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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政治经济学(穆勒)-第69部分

小说: 政治经济学(穆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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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没有票据介入,则第二次信用交易就不会发生。交易也不用到此终止。票据在兑付以前可以多次贴现,或多次用来购买货物。如下说法未必正确:逐次持有票据的这些人即使没有这张票据,也可以利用他们自己与商人的信用关系来达到购买货物的目的。他们未必全部是具有信用的人,或者,他们已经充分利用了他们自己的信用。而且,不管怎样,不论是货币还是货物,靠两个人的信用总比只靠一个人的信用易于获得。谁都不会认为,一个商人靠他自己的信用借取1000镑,和拿同一金额的票据去贴现(如果付款人具有众所周知的偿付能力)一样容易。
  现在我们如果假定,甲购买己的货物时不用票据,而用由银行家丙处借得的钞票来进行偿付,那么,我们将发现,其间的差别更大。乙现在甚至可以不依赖于贴现者:甲的票据只有熟知他的偿付能力的那些人才愿收受,而银行对公众通常是具有信用的,它所发行的钞票至少在本地区人人都愿接受。因而,按照习惯(它已逐渐变成法律),以钞票进行支付,对付款人来说已完全清欠,而如他以票据进行支付,则在出票人于票据到期日不能付款时,他仍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因此,乙可以用光(他持有的)全部钞票而毫不牵连他自己的信用。他以前具有的以帐面信用获得货物的能力,依然无所减损地留在他的手里,此外,他还因为持有钞票而获得一种购买力。这番话同样适用于可以相继地得到钞票的每一个人。只有甲,第一个持有者(他利用自己的信用向发行者告货而获得钞票)也许会发现,他在其他方面所享有的信用因此而减少了;然而,即使就甲而言,这样的结果也不一定会产生;因为,虽然从理论上说,如果大家都知道他的一切情况测他以自己的信用进行的每一次借贷,都该相应地减少他获得更多信用的能力,但是实际上,更常发生的是相反的情况,他得到一个人的信任,被认为是其他的人也可以无危险地信任他的证据。
  因此,作为提高价格的手段,钞票似乎比票据更为有力,而票据又似乎比帐面信用更为有力。当然,这并不是说,因为人们可以较多地利用信用,人们就一定会这样做。如果经济状况没有提供可以使人利用信用来进行大规模购买的特殊的诱惑物,则商人们将只使用信用力的一小部分,而他们使用的这一部分采取什么形式,仅仅取决于哪一种形式对他们方便,只有在市场状况和商人的心理状态使许多人想异乎寻常地扩充他们的信用时,各种信用形式才会显示出它们各自的独特性质。已经以帐面债务形式极度扩充的信用,可以用票据进一步加以扩充,并可以用钞票更进一步加以扩充。这是因为,第一,每一个商人除他自己的信用以外,都可以用他向别人提供的信用创造更大的购买力;第二,银行对一般公众所具有的信用,一经赋予钞票形式(coined into notes),就象将金银块铸成便于携带和分割的货币一样,可以使相继持有钞票的每一个人,在他可以用自己的信用获得的购买力以外,增加相当数量的购买力。换另一种方式来说,在帐面信用的形式下,信用力只被使用一次,只是一次购买的基础:但如开给票据,则同一部分信用可以按照票据转手的次数,供多次购买之用;而所发行的每一张钞票,都将比照它的数额,使银行信用成为相继持有钞票的一切人手中的一种购买力,而丝毫无损于持有人也许拥有的用他们自己的信用进行各种购买的能力。总之,信用具有与货币完全相同的购买力;货币不仅与它的数量成比例地影响价格,而且与它的数量和转手次数的乘积成比例地影响价格,信用也是如此;因而,可以由一手转至另一手的信用,按照这个比例,比只能实行一次购买的信用更为有力。
  第五节 帐面信用、票据和钞票之间的上述区别实际上并不重要
  然而,所有这些购买力,只按其被使用的次数对价格发生作用;因此,这种作用只是在各种机遇适于引起信用异乎寻常地扩大使用的情况下才为人们所感觉到。在这种情况下,即在投机时期,我认为,如下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即用钞票进行投机性的购买要比用票据进行投机性的购买,用票据进行投机性的购买要比用帐面信用进行投机性的购买,更能使价格上升。但是,这一点实际上远不如最初所能想象的那样重要;因为,实际上,投机性的购买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用钞票或票据进行,而几乎全部是用帐面信用进行的。论述这类问题的最高权威者图克先生说:“要求英格兰银行扩大贴现的事情”(对其他银行的要求或许也是如此),“在范围广泛的商品投机开始时或进行过程中即使曾经发生,也是极少的。这种投机的最大部分(虽非全部)最初都是以按各个行业例行的期限使用的信用开始的;因此,当事人无须在他们自己的可利用的资金以外,立即为这一目的借用可能需要的那么多资金。这一点特别适用干以转卖为目的的现货的投机性购买。但是,一般说来,这只是信用交易的较小部分。因预料价格将上涨而进行的这种交易,大部分与从国外输入商品有关。对于商品输出,如果它大部分是以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信用进行,这一表述也是适用的。只要各种机遇继续带来人们所希望的有利结果,一般地说,当事人的信用就可以维持下去。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希望变现,则其他拥有资本和信用的人随时可以取代这些人;如果后来各种情况充分证明开始从事投机交易的理由是有根据的(因此,可以及时将货咖脱售,供人们消费,而收回所投下的资本),就不致对借贷资本产生特别大的需求来维持交易。只有当政局变化、季节改变或其他偶然事件,使人们觉得现有的供给量将超过原来估计的消费率,以致价格将下降时,对资本的需求才会增加;这时,市场利率上升,向英格兰银行提出的贴现要求增加。”因此,钞票及其他可转让票据的增加,大都不带来投机或助长投机;钞票及其他可转让票据主要是在局势正在转变、人们开始感到困难的时候发生作用。
  对于各种投机交易只靠帐面信用,毫不增加通常所说的通货,也可以发展到非常高的程度,知道的人极少。图克先生说:“拥有资本和信用的人所具有的购买力,远非实际上不了解投机市场的那些人所能想象。……一个人如果人们都知道他拥有足够的资本应付日常业务的需要,在其行业中又享有很好的信用,如果他认为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将看涨,而且在投机开始和进行时诸事顺遂,那他就会大量购进这种商品,购进的数量会远远大于他所拥有的资本额。”图克先生用若干极好的实例证实了这一说法,这些实例证明,不属于钞票或汇票一类的信用也可以发挥巨大的购买力,引起价格上涨:
  “1839年英国和中国之间发生了纠纷,人们因此而认为菜价将上涨,早期的投机者中有若干零售商和茶商。当时在这个行业中人们的一般意向是囤积,换句话说,是购贮一定的数量,以满足未来几个月他们的顾客可能会有的需求。然而,他们中间有些人比其他的人更为乐观、更爱冒险,利用自己同进口商和批发商的信用关系,来进行大大超过自己业务的预计需要的大量购买。由于这种购买最初在表面上,而且很可能在实际上,是出于正当的目的,而且是在他们平常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的,因而当事人在购买时可以不付保证金(而如果知道他们是投机商的话,则要支付每箱2镑的保证金,以抵补这种商品的付款期限(3个月)届满以前可能产生的价格差额)。因此,他们丝毫不支出实际资本或任何形式的通货,就可以购买大量茶叶二当购买量大到引起人们注意时,他们用转卖一部分购得物所得的利润,就能够缴纳进一步的购买所需支付的保证金。在付款期限将近届满以前,投机用这个办法一直继续下去,使价格不断上涨(上涨了百分之百以上入而且,如果当时的情况证明流行一时的看法——将来一切供给会断绝——是有道理的,则价格还要上涨,至少不会回跌。在这种情况下,投机商们即使不实现他们所预期的全部利润,也会赚到一大笔钱;他们可借此大大扩展自己的业务,或者退隐,落得个这样发财十分聪明的好名声。但是,结果不是这样有利。碰巧有两三船转载的茶叶运到这里,出乎人们意料地获准报关进口,而且人们发现进一步的间接装运还在进行。这样,供给的增加超出了投机商的估计,与此同时消费量却由于价格高昂而减少了。其结果,市场上菜价猛跌,投机商们只得以亏本的价格脱售,因此他们当中有一些人破产了。据说,其中有一个人拥有的资本不超过1200镑(这笔钱已搁死在他的业务上),但他却千方百计地购得了4000箱茶叶,其价值超过8镑,由于菜价猛跌,他损失了大约16000镑。
  “我要举的另一个例子,是1838一1842年间谷物市场上的投机交易。有一个人在开始进行大规模投机时拥有的资本不超过50O0镑(根据以后的调查得知),但一开头就获得成功,投机交易进行中又诸事顺遂,当他停止偿付债务时,人们发现他已千方百计地使他的购买额增加到了5    0镑至600O0O镑之间。还可以举出其他的例子来说明,根本没有资本的人,只靠信用,也能在行市对他们有利的时候进行巨额购买。
  “还要看到一点,用少量资本或者不用资本实行大量购买的这种投机,是在1839年和1840年进行的,当时金融市场处于极度紧缩状态,或者用现代的术语来说,货币奇缺。”
  虽然投机性购买的主要工具是帐面信用,但有一点仍是无可争辩的,即,在投机时期,汇票和钞票的数量都在增加。固然,就钞票而言,这种增加在投机的最初阶段很少出现,(据图克先生说)人们向银行告贷不是为了购买,而是由干通常的信贷期限已经到期,而其所指望的高价格尚未达到,因而他们想继续保存货物不予出售。但是,图克先生所说的茶叶投机商如果不能由银行获得贷款(假如其所预期的价格上涨仍在继续,他们是很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则超过他们这一行的通常信贷期限(3个月),他们就不能继续进行投机。
  既然钞票形式的信用是比帐面信用更加有力的提高价格的工具,那么,无限制地使用这一工具,就会延长投机性的价格上涨的时期,并使这种上涨加剧,从而使其后的回跌更为剧烈。但是,其程度如何,我们又应赋予这种可能性以什么样的重要意义?考察一下投机时期极度增加的钞票对汇票一项(不说对国内的信用总额)所具有的比例,对我们就这一点形成某种判断会有助益。有人推测,任一时期现存票据的平均(流通)额都大大超过1亿英镑。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钞票流通额很少超过4000万镑,在投机时期增加的数额最多也不过2000万或3000万镑。而且,如前所述,这种增加在投机高度扩展时期(这时趋势显示出转变的迹象,商人一般都只想设法偿付现有的债务,而不谋求加以扩展)以前很少出现;而现有的票据流通额则从投机伊始就会大大增加。
  第六节 支票同钞票一样,是影响价格的有力手段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许多政治经济学家以及大多数国民都认为,人为地限制钞票的发行,是防止(如果不能防止,则使之减轻)投机热的非常有效的手段Z这个意见受到议会的注意和认可,因而颁布了1844年的通货条例。然而,就我们研究所及而言,虽然我们承认钞票对价格的影响力大于票据或帐面信用,但我们却没有理由认为,这种优越的效力是投机时期引起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因而也不能认为,对这一工具加以限制,就能象人们常常设想的那样,有效地缓和价格的上涨,或者缓和其后的回跌。如果我们计及信用交易的第四种形式,即由银行承付的支票和银行帐簿的过户(这种信用交易在一切方面都同钞票极其相似,对信用的扩张提供同样的便利,并能同样有力地影响价格),则我们更不能作如是想。用富拉顿先生的话来说:“现今以英格兰银行钞票的力量达到的目的,没有一项不可以用以下的办法达到,即每一个人在银行开一帐户,以支票进行5镑和5镑以上的支付。”银行不借给商人钞票,而可给商人开立帐户,并以它已同意垫付的金额记入该帐户的贷方;按照事先的商定,商人除对他有必要实行偿付的收款人开给支票以外,不应以其他任何方法提出那笔钱。这些支票很可能也象钞票那样转手;然而,重常见的是,接受支票的人将支票解入与自己有往来的银行,而在他需要用钱的时候开一张新的支票来支取。因此,反对者也许会提出,由于原支票很快就要求兑付,那时必须付以钞票或铸币,因而必须准备等额的钞票或铸币作为最后结算手段。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得到支票的人可能与同一银行有往来,因而这张支票可能回到开出支票的那个银行;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屡见不鲜。如果这样,银行就不必付款,只须在帐簿上转一下帐就可以清算交易。即使支票交给其他银行,也可以不付款,而通过与其他支票抵消来清算;而且,在各种情况有利于银行信用的普遍扩张时,曾经提供较多信用,从而由其承付的支票也较多的银行,将持有较多的应由其他银行兑付的支票,因而它只需准备足以支付尾数的钞票或现金;精明的银行只要有相当于债务三分之一的经常准备金,就足够了。而即使它靠发行自己的钞票来提供更多的信用,也同样要以铸币或英格兰银行钞票的形式保有通常的准备金。因此,正如富拉顿先生所说,可以通过钞票流通提供的信用的一切便利,银行可以通过不妨称为“支票流通”的方式来提供。
  借助干在银行帐簿上记帐进行的这种信用扩张,同前已提及的依靠钞票进行的信用扩张一样,具有影响价格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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