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魅影三-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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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碧云自己都解释不清楚。
任碧云将三个人送出院门,送至胡同口,她只和郑峰一行说了两个字;“谢谢”。
母亲的心在滴血。
任碧云像雕塑一样,站在胡同口,望着吉普车消失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
任碧云没有提见儿子的事情,这样的儿子,不见也罢。对于母亲来讲,并不是身上掉下来的每一块的肉都值得心疼,胃里面的息肉,身上的肿瘤,这些肉早割掉早清爽。
第一百九十六章裴巧云入土为安 辜文杰葬身乱岗
郑峰一行这次见姜毓才,除了接他到安徽亳州去,还有一个目的,关于南山镇的房子,郑峰要听一听姜毓才的意见。
姜毓才的回答很简单,她已经将房子送给裴巧云,既然裴巧云已经不在人世,南山镇的房子,理应交给裴巧云的家人。怎么处理,由裴巧云的家人自行决定。
郑峰一行赶到裴巧云老家的时候,裴家人已经选好的坟址,裴巧云的奶奶将自己的寿材给了孙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世上没有比这个更让人感到悲哀的事情了。
葬礼很简单,裴巧云的家人,郑峰和他的战友们,加上姜毓才,还有大队书记乐海峰,没有亲戚,也没有惊动乡亲们。
裴家人已经经受了太多的痛苦,他们只想用一种平静的方式把这一页翻过去。
倒是姜毓才有心,他从县城里面请了四个工人,将裴巧云的坟墓用水泥和砖头封了起来,还在墓前竖了一块墓碑。上面只刻了五个字:“裴巧云之墓。”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是南山镇赶集的日子,地区公安局和大泽县公安局在南山南山镇小学的大操场上进行了公判大会。文化大革命,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代,很多事情在程序上也被简化了许多,辜文杰杀母案很快就尘埃落定。
郑峰没有通知任碧云,以她现在的处境,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显然是不合适的,即使任碧云自己提出来,郑峰也不能这么做。任碧云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在这种情况下,把辜文杰的事情告诉任碧云,这让她情何以堪呢?
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南山镇人头攒动,人们摩肩接踵,汇集到南山镇小学的大操场,为了这个公判大会,学校特地放了一天的假。
九点钟,当辜文杰被押出警车的时候,人们群情激奋,所有人都怒目相向,还有一些情绪失控的人,用烂菜帮子和烂泥往辜文杰的头上扔,辜文杰朝学校里面走到时候,还有人朝他的脸上吐口水,要不是有谭科长和卞一鸣挡着,辜文杰一定会享受一顿口水大餐。
辜文杰低着头,头上戴着那顶被尿液浸泡过的棉帽,帽檐是放下来系在下巴上的,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辜文杰凭借这这顶棉帽多少遮挡了一部分脸,外套的扣子还是原来的样子——是错位的,没有一点变化,对辜文杰来讲,变化已经毫无意义。衣服有时候不过是人的一张皮。
公判大会结束以后,辜文杰被押往镇南湖西岸,这里是南山的东麓,有一个乱葬岗。
从南山镇小学的操场到乱葬岗,辜文杰几乎是被拖着走的,我们可以确定,此时的辜文杰,灵魂已经不在躯壳里面了。
朱所长派人提前挖了一个坑。
在谭科长举枪的时候,辜文杰已经瘫倒在地。
在无法正常执行死刑的情况下,卞一鸣和包大伟将辜文杰的躯体搭在一棵树的树丫上。
子弹从辜文杰的背部射进心脏,辜文杰应声倒地。
在确定辜文杰已经死亡之后,朱所长和另外两个警察将辜文杰的尸体拖进事先挖好的坑中。
一个不起眼的土丘,没有墓碑。
郑峰和他的战友们之所以没有抛尸荒野,一是怕这具罪恶的尸骸污染环境,二是给尸骸一点最后的尊严,请注意,这个尊严是给尸骸的,而不是给辜文杰的,辜文杰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抛弃了做人的尊严。
第一章 失踪案连续发生 一月余查无结果
在结束大泽县南山镇“71。6。17”失踪案后的第七天,既一九七四年一月十一号,郑峰一行来到了水涟县麻垛公社。
一九七二年春天,在麻垛公社派出所的辖区,先后发生两起女性失踪案,因为两起案子有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县公安局在调查的时候,是把两个案子串并在一起来考虑的,两起案子定名为“72。3。16”失踪案和“72。3。27”失踪案。
接到麻垛公社派出所的上报以后,县公安局抽调童子强和蒲森林两位同志调查此案,童子强和蒲森林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调查走访,一无所获,因为报案人及其亲属逼得紧,县公安局只得上报到地区公安局,地区公安局派甄镇海和王一举两位同志配合童子强和蒲森林再次介入此案,历时半个月,结果如前,这两个案子就成了悬而未决的遗案。
两起失踪案间隔只有十一天,第一起失踪案发生的时间是三月十六号,失踪人是五敦大队小刘庄刘茂才二十四岁的老婆汪小霞,第二起失踪案发生的时间是三月二十七号,失踪人是永新大队谢家村谢迎华的老婆夏清水。下面是报案人刘茂才和谢迎华的陈述——所谓陈述就是当时的报案记录。报案记录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报案人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报案人的叙述,第三部分是询问的内容。
我们先来看一看第一份报案记录。
报案人,刘茂才。
年龄,27岁。
家庭住址,麻垛公社五敦大队小刘庄生产队。
失踪人,汪小霞。
年龄,24岁。
家庭住址,同上。
娘家地址,高沟公社古营大队桃村。
失踪时间,1972年3月16日。
报案时间,1972年三月19日。
案情陈述:3月16号的早晨,汪小霞回娘家,第二天晚上还没有回来,刘茂才不放心,就跑到老泰山家去看看,因为,汪小霞每次回娘家最多住一宿,结婚六年,一般情况都是当天去当天回,很少在娘家过夜,即使在娘家过夜,最多住一个晚上。刘茂才赶到老泰山家,他没有见到老婆汪小霞,老泰山的一句话让刘茂才傻了眼,汪小霞确实去了娘家,但吃过晚茶以后就回去了。老两口执意留女儿在桃村住一宿,但汪小霞还是要走。
汪霞失踪的一天一夜。
刘茂才和汪小霞的娘家人都慌了,三个小舅子和刘茂才,再加上汪小霞的两个堂兄弟分头到所有亲戚家去找,一连找了一天一夜,所有亲戚家都去过了,可就是不见汪小霞的身影,刘茂才急了,让他着急的不仅仅是汪小霞的突然失踪,汪小霞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一个怀有身孕的女人关系到两个人的生命。
第二章 张云鹏了解情况 童子强介入此案
下面是值班人张云鹏的询问和刘茂才的回答。
问:汪小霞以前有没有过这种情况?
答:没有——从来没用过。
问:汪小霞走的时候也没有带东西呢?
答:带了东西。
问:带了什么东西?
答:带了一双新鞋子,几斤山芋粉丝,还有四条咸鱼。鞋子是汪小霞做给她娘的,今年兴女儿给母亲做鞋子。
问:汪小霞跟你说好是到娘家去的吗?
答:不错,山芋粉丝和咸鱼是我为她准备的。
问:汪小霞离开家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呢?
答:这倒没有说,其实,也用不着说,因为每次回娘家,她最多在娘家住一个晚上。
以上问题是刘茂才第一次到公社派出所报案的时候,民警张云鹏提出来的。
下面的问题是县公安局的童子强问的。这也算是对报案记录的一种补充吧!
问:你们有孩子吗?
答:没有。
问:你们结婚有多少年了?
答:我们六年前结的婚。
问:这次是第一次怀孕吗?
答:不错,我们看了好几个郎中,用了不少方子,才有了这个孩子。
问:郎中是怎么说的?是你的问题,还是汪小霞的问题?
答:郎中没有说,他给我们俩都配了中药。
问:郎中是不是说你们俩都有问题——我换一种问法,你们看了好几个郎中,有没有郎中说是谁的问题呢?这——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应该照实说。
答:有一个郎中说多半是我的问题——他说的不很肯定,他也给汪小霞写了一个方子。
问:汪小霞在和你结婚前后,有没有和其他男人有接触?
答:没有。和我结婚以后,她除了回娘家和赶集,就在下地干活,没见她和别的男人有瓜葛。汪霞是一个很正派的女人,从不和别的男人打趣**。
问:和你结婚以前,她有没有和别的人谈对象。
答:这——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问过。
问:汪小霞每次回娘家都走一条路吗?
答:都走一条路,也只有一条路。
问:是哪条路?
答:走沙河镇这条路,汪小霞回娘家得走沙河渡口。汪小霞每次回去都走这条路。
问:有多远的路程?
答:从我们小刘庄到沙河桥有六里路,从沙河桥到沙河镇有五里路,从沙河渡口到她娘家桃村有七里路。加起来一共有十八里路。
问:除了这条路,还有没有其它路?
答:没有,哦,对了,有一条水路,我们小刘庄和桃村都在大沙河的东岸,走水路倒是最近,但走水路得有船,咱家和她娘家都没有船,她是不会走这条水路的。十六号,是我把汪小霞送出村子了。
第三章 童子强深度挖掘 夫妻情不温不火
问:在汪小霞娘家的桃村,有没有人家有船呢?
从童子强所提出的问题来看,他的问题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答:有两户人家有船。
笔者顺便提前交代一下,童子强和蒲森林就这个问题到桃村去调查走访过,桃村确实有两户人家有船,他们都是渔民,一个叫汪大贵,一个叫常收成,这两个人长年在大沙河,小沙河和附近的河流港叉捕鱼,但经过调查,这两户人家在三月十六号都没有出去捕鱼,他们被大队征调到沙河镇运化肥去了,童子强和蒲森林还特地找了古营大队的大队书记古寿松,古书记证实了汪大贵和常收成的说法。这两条船从中午到晚上五点钟都停在渡口附近的河岸边。因为很多村都派人到沙河镇运化肥,仅排队就花了三个多钟头。
问:哪两户人家?
答:汪大贵家,他和汪小霞家沾点亲,还有一家是常收成家。
童子强在这里用五角星做了一个特别的记号。这多少能说明童子强和蒲森林考虑问题是比较细的。
问:你们小刘庄有没有人家有船呢?
答:汪小霞是离开桃村——她娘家的时候不见的。
刘茂才的意思是,汪小霞是在离开桃村——回家的路上不见的,和小刘庄有没有渔船没有什么关系。
问:你只须回答有,还是没有?
答:我们生产队有一条木船。
问:你有没有打听这条船三月十六号下午去了哪里?
童子强和蒲森林的目的很明确:如果汪小霞在半道上遇到生产队的船,她是会搭便船回小刘庄的。
答:我没有想到这个茬。
在后面的调查中,有这方面的说明,三月十六号下午,小刘庄的那条木船一直拴在社场前面的水塘里面,这条船除了到公社和沙河镇运农用物资,就是从大沙河的西岸运收割好的庄稼——大沙河的西岸,有小刘庄的土地,这条船平时是不怎么用的。据小刘庄在社场喂牛的刘三爷回忆,三月十六号的下午,孩子放学的时候,还在船上耍了一会子,而孩子们放学的时候正是乡下人来亲戚吃晚茶的时间。
问:你们夫妻俩的关系怎么样呢?
答:乡下人,在一起过日子呗,和庄子里面的人家大差不离,说好不好,说孬也不孬。
这个问题和前面关于有没有孩子的问题,都是想从刘茂才和汪小霞的夫妻关系上找到一点线索。
后经调查走访,刘茂才夫妻俩的关系确如刘茂才所言,夫妻俩的日子过的不温不火,风平浪静,乡亲没见夫妻吵过架。唯一不如意的地方就是结婚六年,都不能生养一个娃。夫妻俩倒没有什么,主要是刘茂才的父母着急上火,逢人便唉声叹气。
第四章 掌灯时不见妻归 天黑前离开姐家
直到发生“72。3。27”失踪案以后,童子强和蒲森林才将侦破思路进行了调整,在两个人看来,这两起案子极有可能是一个人所为。第一起案子发生后,并没有引起当地老百姓的足够重视,到第二起案子发生以后,人们才开始紧张和恐慌起来,古营大队和五敦大队,包括附近十几个大队的女人即使在大白天也不敢单独外出。刘茂才的老婆汪小霞是在三月十六号下午失踪的,汪霞小是两点半钟离开桃村的,根据路程算,如果路上不耽搁的话,她应该在天黑之前回到小刘庄,而永新大队谢家村谢迎华的老婆夏清莲失踪的时间也是在下午——记三月二十七号的下午四点半至五点半之间。
下面是谢迎华的报案记录——笔者将张云鹏的报案记录和童子强与蒲森林的谈话记录合在了一起,在必要的时候,笔者会做一些必要的补充。
报案人,谢迎华。
年龄,29岁。
家庭住址,麻垛公社永新大队谢家村生产队(备注:生产队会记)。
失踪人,夏清莲。
年龄,22岁。
家庭住址,同上。
娘家地址,麻垛公社沙河大队夏家堡。
失踪时间,1972年3月27日黄昏。
报案时间,1972年3月28日早晨。
案情陈述:3月27号的下午四点半钟左右,夏清莲回娘家——其实是到姐姐家去送钱的,姐姐夏清荷就嫁在本村,年头,夏清荷生了一个男孩,准备给孩子办一个百岁,但手上有点紧,就向妹婿谢迎华借了五十块钱,夏清莲三月二十七号的下午就是去送钱的,因为夏清莲刚过门不久,按照规矩,除了和女婿回门以外,在这个时候是不能回娘家的,所以,夏清莲和谢迎华说好,晚上掌灯的时候一准回家。谢迎华的母亲烧好了晚饭,一家人等夏清莲回来吃晚饭,结果是左等不回来,右等也不见夏清莲的人影。谢迎华就到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