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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1望21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第50部分

小说: 1望21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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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高级的领域中,无论从科学上看,或者从哲学上看,领导文明的——大概就是这种新的为人们所希望的宗教。这种宗教,如果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科学精神和哲学精神,就不能适应新
的要求。换句话说,这种宗教既要挽救西方的危机,又要拯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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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二十一世纪
的苦境,必须有利于把人类组成一体,去解决从现在到将来的一切问题。我们现代人的最大课题,就是寻求这样普遍性的宗教。
汤因比现在对我们来说,把过去由于产业革命弄颠倒了的人与人以外的自然之间的关系,重新稳定下来,是极为紧迫的任务。以前的技术改革、经济改革,都是在过去旧大陆西部地区,由
宗教改革开路进行的。如前所述,这种宗教改革是从多神教改换成一神教。我相信人类现在还需要再回到多神教。关于对人以外的自然所具有的尊严性问题,我们有必要再恢复以前对它们所持的崇敬和体贴。为此,我们需要一种正确的宗教来帮助我们这样作。
所谓正确的宗教,就是教导我们对人和包括人以外的整个自然,抱有崇敬心情的宗教。相反,错误的宗教,就是允许牺牲人以外的自然,满足人本身欲望的宗教。归纳起来说,我们现在必须信仰的宗教就是,比如像神道这样的多神教,而必须放弃的宗教就是犹太系的一神教,就是脱离基督教站在无神论立场上对科学进步的信仰。因为这种科学信仰,就是从基督教那里继承下来的,为满足人的欲望,在道义上有权利用宇宙的思想。
池田我也赞成博士对正确的宗教和错误的宗教的定义。
只有一点,意见不同,那就是对日本神道的评价。
神道的确是从承认自然的一切存在都有尊严性的思想中产生出来的宗教。但是,要问为什么有尊严性,神道就缺乏证实它的哲学体系了。它的根基是祖先对自然的惯常的热爱心情。这也可以
称之为以祖先为媒介的对自然的崇拜。所以,神道有其符合国家主义的一面。这种神道意识形态的赤裸裸的表现,就是所谓神国思想。众所周知,这种神国思想是极其主观的东西。看来,神道有对自然融合的一面,而在其背后,也有对其他民族封锁和排斥的一面。这种性质也许不限于日本神道,有多神教传统的其他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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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二章宗教的作用
信仰中,可能也有这种情况。
汤因比很明显,神道也跟类似的其他宗教一样,有它的长处和短处。迄今据我所知,神道也好,基督教以前的希腊、罗马人的宗教也好,它们有一个长处,就是把自然的力量视为神圣的东西。
通过灌输对自然的畏惧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人们利用自然的贪婪冲动。的确如您所说,神道是有其弱点的。在这一点上,必须承认基督教以前的希腊、罗马人的宗教也是一样的。
自然的本质,其中也包含着人的本质。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这是无法逃避的事实。即或人为了利用自然,想把自己跟人以外的自然区别开来,也仍然改变不了这种关系。作为社会动物的人,在其发展过程中,达到把社会组成大规模和有机的共同体时,人的集体力量就变成最强大的自然力量之一。它和飕风、雷雨、地震、洪水差不多一样强大有力。因此,进入这种阶段时,对人的集体力量的信仰——…对家族、国家、教会及其他由人们相互关系组成的严密组织的信仰——比对人以外的自然力的信仰更占优势。这时,原来象征着自然的各种力量的各种神,作为人的各种制度的象征被抬了出来。
日本明治维新后,神道就担负了这样的新任务。回溯到约十六世纪以前,希腊万神殿的各种神也曾担负过同样的任务。希腊世界在政治上分裂成很多具有主权的城市国家,进行激烈的争霸时,这些神是作为各城市国家集体力量的象征而起作用的。
我也认为这的确是自然崇拜的一大弱点。这类宗教,在不带政治色彩以前的本来形态也好,被加上政治色彩后改变的形态也好,在精神上比起高级宗教来,都有逊色。
池田作为高级宗教的佛教,在这一点上,无论就其本来的教义,还是就历史的体验来说,跟那种宗教都有明显的不同因素和性质,可以说,正是佛教克服了地区性多神教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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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二十一世纪
佛教就是把自然的包罗万象和一切众生普遍存在的生命之法,作为自己根本的宗教。换句话说,佛教的第一宗旨是要作到跟宇宙和生命中存在的“法”相一致,并从中指出人和自然走向融合、协调的道路。万神教的各种神,可以看作是自然力量和民族力量的象征,佛教是把这些放在生命之法的体系之中的。并且佛教所说的生命,是一切人和一切生物(包括无生物)共同普遍具有的,因此,从一开始就比国家主义主张的把特定的人的集团置于优越地位的思想要高超。
汤因比关于佛教的性质问题,您刚才谈得很透彻,这使我又回到我所谈的高级宗教具有怎样性质这一问题上来了。我所说的高级宗教,它的意思就是使每个人自己直接地接触到“终极的精神
之存在”。就是说,同样是接触“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但不是通过人以外的自然力量,也不是通过人的集体力量所具体化的制度等媒介间接地去接触。具有这种定义的高级宗教,才是现代所需要的宗教。
池田具有这种意义的高级宗教,无疑切实为今天所必需。
只是我想应该进一步追究,这些宗教究竟是“以什么作为自己的根本”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高级宗教是以“神”作为根本,还是以“法”的体系作为根本?
我的看法是,现代人的宗教要以“法”作为自己的根本。大概只有这样的宗教,才不仅能经得起合理思维的考验,而且超越这一点还能指导合理的思维。
汤因比您提出了神本位的宗教和法本位的宗教,那一个更有效、更有价值的问题。有神论设想,“终极的精神之存在”是神人同形的。就是说,所谓神就是“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作为人的存在而表现出来的。
希腊、印度、斯堪的纳维亚的各种神,都认为它们的身体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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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二章宗教的作用
相似。以色列的神耶和华——它是基督教徒、伊斯兰教徒也能接受的——被认为是没有形体的,是看不见的。但以色列的圣典中记述说,这种神还有人的感情——忌妒和愤怒——并想像它的举止行为,也是受这种感情支配的。就是说,耶和华的行为,如是人的话,当然也有受责难、受斥责的地方。
人类同样不能不在“终极的存在”中寻求人性的东西,即使它是变化无常的暴君似的存在,也要在他身上追求人性的东西。这可以从人的社会中孩子需要父母的帮助和指寻,成人需要领导这
一点去理解。当然,成人和领导的结合不是亲族血缘关系,而是以对领导者的更优秀的智慧、更坚强的毅力的信任为基础的。
虽然如此,把“终极的精神之存在”描绘成神人同形来借以满足愿望,仍然是不合理的。说“终极的存在”是人,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不,首先就不能想像它是与人相像的。因为,在构成自然的森罗万象中,人仅仅是其中的极小的一部分。
这样一来,我也认为比起宙斯神、雅典女神、阿波罗神来,还是佛教主张的普遍的生命之法的体系,似乎更能正确地表示出“终极的精神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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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善恶与伦理实践
1.性善说与性恶说
池田我想谈一下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进行过各种形式的争论。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儒教思想中,就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苟子主张“性恶说”,而孟子则主张“性善说”。
基督教主张“原罪说”,这种观点很接近于性恶说。而卢梭的思想则很接近于性善说。从性恶说的观点来看,应该从外界来约束人性;而性善说则极力排斥来自外界的约束,强调听其自然。
但我认为人的本性既非善,也非恶,而是两者兼而有之。
汤因比我也一直认为人的本性,是不能从本质上截然分为善与恶的。人性能成为善的,也能成为恶的。在我们的经验范围内,随便找一个人,他的本性中都混杂着善与恶。当然,其所占比
例是因人而异的。但通常人性中,在某种程度上,是善恶并存的。
在现实中大概是没有绝对的善人,或绝对的恶人。
池田佛教也认为,在生命中是善恶并存的。就连在佛这一最高人格中,也包含着善与恶。
既然在人性中善恶并存,那么就应重视使人性中善的一面,得以自由发展,而对恶的一面,必须加以抑制,但不能靠社会强制力量。我认为这种想法是很重要的。
汤因比人性中善恶并存,我想大概是产生于生物和宇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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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三章善恶与伦理实践
间的关系。生物一方面从宇宙万物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又和宇宙万物相连接着。这种关系就使人具有选择态度和行动的余地。
人是可以支配和利用宇宙万物的。就是说,也可能把自己置于宇宙的中心,以此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只要放纵这种欲望,人的行为就要变成恶的。反过来,人也可以为宇宙万物献身,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万物服务。只要顺应爱这种愿望,人的行为就会成为着的。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经验中,或别人的经验中,都能看到一切人都被这两种冲动不断地纠缠着。这样的纠缠从自己有意识时开始,一直到老糊涂以至死去才终结。
池田在内心纠葛当中,能使人作到博士所说的“爱的欲望”战胜“贪欲”的,只有道德和伦理,而更根本的是宗教。
如果再具体一点的话,尽管情况十分简单,但一般人总是怀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疑问,即“谁都知道不许杀人,然而,杀人的事为什么灭绝不了”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再细一点说,也就是这样一个疑问:“人人都知道不许作不道德的事,而为什么不道德的事却杜绝不了呢?”
当然,可以通过学校、父母以及书籍等教育,把一些有关道德的知识,灌输给比较年轻的人。然而,道德知识并不能直接变为行动的规范。常常仍然发生一些违反道德知识的行动。其理由就
是,人的行动是顺应理性的,同样或在更大程度上是受感情所支配的。因此,常有感情伤害伦理观念的情况。这些伦理观念,主要是以理性为基础的。
对构成感情基础的东西,从本质上进行深入一步的探索,我想就会发现有利己主义。也就是说,虽知“善”,而作不到;或者虽知恶,却作了坏事。之所以如此,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把“爱护自己”置于第一位的结果。这里所说的“自己”,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到家族、同胞、民族和国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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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因比每个活着的人,他内心的能源——因而也是更高级的精神能源——按我的信念来说,就是“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但是,从这个能源发出的能量,通过每个人的自我这一从宇宙分离出
来的生命,被赋予了方向性。这种能量通过这样的自我,可以用于善的目的,也可以用于恶的目的。因此,对这个特定的生物即人来说,所谓善恶就成了以人的同胞、人以外的生物,以及宇宙全体为对象的善恶了。
自我的本性就是要统治和利用自己以外的宇宙。当然,自我还可以与此相反,为他人和他事而献身。但是,走利他主义的道路(与利己主义相反),如同学习绝技一样困难。
池田为使道德知识直接成为行动的规范,要以自觉驾御自我为前提。通过社会制裁,即或有效,也不是完善的。比如,杀人行为,任何国家都课以重刑,加以制裁,可是此类案件仍不绝迹,
就说明了这一点。
汤因比利他主义是通过自我修养,自我克制,自我否定,甚至必要时自我牺牲的道路,才能实现。违背良心作坏事是容易的。
然而,只要不否定自己,想完全打消欲望,是不可能的。使自己的欲望转向完美的爱和献身的道路,是极为困难的。
池田我也有此同感。很多有心人,为了战胜自己的利己主义,作了很多的努力。其中,有些人确实作到了;有些人在为了抛弃一切欲望而寻求生路;也有些人想用博爱去克服自己的利己主义。
我不否定这些人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伟大明灯。但是,能够做到的人终归是有限的少数。严重问题就在这里。
虽说是博爱,但其本身也和其他道德规范一样,对大多数人来说,只停留于知识上。现实生活中被自我愚弄的事多得很。
汤圆比如您所指,迄今为止,只想完全消除欲望,把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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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三章
善恶与伦理实践
全部献身于爱的人,也是人类中的少数。因此,人与人的关系构成的网状组织——人类社会,若用良心确立的众人的行动规范来衡量,其不道德程度,已近似悲剧。而且,社会管理也很糟糕。
人类道德行为的平均水平,至今仍没提高。所以,在道德上说文明社会比原始社会高出一头,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跟过去旧石器时代前期的社会相比,跟至今仍完全保持着旧石器时代的社会
相比,也没有任何提高。我们通常称之为文明的“进步”,始终不过是技术和科学的提高,还有使用非人格的力量的提高。这跟道德上(即伦理上)的提高,不能相提并论。
技术每提高一步,力量就增大一分。这种力量可以用于善恶两个方面。技术产生这种力量,以空前之势,增大到空前阶段。这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特征,是最值得警惕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使用这种飞速增大起来的力量,他们的道德行为——实际上是非道德行为——的水平,不仅依然如故,实际上或许还在降低。
池田我也有同感。人的道德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反而有所降低。这是由于人的愚蠢造成的。人们有一种错觉,以为从技术进步所得的力量,可以代替道德所完成的任务。我认为从这种错觉中解脱出来,是解决人们自己招致的现代危机的出友点。
汤园比我们发觉这种力量跟伦理行为水平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宽。原子能进一步加深了这种鸿沟。就是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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