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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中国思想通史 第五卷-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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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屡迁而已。结者,虽迟久而必归其原,条理不迷,诚信不爽, 
理在其中矣。(同上) 
“感”为相反相成(统一或综合)的概念。他说: 
惟异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同上) 
对立物有物感,始有运动。感有“触”有“轧”(“触而相迫”)。
他说: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
能自然之动儿也。(“张子正蒙注”卷三) 
感物因错综而成变化。他说: 
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或同者, 
如金铄而肖水,木灰而肖土之类;或异者,如水之寒、火之热、鸟
之飞、鱼之潜之类。或屈而鬼,或伸而神;或屈而小,或伸而大; 
或始同而终异,或始异而终同。比类相观,乃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
利。(同上) 
夫错因向背,同资皆备之材,综尚往来,其役当时之实。
会其大全,而非异体,乘乎可见,而无殊用。。。向背之间,

相错者皆备也,往来之际,相综者皆实也。迹若相诡,性奚在而非
善,势若相左,变奚往而非时。以生以死,以荣以贱,以今以古, 
以治以乱,无不可见之天心,无不可合之道符。(“周易外传”卷
七) 
自然的物物相感,是相反相成的合法则的运动,正如黑格尔所谓:“一
切现实的皆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皆是现实的。”夫之也说:“天之运也, 
地之游也,日月之行也,寒暑气候之节也,莫不各因其情以为量,出人相互, 
往来相遇,无一定之度数,杂然各致而推温以合符焉。”(“周易外传”卷
五)然而他把这个实在的对立物之矛盾与还原了的同一性,作为平衡看待, 
而且以“相反相仇”是可恶的,“和而解”是可爱的,而没有达到矛盾为绝
对、统一为相对的认识。他说: 
以气化言之,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 
必相反而相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而解散仍
返于太虚。。。相反相仇,则恶,和而解,则爱。阴阳异用,恶不
容已,阴得阳,阳得阴,乃遂其化,爱不容已。太虚一实之气所必
有之几也,而感于物乃发为欲情之所自生也。(“张子正蒙注”卷
一) 
万物存在之一“实”,是有定序的;而此定序,不是孤立“相对待”(即
绝对鸿沟)的,而是错综的“摩温,变化无穷”,因此又导出了环节的概念。
他说: 
若使但依种性而成,则区别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毁,既
毁而复聚,一唯阴阳之变合,故物无定情,无定状,相同而必有异。
(同上) 
这个聚散成毁之变化是流行不息的,“绩有时则断,有际绩其断者”。
夫之思想的进化论观点是有价值的,他所使用的概念是丰富的,但仅在
一般的进化与变化的概念方面有他的进步意义。至于具体历史的具体分析, 
就不是他所能知道的了。

第四节 王夫之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唯物哲学
宋明以来的理气观,是中古烦琐哲学的中心论点。十七世纪的学者们对
于这种唯心论,大都加以批判。夫之以为理依于气,他肯定气为第一次的, 
理为第二次的。他这种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理论,在他的学说中是最光
辉的。兹选他的儿段精到的话录之于下: 
气者,理之依也。气盛则理达,天积其健盛之气,故秩序条理, 
精密变化而日新。。。天地之产,皆精微茂美之气所成,人取精以
养生,莫非天也。气之所自盛,诚之所自凝,理之所 自给,推其
所自来,皆天地精微茂美之化,其酝酿变化,初不丧其至善之用, 
释氏斥之为鼓粥飯气,道家斥之为后天之阴,悍而愚矣!(“思问
录内篇”) 
这就是说,“理”依存于“气”,即思维依存于存在。
若其实则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其
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人于太虚,则不形。(“张子正蒙注” 
卷一) 
“理在气中”,这是说思维不能离存在而独立。这种认识论是立基于“空
无非气”这一唯物论的宇宙观的。
人不资气而生,而于气外求理,则形为妄,而性为真,陷于其
邪说矣!(同上) 
这是批判“气外求理”的唯心的认识论。
鼓动于太虚之中,因气之纯杂,而理之昏明强柔,性各别矣。
故自风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为理,变化数迁,无
一成之法则也。(同上) 
这是说,气既然是可变的,因而“理”也是可变的,理不是一个绝对不
变的东西。
理本非一成可执之物,不可得而见;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
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 
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读四书大全说”卷九) 
这是说,“理”是人类反映客观存在发展的思维活动,这活动有它的必
然倾向。
质是人之形质,范围著者生理在内,形质之内,形气充之,而
盈天地间,人身以内,人身以外,无非气者,故亦无非理者,理行
乎气之中,而与气为主持分剂者也。故质以函气,而气以函理。质
以函气,故一人有一人之生,气以函理,一人有一人之性也。若当
其未函时,则且是天地之理气,盖未有人者是也。(同上卷七) 
这是说,思维的形成既决定于生理又决定于物理,且气、质与理、性都
是统一的。
夫之的意思很明白:理依气生,气日新,理日新;气是运动着的物质, 
理因气之条理,有何气成何理;理只因气而生,而天下无所谓一成型范之理; 
人类生身与客观对象都是气,气质之性涵理,理性非在气质以外。气或物质
絪缊为第一次的,而理或思维为第二次的。因此,他所说明的事物之理是自
然法则,而不是超现实的“一成型”。他说: 
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乃此

理也。唯人之所可必知、所可必行,非人之所不能知、不能行,而
别有“理”也。具此理于中而知之不昧,行之不疑者,则所谓“心” 
(思维)也。以心循理,而天地民物固然之用、当然之则,各得焉
(把握),则谓之“道”。自天而言之,则以阴阳五行成万物,万
物之实体而有其理(自然法则)。。。合于人而为情性,以启其知
行者,而有其心。则心之于理所从出,皆本非二物,故理者人心之
实,而心者即天理之所著所存者也(思维对存在之反映)。(“四
书训义”卷八) 
实在的万物本身的运动有它的客观的法则,由存在的合法则运动才反映
为思维认识中的法则,所以理都是“可持循之道”。认识是媒介对象的人类
思维的能力,这能力不能如庄子那样,在事物以外设置下一个永远可持循的
“所以迹”,而让客观世界的日新条理来“依照”主观而行的。因此他说, 
人类的认识是“以心循理”,不是以心“立理”。
夫之的时代,西洋历法已输入中国,他指出当时是“历法大明之日”, 
他就借自然科学来说明理因气而生,并且指出历法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表现
了思维与存在的发展关系。他说: 
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故所恶于异端者,非恶其无能
为理也,冏然仅有得于理,因立之以概天下也。。。异端之言曰, 
“万变而不出吾之宗”,宗者冏然之仅得者也,而抑曰吾之宗矣, 
吾其能为万变乎?如其不能为万变,则吾不出吾之宗,而非万变之
不出也。无他,学未及之,不足以言,而迫欲言,则冏然亦报以仿
佛之推测也。。。彼(指天地日月等)皆有理以成乎事(客观的合
法则性),谓彼之理即吾宗之秩序者犹之可也,谓彼之事一吾宗之
结构运行也(主观主义),非天下之至诞者孰敢信其然哉?。。士
文伯之论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呜呼! 
此古人学之未及,私为理以限天,而不能即无以穷理之说也。使当
历法大明之日,朔望转合之不差,迟疾朒朓之不乱,则五尺童子亦
知文伯之妄!。。日月维有运而错行之事,则因以有合而相掩之
理,既维有合而必掩之理,因而有食(日食)而不爽之事。故人定
而胜天,亦一理也,而不可立以为宗,限日食之理而从之也。(“续
春秋左氏传搏议”卷下) 
“运而错行”与“合而相掩”,是合法则的天体运动。在古人的认识过
程中,却不能知其“合而相掩”之理,遂以远而不似的主观认识(不善政) 
以概之。今人学之已及,认识过程中始含有近而相似的概念,得“合而相掩” 
之理,以证“食而不爽”之事,所以“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由
此可知,唯物的认识论是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关联的,夫之此论,合于近代
进步的思维方法。
夫之曾分别“气”与“质”,发挥了思维过程由量变到质变的真理,而
指出“虽失理之气,亦在理中”。因为错误也是认识真理的一 个阶段;没有
在实际中检证错误的认识活动,就难于得到真理。这见解异常高明。下面是
他的一段名言: 
已生以后(指理),日受天气以生,而气必有理,即其气理之
失和,以致于戾,然亦时消时息,而不居之以久其所也。。。气馁
者,质之量不足,气浊者,质之牖不清也。故气以失其条理而或乱,

抑亦不相继续而或挠也。。。质能为气之累(认识有限制),故气
虽得其理,而不能使之善。气不能为质之害(认识可发展),故气
虽不得其理,而不能使之不善。。。乃人之清浊刚柔不一者,其过
专在“质”,而于以使愚明而柔强者,其功则专在“气”。质一成
者也,故过不复为功;气日生者也,则不为质分过,而能功于质。
且质之所建立者固“气”矣,气可建立之,则亦操其张弛经纬(发
展)之权矣。气日生,故性亦日生(原注:生者气中之理),性本
气之理,而即存乎气,故言性必言气,而始得其所“藏”,乃气可
与质为功,而必有其与为功者,则言气而早已与“习”相摄矣。是
故质之良者,虽有失理之气,乘化以人,而不留之以为害,然日任
其质,而质之力亦穷,则逮其久,而气之不能为害者且害之矣。盖
气任生质□□□□□□(脱文)型范,型范虽一成,而亦无时不有
其消息,始则消息因仍其型范,逮乐与失理之气相取,而型范亦迁
矣。若夫由不善以迁于善者,则亦善养其气,至于久而“质”且为
之改也。。。乃所以养其气而使为功者,何恃乎?此人之能也,则
“习”(实践)是也。是故气随习易,而习且与性成也。质者性之
府也,性者气之纪也,气者质之充,而习之所能御者也,然则气效
于“习”,以生化乎“质”,而与性为体。。。质以纪气,而与气
为体(原注:可云气与性为体,即可云性与气为体),“质”受生
于“气”,而气以理生质(原注:此句紧要)。。。就气言之,其
得理者,正也,其失理者,亦何莫非理也?就“质”言之,其得正
者,正也,其不正者,亦何莫非正也?气之失理,非理之失也,失
亦于其理之中。已刚而亦乾之健,已柔而亦坤之顺,已清而象亦成, 
已浊而形亦成亦均。夫祁寒之以成其寒之能,盛暑而以成其暑之能
也。善养者何往而不足与天地同流哉?质之不正,非犬羊草木之不
正也,亦大正之中,偏于此而全于彼,长于此而短于彼,乃有其全
与是之可因,而其偏与短者之未尝不可扩(改革)。(“读四书大
全说”卷七) 
此段讲理气的道理,是宋明以来哲学的总的批判发展,已经因追求到实
践,把循环论证跌开,达到颇高的理论水准。从孔子以至明末的思想家的哲
学中,还没有这样深刻的理论! 
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因了实践(习)的检证,气日充,量日丰,所以认
识的对象是可以变革的,人类的认识也是可以发展的。“型范”,即今哲学
术语的类概念,他不识为有“成型”的不变的人性类概念,人性反而可以由
于实践的善养,与由于实践的不善养,而变化其“质”。所谓“气为质之充” 
是说通过实践而使人性更加丰富,通过这种过程就显示人类实践(“习”) 
所发生的功效,便可以改变人类认识的“质”(器官)。气是日生的,量是
日生的,性也是日生的,故“质”也是日变的,好像寒因气之充而变为暑那
样。由量到质的变化,不但表现向上的发展,而且也表现向下的变化。故“气
以理纪质”是有多方面的意义。由量之充而发展,就得“理”之正,而由量
之不充,也可以得“理”之反。不论是走了那一方面,求“理”的过程都是
由型范得出来的,型范虽有正与反,但却都是理的“节文”过程,得理与失
理,都是理。这一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哲学,可与黑格尔的认识论(当
然是颠倒的)对照研究。夫之的人性论超过了前人,后面还要详细研究。他

释“性者日生者也”,在语源上亦合于历史。按两周金文,“性”之原字即
“生”字,已有明证,如金文的“厥生”,即“诗”言“尔性”。因此,他
把宋明儒以来所高谈的性命,重新规定了活生生的发展内容,并据此进而说
明“理在日成”中,“未成可成,已成可革”,天下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理” 
存在。他的认识论是和人性论直接结合的,关于人性的论点如下: 
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则夫天命者,岂但初生之顷命
之哉?。。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幼
而少,少而壮,壮而老,亦非无所命也。。。不更有所命,则年逝
而性亦日忘也。。。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 
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岂非天哉。故天日命于人, 
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惟命之不
穷也而靡常,故性屡移而易,抑推理之本正也,而无固有之疵,故
“善”来复而无难,未成可成,已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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