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五卷-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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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列传而外,又当参观于庄周“天下”之篇也。盖司马迁叙传所推六艺宗旨,
尚未究其流别,而庄周“天下”一篇,实为诸家学术之权衡,著录诸家宜取
法也。观其首章列叙旧法、世传之史,与“诗”“书”六艺之文,则后世经
史之大原也;其后叙及墨翟禽滑厘之学,则墨支(墨翟弟子)、墨别(相里
勤以下诸人)、墨言(禹湮洪水以下是也)、墨经(苦获、己齿、邓陵子之
属皆诵“墨经”是也),具有经纬条贯,较之刘、班著录,源委尤为秩然,
不啻“儒林列传”之于“六艺略”也;宋钘、尹文、田骈、慎到、关尹、老
聃以至惠施、公孙龙之属,皆“诸子略”中道家名家所互见。然则古人著书,
苟欲推明大道,未有不辩诸家学术源流。(同上卷十二“校雠通义”内篇三
“汉志诸子第十四”之二十二)这是“校雠通义”的中心论点,其价值在于
继承周秦诸子的传统,显示出时代的新要求。但学诚所谓校雠,尚不同于今
之学术史的编制,而是一种艺文学案,企图在群书汇编中,说明其中的源流
变化。故他说:
古人著录,不徒为甲乙部次计。如徒为甲乙部次计,则一掌故
令史足类,何用父子世业,阅年二纪,仅乃卒业乎?盖部次流别,
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
类求书,因书究学。至理有互通,书有两用者,未尝不兼收并载,
初不以重复为嫌。。。古人最重家学,叙列一家之书,凡有涉此一
家之学者,无不穷源至委,竟其流别,所谓著作之标准,群言之折
衷也。(“章氏遗书”卷十“校雠通义”内篇一“互著第三”之一)
群书既萃,学者能自得师尚矣。扩四部而通之,更为部次条别,申明象
学,使求其书者,可即类以明学,由流而溯源,庶几通于大道之要,而有以
刊落夫无实之文词、泛滥之记诵,则学术当而风俗成矣。(同上卷八“文史
通义”外篇二“藉书园书目序”)
学诚主张“即器以明道”(同上卷九“文史通义”外篇三“与朱沧湄中
翰论学书”),对于天文、地理、法律诸学之书,他说:
天文,则宣夜、周髀、浑天诸家,下逮安天之论、谈天之说,
或正或奇,条而列之,辩明识职,所谓道也。“汉志”所录泰一、
五残、变星之属,附条别次,所谓器也。地理,则形家之言,专门
立说,所谓道也。“汉志”所录“山海经”之属,附条别次,所谓
器也。(同上卷十一“校雠通义”内篇二“补校汉艺文志第十”之
五)
后世法律之书甚多,。。就诸子中掇取申韩议法家言,部于首条,所谓
道也。其承用律令格式之属,附条别次,所谓器也。(同上之七)学诚的道
器论虽似把理论与实际分别对立起来讲,但敢于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要
掌握的规律,和“道”的内容同等一视,则是大胆的言论。因此,他的编著
方法,又重视“互著”和“别裁”,以期对古人的学说不至于因偏见而抹杀。
他说“非重复互注之法,无以究古人之源委”(同上卷十“校雠通义”内篇
一“互著第三”之四);又说“得裁其篇章,补苴部次,别出门类,以辨著
述源流。”(同上“别裁”第四)
由上面所说看来,学诚的“文史通义”为文化史的理论,“校雠通义”
是学术史的概论。然因为二书都是“通义”,其内容也不是完全可以截然分
开的,它们相互在“义例”与“源流”二者之间补充说明的也不少。以下,
我们可以研究一下学诚所谓“通义”的意义。
“通”是指什么呢?他说:
通者,所以通天下之不通也。。。通史人文,上下千年,然而
义例所通,则隔代不嫌合撰。(同上卷四“文史通义”内篇四“释
通”)
他所谓“通”在于认识人文的流变。他举例说明,后世学说因了不识“通”
义,演变出鄙陋不堪的潮流:
训诂流而为经解,一变而入于子部儒家,再变而入于俗儒语录,
三变而入于庸师讲章。不知者习而安焉,知者鄙而斥焉。而不知出
于经解之“通”,而失其本旨者也。载笔汇而有通史,一变而流为
史钞,再变而流为策士之类括,三变而流为兔园之摘比。不知者习
而安焉,知者鄙而斥焉,而不知出于史部之“通”,而亡其大原者
也。(同上)
他说,通有横通与纵通的分别。“取心之所识,虽有高下、偏全、大小、
广狭之不同,而皆可以达于大道,故曰通也。然亦有不可四冲八达,不可达
于大道,而亦不得不谓之通,是谓横通”。纵通指横通的集合,“用其所通
之横,以佐君子之纵也,君子亦不没其所资之横也”,然而“君子不可以不
知流别,而横通不可以强附清流”(同上卷四“文史通义”内篇四“横通”),
由此可见,他所谓的纵通,即指史学。但这种史学是以形式逻辑的归纳法做
方法,并不能认做历史科学。
学诚所谓通义之“义”,有时作“意”。他用“义”“意”之处甚多,
并常用“春秋”之“义”,“有取乎尔”来说明,“义”即所谓“别识心裁”
(“章氏遗书”卷四“文史通义”内篇四“申郑”),或所举太史公说的“好
学深思,心知其意”(同上“答客问”上)。他在“答客问”三篇中批评比
次之书、独断之学、考索之功,假设问答以说明“义旨”。他说:
无征不信,。。今先生谓作者有“义旨”,。。毋乃背于夫子
之教欤?。。章子曰:天下之言,各有攸当,经传之言,亦若是而
已矣。读古人之书,不能会通其旨,而徒执其疑似之说,以争胜于
一隅,则一隅之言不可胜用也。。。“易”曰:“不可为典要”,
而“书”则偏言辞尚体要焉;读“诗”不以辞害志,而“春秋”则
正以一言定是非焉。向令执龙血鬼车之象,而征粤若稽古之文(即
以“易”律“书”),托熊蛇鱼旐之梦,以纪春王正月之令(即以
“诗”说“春秋”),则圣人之业荒,而治经之旨悖矣。若云好古
敏求,文献征信,吾不谓往行前言,可以诚裂也;多闻而有所择,
博学而要于约,其所取者有以自命,而不可概以成说相拘也。。。
诸子争鸣,皆得。。一端,庄生所谓耳目口鼻皆有所明,不能相通
者也;目察秋毫,而不能见雷霆,耳辨五音,而不能窥泰山,谓耳
目之有能有不能则可矣,谓耳闻目见之不足为雷霆山岳其可
乎?。。专门之学,未有不孤行其意,虽使同侪争之而不疑,举世
非之而不顾,此史迁之所以必欲传之其人,而班固之书所以必待马
融受业于其女弟,然后其学始显也。。。经生决科之策括,不敢抒
一独得之见,标一法外之意,而奄然媚世为乡愿,至于古人著书之
“义旨”,不可得闻也。俗学便其类例之易寻(按指比次之书),
喜其论说之平善,相与翕然交称之,而不知著作源流之无似,此呕
哑嘲哳之曲,所以属和万人也。(同上卷四“文史通义”内篇四“答
客问”中)
这段文字,第一,说明通经必须贯经,单有文献是不行的,主要在于理
论的综合。第二,说明诸子各家都有一得之长,宜就各家的学说,批判地吸
取其所长。第三,说明专门家之言有独创之长,不能以其有偏向,就加以抹
杀。第四,说明没有自我创造性的研究,便是因袭盲从,这就不是学问。综
合他所讲的“义旨”的话看来,“义”即概括性的理论,他称之为心知其意
的“自命”。
学诚所谓“义则夫子自谓窃取之矣”的说法,指理论体系,即所说“道
有自然,圣人有不得不然”的理性认识。这里的“不得不然”的主观认识,
是反映着自然的规律(道),而历史上一系列的理论便是适应“时会使然”
的相对的认识。他的文化史学,在我看来,就在于企图说明历史中“时会使
然”的一系列的认识,而“自命”“自取”其中“所以然”的流变,就叫做
“通义”。他的“通义”的这样一种公式,虽然强调“自命”“自取”,有
理性自己的活动的嫌疑,因而并不能把握着历史发展的“所以然之理”;但
其观点在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
懂得了学诚的自命自取的公式,便不至于误解他的“义旨”为宋儒“义
理一贯”的冥解,或惟主观是信的独断了。他对于自己非常自信,甚至说“吾
于史学,盖有天授”,一看好像一位观念论者在那里发疯,但实际上则是不
然的。他肯定了客观世界的法则,他说:
学也者,效法之谓也,道也者,成象之谓也。。。平日体其象,
事至物交,一如其准以赴之,所谓效法也,此圣人之希天也,此圣
人之下学上达也。。。士希贤,贤希圣,希其效法于成象,而非舍
己之固有而希之也。然则何以使知适当其可之准欤?何以使知成象
而效法之欤?则必观于生民以来,备天德之纯,而造天位之极者,
求其前言往行,所以处夫穷变通久者而多识之,而后有以自得所谓
成象者,而善其效法也。故效法者,必见于行事,“诗”“书”诵
读,所以求效法之资,而非可即为效法也。(“文史通义”内篇二
“原学”上)
因此,他的文史学的理论并不是自取自命的心裁,并不是唯识,反而是
对于自然成象的效法,并借助于过去的资料(“诗”、“书”)和凭恃于自
己的实践(行事),而把握自然(社会、文化)成象的变化关系。这一说法,
在十八世纪是进步的,因为它坚持着唯物的观点,而反对唯心的空谈。至于
他所谓“一如其准以赴之”的那种认识观点,便流于理性主义的范畴论去了。
我最初研究学诚的思想,不明白“言公”、“史德”二篇的命意,经过
仔细推核,才知道他是把这二篇的内容,作为他的文史学的客观与主观的条
件而规定的。
一、“言公”上中下三篇,在我看来,是讲文史学的人民性,这是客观
的条件。在“言公”上篇,他从“诗”“书”六艺、诸子百家,直叙至汉初
经学,都认为“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其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
(同上卷四“文史通义”内篇四“言公”上)所以,“公”指人民性。他说:
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于天下,而所志无
不申,不必其言之果为我有也。。。“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此
以言语观人之始也,必于试功而庸服,则所贵不在言辞也。。。
司马迁曰:“‘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所为作也”。是则
男女慕悦之辞,思君怀友之所托也,征夫离妇之怨,忠国忧时之所
寄也。。。诗人之旨。。,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舒其所情懑,
而有裨于风教之万一焉,是其所志也。。。诸子思以其学易天下,
固将以其所谓道者,争天下之莫可加,而语言文学,未尝私其所出
也。(同上)
由这三段话看来,他所谓“义旨”的条件,必须效法古人“言公”的精
神:观言试功,忠国忧时,激励风教,学易天下。因为有利于人民的言论,
是通于家国的。他说:“琐细之言,初无高论,而幸入会心,竟垂经训。孺
子濯足之歌,通于家国;时俗苗硕之谚,证于身心。其喻理者,即浅可深,
而获存者,无俗非雅也。”(同上“言公”中)这里,他居然把人民的言论
和圣人的言论都一样地列于可垂训的遗产里了。
所以,义旨在公,而非私业,是他很重视的条件,他所谓“读古人之书,
贵心知其意”,也即指这样的义旨。他以为古人之书,其性质虽不同,但只
要有言公的精神,都足以成一家之言。他更以为依据言公之意而治文史,就
可以合理地批判古人。例如他说,“‘易’奇‘诗’正,‘礼’节‘乐’和,
以至‘左’夸‘庄’肆,‘屈’幽‘史’洁之文理,无所不包;天人性命,
经济闳通,以及儒纷墨伦,名派法深之学术,无乎不备。”(同上“言公”
下)这里,他便和封建社会指的异端与正统的胡说,立于相反的地位。
二、“史德”篇所说的“著书者之心术”,在我看来,是讲文史学者追
求真理的忠实心,这是主观的条件。他说:
。。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欲为良史者,当
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尽其天而不益以人,虽未
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书者之心术矣。而文史之儒,竞言才
学识,而不知辨心术,以议史德,乌乎可哉?。。气积而文昌,情
深而文挚,气昌而情挚,天下之至文也。然而其中有天有人,不可
不辨也。。。气合于理,天也,气能违理以自用,人也;情本于性,
天也,情能汨性以自恣,人也。史之义出于天,而史之文,不能不
藉人力以成之,人有阴阳之患,而史文即忤于大道之公,其所感召
者微也!。。阴阳伏诊之患,乘于血气,而入于心知,其中默运潜
移,似公而实逞于私,似天而实蔽于人。。。至于害义而违道,其
人犹不自知也。(“史德”)
这些话是对当时的学术空气讲的,他的“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命题,
虽然讲追求真理的心术,实质上是反对主观主义的文史作者。他指出似公而
实逞于私,似天而实蔽于人的作者,充其极是可以故意曲解真理而害义违道
的。故他在“与史氏诸表侄论策对书”中说:“仆于学业,亦小有得,故平
日言论,亦小有家数。又口谈笔述,初无两歧,或出矜心,或出率意,详略
正变,无所不有,然意皆一律,从无欺饰,。。生平惟此‘不欺’二字,差
可信于师友间也。”
怎样就能坚持对于真理的忠实态度呢?他以为,要察自然之象,而防止
“人心营构之象”这是检证真理的态度。学诚说:“有天地自然之象,有人
心营构之象,。。人心营构之象,有吉有凶,宜察天地自然之象,而衷之以
理。”(同上卷一“文史通义”内篇一“易教”下)反之,那些心术不可问
而故意曲解真理的人,不是追求自然之理,而是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