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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论稿-第26部分

小说: 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论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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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教堂的尖顶更远一些;其次,我们想象太阳有时离我们近些,有时离我们远些,这要依照太阳位于天顶或接近地平线而定。我们毋须成为天文学家或者物理学家便能知道这两种观念都是错误的。但是,尽管我们可能充分地了解了这一点,尽管我们肯定太阳离我们的距离不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我们仍然会犯同样的错误——我们中间的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同我们是半斤八两。
  因此,我们关于物体的知觉总是有赖于它们的距离;可是并不有赖于它们的实际距离,而是有赖于我们所想象的物体距离。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得到关于太阳和月亮的实际距离的知觉,那么太阳和月亮对于我们来说将会显得无穷之大。另一方面,当我们尽最大努力把太阳和月亮想象成距我们十分接近时,它们又会显得比通常的更小一些。例如,如果我们通过一根管子窥视月亮,或者从手指合拢的缝隙间观看月亮,我们只见到月亮所在的那部分天空,月亮的大小也不会超过半个克朗(crown,英国旧制5先令硬币——译注),可是一般看来月亮大约有盘子那么大小。对这一事实的简单解释是,我们现在并没有把月亮定位在树林背后的某个地方(树林占据了我们正常视野的前景部分),而是把月亮定位在管子后面的某个地方,或者手指合拢后面的某个地方。同样,当我们用普通望远镜观察月亮时,月亮看上去较小,不比通常见到的更大,尽管望远镜把东西放大了,而且我们可以在望远镜的帮助下看到月亮表面上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也是因为月亮并未定位在某个距离上,而是定位在望远镜的另一端。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当我们把望远镜指向远处的山峰时: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见到山峰的轮廓;我们还可以观察到肉眼无法辨明的一些细节。然而,我们注意到,从总体上说,山峰看上去并不是放大了,而是缩小了。在这些事例中,月亮的视网膜映像大小和山峰的视网膜映像大小都增大了,而我们见到的物体本身却变小了。
  但是,我们尚未完成我们在此提及的影响的解释。如果我们注视站在塔顶上的一个人,他看起来不会像我们根据他的距离所想象的那么小。当我们注视对面墙上的镜子时,我们可以相当精确地估计镜子的距离。如果我们将镜子在视网膜上的映像大小跟其他物体和较近物体的映像大小作比较,我们便会发现,我们把镜子看得比实际上应该看的要大一些。很清楚,我们已知一个人的大小和镜子的大小这一事实在这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无数次地看到身边的人,因此我们肯定知道一个人决不会只有1毫米那么高,客厅里的镜子也决不会只有2平方厘米那么大。这种经验对我们的知觉产生了影响,而且对我们的观念进行了修正,要不然我们本该形成关于我们正在注视着的物体距离的观念的。但是,正如你们知道的那样,这种修正是不完整的:站在屋顶上的人看起来要比站在我们身旁的人小得多,离我们20英尺以外挂在墙上的那面镜子比起我们直接站到它面前时要略为小一点。在下述两种事实之间存在着冲突。一种事实是,我们见到的物体在一定距离以外,因而看上去一定会较小些;另一种事实是,我们熟知物体的真正大小。事实上,在这一冲突中两种事实都是正确的。但是,由于不可能同时认可两种矛盾的主张,我们只好效法那位十分高明的法官的例子了:法官在判决涉及金钱的诉讼时,往往在诉讼的双方之间将金额一分为二。
  由此可见,我们的知觉只能确定物体的真正大小,而这种真正的大小实际上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这种知识必须来自直接的和通常是反复的体验。尽管我们能够确信月亮比起一只盘子来简直大得无法测量,但是我们仍然由于那种原因不会把月亮看得稍大一点。我们相信放大镜不会使看到的物体实际上变大;然而,物体仍继续在我们的视野里变大。面对中午的太阳,我们可以肯定它不会比早晨的太阳更小,但是当我们注视中午的太阳时,它却显得小些。视觉需要用一种颇为不同的方法才能被信服。其他人的武断、猜测或估计在决定我们的知觉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只有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观念联合才会在决定我们的知觉时产生影响。因此,孤立的经验不会在我们的心理上留下任何印象。从我的房间窗口可以直接望见邻近的教堂塔顶。教堂上面的大钟看来跟悬挂在我墙壁上的那只中等大小的时钟差不多一样大。塔尖上的圆球看来也和旗杆顶上的圆球一样大小。刚才教堂上的大钟钟面和塔尖上的圆球都被工人卸下来进行维修,就放在马路上。使我惊讶的是,我看到前者像教堂的门一样大,而后者也有货车的轮子一般大。现在这两样东西又回到了它们的原处,在我看来又像以前那么大了,尽管我已经知道它们的真正大小。站在屋顶上的工人看上去并没有比他实际的身材小得多,因为我已经无数次地观察过我的同胞们的身材大小了。但是,塔尖上的圆球和教堂上的大钟却不是日常经验的物件。旗杆顶上的圆球和墙上的时钟倒是较为熟悉的东西。因此,我把塔尖上的装饰球认作旗杆顶上的圆球,并把教堂上的大钟认作墙上的时钟了。甚至这种观念看来也有点夸张,如果我把这些东西跟直接位于我四周的那些东西相比较的话。如果我将大头针和手表放在离开眼睛稍远一点的距离,那么我便能用一枚大头针的针头遮住塔尖上的球饰,用我的手表遮住教堂上的大钟。如果在塔尖上安置一只手表并用大头针的针头作为装饰球不是太不可能的话,那么我也许应当想象实际情况便该如此了。
  接着,我们发现,我们对空间事物的知觉是特别多变的:它受到若干影响的制约,这些影响并非来自事物本身;我们还考虑了物体的形式大小,它们离我们的距离;最后,我们还考虑了在其他联结中我们对同样的或相似的物体的经验。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断定我们的知觉是由外在于我们的事物所决定的呢?所有这些影响无法在事物中找到,却可以在我们自己身上找到。我们无意识地和不明智地改变了这一现象,根据那些已经存在于意识中,并随时准备形成联合的观念要素(ideational elements)去改变这一现象。我们知觉世界的这种变异性(variability)主要有赖于〃深度观念〃(idea of depth),这种深度观念为视野的空间安排提供了它离观察者不同距离时被理解的特性(property)。这样一种特性必然为主观地和客观地影响我们的空间观念开辟一个广阔的天地。
  但是,在这些影响的运作之下,按照空间距离安排事物肯定会存在不完善的现象,而且也无法进行精确的测量,我们不要忘记只有通过精确的测量我们才能为我们的观念世界获得一种最终的形式。由于把空间中不同距离的各种事物作为参照,知觉世界才位于我们自身以外,而且分化成无穷的多样性内容。虽然我们归于外部物体的空间关系可能常常是不完整的和具有欺骗性的,但是在引进那些关系时仍然采取了决定性的步骤。我们的感知活动始终起着作用,以便努力完善我们的观念。它为我们提供新的观念类别,并在那些已经获得的观念里纠正最为严重的错误。所有感觉都在这一运作中合作,每一种感觉对其他感觉进行修正和补充。但是,主要是两个并列的视觉器官的共同活动,我们把我们的观念发展主要归功于它们。没有任何其他的器官能够像两只眼睛那样直接补充和纠正彼此的知觉,从而提供如此巨大的冲动,以便各个独立的知觉融合成一个单一的观念。





第十二节


一、双目视觉;两种视网膜映像的差别 二、立体视镜;最简单的立体视觉实验 三、立体视觉理论




  我们可以把两只眼睛比做两名哨兵,他们从不同角度观察世界,彼此通报各自的经验,用观念(idea)完成一幅共同的图景,并且通过观念将每位观察者分别看到的东西联合起来。
  双目视力(binocular)与单目视力(monocular)不同,人们发现这一事实已有很久。早期的生理学家认为由单眼产生的物体映象与由双眼产生的物体映像并无二致。因此,他们假设,双目实际上等于单目——这一结论在视神经(optic nerves)的解剖结构中得到证实。在视神经从脑部出发通往眼睛的途中,于某一地点发生沁形交叉。该地点上的神经纤维紧密交错;然后,又形成两根神经干(nerve…trunks),每一根神经干通向一只眼睛。据假设,在两种神经的×形交叉点上,神经纤维产生了分离。每一根神经纤维,不论它来自脑的哪一侧,被认为是以下列方式分离(divide)的,即它的一部分通向一只眼睛,并在每只眼睛中通往相应位置的视网膜点上。英国物理学家惠特斯通(wheatstone)于1840年证明,投射于每只眼睛视网膜上的映像(images)往往是不相同的,这种不相同并没有给视觉带来混乱。如果我们将某样东西放在靠近我们面前的地方,先闭一只眼睛,然后再闭另一只眼睛,在这先后两种情况下,我们见到的这个东西稍有不同。譬如说,我们将自己的一只手放在两眼之间,离开双目只有一点点的距离,以便使手的表面和脸部成直角;这样一来,一只眼睛只能见到手背,另一只眼睛只能见到手掌。如果解剖上的X形交叉点确是分离之处,而且如果投射于双目的映像在脑中直接相混合(intermixed),那么同时发生的双目视觉将只能为我们提供一幅混乱的图像。因为在一只眼的视网膜上反映出手背的部分,而在另一只眼的视网膜的相应区域则反映出手掌的部分。然后这两种图像参与视觉的共同活动,这样一来就会使任何一种清晰的视觉理解成为不可能的事。但是,实际的观察并未证明上述观点的正确。事实恰恰是,我们用双目看手比用单目看手可以看得更完美。原因不仅在于用双目看东西可以同时看,用单目看东西是相继地看,而且还在于我们直接感知到手并不是画在平面的一幅图画,而是第三维度(third dimension)的延伸。我们可以用各种物体重复进行同样的试验;我们将总是发现对物体的第三维度的理解始终与同时发生的双目视觉密切联系着。如果我们只用单眼,那么我们便常常难以确定我们注视的物体究竟是三维的,还是仅仅画在平面上的一幅图画。因此,在单目注视中错觉是容易产生的;用透视法作画,其中明亮部分和阴影部分尤其可以提供第三维度的强烈印象。如果物体靠近我们,那么只要第二只眼睛一睁开,错觉便立即消失。虽然第三维度的知觉可以用单眼得到,但是它仍然是不够完整的、瞬间即逝的,而双目视觉获得的第三维度和知觉便不会这样。一般说来,我们用单目视力只能逐渐地获得物体的第三维度的知觉,并且按照眼睛由较近的注视点向较远的注视点的移动,也就是通过时间上一个接着另一个的系列活动来获得对物体的第三维度的知觉。
  如果直接的深度观念(idea of depth)始终与同时发生的双目视觉相联系的话,那么显然可以这样说,我们用此方式见到的物体正是由于投射到双目的映像是不同的缘故。我们关于第三维度延伸的直接知觉是因为双目从不同视角注视事物的缘故。而且,这一事实通过观察得到了证实。当我们把物体移向距离眼睛越来越远的地方时,深度知觉便随之消失。但是,随着距离的增长,两眼视网膜之间的差异也随之减少。直到最后,当物体已经十分遥远,以至于双目之间的距离与物体相比实际上为零时,两种映象恰好相似,并相应地投射到两眼视网膜的有关部分。譬如说,如果我们拿一张纸放在眼前,以便使右眼见到纸的一边,左眼见到纸的另一边,我们便获得该纸在第三维度中延伸的清晰观念。但是,如果将纸张移动,使之离眼睛越来越远,结果我们便越来越少地看到纸的两面;直到最后,除了纸的前缘以外便什么也看不到了,而纸的前缘对于一只眼睛和另一眼睛都是一样的。换句话说,深度知觉和两种视网膜映像之间的差异始终是彼此平行的。
  如果双眼视网膜映像之间的这种差异是深度知觉的原因,那么很显然这种深度知觉便可以在并未实际见到三维物体的情况下产生,只要向双眼呈现具有差异的视网膜映像(这种差异与知觉这样一种物体时产生的差异相类似)便可做到。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向一个视网膜投射一个看上去很像倾斜着的手背的映像,并向另一个视网膜投射一个在相似的条件下见到的类似手掌的映像,那么在我们的头脑里便会产生第三维度延伸的观念,尽管所使用的映像只不过是一个平面上的图画而已。这些视网膜映像与我们注视一只实际的手时所反映出来的视网膜映像恰好一样,其结果也因此保持不变。
  要测试这一点颇为容易。最好采用简单形式的目标物。假定我们将截去顶端并且具有圆形底部的锥体放在眼前,锥体的顶点朝着我们的脸部。首先,我们闹起右眼,然后画一张确切的锥体图;接着,又闹起左眼,并画类似的图画。结果,画出来的两幅图是不同的,因为右眼所看到的锥体的一些部分是左眼所看不到的,反之亦一样,左眼所看到的那个部分是右眼所看不到的。左眼看到的锥体近似于A,右眼看到的锥体类似于B(见图25)。这两幅图仅仅作为图画都无法提供任何启迪以形成第三维度的观念。我们所能做的便是通过一种想象的努力去或近或远地注视内部的小圆,而不是去注视外部的大圆。但是,如果我们让A影响左眼,好像它是一个出自实际锥体的映像,并让B对右眼施以同样的影响,那么,我们便会得到明确的三维观念,就像我们通过观察锥体本身所获得的三维观念一样。


当然,如果用双眼去看这两幅画时眼睛随意乱指是不行的。我们必须以这样一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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