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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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对神学的世界观的批判是勇敢的、尖锐的,然而,当天国的批判转
而为地上的批判、宗教的批判转而为法律的批判、神学的批判转而为政治的
批判时,王充就显得有了局限。尽管如此,王充的思想,作为中世纪的神学
“异端”来说,是具有同情“微贱”身份的人民性的。他不论在历史观、伦
理观或政治观上,都与白虎观奏议的神学站在对立的地位。
王充认为历史的进展并不是由天在主宰,而且也无关圣王之德。他说:
“昌必有衰,兴必有废,兴昌非德所能成,然则衰废非德所能败也。”(治期
篇)他由此转入历史的命定论,以为历史不是人能控制的,更不是圣王之“德”
所能挽回的:
“故世治非圣贤之功,衰乱非无道之致,国当衰乱,贤圣不能
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
数不在教,贤不贤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
这样,王充一方面承认君有置不贤,政有明不明,但同时否认他们对历
史有任何作用,历史只是自然地、命定地进行着,这是他的理论的局限(参看
本章第六节关于王充命定论的分析)。然而另一方面,在王充看来,儒者所神
化了的、受天之命的天子,以至远古的三皇五帝,根本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任
何影响。这正显示了王充的历史观和政治观的有别于正宗神学的“异端”性
质。
王充的历史命定论归精于天数。乱世的根本原因只是由于人民的饥寒,
而人民之所以饥寒只是由于岁的饥寒,岁的饥寒,又是由时数所决定,这是
人所不能控制的,于是历史就只能在盲目性的自然决定中一治一乱、兴废昌
衰相继地进行着。他的饥寒致乱世之论,在狭隘的限度内反映了当时历史的
真实:“夫世之所以乱者,不以贼盗众多、兵革并起、民奔礼义、负畔其上
乎?若此者,由谷食乏绝,不能忍饥寒,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
则温饱至,而能不为善者希。”(治期篇)这正反映了王充思想从反宗教的观
点折入反贫困的观点,他既不能不认为在乱世时“民弃礼义、负畔其上”,
同时又对于人民的饥寒贫困,表示出深切的同情。
由此导出王充的伦理观点:
“让起于有余,争起于不足,谷足食多,礼义之心生。??为
善恶之行,不在人质性,在于岁之饥寒,由此言之,礼义之行,在
谷足也。”(治期篇)
这样,王充一方面并不否认“礼义之心”,但另一方面以为善恶之行不
是由天启的宗教道德所决定,而是由贫富所决定。王充承认了个人的切身利
益实在是道德的基础,这样的命题,往往是古代唯物主义老所共有的;从历
史的条件来看,旧唯物主义要超过这一命题是困难的。
不难看出,王充的伦理观和他的政治观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人的道
德既然决定于他的物质生活的情况,那末尽管“三教并施”,尽管这种“教”
如何为上帝的意志所想定,但在现实中“三教”是无效的,“国之安危,在
数不在教”。在王充看来,社会问题,并不是“民有质朴,不教不成”的问
题,而是在于民是否温饱或饥寒。
如果说,王充的世界观批判地撷取了古代道家的“自然”之义,那末,
相应的,王充的政治观也撷取了古代道家的“无为”之义,这在儒学国教他
的时代是有异端性质的。我们知道,汉代的神学目的论的世界观导出了神权
所统制的钦定学术,导出了王权所附会的“春秋为汉制法”,即一套严刑峻
法(从萧何作汉律九章起,武帝时律合三百五十九章,其中大辟罪四百零九
条,细目一千八百八十二项,例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项,成帝时大辟罪,一
千余条,律会一百余万言。昭帝以降,每年平均杀死罪囚一万人以上),导出
了父权所依托的网常名教,这些都表示着统治阶级利用上帝“有为”而“不
合自然”的宗教观;表示着统治阶级要依照自己的目的安排出一定的社会秩
序,要使世界成为合乎其“有为”目的的图案。从这里,也就看出了王充所
以特别强调“自然”与“无为”的实践意义,及其变革的战斗的本质。他说:
“至德纯渥之人,禀天气多,故能则天自然无为;禀气薄少,
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不肖者,不似也。不似天地,不
类圣贤,故有为也。??贤之纯者,黄老是也。黄者,黄帝也;老
者,老子也。黄老之操,身中恬憺,其治无为;正身共(恭)己,而
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黄帝委舜,
大人也;其德与天地合,故知无为也。天道无为,故春不为生,而
夏不为长,秋不为成,冬不为藏。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
物自成藏。??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
故其名成。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为也,气和而雨自集。”
这一段“无为”的赞颂,不正是说出了黄帝尧舜“其德与天地合”的“无
为”,以呵斥汉代统治阶级的“有为”或统制吗?不是明斥汉代统治阶级的
“有为”是“不遵道德”,“不似天地”,“不类圣贤”的“不肖”之徒吗?
在这里,王充又举出了孟子的故例来形容“有为”之,欲益反损。
“或为之者,败之道也。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者,就而揠之,
明日枯死。夫欲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冶期篇)
“为自然者宋人之徒”,即是说对于农民大众的严刑峻法,对于思想发展的
高压统制,妄想用“正宗”的目的来歪曲历史,是“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的宋
人之愚,是抹煞自然,拂诡人性的妄举,是“为者败之”的自杀政策,所以他说:
“夫天复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
中间矣。当其生也,天不须复与也。??天道无为,听恣其性。故
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也。不驱鱼令上陵,不逐兽令
入渊者,何哉?拂诡其性,失其所宜也。夫百姓鱼兽之类也,上德
治之,若烹小鲜,与天地同操也。商鞅变秦法,欲为殊异之功,不
听赵良之议,以取车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同上)
我们完圣可以了解:王充的社会学说和社会史观尽管有很大的局限性,
而他的自然哲学却是杰出的。第一,唯心主义的有神论的世界观是汉代统治
者御用的“正宗”,王充着重指出这种“正宗”“不知推夫妇之道以论天地
之性”,反而主张“无能故生万物”,儒者就是这种理论的代表;第二,王
充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乃是“正宗”的对抗思想,更由于反儒而采取了道家
的观点;第三,王充据“自然”与“无为”之义从批判目的论,形式上是在
论“天道”,而实质上则是反抗了汉代的统制政策,表现出从统制里争取解
放的人道战斗;第四,王充的政务之书,令虽不传,但自纪篇所说“闵人君
之政,徒欲治人,不得其宜,不晓其务,愁精苦思,不睹所趋”看来,其要
旨当不外依据“自然无为”的天道观来比附社会,客观上有利于进行其反统
制的政治批判。
第四节 从无神论到薄葬论的逻辑路径
从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出发,王充不但否定了人格神的宗教观,而且建立
了无神论的思想体系。思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上说“唯物主义者〔几乎从来不
谈神〕只是单纯解释事物。”(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页一○五)王充就是这
样。他说,神是人所臆想的一种东西,假使有所谓“神”,那“神与人同”,
也不能做出人所不能做出的事来,不但如此,他更敢于把神摆在人类的足下,
“天地之性人为贵,则龙(神)贱矣,贵者不神,贱者反神乎?”其次,他的
矛头更指向有鬼论的思想。按“鬼”之有无,在孔墨显学对立时代即已成为
争论的问题,而“无鬼”之说,在古代也有其萌芽(例如墨子公孟篇所记公孟
子之言),到了王充,才作为唯物主义思想的一环而完成了体系。
在汉代,由于图识宗教思想被宣布为国教,“人死为鬼”的思想就成为
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工具。王充的无鬼论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他对于有
鬼论的批判具有战斗意义。王充的这一思想,分见于论死、死伪、订鬼三篇;
后两篇多就古代关于鬼的记载与传说加以辨征,其价值另有所在,而论死一
篇则为其无鬼论思想的体系的说明,兹摘要分析如下:
论题提纲:“世谓: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
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
“人死不为鬼”理由之一:“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
死何故独能为鬼?”
“人死不为鬼”理由之二:“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
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
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
“人死不为鬼”理由之三:“人见鬼若生人之形。??人之精
神,藏于形体之内,??死而形体朽,??精气散亡,何能复有体,
而人得见之乎???世有以生形转为生类者矣,未有以死身化为生
象者也。”
“人死不为鬼”理由之四:“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灭
火复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复见。不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
颇疑死人能复为形。按火灭不能复燃以况之,死人不复为鬼,明矣。”
“人死不为鬼”理由之五:“夫为鬼者,人谓死人之精神;??别人见
之,宜徒见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服也。何则?衣服无精神,人死,与形
体俱朽,何以得贯之乎?精神本以血气为主,血气常附形体,形体虽朽精神
尚在,能为鬼,可也;今衣服,丝絮布帛也,生时血气不附着,而亦自无血
气,败朽遂已与形体等,安能自若为衣服之形?”
“人死不为鬼”理由之六:“天地开辟,人皇以来,随寿而死,
若中年夭亡,以亿万数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辄为鬼,
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
(庭),填塞港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上述关于“人死不为鬼”
的六项理由,其最高的依据,即在于以精神从属于物质(血脉与形
体)。这无疑问地是唯物主义的观点。基于这一光辉的论点,一方面
导出从生理器官(形体)以求优胜劣败之理的物势学说的自然结论,
另方面又是肯定“人死无知,不能害人”的理论前提。
关于“人死无知”的主张,王充的理由计有下列几项:
其一:“人之所从聪明智惠(慧)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五常之气所以在
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伤,则人智惠;五藏有病,则入荒忽;荒忽
则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
所用为智者已去矣。
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
精?”
其二:“人之死也,其犹梦也。??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犹死不能识
生时所为矣。人言说有所作于卧人之旁,卧人不能知,犹对死人之棺为善恶
之事,死人不能复知也。夫卧,精气尚在,形体尚全,犹无所知,况死人精
神消亡,形体朽败乎?”
其三:“人之死,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慧),二
者宜同一实。??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
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
从上面的论证看来,第一,王充“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的命题,
是从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到唯物主义的知识论的有机联系,因此他的结论是,
“夫人死不能为鬼,则亦无所知矣”。第二,从形体朽败到精神消亡的观点,
是基于生死的自然规律而规定的,这即是恩格斯讲的,有生就有死的简单常
识(参看上节)。第三,尤应特别指出者,王充所谓“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
有光”之说,后来又被范缜所发展,形成了神灭论的母体。
关于“人死不能害人”的主张,王充的理由则为:
其一:“夫人之??害人用力,用力须筋骨而(能)强,强则能害人。??
夫死,骨朽,精力绝,手足不举,??何以能害人也?几人与物所以能害人
者,手臂把刃,爪牙坚利之故也。今人死手臂朽败,不能复持刃;爪牙隳落,
不能复啮噬;安能害人???气为形体;形体微弱犹未能害人,况死气去精
神绝乎?(引者按原文“绝”下有“微弱犹”三字,兹据黄校本改。)安(原作
“未”)能害人。”
其二:“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饮食也。饮食饱足,则强壮勇猛;
强壮勇猛,则能害人类。人病不能饮食,则身羸弱;羸弱困甚,故至于死。
病困之时,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盗其物,不能禁夺;羸弱困劣之故也。
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死人精神去形体,??何能害生
人之身?”
其三:“人梦杀伤人,??若为人所杀伤,明日视彼之身,察己之体,
无刃创伤之验。夫梦,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梦之精神不能害人,死
之精神安能为害?”
其四:“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体,故能变化与人交通;已死,形体坏
烂,精神散亡,无所复依,不能变化。夫人之精神,犹物之精神也;物生精
神为病(按意谓“物生时其精神能为病害于人”),其死,精神消亡;人与物
同,死而精神亦灭,安能为害祸?”
综上所述,王充的无鬼论的体系,是由宇宙根本规律(“天地之性”)里
所谓“精神依倚形体”或“世间安有无体独知之精”的唯物主义命题构成其
最高出发点。首尾贯串,条理井然,实为中世纪思想史上光辉的成就。
王充无鬼论的思想,并非止于纯理论的思辨,而是以无鬼论为前提,在
社会实践上(“有益之验”)导出了薄葬论的主张。此中的关联,王充自己说
得十分清楚:
“论死、订鬼,所从使俗薄丧葬也。孔子径庭丽级,被棺敛者不省;刘
子政上薄葬,奉送藏者不约;光武皇帝草车茅马,为明器者不奸(按“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