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通往奴役之路 >

第15部分

通往奴役之路-第15部分

小说: 通往奴役之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带有风险性的独立地位,越来越多地蜂拥到稳定的薪金岗位上去,但他们所要求的
是既有收入又有权力的一种地位,这在他们看来,是他们所受训练使他们有资格享
受时。虽然他们信仰一种有组织的社会,但他们希望在那个社会里得到的地位,是
与一个由劳工统治的社会可能提供的那种地位很不相同的。他们很愿意接受老牌社
会主义的那些方法,但他们的意图是想把它们用来为另外一个不同的阶级服务。这
个运动能够吸引所有那些承认国家控制一切经济活动的合理性,但不承认产业工人
贵族用其政治力量所要达到的目标的人。

    新的社会主义运动开始时在策略上具有若干有利条件。在此之前,劳工社会主
义已在一个民主的和自由的世界里成长起来,它使它的策略适应这个世界,并且接
受许多自由主义的理想。它的首倡者仍然相信,建立社会主义本身即可解决一切问
题。而法西斯主义和民族社会主义却是从这样一种越来越受到控制的社会的经验中
产生出来的,这个社会已警觉到民主的和国际的社会主义目标是一些互不相容的理
想这个事实。它们的策略,是在一个己经被社会主义政策和这个政策所引起的问题
所支配的世界中发展越来的。

    它们并不幻想有可能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那些需要人们有相当一致的意见才能
解决的问题,而这种一致意见的取得是没有根据的。它们不幻想用理智的力量来解
决一切不同人们和集团的需要之间哪个比哪个更为重要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计
划”所不可避免地要引起的,它们也不幻想用平等的公式来提供答案,它们知道,
一个最强大的集团,集合了足够的支持者拥护一种新的社会等级秩序,同时又对它
所号召的那些阶级公开地许以特权,它是易于获得所有感觉失望人们的支持的,因
为这些人起初曾获得过实现平等的许诺,但后来发现他们只是促进了某个阶级的利
益。最重要的是,它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理沦,或者一个世界观,
这个理论或世界观似乎足以证明他们所许诺他们支持者的那些特权是正当的。


第九章 保障与自由

    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

    ——列宁于1917年

    在一个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家里,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不劳动者不得
食”

    这个旧的原则,已由“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

    ——托洛茨基于1937年

    经济保障,像杜撰的“经济自由”一样而且往往是更有理由被人看成是真正自
由所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在一定意义上,这是既正确而又重要的。在那些没有信
心靠自己的奋斗找到前途的人们当中,很难找到独立的精神或坚强的个性。然而,
经济保障这一概念与在这个领域内的许多其它用语一样,是不明确的,是含糊其词
的,因此,对要求保障的普遍赞同可能是对自由的一种危险。其实,如果人们在过
于绝对的意义上理解保障的话,普遍追求保障,不但不能增加自由的机会,反而构
成了对自由的最严重的威胁。

    首先,我们不妨把两种保障对比一下。一种是有限度的保障,它是大家都能够
获得的,因而,不是什么特权,而是人们可以期望的正当目标。一种是绝对的保障,
在自由社会里,这种绝对的保障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得到,也不应当把它当作特权给
予任何人,除非在极少数的特殊情况下,例如法官,其完全的独立才是非常重要的。
这两种保障中的第一种是,防止严重的物质匮乏的保障,即确保每个人维持生计的
某种最低需要;第二种是,某种生活水准的保障,或者说,一个人或集团与其他的
人或集团相比较的相对地位的保障;或者,我们可以简单地说,一个最低限度的收
入的保障和一个人被认为应有的特定收入的保障。我们立刻就可以看到,这种区别
大体同下面这种区别相一致,即为一切在市场体系以外和补充市场体系的人提供的
保障,与只能为一部分人提供,并且只有控制或取消市场才能够提供的保障之间的
区别。

    没有理由认为在一个达到了像我们这样的普遍的富裕水平的社会中,不应向所
有人保证提供第一种保障,而勿需危及普遍的自由。至于在应该予以保证的具体标
准方面,是有一些困难问题的;特别重要的问题是,那些依赖于社会的人们是否应
当无限制地享受一切同其余的人一样的自由呢?①处理这些问题时,稍不经心,就
很可能造成严重的也许甚至危险的政治问题;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足够保持健
康和工作能力的、衣食住方面的最低限度的条件上,可向每个人提供保证。实际上
在英国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早已获得了这种保障。

    也没有理由说明为什么政府不应该帮助个人对那些生活中的普通意外事件作出
准备,因为这些意外事件是不确定的,所以很少有人能够为之作好充分的准备。在
那些避免这种灾害的愿望和克服这种灾害的后果所付出的努力,通常不会因政府提
供了援助而被削弱的领域,如疾病和事故——简单的说,这里所探讨的,是真正可
保险的那些灾害——在这些领域里,要求政府协助组织一种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的
理由是很充分的。对于这些计划的细节,那些愿意保持竞争制度的人和那些想以另
外一种不同的制度来代替它的人的意见,在许多方面是不会一致的;在社会保险的
名义下,有可能推行一些促使竞争或多或少地失掉效力的措施,但在原则上,政府
用这种方法提供较大的保障,是与维护个人自由没有抵触的。属于这一类的,还有
通过政府对遭受天灾( 像地震和洪水) 的人的救助来增加保障。凡是能够减轻个人
既无法防范、又不能对其后果预作准备的灾祸的公共行动,都无疑是应当采取的。

    最后,还有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即向经济活动的普遍波动和随之而来的、间
歇发作的大规模失业的浪潮作斗争的问题。这当然是我们今天最严重、最迫切的问
题之一。

    虽然它的解决需要大量正确的计划,但它不需要,或者至少不一定需要,那种
特别的计划,那就是按其倡导者的主张,要用它来代替市场的那种计划。其实,许
多经济学家都希望在货币政策方面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这甚至与19世纪的自由主
义都不会相容的。

    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只有通过对大规模进行的公共工程进行灵活的调节,
才能有希望获得真正的成功。这或许会对竞争的范围产生更严重的限制;并且,在
进行这种实验时,如果我们要避免使一切经济活动越来越依赖于政府支出的方面和
数量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仔细注意我们的步骤。但这既不是唯一的,并且,在
我看来,也不是对付这个经济保障最严重的威胁的最有希望的办法。无论如何,我
们为保护经济活动不遭受这些波动作出的必要努力,并不会导致对我们的自由构成
威胁的那样一种计划。

    ※                ※                  ※

    对于自由具有潜在的危险影响的这种保障计划,是另一种保障计划。这种计划
意在保护个人或集团不会发生那种虽然并不是应有的,但在竞争的社会却是司空见
惯的收入减少;保护他们免于遭受给人带来极大困苦的损失,虽然这种困苦在道义
上并没有正当的根据,但它们却是与竞争的制度形影不离的。因此这种对保障的要
求就是对公平报酬的要求的另一种形式——即一种适用于主观评价的报酬,而不是
和个人努力的客观结果相适应的报酬。这种保障或公平似乎是与个人选择自已的工
作的自由不相容的。

    在任何一种人们在各种不同行业之间的分配依靠这些人自已来选择的制度下,
都必须使这些行业的报酬符合于它们对社会其他成员的有用性,即使这与主观的评
价无关,也必须如此。虽然所达到的结果,常是与他们的努力和决心相适应的,但
这在任何形式的社会里都不可能总是如此。尤其在某些职业和特殊技巧的有用性由
于不能预料的情况而发生变化的许多情况里,更不会是这样。我们大家都了解,当
某种对社会其他的大有很大利益的新的发明,使一个受过高级训练的人辛辛苦苦学
得的技能忽然失去了价值时的这种惨状。过去100 年来的历史充满了这一类的例子,
其中有一些顷刻间便影响到数以万计的人们。

    尽管一个人努力工作,尽管他有特殊的技能,但他都会受到不是他自已的过失
造成的收入的急剧减低和痛苦的失望,这无疑是有伤我们的正义感的。那些遭受这
种不幸的人要求国家进行干预,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愿望,这种要求当然是会得到群
众的同情和支持的。对于这种要求的普遍赞同的结果是,各地的政府都采取行动,
不但保护受到这种威胁的人们免受严重的困苦和贫乏,而且使他们继续获得与从前
一样的收入和保护他们不受市场变迁的影响。

    然而,如果允许人们有自行选择职业的任何自由的话,那么,就不能够给予一
切人以一定收入的保障。并且,如果给一部分人提供这种保障,那它就会成为一种
特权,这种特权以牺牲他人利益为条件,因而就必然会减少别人的保障。只有取消
自己选择工作方面的全部自由,才能够确保每个人收入不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不过,这样一种对正当愿望的普遍保证,虽然往往被看作是一种值得向往的理想,
但人们对它并没有认真地加以争取。真正随时都在做的,倒是零碎地把这种保障给
予这个集团或那个集团,结果使那些感到受到冷落的人的不安全感不断地增加。因
此,难怪对保障方面的特权的重视不断增高,对这种特权的要求变得愈来愈迫切,
直到最终,对它付出任何代价,都没有人嫌其过高,甚至以自由为代价,也在所不
惜。

    ※                ※                  ※

    有些人的用处,由于既不能预测又不能控制的环境的缘故而减少了;又有些人
的用处,由于同样的缘故而增加了,如果前者由于受到保护而得免于遭致不应受到
的损失,而后者由于受到阻碍而不能获得其不应有的利益,那么,报酬立即就会不
再和实际用处有任何关系。一切都要凭当权者关于一个人应该做什么,应该预见到
什么,以及他的用意是好是坏所持的见解来决定。这样作出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只
能是专断的。运用这个原则必然会形成做同样工作的人得到不同的报酬这样一种局
面。这样一来,报酬的差别就不再能提供一种有效的诱导,使人们做出社会所需要
的变动,并且,就连那些受到影响的个人,也无法判断是否值得承担某种变动所要
带来的麻烦。

    但是,如果在任何社会里总是必须的、人们在不同职业之间的分配的那些变动,
已不可能再用金钱的“奖”“惩”办法( 这同主观评价并无必然的关系) 来得到实
现的话,那就必须直接用命令来执行。当一个人的收入受到保障的时候,他既不能
够仅仅因为他喜欢那个工作便被允许留在原岗位上,也不能够选择他所喜欢的其它
工作。由于取决于他的工作变动或不变动而得到好处或受到损失的人不是他自己,
因此,就心得由那些掌握有效收入的分配的人代替他作出选择。

    这里所出现的关于适当刺激的问题,通常都是被当作一个主要是人们是否有尽
最大努力工作的意愿的问题来讨论的。这虽然是重要的,但不是这个问题的全部,
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问题不仅是在我们要人家作出最大努力的时候,我
们必须给以相当的报酬。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要让他们自由选择,如果要让他们
能够判断他们应做什么的话,那就必须给他们某种容易理解的准则,使他们可用以
来衡量各种职业的重要性。如果人们提供给一个人的好处同他们对社会的用处没有
关系的话,那么,即使具有世界上最好的意愿的任何人,也不可能在各种各样的取
舍之间作出明智的选择,要知道一个人应不应该由于一种变动离开他已开始爱上了
的一个行业和环境而另换一种行业和环境,就必须把这些职业已经改变了的对社会
的相对价值表现在这些职业所提供的报酬上面。

    这个问题当然是更加重要的,因为事实上除非与他们自己的利益直接相关,不
然的话,世界上的人们是不大可能作出最大努力的。对大多数人来说,要竭尽全力
做某事,就需要施加某种外来的压力。在这个意义上,刺激的问题是一个现实的问
题,无论在一般的劳动中或管理活动方面都一样,把工程技术应用于整个国家( 这
就是计划的意义) “会引起一些难于解决的纪律问题”,这是一位对政府计划有很
多经验,并且把这一问题看得清楚的美国工程师所讲的话。

    为了进行一项工程,围绕着这项工程,应该有一个大量的非计划的经济活动。
应该有一个地方,可以从那里吸收工人,并且,当一个工人被解雇时,他就应该离
开那个工作,他的名字也应在工资簿上被注销。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自由的后备,要
维持纪律就得像对待奴隶劳工那样非用刑不可。

    在行政工作领域内发生的对工作疏忽的制裁问题,虽然形式不同,但也一样严
重。

    竞争经济的最后手段是诉诸法警,而计划经济的最后制裁则诉诸绞刑官,这句
话说得很好。不得不赋予任何一个厂长的权力仍然会是相当大的。但在一个有计划
的制度中,厂长同工人的情况一样,他的地位和收入不能单单取决于他所指导的工
作的成败。由于风险和利润都不属于他,因而作出决定的,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