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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部分

尸身尖叫-第325部分

小说: 尸身尖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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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
    第三只手?
    我想到了我的那条蝎尾。
    也许,它能够帮上忙?
    心念一动,那条蝎尾立即就出现在我的身后。
    就在蝎尾出现的一瞬间,我注意到,尸怪似乎本能的有些——畏惧?
    是的,它不安的疯狂挣扎了一下。
    可仅仅就是一下。
    接着,那条蝎尾就跟活过来了一样,远不是当初那种软绵绵的感觉,这时候,它甲环震动,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巨大的钩子一弯,直接就扎入了尸怪的脑袋里!
    一钩而下,那尾巴立即抖动了起来!
    那种感觉,就好像猛兽见到了猎物一样!
    尸怪也就这么疯狂挣扎了一下,紧跟着,就停止下来,不再动弹了。
    这……!
    难道说,我这条蝎尾,竟然是尸怪天生的克星?
    我想着,能够感觉到一个事实,那就是,蝎钩下方的那里,那张有着两片刀锋和细齿的“嘴”,正在吞噬着什么。
    我觉得有些恶心,也许,它在吃这只尸怪的脑髓?
    这条尾巴,已经与我融成了一体,我虽然还不能把它当作手臂一样使用,可它发生了什么,我还是清楚的。
    它果然在吃东西!
    同时,随着它的吞噬,一股力量,缓缓的从蝎尾上传来,向着我的全身涌去!
    这一瞬间,我那种很饿的饥饿感,忽然就得到了满足!
    这种感觉,犹如我是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饿绿了的人,陡然见到了一大只肉肘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的感觉!
    这只尸怪,居然成为了我的食物!

第625章 回家
    我坐在下水道的边上,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在我身下的下水道里,尸怪的尸体坠落了下去。
    它已经“死”了。
    其实,我并不是需要多强烈的呼吸,毕竟我的心跳比常人弱了好几十倍,氧气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并不能加速我的血液循环。
    我喘气,只是想要让自己静下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
    哪怕是一只僵尸,我也从来没有活生生的吃过人,最多,也就是找两只兔子,试试它们的血。
    不过显然,在以前的那种半僵状态下,血液并不能给我的身体带来很爽的感觉。
    而这一次,我吃掉了一只怪物。
    我能够感觉到我尾椎上的那条蝎尾,传来极度满足的意念,显然尸怪的脑髓,让它很满意。
    它没有意识,这只是一种本能。
    就跟掏耳朵耳朵会很爽,挖鼻孔鼻孔会很爽一样,是器官的本能。
    同时,我身体里的饥饿感也已经完全消失,犹如饱餐了一顿,我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
    伤势,也已经完全恢复。
    这条蝎尾,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难道说,以后再次出现“饥饿感”的时候,我只需要找个东西来吃吃就可以了?
    又或者说,我必须吃尸怪?
    还是僵尸?
    不过这东西除了恶心一点,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的一点,它的尖锐程度已经堪比僵尸的利爪,而且有两米长,算是一件有效杀伤力的武器了。
    而且这条蝎尾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对付尸怪而生,蝎钩上似乎带了一种奇怪的毒素,轻松就能够让尸怪停止挣扎。
    记得当时大螳螂杀死同样尸怪的时候,在斩断了尸怪脑袋以后,那尸怪还在地上折腾了半天呢。
    这让我想到了食尸鬼。
    据说,食尸鬼靠吃僵尸为生,其嘴里也带着一种毒素,类似于瘟疫的毒,可以短暂软化僵尸僵硬的身躯,从而让僵尸的血肉能够被轻松撕开。
    难道我要变成一只僵尸的克星食尸鬼?
    我有些汗:这可真是高大上,转眼就由猎物变成了猎人啊。
    算了。
    想那么多干什么?
    实力变强不是好事么。
    反正我根本就不是人类,既然已经多了一双蝠翼,再多条蝎尾又有何妨?
    我心中释然,站了起来。
    折腾了一夜,天色开始变灰,这时候,应该是快亮了。
    雨一直在下,所以这时候,也根本不见人车行走的迹象。
    我想了想,决定先去戴小蝶的家里休整一下,找套衣服换换再说。
    记得在我进入副体的那段时间里,戴小蝶是给我网购了几套衣服的。
    而现在戴小蝶即使进入了不死尸界,可她的家,我觉得我进去也不用着打什么招呼。
    我随即迈开步伐,奔跑起来。
    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真好。
    即使这股力量不同于我所熟悉的尸力,可掌控的方式都是一样,力量的本质没有变。
    认准方向,迈开大步,只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就从北边跑到了西边,到达了印象花园。
    这时候,就连别墅门口的保安都不见了踪迹,想来是到旁边的房间里呆着了。
    门口有一排交叉铁质的电控拦车杆,一米多的高度,我轻轻的一跃,就跳了进去。
    戴小蝶家的门是面部扫描和指纹解锁的。
    还好,那几天在戴小蝶家里休息的时候,我已经被闲着无聊的戴小蝶用扫描器简单扫描过了信息,可以打开她家的门。
    要不然,就只能暴力破解了。
    记得当时,戴小蝶还半开玩笑的说,我是除了她以外,这栋别墅的第二个主人呢,而且还是男的。
    至于画皮,戴小蝶本想给她录入的。
    可惜,扫描仪根本扫描不了画皮的脸部,每次扫描过去,就成了一张白色的骷髅头。
    而且画皮本身就是鬼类,天生可以控制磁场电场,这道门对于她来说,就是形容虚设。
    进入房中,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三口棺材。
    我叹了口气,可惜现在没人睡了。
    佳人已破虚空去,此地空余棺材板。
    但愿她俩在尸界得到一点机缘吧。
    想要再见到她们,除非她俩出来,或者我进去。
    我想,她俩跟在赢勾、将臣和女魃的后面,要说出事,应该不太可能。
    而进去或者出来,赢勾他们肯定有办法的。
    那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
    准确的说,应该是“我们”的。
    我也是四大僵尸王里面的一个。
    可是这么多年的轮回下来,我早就忘记了前生前世的记忆,我,还是杨韩八。
    我,没有半分关于后卿的记忆。
    也许,我再也回不去了。
    僵尸之间,没有所谓的勾心斗角,我也不是牺牲品。
    赢勾已经说的很清楚,我们,只是想要对付这“天”。
    欺骗它,然后,消灭它!
    所以我和女魃演了一出戏。
    这一切,由幕后智力最强的赢勾控制,武力最高的将臣伺机而动。
    可惜后来,也就是七百年前,将臣跟赢勾的意见相左,这才造成了分裂。
    但愿他俩不会在尸界争来争去吧。
    ……
    我撕下身上已经破破烂烂的衣服,简单冲洗了一下身躯,裹着浴袍躺在了沙发上。
    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打开了电视机。
    在吸收了尸怪的力量后,我的精力充沛无比,根本不需要休息。
    这时候,正是早间新闻的时间。
    如果是个普通人,能够轻松惬意的躺在沙发上,不用去上班,安心看着新闻,这种生活,我想,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都在向往吧。
    可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渴望安逸潇洒的人,生活愈发不能够安逸潇洒。
    而真正有资格安逸的人,却又根本安逸不起来。
    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财产,掌握在那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而剩下百分之八十的人,才有着其余百分之二十财产的分配。
    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
    这是人界,那么,其余六界呢?
    神、魔、仙、妖、鬼、尸,他们的世界,是否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公平。
    又或者说,有那么一个世界,如同传说中的西方极乐,是最平等、最快乐的地方?
    佛,有他的世界么?

第626章 吃蘑菇见小人
    电视里传来各处被淹的报道,以及记者顶着雨水握着话筒的镜头,显然,昨晚的那场雨真的很大。
    这沿途前行,那股龙卷风也不知卷了多少的雨水在里面,一旦失去控制,被黑龙给释放出来,不大才怪呢。
    我躺在沙发上,惬意的开了一瓶红酒,让红酒里暖洋洋的酒力扩散到我的全身,疏散着我身上的疲惫。
    电视里,并没有有关尸怪的报道。
    昨晚出现的尸怪至少有二十到三十只,真要整个城市都扩散的话,不可能不被人发觉。
    最起码的一点,当时那尸怪是打算把我抓了当食物的。
    既然这样,其余的尸怪肯定也有这种打算。
    就当一只尸怪要吃掉一个人,那么昨晚最少也有二十个人失踪。
    在当下的这种环境里,这已经算是极为严重的事件了。
    可能记者还没有发觉,又可能,他们害怕引起社会的恐慌,所以不敢报道。
    我喝掉了一整瓶红酒,觉得已经有了些醉意,索性就关掉电视,闭上了眼睛,开始休息起来。
    ……
    这一睡,就是一整天。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色又已经黯淡了下来。
    我不由得有些苦笑:看来,我的作息时间还真的彻底颠倒过来,变成了传言中的“黑暗生物”。
    一把站起来,我寻找了一圈,果然找到了戴小蝶帮我网购的那两套衣服。
    我打算出去一趟。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除了超级宅男宅女外,大多数的人,都渴望着出现在喧嚣人多的地方。
    我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年,即使我只能算“半人”,可好歹也是人不是?
    特别作为一个医生,我很清楚,如果生活在自我的空间里,不与外界接触的话,会对心理产生多么大的影响。
    那是自我幽闭和社交恐惧症,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愈发的不敢去面对,愈发的害怕。
    而那样的话,心理就会愈发的脆弱,也就是俗称的“抗压能力”太弱,从而在受到一些挫折后,产生一些不好的后果。
    如变得极为暴躁、容易因为琐事而发怒,容易怨天尤人,甚至产生自虐的行为等。
    当然,我不是害怕我自己会变成精神病,我只是想要出去走走,与人说说话,如此而已。
    当然了,顺带着,我也得看看,看能不能发现那些尸怪的踪迹,要是见到的话,可以顺手除掉。
    其实,这才是我心中的目的。
    只不过我自己不愿意承认而已。
    至于为什么不承认,原因很简单:好歹我也是四大僵尸王之一,我们的光荣传统应该是毁灭这个世界,把所有人变成僵尸,而尸怪其实还算我的同类。
    作为一个僵尸王,我居然想着拯救处于危险边缘的人类,这不是给我们四大尸王丢脸么?
    咳咳,所以,我得含蓄点,怎么也得找个理由先。
    当然,这事儿不止我一人干过,赢勾当年也干过。
    我收拾妥当,在桌子下方的抽屉中拿了两叠钱,应该正好二十万,用报纸一包,再抓起桌子上的那柄手术刀,这才出门。
    戴小蝶的家里抽屉中,最少有五百万的现金,而这钱,只不过是她拿来零花使用而已。
    跟她,我也用不着客气。
    再说了,经历过这么多的风雨后,我才真正的意识到钱财是身外之物,这东西,只不过是一串数字,对于我们这种非人来说,只有力量,才是最总要的。
    我拿钱,是去买车。
    我得找个代步的工具,还得去大朝山呢,难不成还跟上次一样学野人。
    出门,我只有两个地方。
    一个是医院,一个是我家。
    想了想,我觉得,还是去医院吧。
    要是陈小花还在的话,就最好,如果不在,我就给她写个留言条,告诉她我的消息,就不跟他们去杭州旅游了。
    雨已经停了,可处处都是积水,显然,城市里的排水设施好不好,现在才是真正的体现出来。
    还算我运气好,正好遇到一辆出租车在这里停车,要知道,这地方是富人区,能有出租车经过,那绝壁是撞流年行大运的节奏啊。
    “伙子,克哪点?”司机带着满口浓重的本地腔,问我。
    “省第三人民医院。”我答道。
    “怎么,你也吃蘑菇中毒了么?”司机嘿嘿一笑,眨巴眨巴眼睛,好奇的问我:“见到了小人没?”
    我一头雾水:“什么小人?”
    “就是到处都是小人在跑啊,还陪你聊天,陪你说话。”司机一脸的八卦。
    我:……!
    跟司机随便唠嗑几句,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昨晚上一场大雨,虽然对省城造成了极大的灾难,到处都是水漫金山的模样,可附近的一些山区却受到了湿气的影响,很快就催生了许多的蘑菇。
    而这些野生的蘑菇,在现今这个社会里,绝对是山珍的一种,所以立即就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
    这不,附近的山头到处都是蘑菇,一些农户拾了拿下来卖,甚至还有一些白天得到消息的,自己开车上山去拾呢。
    结果,这些蘑菇一进入肚子里,好多人才吃完,立即就叫着各种肚子疼,或者跟精神病一样的自言自语,说是自己见到了小人。
    而且,小人还会唱歌,还会讲故事呢。
    就在今天的一天里,这司机已经拉了好多个因为吃了蘑菇去医院的。
    我摇了摇头,表示我不是吃了蘑菇中毒去看病的,同时还觉得有些好笑:什么小人,说的跟闹鬼一样。
    可随后转念过来一想,不对啊?
    半个晚上的时间,怎么可能就长出这么多的蘑菇来!
    蘑菇这种东西,是木头根部长出来的,就算是湿度和气温到达条件,可能半天能够出现小苗,但是要成型,怎么也要个两三天时间的,不可能成熟的这么快!
    “老哥,你知道具体的是什么地方么?”我问。
    “怎么,兄弟你也想要去拾一点?”司机笑了笑,很热情的告诉我:“说也奇怪,这蘑菇只有北边的常春山才有,但是数量可多了,漫天遍野的都是,你想要拾,赶紧去,随便找个树丛都能拾一盆的。”
    常春山?
    那不正是野鸭湖所在的那座山么?

第627章 血清里的标记
    那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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