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论稿-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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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有赖于两个条件。首先,在两个恢复的观念中,一个观念可能比另一个观念更晚进入意识之中。这在中介再认的情形中得以实现,而且在从它那里发展出来的简单记忆过程中得以实现。其次,当若干恢复的观念同时出现在意识之中,并对情感状态施加各种影响时,它们仍然会被相继理解,一个接一个地进入意识的视野。当然,这是具有时间和空间定位的一切再认活动的情况。与此同时,这种条件也许常常与其他条件交叉。正是由于这种时间和空间的定位结果,观念才成为有意识的。
上述段落的论述是想说明,在相继联想中运作的联结与构成同时联想的那些联结是一样的。第一件事情始终是,我们观念的某些要素唤起了其他观念的相似要素。这些要素依附在某个时间或另外时间与它们联结着的其他要素。整个过程不断地形成,并由两种影响来改变——相似要素的彼此加强,对立要素的彼此压抑。因此,我们的一切心理经验都是连续的和相互联结的。在意识的支配下,观念要素的总和形成了连续的、交错的和缠结的整体,在这个整体里面,每个分离点可以通过它们之间存在的媒介而由其他任何一个点来激发。进入意识的每个观念(由于它不是感官印象的直接产物)是观念倾向的连续交错所开创的联想运作的结果。而感官刺激本身,正如同化现象和复合(plication)向我们表明的那样,在每个地方均与属于这种联想网络的要素相连结。所以,记忆和想象的观念与直接的知觉的差异仅仅表现在程度上,而不是表现在产生联想活动的方式上。
四
但是,有没有这种可能,既不是感官印象,又不是联想,而使观念在意识中不出现呢?有些幻像在没有任何已知原因的情况下,而且与先前的经验没有任何直接的可觉察的关系时进入我们的心灵,这难道不是经常发生的事吗?
诸如此类的情况已经导致观念自发起源(spontaneous origin)的假设。据说,一个无中介的观念已被其他一些观念所抑制。一俟这些观念轮到被另外一些观念抑制时,这个无中介的观念便主动地进入意识之中。当然,这些抑制过程完全是假设性的。没有人曾经感知过它们,也没有任何明确的事实允许我们去推测它们的存在。此外,很显然,对于〃自发起源〃的解释再次假设了观念的不朽性,或者至少它们以无意识状态存在着,在这一状态中,它们具有像意识中依附于它们的属性一样的属性,除了意识的特性以外。在这一点上,它们被它们的观念对手暂时制服了。这样的假设是站不住脚的,正如我们极力主张的那样,观念不该被看作是不变的物体,而应该看作是可变的过程。实验为我们提供了开启困难之门的钥匙,间接联想(indirect association)的现象(这种现象是很容易证实的)清楚地解释了观念的〃自发〃起源。我们可以把整个问题还原为联想的情形。
让一名观察者身处一间暗室,或注视一间黑暗的小室。用有规律的相继性向他呈现瞬间光刺激。开始时,刺激系列由a。b、c、d、e、f……组成。在接着进行的第二个实验中,这些字母与其他字母发生联结,联结的方式使每个字母都配上一个同样的次级观念:例如,aα、bβ、cγ、dε……。过了一会儿,该系列中一些主要字母a、b、c等等以不同顺序重新呈现,而没有次级物体α、β、γ等等相伴了,例如,以f、b、a、g、e等等方式呈现。如果在每次印象以后有充分的时间去形成一种联想,那么可以发现,在相对来说大量的情形中,存在着来自同样系列的联想观念,它们与一致的次级观念相联结:例如,e将与a联系,g将与b联系,等等。当主要观念a、b、c、d……是熟悉的物体(如屋子。树等),而次级观念α、β、γ、ε……是任意的符号(如来自观察者并不熟悉的一种语言的字母)时,该结果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在这一情形里,对联想来说极有帮助的次级观念却极少能被清楚地记住。因此,当观察者被问到为什么他把明确的观念e与a联系起来时,他回答他无法说明原因。如果你回顾一下我们在上面曾讲过关于认识和再认活动中这些次级观念的效应,那么你将会看到我们必须在目前这个例子中假设,次级观念a在意识中朦胧地呈现,并激发了先前曾与之联结过的e,而这个e由于具有有利的频率和熟悉的程度,其本身就出现在意识的显突部分之中。那就是说,这一过程与普通联想之间的唯一差别是,在这里,联想系列中的某些成员是未知的,结果,联结似乎在被联想系列的某些成员中介的地方中断,这种间接的联想形式的发生并不罕见。因此,我们经常用它来意指意识中观念自发起源的例子,这将证明是正确的。根据这一例子的性质,唯一的例外是,我们可以证明无法感知的中间条件的效应。
第二十一节
一、概念和判断 二、智力过程的区分标志 三、智力机能的发展 四、精神错乱
一
联想(associations)是由于我们观念意识范围内获得的相互联结(interconnections)。由此得出的必然结果是,观念(ideas)得以彼此进入的一切关系导源于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connections by likeness and contiguity),这些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一般说来扎根于联想过程。但是,同样清楚的是,由此作出推论,认为〃一切观念的联结都是联想〃,则证明是完全错误的。这种错误推论有其根据,我们对此已经很熟悉——也就是将联想形式(forms of association)转化为〃联想规律〃(laws of association)。它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这些形式本身是基本的过程,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它们实际上是来自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的复合产物。但是,当我们认为观念的一切可能的相互作用能被还原为这两种基本类型时,我们并不意味着这些联想产物可以彻底地和毫无例外地在同时联想和相继联想(simultaneous and successive association)的标题下进行分类。有一种限制不该忽视,除非对联结起中介作用的要素(elements)属于观念的限定范围,否则我们不会谈到联想。由此可见,同化(assimilation)限于特征方面如此相似的知觉上,以至于这些知觉能够联结起来以形成单一的观念,即对不同印象(它们是知觉中不可分离的伴随物)的复合。以相似性和接近性为标志的相继联想也是如此,你们记得,它们仅仅在(特定条件下)观念活动的时间分离方面与同时联想不同。
毫无疑问,我们发现,意识中的有些过程倘若按照相似的或频繁联结的知觉之间的联想是无法得到解释的,尽管可以肯定地把联想产物的存在作为先决条件。让我们考虑一种特定的观念,它属于同一发生类型的过程,这种类型在关于起源的条件方面与联想十分相似,但在特征上仍与其不同。我指的是我们称之为概念(concepts)的东西。如果我们的目光突然投向一个人的照片,发生的第一件事便是一种同化的效应:我们把该照片视作是一个人的照片,它与先前的知觉具有相似的关系和接近的关系。如果这些关系在性质上是如此独特的话,那么它们便暗示着与某个确定的人的相似联想,原先不明确的认识(cognition)活动转变为再认(recognition)活动。于是,若干相继的接近联想便可能进一步归属于此。我们记得在某个情形里,我们曾最后一次见过该再认的面孔,或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我们见过该再认的面孔,如此等等。所有这些过程均在明显的联想条件下产生,但其中没有一个条件为我们提供了人类的概念。如果这个概念恰巧是很熟悉的概念,那么它或多或少会清楚地呈现在联想之中,这是完全正确的。然而,就这一例子的性质而言,下述情况是不必要的:对一个已知物体的简单认识无论如何并不意味着一个概念,尽管简单的认识活动和再认活动一般说来总是先于概念的形成。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把一个概念与一个普通的观念(后者被认为是与其他某种观念或某些观念相一致的)相区别呢?概念的特性不可能是观念的特定属性,尽管后者在意识中代表概念。认为这个观念除了与其他观念相联系以外,它无论如何是与其他观念相区别的,这样的思考是不会有什么内容的。区分概念和观念的唯一标志在于相伴的意识之中,即特定的个别观念只具一种替代的价值(vicarious value),因此属于同一概念名下的任何一种独特观念,或者认为是它的一种任意符号,可能恰好使它按部就位。这种相伴的意识也伴随着一种独特的情感(feeling),或者说一种概念的情感(conceptual feeling),这种情感与认识的情感和再认的情感完全不同,而且指向一种分离的概念基础。这种情感只能存在于相伴的观念过程之中,该过程的发展与意识中更为朦胧的区域十分相似。就当前的例子而言,这些过程显然是为概念的观念(concept-idea)提供使其与其他观念区别开来的特性的过程。这种过程便是判断(judgement)的过程,正如我们可以从下述事实中看到的那样,概念并非一开始便孤立地存在,它们只有作为判断中的要素才获得其概念的意义。因此,无论何时,当我们考虑孤立状态下的概念时,我们便把它视作数目不定的判断的组成成分,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情况了。在这个例子中,次级观念(secondary ideas)将是$M的意识判断,概念便在这些判断中得以发生,它们将特别有可能成为对一个界定多少能作出贡献的判断。例如,如果我们孤立地思考〃人〃这个概念,我们便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了意识的焦点(fixation…point of consciousness),这种意识的焦点可以是某个个体的意象(image),也可以是〃人〃这个词(作为替代符号),还可以是视觉和听觉意象的复合(plicatio)。在意识的更为朦胧和远离中心的区域,不停地从这部分移向那部分的东西便是一些判断,这些判断涉及概念,其中只有一种偶然的判断可能在这里和那里产生,以形成更为清晰的观念。但是,尽管这些判断可能是朦胧的,它们仍然使概念的观念带有其替代意义的意识,并使其带有作为结果而产生的概念情感。你们看到,这种意义和与之相伴随的情感依附于直接的内省知觉(immediate inbepective perception),结果,在所有这些判断中,观念可能已经不同。
现在,我们已经看到,认识活动和再认活动也伴随着次级观念,它们一方面引起了伴随着这些过程的特定情感,另一方面,如果它们碰巧在意识前面清楚地发生,那么便会安排它们自己通向相互联结的观念的时间系列。但是,如果认识、再认和概念是相似的,那么,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能够正确地指出头两个过程和第三个过程之间的基本差别。这个时间系列始终是一种相似联想或接近联想,其中(如名称所意指的那样)每个观念坚持作为一种独立的整体。这是因为,彼此相似的物体,或者在空间和时间上接近的物体,肯定会结合起来形成更为复合的观念,但是这种复合过程的每个部分仍然是独立的。所以,如果它与它的〃伙伴〃分离的话,它在意识中仍然不会受到损害。可是,对于概念的观念来说,正如对于意识内容(它们属于逻辑上一致的思维过程)来说一样,情况就不同了。个别的意义现在完全依赖于它在其中仅仅作为一个部分的整体。离开了这一点,它便不再拥有它自己的任何意义。或者,如果它拥有自己的意义,则对于我们孤立思考的概念来说,解释是一样的。我们可以赋予一种意义,只要为此目的,我们让它归属于不确定的逻辑联结。因此,当我们在不涉及任何判断的上下文关系的情况下思考〃人〃这个概念时,〃人〃的概念只可能具有这样的意义:它可能是大量判断的主语或谓语。只有像这样一种逻辑思维的不确定要素才是一种〃概念〃。在所有其他的情形里,相应的观念只是一种具体的特定观念。
对于这一系列的论说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你们会说,〃这可能相当正确,概念及其联结在许多方面不同于特定观念之间产生的普通联想。但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把它们以及与它们在一起的所有逻辑思维过程还原为广义上的联想,也许是具有一种特定的更复杂的性质的联想。〃这种异议是站不住脚的。这两种意识过程之间的差别是独特的和基本的,它们在主观知觉方面与它们在客观的可觉察的一致性方面一样明显。倘若想给这两种过程取一个名称,以便提出这两种过程属于同一种过程的观点,不仅不会使调查的路径显得清晰,反而会使它严重受阻。
二
对智力的意识过程(intellectual conscious process)来说,它与联想有所区别,其最为明显的主观标志是相伴的积极情感(feeling of activity)。产生一系列纯联想的(也即非逻辑的)观念的最佳手段是去假设消极的态度,它可能压抑那种需要意志去开创的,并由积极情感相伴随的思维活动。这种积极性究竟是什么,积极情感存在于什么地方,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讨论随意活动(见第十五讲)时作出回答了。按照智力活动的主观特征,可把智力活动归入内部随意活动(internal voluntary action)的概念之下,或者归入主动的统觉(active apperception)之下。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