把上了锁的箱子放到温莎公爵夫人的卧室时也并没有考虑到失窃的问题,而当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发现箱子已经被人撬开,里面的珠宝不翼而飞。珠宝盒于次日的上午在附近的高尔夫球场被发现,其中的一些首饰洒落在地,在这些显然是被当作鸡肋丢弃的珠宝中,竟然包括了一条价值5000英镑的珍珠——那是温莎公爵的祖母留下来的。

  尽管如此,1986年辛普森去世后,索斯比拍卖行在日内瓦为她举行的一场首饰拍卖,仍然是20世纪引人注目的焦点。另一场更加著名的拍卖也与辛普森有关,那是1998年在曼哈顿举行的温莎拍卖,也是索斯比在美国最大的一场拍卖,温莎公爵夫妇的财产占据了索斯比曼哈顿中心的两个楼层。在这场拍卖中,几乎所有的物品都拍出了天价——一个小小的蛋糕盒竟然被一对夫妇以29900美元买走!“它是如此的如梦如幻”获得它的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认为这块蛋糕是‘永远不会被享用的蛋糕’。也许匣子里什么也没有,谁能知道呢?我们不会去解开缎带,让它始终保持那神秘的气息。”确切地说那应该是皇权的气息。第二天,这块价值2。99万美元的蛋糕便上了所有报纸的头条,早间电视的简明新闻也做了报道。有人甚至考虑将这段新闻写进剧本:一个男人在索斯比买了一块结婚蛋糕,搁在冰箱里,妻子深夜回到家中,饥肠辘辘地打开冰箱……。

  作为英国最富有的男人,温莎公爵的着装趣味在这场拍卖中也有所展露。这样说不仅仅是因为他与夏奈尔之间有一层说不清的关系,还因为他曾经写过一本关于服饰的书,叫《家庭相册》,书中收录了他一生中穿过的每一件衣服和来由:“直到父亲去世,他几乎没有一件衣服对我有用。不仅因为它们式样过时,也因为不合身。不过,我拿了一件他通常打猎过后喝茶时穿的罗思塞苏格兰格子呢绒猎骑装。我把它改了,把纽扣换成拉链……我父亲的格子呢服,开始影响时尚……我们的一位客人向他从事男士时装贸易的朋友提及了这一事实,后者立即将此新闻电传至美国。短短几个月之内,格子呢成为风靡一时的男子服装面料,从宴会到装饰带,到游泳裤和沙滩裤,都采用了格子呢。” 这段文字的效果之一是他的一条裤子被人以7000美元领走。

  在温莎公爵的一生中,因他的倡导而风行一时的服饰有:斜纹软呢服,格子呢,与之相配的鞋,鸭舌帽(她曾经出现在夏奈尔的头上),肥大的灯笼裤,威尔士王子方搁,还有一种独特的领结——他在自己所有的领结里都塞进了特殊的填塞料。他的夹克衫是在伦敦定制的,但裤子他还是认为美国人做得好,所以不论哪次定制服装,总有一半的布料是要被送往纽约的,于是他的裤子被辛普森嘲笑为“飘洋过海的裤子。”

这真是天生的一对。他们的皇权既然不能在政治中彰显,那么用在时尚方面也算是没有白费了。富于戏剧性的是,这对夫妇死后,他们在巴黎郊外的一所小型宫殿连同室内的物品一起,被埃及富豪老埃法得买下,他本来是打算送给儿子小埃法得和他的女友——原英国的戴安娜王妃的,没想到这对苦命鸳鸯很快也魂归西天。

  4、杰奎琳的夏奈尔血衣

  1963年11月22日,美国第一夫人杰奎琳·肯尼迪追随着丈夫的身影,步下“空军一号”专机。那天,她穿着粉红色的CHANEL套裙,戴着同色的帽子,深紫色的翻领衬着化妆得当的面容,显得心情格外地好。那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一场巨大的阴谋正在进展之中,而肯尼迪总统仍然毫无防范地坐进了他的敞篷车。数小时后,一枚子弹从街道的上方斜射而来,肯尼迪甚至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在杰奎琳身旁猝然倒下,殷红的鲜血从他的头部喷涌而出,杰奎琳本能地爬向车尾,但鲜血仍然溅满了她质地精良的套裙……。

  这一悲剧性的时刻使夏奈尔的时装也成为定格,我们无法想像如果狙击手的枪法不是那么准,如果那颗子弹稍微偏一点……不管怎么说杰奎琳总算活下来了,并且继续以她的金钱和魅力,影响着CHANEL、GIVENCHY等一代大师的进帐和设计走向。

  作为美国历史上最赋盛名的第一夫人,杰奎琳的着装品位一直为普罗大众津津乐道,这个美丽且有极高鉴赏力的女人,也十分清楚她的装扮可以完美一个国家的形象。而事实上在成为第一夫人之前,她在时装上就已经有着惊人的投入,据说仅1960年,她的置装费就达到了3万美元。1960年的3万美元是什么概念?大约相当于3—4套中产阶级的乡村别墅吧。

  自从1961年肯尼迪当上美国总统之后——这与他的太太穿着名牌时装为他摇旗呐喊不无关系,杰奎琳鉴于第一夫人的身份再也不能随便穿美国以外的衣服了。这让她多少有些遗憾,以至于忍不住对朋友说:“如果总统访问法国,我就去找纪梵希帮我设计衣服。”肯尼迪果然很快出访法国,杰奎琳终于在参观凡尔塞宫的时候,穿上了她心仪已久的GIVENCHY晚装。那是一条象牙色的绣花长裙,线条简洁而优雅,恰倒好处地衬托出第一夫人的高贵与美丽。这套外交史上著名的晚装一经亮相,立刻倾倒了大西洋两岸的无数人民。以至于肯尼迪在凡尔塞宫国宴的致辞里,把自己介绍为“我是陪同第一夫人的那个人。”

  服装的力量让肯尼迪获益非浅,所以当他进行一些国事交往的时候,很乐意顺便买弄一下这方面的知识。1961年的5月,摩纳哥国王携王妃格蕾丝前来访问,格蕾丝一身绿色的套裙引起了这位美男总统的注意,“您今天穿的是GIVENCHY吗?”肯尼迪问。格蕾丝大吃一惊:“总统先生……您怎么知道这是GIVENCHY的出品?”肯尼迪的回答十分美妙:“现在我的服装知识已经很丰富,因为时装比政治更重要。传媒对我的演说,还不如对第一夫人的衣着打扮重视呢。”这到是真的,传媒对细枝末节一向盯得很紧,包括这位总统与玛丽莲·梦露的暧昧关系。

然而关于服装,我们后来知道总统先生其实耍了个小花腔。至于他怎么会说中格蕾丝所穿的牌子,总统的秘书是这样解释的:“那只是他的幸运。他对高级订制时装的唯一认识,就是抱怨价钱太昂贵。”这位秘书只说对了一半,他并没有解释出肯尼迪为什么一下便说出了GIVENCHY,而不是其它的什么牌子。这还用说吗?杰奎琳太爱GIVENCHY了,当一个女人整天在丈夫面前唠叨一件衣服并执意让他付钱的时候,试问这个男人还能记得什么呢?

  肯尼迪在时尚方面的另一段佳话,是有一次向TIFFANY定制特别的日历匾额,那是他准备送给白宫幕僚们的礼物。当他坚持将匾额的材料定为一种叫Lucite的金属时,遭到了TIFFANY总裁的坚决抵制,因为他认为用纯银更好。肯尼迪的审美趣味遭到了无情的怀疑,无奈之下,他只好将这些东西交到另一个地方制作。然而样品出来后,还是证明他错了,于是这位总统大度地回头,重新购买TIFFANY的纯银版本。

  相形之下,肯尼迪夫人就有品位多了,她不仅是TIFFANY最为恭敬的座上客,也是世界所有顶尖时尚杂志争相报道的对象,她的每一件衣服、每一款首饰,几乎都能成为时尚媒体向大众解读的时尚范本。1967年5月,亦即肯尼迪遇刺四年后,这位下嫁给世界船王的前总统夫人笑吟吟地出现在美国版的《时尚》杂志上,穿着一套黑丝绒的礼服,戴着TIFFANY著名的珍珠耳环。她快乐吗?谁知道呢,有人说她的再嫁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政治黑手操纵的,肯尼迪的被刺是她永远做不完的噩梦。然而这又怎样呢?她仍然戴着TIFFANY的首饰,穿定制的高级时装,对于名流时尚的追随者而言,这就足够了。

  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4月,索斯比对杰奎琳的5900多件遗物进行拍卖,其中一串价值100美元的假珍珠项链竟然拍到21。 15万美元。这场拍卖的结果之一,是类似的仿真项链在商店和电视购物频道上直线飚升,从原来的几百美元涨到最后的9万多美元。

  5、格蕾丝·凯莉的时尚政治

  1956年的春天,以《乡下姑娘》一片摘取奥斯卡桂冠的女演员格蕾丝·凯莉(Grace Kelly)身穿由98码薄纱、25码丝绸、300码花边制成的长裙,披着成千上万颗鱼卵形珍珠串成的面纱,走向摩洛哥王子雷尼尔三世,在全世界的注视下,完成了由“灰姑娘”到王妃的最后一跃。

  格蕾丝·凯莉的故事一直是好莱坞和时尚界津津乐道的话题,它证明了美貌与高级时装合谋后的巨大魅力与价值。在许多文章的开篇,人们喜欢这样说:“ 摩纳哥原来只是世界地图上的一个小点,知道这个面积只有一点五平方公里,人口只有三、四万人的小公国的人并不多,但自从好莱坞大明星格蕾丝·凯莉跟雷尼尔亲王结婚而成为摩纳哥王妃之后,这个在法国东南方的地中海小国,总算在赌城蒙地卡罗之外有了另一个可以向世人夸耀的地方。”言下之意并非摩洛哥成全了格蕾丝,而是格蕾丝成全了这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小王国。

如果我们知道格蕾丝的父亲为了这门亲事曾向摩纳哥“缴纳”百万美元的陪嫁,就应该信这的确不是一个灰姑娘变公主的故事。格蕾丝·凯莉出生于美国费城的一个富商之家,父亲曾获奥运划船金牌,母亲是宾州大学的体育教练,叔叔乔治·凯利则是著名的剧作家,曾以《里格夫人》一剧获得普立策奖。受叔叔的影响,格蕾丝十三岁那就开始登台表演,高中毕业后,即到纽约报考著名的美国影艺学校。1951年,格蕾丝在她的第一部电影《十四小时》里演出一个小角色,获得大导演佛烈辛尼的常识,指名邀请她担任《正午》(high noon ,1952)的女主角。自此以后,格蕾丝可谓星途坦荡,在与米高梅制片厂签下了七年的合约之后,又被大导演希区柯克看中,接连主演了他的三部作品:《电话情杀案》(Dial M for Murder,1953)、《后窗》(Rear Window,1954)以及《捉贼記》(To Catch a Thief,1955)。

  希区柯克曾在法国新浪潮导演楚浮访问他时,对格蕾丝作过如下评论;“性感应该是不公开的。一个英国女子,看似女教师,会和你一起上出租车,但她可能会突然拉你的裤子……在《捉贼记》的开始,我故意拍格蕾丝凯莉的侧面,冷若冰霜、古典、美丽但拒人千里。但后来当男主角加利格兰特陪她走向饭店的房门时,她突然主动地献上一吻。” 这位会“主动献吻”的冷艳女星,在因拍摄《捉贼记》而参观摩纳哥皇宫时,遇见了王子雷尼尔三世……。

  在所有平民与贵族的不平等联姻中,或许只有格蕾丝是个例外。这位以美貌和富有著名的奥斯卡影后在嫁入摩纳哥后,使这个弹丸之国一夜间成为各路明星的会聚地,尤其是每年3月份举行的玫瑰舞会,更是欧洲名流争相出席的社交沙龙。应该说,格蕾丝与雷尼尔的婚姻是一次时尚和政治的成功对接,他们从中各得其所,并没有谁欠着谁。

  54岁死即于车祸的摩洛哥王后给银幕内外带来一片唏嘘之声,人们无法忘记在电影《后窗》和《上流社会》里,她身着天鹅绒礼服和锻带披肩的迷人倩影。这位冷艳女星同时还是第一个露出腰胛骨的人。她的几乎从不离手的白丝手套,以及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凯莉(Hermes Kelly)包,都曾经是那个时代的经典标志并影响至今。1961年,她戴着白色的帽子和手套,穿着绿色的纪梵希套裙重返美国,其优雅迷人的风范令阅尽美色的肯尼迪也不禁暗暗叫绝,一番顾左右而言他的时装对话,顿时招来时尚界又一轮“格蕾丝风潮”。2000年,歌星麦当娜戴着她曾戴过的卡地亚钻石头冠结婚,令格蕾丝的魅力再次还魂——媒体对头冠的兴趣令人尴尬地超过了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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