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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黄老智慧-第34部分

小说: 黄老智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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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时期,列强屡次侵华,大兵到来,如入无人之境。史称:这都拜中国汉奸所赐。汉奸也是“多智之民”中的一类。其所以置国家民族于不屑,天地良心于不顾,为虎作伥,荼毒同胞,无非是老子所说的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46章)。“罪”“祸”“咎”不正是汉奸们的写照?“可欲”“不知足”“欲得”不正是汉奸们的心态?对于汉奸,谁能治?

  老子第二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第75章,他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领导者们有为,领导出众,大有一番兴利革弊的作为,不是很好吗?“年青有为”应该是最受夸奖的,如果领导们精明能干,年青有为岂不是好事?可老子说:不然,不然,领导们越精明能干,就越要“无为”。根据韩非子的解释:第一,领导者们有为,根本是事实上的不可能。即使是一个县级的领导,或是一个学校的领导,如果什么事都要自己管,自己做,就算你二十四小时都不睡觉,累死了,也管不完,也做不好。第二,只要下面有人知道领导管事,那么他们的生、老、病、死,事无大小,什么事都得直接找领导,他们才放心。那么领导二十四小时光接见这些人,别的事就什么都做不成了。第三,下面知道了领导的“脾气”“底细”,就会“顺着”他来,希望能得到领导的特别照顾,或者直接欺侮、要挟到领导的头上去,目的是要得到他所要得到的。领导一旦“落到”人家的手中,即使有三头六臂,也翻不了身了,结果什么事都是虎头蛇尾,什么好事也只有不了了之。因此,韩非子说:老子的教训,要领导们“无为”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领导应该是精明能干,而且品行优越的人。但他最重要的是严格分配各级下属的工作。分工一定要细,要明,要专,不可以一人兼两职,不可以一职兼两事,以便于切实考察他们工作的绩效,做得好就赏,做不好就罚。第二领导不可以随自己意思和喜好办事,一切要根据法律。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他就要和大家“约法三章”去订立法律。发现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就马上根据大家的善意修改。有了大家满意的法律后,大家依法行事。从此,大家见到的只有法律,见不到领导本人。是谓:上下贵贱皆从法,特别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领导自己也绝对不能超越法律之上,绝对不可以“法外施恩”,自破法网。不“法外施恩”就是“无为”。如果领导能遵守“无为”的原理原则和法则,成功可以接踵而至。史实一再证实,效果立竿见影,既快速,又实在。

  领导也是人,免不了有时会想自我表现一番。尤其是在大权在握,有机会来个“法外施恩”时,于是就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的位置了。下面的人们一发现领导“可以商量”,马上就会走门路,拉关系,送礼,去和领导“商量商量”,要他“法外施恩”,他来,小自两罐茶叶,大至黄金、珠宝、汽车、美人、洋房,这要看他的目的大小而定。这就叫做货赂公行。一个社会,一旦发生了“货赂公行”的情况,那个社会立即就会出现不公平。一旦出现了不公平,大多数人们就会“失望”,同时失去了对领导应有的尊敬。领导受了人家钱财,沆瀣一气,大家半斤八两,还有什么面皮、资格去治理人家?领导一旦尊严扫地,满街被人叫骂,什么事就都做不通了。千万不能小看这个“货赂公行”,认为不过是个小小的人情而已。上行下效,就没有一件事不通过“贿赂”的。自古以来,亡国灭家都开始在这个“小小人情”上。因此“无为”是领导的护身符,也是社会的护身符,更是国家民族的护身符。因为,“货赂公行”好像是一件正在暗室里私相授受不见光的事,却马上在屋顶上被张扬了出去。这是宇宙自然大法,你知,我知之外,还有天知,地知。马上外国、敌国都知道了。兵法上要灭一国,先看他有否货赂公行。货赂公行是用间的先决条件,也是亡国灭家的先决条件!

  此外,老子又间接提到“民之难治”,共有三种情形。

  第一,“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72章)”的不畏威之民。自古“威”与“德”是必须相提并用的。没有“德”,就用不了“威”。有了“德”,自然就有“威”。人民爱领导的“德”,感他的恩,自然佩服得五体投地。尊敬爱戴还来不及,怎么肯去冒犯他?他要是死了,人民自动罢市罢学,号啕辟踊,如丧考妣,香花永远供奉,希望他在天之灵还能来庇佑。他活着,不怒而威,人民战战兢兢,生怕惹他不高兴。领导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他望之不似人君,平时贪污腐败,对内无所建树,对外丧权辱国。人民从心里就瞧不起他,可他还要大摆威风。因此,人民就偏要冒犯他,他就大发雷霆,要杀要打。人民就越瞧不起他,越要冒犯他。如此节节升高,最后,弄到不可收拾。这种“威”,用现代的名词来说,就是“压迫”。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就是说:人民反压迫,那时更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老子在《道德经》第72章中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就是说:当人民不怕统治者的威力(压迫)时,更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不要逼得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对人民不压迫,人民才会不感到受压迫,就不会反抗。因此,领导但求自知,而不可自我表现;但求自爱,而不可自居高贵。所以要舍去后者,而保持前者。这是老子建议领导们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基础方法。

  第二,“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74章)”的不畏死之民。人民到了连死都不怕的时候,根本就没法治了。什么人能连死都不怕,从历史上来看,就是老子所说的“饥民”。人民为什么会饥饿?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75章)。这里说的不怕死之民,不是指个别的江洋大盗,杀人越货,被法办后,以视死如归的姿态,表示自己是好汉。而是指着大众老百姓吃不饱饭说的。老百姓为什么吃不饱饭,老子说是因为政府苛捐杂税,或重税盘剥所致。过去特别是指着农民说的,因为所谓老百姓大部分都是农民。史称:中国以农立国,是因为中国80%以上是农民。政府重税盘剥的结果,农民卖妻鬻子都缴不过租来,就是到了生不如死的时候,也就是上面才说过的逼得人民不能安居,并且阻塞掉了人民的生路。人民就说:反正是死,不如和你拼了。人民指着太阳发誓:“吾与汝偕亡”。这是载在《书经》里的话语,是用来警惕统治者的。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是:秦始皇大大的有为,东通大海(筑了六车道宽,笔直的驰道,为了去东海封禅游幸,寻找神仙。),西筑阿房,南修五岭,北造万里长城,这要花掉多少钱?如今在西安,大家参观秦俑,都赞叹得了不得,这还不过是秦始皇坟墓的冰山一角。他那么大的花费,钱从哪里来?钱不能从天上来,无非是搜刮老百姓来的。于是人民揭竿而起,三十六年而国亡。以后农民起义的事,历代都有。历史一再重演,而统治者我行我素,毫不在意。小则,杀得千里无人烟;大则,落得煤山上吊,社稷殒灭。老子早就谆谆告诫,为什么这种悲惨的局面老是重现,读史之时,真是令人废卷长叹,零涕不止。其实,也不过就是“政策适宜,税制合理”八个字而已!为什么汉文帝就能做得好,做得到呢?

  第三,“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79章)”的“怨民”。顾名思义,这种人民老是喜欢“怨”,就是怎么都不能满他的意。不满意就是不满意,就算让他做了“侯王”,还是不满意,怨定了。这种人是患了严重的精神病,但是很少人注意到要接受治疗。这种怨民,在任何社区都存在着,就是你无论对待他怎么好,他还是有“理由”怨恨你。常言道,你把心肝都掏出来给他,他还嫌腥气熏了他。所以老子说:对这种人,你即使尽一切方法去化解了他的怨苦之气,他还是为自己保留着一部分的怨苦之气,如此怨怨不息,怎么办也好不了,安可以为善?怨民在心理上是特别自私自利的一种人,就因为他特别自私自利,就总觉得从别人那里攫取得不够,别人都对不起他。因此,他的仇人目标也是会随时转移的。似乎这种人的病还能传染,他也能呼朋引类!也可能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们会成为社会的害群之马、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在以色列有一堵世界闻名的“怨墙”,怨民都到“怨墙”面前对墙诉怨。老子的办法是:尽量对他好,不和他计较,但并不是要烧掉他的记录,一笔勾销,完全放任。只是暂时不计较而已。

  老子建议管理者一定要自知自爱,自己先检查自己,消灭本身所有的弱点。而被管理者之中,如果有了害群之马的话,也绝对不予姑息。因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绝不能让一只老鼠坏了一锅粥!管理者不能优柔寡断,像弥衡批评黄祖的话:“庙中之神,恨无灵验。”管理者该怎么做,就要怎么做,决不能像个泥菩萨,光做样子。老子在《道德经》第74章里说了非常厉害的话:“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就是说:如果你们这些自私自利的人,成了害群之马,专门为非作歹(为奇),要危害整个社会,破坏法制秩序,影响了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幸福,只要你们还怕死的话,我不得不把你们抓来杀了。看你们谁还敢为非作歹?这不是“以杀止杀”的辩证策略吗?不过老子“杀”的方法很不寻常。他接着说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道理,他说:“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这里有几个关键字,是不能忽略的,它们包含了法律制度上的重大意义。如:1.常有。2.司杀者。3.大匠。4.伤其手。

  1.常有。常是经常,有是设有。就是经常设有,也就是:政府设置了一个部门,他是经常存在的,不是一个临时机构。

  2.司杀者。这个部门的机能职权是:司杀者,照字面讲是:专门管杀人、罚人的。从法律制度来说,就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3.大匠。是砍削木材,很有精专技术的老师傅。老子作了一个比喻,他把政府的司法机关,比作砍削木材的技术专家。司法机关里的法律专家们应该都是精选的“包龙图”,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人物,老子在比喻中,用了“匠”字,还加个“大”字,非常可能是有这层意思含在里面。宋朝有个天然的“包公”,人民就有了希望。“包公”到今天还代表着公正。司法机关里应该塑造、培养无数的“包公”,只要有他们在,马、鼠之辈,就会望而却步。所以,老子说:孰敢?可见“杀”不是老子的目的,“孰敢”才是真正的目的,是谓“以杀止杀”。老子的“杀”,是有教育性的,是慈爱。

  4.伤其手。老子比喻说,砍削木材必须由有技术的专家去做,那样木材才能被砍削成合用之物。如果你不是砍削木材的专家,却凭着自己的冲动,拿起刀斧来砍削木材,不但木材被你砍坏,还一定会伤了你自己的手。这个比喻说明:领导者,如果你是行政的首脑,你就不可以不经过司法部门,自己出头去惩罚罪犯。如果你“越俎代庖”,你一定会伤了你自己。这明明是在讲行政,司法分立制。 
 
 
  
 黄老智慧
 
 
黄老智慧 
 
 
 
 
 
 
第二部 《老子道德经》新论 
第十五讲 无事
 
(美)张绪通
 
  老子在《道德经》第63章里提出三句话: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上面的为,事,味三个字都是动词,“无为”,“无事”,“无味”都是专有名词。就是说:要行“无为”,做“无事”,吃“无味”。老子把“无为”作为他的代表理论,是《道德经》里出现最多的专有名词。“无为”不能照字面简单的解释为“无所作为”。它有着深奥的意义,是老子主要的方法论。我们已经在过去的文字里,做了比较详细的讨论了。

  味“无味”,是要注意吃些“没有味道”的食物,他说:“五味令人口爽”(12章)。这里说的“口爽”,不是嘴巴爽快的爽。根据《广雅·释诂》:爽,败也。《楚辞·召魂》里的“厉而不爽”,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就是羹汤菜肴腐败了,楚国话叫做:爽。老子是楚国人,那么口爽,是坏了嘴巴的意思。《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辩淄渑(是淄河里的水,还是渑河里的水都能分辨得清。极敏感的意思。)”。《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都是说五味可以使口损伤腐烂。“五味”是五味杂陈,训为:丰腴美味的食物。也就是“大吃大喝”。“口”在中国医学里:“脾开窍于口”,那么脾开口的地方是嘴巴;嘴巴的深处相连的就是脾脏。同时,脾脏是中央,属土。在脏为脾,在腑为胃,在内分泌腺体为胰岛腺,在身体为肌肉。在窍为口。口既然能被“丰腴美味的食物”“大吃大喝”所伤,那么进一步就伤了一大串。证诸现代医学,丰腴美味的食物是致“糖尿病”的根源(吃得太好使胰岛腺衰败,不能产生因素林来平衡血糖。),进而,血压高,血管阻塞,中风,心脏病,肾脏衰竭,瞎眼,瘸腿,甚至于有些癌变都是由大吃大喝,不知不觉而来。老子这一句简单的“五味令人口爽”的话,导出了养生学的根本。问题是:你还想不想健康地活下去?要是答案是肯定的话,你就非得退一步,吃些淡而无味的食物,千万不能只图一时口头痛快而“大吃大喝”。美国有一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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