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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中国思想通史 第五卷-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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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同上卷三十八“杂记”三) 
传山对于诸子百家的研究成果,在他的诗文集中居于首要的篇幅。其中
有发挥义理的,如解释老庄管商诸书;有注解语义的,如注释“墨子”与“公
孙龙”诸篇:也有以唯识宗解释庄学的(为后来章炳麟“齐物论”研究的张
本);也有以诸子互相贯通来研究的。“墨子”“大取篇”的注释,更是后
来毕沅、汪中等训诂“墨经”的前行者。这种研究在清初学者中只有傅山一
人,我们不能不说在当时他的胆识高人一等。顾炎武曾在字里行间推崇墨子
以及重视诸子之学,可能是受他的影响。炎武说:“子书自孟荀之外,如老
庄管商申韩,皆自成一家言”(“日知录”卷十九“著书之难”),又数称
“墨子”“尚贤篇”的话可以发聩。傅山说:“墨子罢不肖执有命之说,甚
足以鞭策情窳。”(“霜红龛集”卷四十“杂记”五)二人不同的地方在于
炎武仍沿袭了辟异端的形式,而傅山则放弃这一形式了。炎武赞傅山“萧然
物外,自得天机”的话,在学术上也可理解为不受传统的束缚。
(一)傅山注释了“公孙龙”四篇代表作,“白马论”、“指物论”、
“通变论”、“坚白论”,多有独到的见解。公孙龙“白马论”是关于别名
与共名的诡辩逻辑,在哲学上属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问题,因为涉及对象认
识的范围,故容易闪铄其辩词。傅山评“白马论”说: 
似无用之言,吾不欲徒以言之辨奇之,其中有寄旨焉。。。若
以此义作求才绎之,大有会通。白黄黑皆马,皆可乘,故识马者去
其白而可已。其义病在一白字,必于不黄不黑,而马之道狭矣。(同
上卷三十四“读子”三“公孙龙白马论”) 
他对于“白马论”的论旨作如此解,已经批评了“白马非马”的不合理
的逻辑。关于别名与共名的鸿沟,他说: 
无去取是浑指马言,有去取是偏指白马言。(同上) 
所谓“浑指”即共名,而“偏指”即别名。
“白马论”已涉及认识论,如“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自马’ 
者言白,定所白也”。傅山注道: 
若所谓“白马”,不死执其色之白者而忘之,尚有马在也。
今所言“白马”皆执著于白,定为白马。“定所白”老定以白为所也, 
犹释氏“能”“所”之所,外既定之为白,而内又添一白之之人,其所白也, 
不但非黄非黑,亦未必必是白也。(同上)他以相宗解释此理,实为创举, 
似为后来章炳麟“齐物论释”所本。

公孙龙“指物论”之“指”,即抽象的概念,后宋儒援儒入道,便吸收
了“指”旨而得出抽象的“表德”。在学派上说,公孙龙确有和宋代道学相
结合的可能。傅山在三百余年前,已经看出宋儒把形而上学的方法装璜在囫
囵的理学中,因此他对于“指物论”说: 
岂不回复幽查,本是无用之辨,然不能释者,顾读之者之不无
用其言也。旨趣空深,全似“楞严”。(同上“指物论”) 
他复对于“通变论”说: 
始曰“无一”,终曰“两明”而道丧,无有以正其义。则前之
一,即后之两之对,然则此“一”即老厌得“一”之“一”,是所
贵者在一。。。又何不可以“不偏之谓中”之语醳此乎?但“中” 
字为囫囵理学家所霸,安肯少以其义分之于诸子乎?而其才高意
幽,又不能使儒家者如读其所谓布帛寂粟之文,一眼而句读,而大
义可了。鄙儒概以公孙龙辈之言置之詈之从自曾,其实不敢惹耳。
(同上“通变论”) 
公孙龙的“坚自论”,也叫做坚白相外相离说,辞虽雄辩,而义实简单。
他把感性认识孤立起来,而与理性认识划一鸿沟,把物质的实体否定,而认
各自独立的感觉为实在。故说“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举之义为感觉,傅山谓举对磨而言,举白从目见,谓视觉;举坚以手见,谓
触觉;相离而“独”为正。
公孙龙的逻辑,便寄托在感觉的各自孤立之“独”字上面没有感性认识
到理性认识之统一。关于此点,傅山说。
末句“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通篇大旨可见。(“霜
红龛集”卷三十四“读子”三“坚白论”) 
“坚白论”向来称为难读的古文,自清代学者校疏以来,至现在始可大
致读通。傅山在清初最早注疏此文,实开创清代校勘子学的研究。他把文中
“恶乎甚石也”之“甚”字校正为“其”字,释文中“离”字读“附离”之
“离”等等,以及许多地方的讨论句读,皆有见识。公孙龙辩学虽流于诡辞, 
但为了解放二千年来囫囵的理学传统,这种名辩的方法论,对傅山说来,则
可作为一种“云雷鼓震”从醒学风的叶剂。故傅山之注释有其学术价值。他
自誇说:
“坚白”后篇之文,变化缥缈,恍惚若神,。。千百年下公孙
龙乃遇我浊翁。翁命属水,盖不清之水也。老龙得此一泓浊水而鲵
桓之,老龙乐矣。(同上“通变论”) 
公孙龙的离坚白说是观念论。坚白是外于石而存在的观念。傅山解释“独
而正”之说,即以感觉离物质而独立存在的。但下面傅山的解释就是自己的
歌法了:
此之“坚”,非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之“坚”,“白”非知白
守黑之“白”。所谓“坚”者易脆也,所谓“白”者易染也。由于
其人之谌杵,如石者随所著见,知而不化,于以内身外世,皆不可
费却多少攻守,而卒归于石亦恶有,又进之于神之不见不知,离而
非离者独而已矣,谓不离于坚,不离于白,不离于石也。(同上“坚
白论”) 
(二)傅山有“墨子大取篇释”一文,也是近世最早注解“墨子”的重
要文章。他说此篇“奥义奇文,后世以其不可解而置之”。他的注释,自谓

亦未能一齐读通,且待继续研究,这是学者的态度。他说,“文本难尽通, 
逐字逐句为之,积累而疏之,以求其通,可谓用心于无用矣。然亦必不必之
见,不尔则心留而不去尔,斯置之矣。
非尔亦有留之,暂尔留之,非欲之留,与博弈然。”(同上卷三十五) 
他注释此文,高见层出,今摘要举之于次:按“大取篇”有“语经”之称, 
是墨子弟子对于“兼受篇”的逻辑的概论。傅山的注释也多从逻辑的意义上
着手。“大取篇”说:“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名实不必。苟是实也, 
白败是石也。尽其 白,同是石也。他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
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惟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
也。”(依傅山句读)这是举实予名的逻辑,与公孙龙离实求名的逻斡相反。
傅山解释说: 
圣人所为人于名实之间,欲名之有实也。若但曰“名实”,徙
有其名而不心诚是其实,则白败是石也。“白败”不知何物,当时
或有此名,可见当时诸子多持坚白石之论,故此及之,以辨名实。
若但以白为石,如物之坏而败者,如白醭白霉之皆可谓之石矣。即
以大言之,如大马非大牛也,若去实而不分辨之,但曰“大”,如
何是“大”也?是有大形者即谓之“大”焉也,不论其谓大某大某
也。“焉”在此处作了语,是尽其辞也。故物之以形貌命者,必知
是物为某物,则尽其辞而名之曰“焉、智某”也。若其不可以形貌
命者,知之不真,不能的确知是物为某物也,但智某之可也,不得
尽其辞曰“焉、智某”也。
“智某可也”,“智某”与上“是之某”,义有深浅。上文多
一“之”字,下文去“之”字。上文是实指之词,下文是想象之词。
(同上) 
这两段解释是有新见解的,已开清代“墨子”训诂之先河。所谓“实指
之词”指判断而得者,如“甚么”之答案;“想象之词”指表象而得者,如
“哪个”之答案,其分析也是相当精审的。“大取篇”在此段之后,言名实
同异的逻辑,文甚简约难识,傅山疏释的方法,兼重训诂字义,且据因明论
互证名学。他说: 
“居运”犹出移在此在彼也,凡以居运名者皆实实有人于其中
者。如居齐曰“齐人”,而去之荆则不得谓“齐人”矣之类也。即
如山之非邱,室之非庙,实在斯名在,不得曰邱即出,庙即室也。
的二知之智,仿佛度之意,不同也。同而不同之间不胜言之。而重
则有金之铁之重,重同而金铁异 。器具有饮具食具之类。“具” 
或是“贝”字之讹,锦有异者,亦通。“连”如“连衡”之“连”, 
外连而内各有心也。“连”又铅锡之名,然上有“重”矣,此不必
复作锡解也。又四里为连,十里为乡,亦可解去(上释原文“智与
意异。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如熊鳯凰,类同而
名不同:“名同”,如鼠璞名同而实异:“邱同,而有崐敦;“鲋
同”而有鲫鳤。同是同,然是然,有异同,根同而枝叶异,“非” 
与“是”异,“不然”与“然”异,“非”即是“不然”矣,而“非” 
与“不然”又微异:因有异也而欲同之,其为同之也又不能浑同, 
而各有私同老又异,“楞严”“因彼所异,因异立同”之语可互明
此旨(上释原文“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

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其同异之中,略
分四种辨之:其一曰,“乃是而然”,“乃”犹“若”也,又犹“那
个”也,犹云是其是而然之;二曰“是不然而不然之”,然与不然, 
不欲苟异者也,三曰“迁”,则就人之意多,犹因其然然之,因其
不然不然之,又既然之而时复不然之,既不然而又时复然之,无定
见也;四曰“强”,则执已之意多,犹本然之而强不然之,本不然
而强然之。四者之中,各有深浅尊益,“尊”者“尊”也(俞樾后
诂“尊”为“尊”),“益”者“溢”也。。。群察之,第次之, 
山止而不移,比栉而不紊,因而至裕乎其“指”,历多而见定,于
是又详察其声,端定其名,使声名之 间不相假借。(同上 ) 
“大取篇”的主旨在于说明“生以理、长以类行”,立辞要明其类,这
是“语经”的要件。末段有十三个“类”的归纳,关于原文“一日而百万生, 
爱不如厚,其‘类’在恶害”,传山释道: 
一日而有百万生人,若不爱为万而推之,而单为一二人,是不
加厚。其类在恶害,谓恶害之加于一人者,即当恶害之及于万人者
矣。关于原文“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 
传山释道:兼爱爱分,一爱爱专,我之于人无彼此,皆爱,与无二
爱之事一爱同意也。人皆有生,而我皆以一爱爱之,除无生者我不
爱之,其类如人莫不有死,而我莫不有爱,谓于人定爱之也。(同
上) 
墨子“兼相爱”与“交相利”之说:被他的弟子在逻辑上有所发展。“大
取篇”说:“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受获之爱人也,生于虑获之利, 
非虚臧之利也;而爱成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去其爱,而天下利
弗能去也。”傅山对于这段文章的解释甚近似,而“减主耕、获主织”之训
诂,乃不易之论。(按臧为古代的男奴隶,获为古代的女奴隶)他说: 
古人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何也?古公而今私也。如以臧
获二种论之,臧主耕,获主识:获人也,臧人也,爱获爱臧,同一
爱人之心也。爱获之爱,生于虑获之织之利,与爱减之耕之利,有
不同。谓爱获时且只利其织耳,而至于爱臧之耕之时,仍是爱获之
织之爱人者也。但其私心爱臧之耕时,即不顾爱获,爱获之织之时, 
又不顾爱臧,其爱之之私有在有不在,而耕之利于爱获时去之矣, 
织之利于爱臧时去之矣。去其私爱,而爱无不在,利亦无不在,故
曰天下之利弗能夫也。(“霜红龛集”卷三十五) 
墨子主张“志功合一”,他以为,仅有主观的心顾而无客观的结果,是
无价值的思虑。“大取篇”说“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辨。有有于秦
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考之马也。”此文句读不易,文理亦难识,而传山则
引刃而解。他说: 
义者,宜也;宜,利;不宜,害。兴利之事须实有功,不得徒
以志为有利于人也。且如马,以秦马而良者,而人有之,是实有其
有于马之才也。何也?马非自从秦来也,是其人之智力来之马也。
功也,菲徒有有马之志也。(同上) 
按秦地产良马,“石鼓文”、“诗”“秦风”、“史记”皆详言之。傅
山据此,把原文二个“有”字解释得非常清楚。
总之,傅山的“大取篇释”重视墨辩的名理,在校勘训诂方面,也着重

名理的发挥。上面所举的例子只是他的主要论点,其他可供研究墨学参考者
尚多。
(三)傅山对于“老子”、“庄子”、“荀子”、“管子”、“淮南子”、
“鬼谷子”皆有注疏,而尤重于“老”“庄”与“淮南”。他自谓“老夫学
庄列”,并盛道“南华”高见,甚至称“吾庄子”。他说: 
鄙儒。。不知所释,曰是文之无法度者也。夫深世故而浅天行
者,吾庄子而已矣。“吾”之也者私也,(不)能公诸人,故不得
不私也,私者天也。(同上卷三十二“庄子徐无鬼篇末一段解”) 
傅山解释“老子”,多出新义。例如释“道常无名”章说: 
公之它(傅山自号)破句读之曰,道之常无者名朴也。“虽小
天下不敢臣”,谓看得天下虽小,亦不敢有臣之心臣之,则亢守朴
以待万物之自宾而已。若自大自尊,则天与地不相合矣。。。“始
制有名”,“制”即“制度”之“制”,谓治天下者初立法制,则
一切名从之而起,正是与无名之朴相反。无者有之,朴者散之,而
有天下者之名于是始尊。。。后世之据崇高者,只知其名之既立, 
尊而可以常有。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同上卷
三十二) 
这里的解释不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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