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论教育上卷〔法〕卢梭-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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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爱弥儿 论教育上卷〔法〕卢梭
爱 弥 儿
论 教 育
上 卷
〔法〕卢 梭著
李 平 沤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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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患一种可以治好的病;我们生来是向善的,如果我们愿意改正,我们就得到自然的帮助。
塞涅卡:《忿怒》第十一章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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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原序………………………………………………………1…
第一卷………………………………………………………6…
第二卷……………………………………………………8…0第三卷……………………………………………………2…43第四卷……………………………………………………3…27第五卷……………………………………………………6…03附 录……………………………………………………8…50爱弥儿和苏菲…………………………………………8…50卢梭生平和著作年表……………………………………9…11译名对照表……………………………………………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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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序
这本集子中的感想和看法,是没有什么次序的,而且差不多是不连贯的,它开始是为了使一位善于思考的贤良的母亲看了高兴而A写的。最初,我的计划只是写一篇短文,但是我所论述的问题却不由我不一直写下去,所以在不知不觉中这篇论文就变成了一本书,当然,就内容来说,这本书的分量是太大了,然而就它论述的事情来说,还是太小了。要不要把这本书刊行发表,我是考虑了很久的;而且在写作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虽然是写过几本小册子,但毕竟还是说不上懂得著书。我原来想把这本书写得好一点,但几次努力也未见成效,不过,经过这一番努力之后,我认为,为了使大家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我应当照现在这个样子把它发表出来;而且,即使说我的见解不好,但如果能抛砖引玉,使其他的人产生良好的看法,我的时间也就没有完全白费。一个深居简出的人,把他的文章公之于世,既没有人替它吹嘘,也没有人替它辩护,甚至不
中译本的四种脚注用不同符号标明:(一)卢梭原注用阳文阿拉伯数字;(二)原书所引《卢梭全集》(巴黎傅尔涅图书出版社1835年版)编者注用号;B(三)原书所引上述《卢梭全集》编者所采用的珀提坦(1819年《卢梭全集》编者)所加注释用号;(四)译者注用方框阿拉伯数字。——中译本编者A A 德。舍农索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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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 弥 儿
知道别人对他的文章想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那么,即使说他的见解错了的话,他也不用担心别人不加思考就会接受他的错误的。我不想多说良好的教育是多么重要,我也并不力图证明我们常用的教育方法不好,因为这种工作已经有许多人先我而做了,我绝不喜欢拿那些人人皆知的事情填塞我这本书。我只想说明:很早以来就有人在大声反对这种旧有的教育方法了,可是从来没有人准备提出一套更好的来。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和科学,倾向于破坏的成分多,倾向于建设的成分少。人们可以用师长的口吻提出非难;至于说到建议,那就需要采用另外一种口气了,然而这种口气,高傲的哲学家是不太喜欢的。
尽管有许多的人著书立说,其目的,据说,完全是为了有益人群,然而在所有一切有益人类的事业中,首要的一件,即教育人的事业,却被人忽视了。我阐述的这个问题,在洛克〔1〕的著作问世之后,一直没有人谈论过,我非常担心,在我这本书发表以后,它仍然是那个样子。
我们对儿童是一点也不理解的:对他们的观念错了,所以愈走就愈入歧途。最明智的人致力于研究成年人应该知道些什么,可是却不考虑孩子们按其能力可以学到些什么,他们总是把小孩子当大人看待,而不想一想他还没有成人哩。
我所钻研的就是这种问题,其目的在于:即使说我提出的方法
〔1〕洛克(1632—1704)
,英国哲学家。
卢梭在这里所指的是洛克于1693年发表的《教育漫话》,在儿童和青年的教育问题上,卢梭在《爱弥儿》中几次表明他是不赞同洛克的观点和方法的;特别是在第5卷的开头,卢梭更是直截了当地说:“至于我,我可没有培养什么绅士的荣幸,所以,我在这方面决不学洛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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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序3
是很荒谬的,人们还可以从我的见解中得到好处。至于说应该怎样做,也许我的看法是很不对头,然而我相信,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看出人们应该着手解决的问题了。因此,就从你们的学生开始好好地研究一番吧;因为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你对他们是完全不了解的:如果你抱着这种看法来读这本书,那么,我不相信它对你没有用处。
至于人们称之为作法的那一部分,它在这里不是别的东西,只是自然的进行而已,正是在这里最容易使读者走入歧途;毫无疑问,也就是在这里,人们将来会攻击我,而且,也许就是人们批评得不错的地方。人们将来会认为,他们所阅读的,不是一种教育论文,而是一个空想家对教育的幻想。
有什么办法呢?我要叙述的,不是别人的思想,而是我自己的思想。我和别人的看法毫不相同;很久以来,人们就指摘我这一点。
难道要我采取别人的看法,受别人的思想影响吗?
不行。只能要求我不要固执己见,不要以为唯有我这个人比其他的人都明智;可以要求于我的,不是改变我的意见,而是敢于怀疑我的意见:我能够做的就是这些,而我已经是做了。
如果有时候我采用了断然的语气,那绝不是为了要强使读者接受我的见解,而是要向读者阐述我是怎样想的。我为什么要用怀疑的方式提出在我看来一点也不怀疑的事情呢?我要确切地说出我心中是怎样想的。
在毫无顾虑地陈述我的意见的时候,我当然了解到绝不能以我的意见作为权威,所以我总连带地说明了我的理由,好让别人去加以衡量,并且评判我这个人:尽管我不愿意固执地维护我的见解,然而我并不认为就不应当把它们发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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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爱 弥 儿
因为在这些原则上,尽管我的意见同别人的意见相反,然而它们绝不是一些无可无不可的原则。它们是我们必须了解其真伪的原则,是给人类为福还是为祸的原则。
“提出可行的办法”
,人们一再地对我这样说。同样,人们也对我说,要实行大家所实行的办法;或者,最低限度要使好的办法同现有的坏办法结合起来。在有些事情上,这样一种想法比我的想法还荒唐得多,因为这样一结合,好的就变坏了,而坏的也不能好起来。
我宁可完全按照旧有的办法,而不愿意把好办法只采用一半,因为这样,在人的身上矛盾就可能要少一些:他不能一下子达到两个相反的目标。做父母的人啊,可行的办法,就是你们喜欢采用的办法。我应不应该表明你们的这种意愿呢?
对于任何计划,都有两种事情要考虑:第一,计划要绝对的好;第二,实行起来要容易。
关于第一点,为了要使计划本身能够为人们所接受和实行,只要它具有的好处符合事物的性质就行了;在这里,举个例来说,我们所提出的教育方法,只要它适合于人,并且很适应于人的心就行了。
至于第二点,那就要看一些情况中的一定的关系如何而定了;这些关系,对事物来说是偶然的,因此不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可以千变万化的。某种教育在瑞士可以实行,而在法国却不能实行;这种教育适用于有产阶级,那种教育则适用于贵族。至于实行起来容易还是不容易,那要以许多的情况为转移,这一点,只有看那个方法是个别地用之于这个或那个国家,用之于这种或那种情况,才能断定它的结果。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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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序5
过,所有这些个别的应用问题,对我论述的题目来说,并不重要,所以没有列入我的计划的范围。
别人如果愿意的话,他们可以去研究这方面的问题,每一个人可以研究他心中想研究的国家或者想研究的情况。对我来说,只要做到下面一点就算是满足了,那就是,不管人们出生在什么地方,都能采用我提出的方法,而且,只要能把他们培养成我所想象的人,那就算是对他们自己和别人都做了有益的事情。如果我不能履行这个诺言,那无疑是我的错误,但是,如果我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人们再对我提出更多的要求的话,那就是他们的错误了;因为我所许诺的只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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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卷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树木的果实;他将气候、风雨、季节搞得混乱不清;他残害他的狗、他的马和他的奴仆;他扰乱一切,毁伤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他喜爱丑陋和奇形怪状的东西;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必须把人象练马场的马那样加以训练;必须把人象花园中的树木那样,照他喜爱的样子弄得歪歪扭扭。
不这样做,事情可能更糟糕一些;我们人类不愿意受不完善的教养。在今后的情况下,一个生来就没有别人教养的人,他也许简直就不成样子。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将扼杀他的天性,而不会给它添加什么东西。他的天性将象一株偶然生长在大路上的树苗,让行人碰来撞去,东弯西扭,不久就弄死了。
我恳求你,慈爱而有先见之明的母亲①,因为你善于避开
①最初的教育是最为重要的,而这最初的教育无可争辩地是属于妇女的事情:如果造物主要把这件事情交给男子,那他就会给男子以乳汁去哺育小孩。因此,在你的教育论文中多多向妇女们讲一讲,理由是,不仅她们比男子更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不仅她们在教育上能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教育的成功对她们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因为大多数的寡妇完全是受她们自己的孩子支配的,这些孩子将很清楚地使她们感觉到她们培养他们的方法其效果是好还是坏。
法律所牵涉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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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卷7
这条大路,而保护这株正在成长的幼苗,使它不受人类的各种舆论的冲击!你要培育这棵幼树,给它浇浇水,使它不至于死亡;它的果实将有一天会使你感到喜悦。趁早给你的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别人可以画出这道围墙的范围,但是你应当给它安上栅栏①。
题,往往多半是财产,而很少涉及到人,因为法律的目的是维持安宁,而不是培养道德,所以它不能给母亲以足够的权威。但是母亲的地位比父亲的地位更为稳固,她们的任务也更为艰巨;家庭之所以能安排得井井有条,也全靠她们的操持;一般说来,她们都是很疼爱孩子的。有时候,一个儿子不尊敬他的父亲,多多少少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如果有时候,一个孩子的天性竟泯灭到不尊敬他的母亲,不尊敬在怀中把他抚养起来的人,不尊敬用乳汁喂养他的人,不尊敬许多年来忘我地照管他的人,那么,人们就应当赶快象扼死一个不配见天日的怪物那样,扼死这个可恶的人。有人说,做母亲的把她们的孩子娇养坏了。在这一点上,她们当然是做得不对,但是,同你们使孩子陷于堕落相比较的话,她们的错误还是要小一些的。做母亲的希望她的孩子得到幸福,希望他现在就能得到幸福。在这一点上,她是对的。
如果她采用的方法错了的话,就应该给她们说明。
父亲的奢望、悭吝、专制、错误的深谋远虑以及他们的疏忽大意和冷淡无情,对孩子们来说,比母亲的溺爱为害还大一百倍。此外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给“母亲”这个名词所下的定义是什么;这一点是在后面就要谈到的。
① 人们对我说,福尔梅先生[1]认为,我在这里所指的是我的母亲,而且还说,他在一本著作中已经谈到这一点了。这简直是拿福尔梅先生和我开玩笑。
[2][1] 福尔梅是一个德国的基督教牧师,于《爱弥儿》初版的第二年,即1763年发表了一本《反爱弥儿》(Anti-Emile)。
出版卢梭著作的书商讷奥姆因害怕卢梭在书中阐述的某些观点使他遭受当局的罚款,遂请福尔梅把《爱弥儿》通通看一遍,“剔除其中可能遭到人们责难的地方;”福尔梅为了讨好讷奥姆,便篡改和剽窃卢梭的著作,写了一本《基督徒爱弥儿》,(Emile
Chrétien)
,这当然是卢梭不能容忍的,所以他在本书中添加了好几个脚注讽刺和谴责福尔梅。
[2] 这里是嘲笑福尔梅连卢梭的身世都没有弄清楚,因为卢梭出生后不久母亲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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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栽培草木,使它长成一定的样子,我们教育人,使他具有一定的才能。如果一个人生来就又高大又强壮,他的身材和气力,在他没有学会如何使用它们以前,对他是没有用处的;它们可能对他还有所不利,因为它们将使别人想不到要帮助这个人①;于是,他孤孤单单的,还没有明白他需要些什么以前,就悲惨地死了。我们怜悯婴儿的处境,然而我们还不了解,如果人不是从做婴儿开始的话,人类也许是已经灭亡了。
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