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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近距离看美国4-如彗星划过夜空-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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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的思考》。在这本小册子里,他已经指出,“人民的幸福才是政府的目的”,共和制是“法治而非人治”的。他还指出“独立的司法体系”是司法公正的关键。他特地指出司法权必须和行政权、立法权分离,这是他对当时殖民地政府的反思。
  1779年,在费城制宪会议的八年前,亚当斯在出使欧洲、短暂回国的间隙里,就为他所在的马萨诸塞州起草了宪法草案。现在我们去看,美国宪法几乎就是它的翻版:参、众两院的立法机构,一个有否决权的州长作为行政长官,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任命的、表现良好即可终身制的法官。在前言里,还有一篇“人权宣言”。这部由亚当斯起草的《马萨诸塞联邦宪法》,现在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至今还在使用的宪法。
  最令人折服的是,他在早期的律师生涯中,就能够不为民众和大的政治局势所左右,坚持在办案中不偏不倚、让证据说话。1769年,在英军强行上民船抓壮丁当兵的事件中,他为四名在被抓时抗命、杀死了一名英海军军官的美洲水手作正当防卫的辩护,并得以胜诉。可是,一年后的1770年,坚决主张美国独立的亚当斯,在被人们称为“波士顿惨案”的事件中,为开枪打死了民众的英军士兵辩护。当时,已经没有一个律师肯为这些士兵辩护。亚当斯却逆着民众的怒潮,接受了辩护的邀请。他诚实地分析案情、提供证据,做出了逆民众愤怒而行的判断和辩护,使得几名英军士兵得到了公正的裁决。他自己的律师业务因此大大减少,还被愤怒的民众攻击,可是他依然坚持了法律的原则。
  在商讨“对英合约”的时候,他和汉密尔顿的观点不谋而合,就是不能任意没收“亲英保皇党”的财产;欠下的外债、包括对英方政府和个人的欠债,都要偿还。要知道,在当时的对英谈判中,他的这种看法是孤立的少数。可是他始终坚持美国不论经济状况多差,在可能的时候,一定要还债。他认为,否则的话,那是美国的耻辱。
  他是最早提出美国独立主张的,在战争的大多数时间,他兢兢业业地奔波在欧洲,为独立战争筹款。直到制宪会议结束,他还是在任驻英国和荷兰大使。照理,他不是像华盛顿将军这样的领导战争的实战英雄,又一直在海外,到大选前夕才回到美国,选举好像应该没有他的什么事儿。可是,他的资历,他千辛万苦的外交努力,赢得了大家的敬重,当时几乎是可以预料的,他会当选为副总统。
  不过,美国的总统和副总统的功能,差别简直太大了。这种差别,可以说一半是由宪法规定的,另一半也是在运作的过程中确立下来的。
  从亚当斯的个性来说,他习惯了高声雄辩,在欧洲见过大世面,又在外交生涯中练就了口才。一开始,他也是凭着对副总统名称的期望,认为副总统就是作用仅次于总统的政治家,大有作为。直到上了任,才发现自己的位置最好是“尽量克制自己”。
  美国宪法规定,副总统是参议院的议长,也就是参院开会时的会议主席。从费城制宪会议上华盛顿的主席角色中,你一定已经看到,美国会议的主席,承袭的是英国的议会传统,他不是一个开口洋洋万言、指导方向的领袖,他只是一个维持会议公平的人,他自己的意见很可能根本没有机会表达。按照宪法规定,这个议长又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投票权,只有在选票持平的情况下,才得以投出定乾坤的一票。事实上,这样的机会很少。在亚当斯的整个八年副总统生涯中,他只有三十多次的投票机会,已经是迄今为止的副总统中,投票机会最多的一个了。
  可是,宪法并没有规定执政过程中,副总统不能参与总统的决策。他们两个人应该如何协调、合作,光看宪法,就完全不清楚了。因此在实践中,副总统完全可能耐不住寂寞,冲到前台,“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可能就起了干扰的作用。因此,“第一个行政当局”的样板非常重要。在这个过程中,亚当斯逐渐理解总统单独决策的重要性。他认为,是这个国家“以其智慧为我设计了一个最不重要的位置”。亚当斯为此后美国的副总统们建立了不成文的规范,就是“克制自己的雄心”。他仅有的投票机会,都用于对总统的支持。
  八年下来,他基本上固定了美国副总统的实际位置,就是参院的一个尽职的会议主持者,一个总统的预备候补人。只要总统没有什么不测,他就基本让总统全权做主。他的克制,使得此后的美国副总统的定位,基本都按照这样的模式形成传统。一个有能力的政治家,竭力去施展政治才华不难,而为了公众利益,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自觉地抑制自己的能力,却大概只有绅士政治家才能做到。所以最初的总统任期由“好人”担任,对美国来说是很幸运的。
  华盛顿挑选的内阁,也是他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挑选的。四名部长都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参与者。托马斯·杰佛逊被任命为国务卿,主要就是处理外交事务。可是,在政治倾向上,他的侧重明显和总统是不一致的。华盛顿最初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因此,他只有四名部长的小小内阁,就因汉密尔顿和杰佛逊的看法不同,率先开始了对立政治观点的激烈冲突。
  在华盛顿和亚当斯任正副总统期间,美国经历着最初的动荡和危险,在华盛顿的支持下,汉密尔顿财政改革使得美国渡过了经济危机,可是,一场政治风暴又随着法国的巨变而袭来。法国革命就发生在他们上任的那一年,整个事态就在他们的任期内发展。远隔大洋,可是消息不断传来。这对于美国是非常危险的一个冲击。
  一方面,美国自己刚刚“革命完毕”,而且是在法国的帮助下,从英国手中独立的。在民间,听到“革命”就容易热血沸腾,亲法仇英的情绪很容易被煽动起来。因此,尽管华盛顿和亚当斯都避免介入党派活动,可是,对法国革命的态度,明显使得所有的人,至少在政治观点上站队分开。而华盛顿和亚当斯,显然和当时以杰佛逊为首的一派观点相悖。建国之初,美国真是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还偏偏刮来如此强劲的一阵法国风。
  在他们这一届政府走马上任,随即爆发法国革命之后,杰佛逊认为,华盛顿、亚当斯以及汉密尔顿,他们对法国大革命持有保留,必定是因为他们倾向君权;并且认为,美国的共和国处在君权复辟的危险之中。正是为了反对这样的“君权主义”,他才和麦迪逊等人一起,组成反联邦主义者的政党,叫做“民主共和党”(简称共和党),以表示和“君权主义”的对抗。他也认为法国的雅各宾党人“和(美国的)共和党爱国者是一样的”。
  这些原来的好朋友,独立战争期间的战友,此时的看法是如此不同。在杰佛逊对路易十六被砍头表示支持的时候,亚当斯对一名英国记者说,人类最终会发现,假如大多数人失去控制,他们和不受约束的暴君一样,会变得专制残暴。
  这些观点上的分歧牵涉到外交政策,就变得严重起来。英国已经对法宣战。1793年,由法国雅各宾党人掌控的政府,向美国派来使节。顶着当时法国最时髦的头衔“公民”的法国使节热内,在美国的南卡罗来纳登陆,一路演讲,而且高唱填写着“自由”新词的马赛曲。他受到美国共和党和民众的热烈支持,美国的雅各宾俱乐部大量组织起来。热内除了传播革命精神,还要出资武装美国的私人船只,让他们攻击英国商船,破坏英国的海上运输线,以实际行动支持法国革命。
  在华盛顿接见这位法国使节的时候,华盛顿总统冷静、正式地表示,美国严守中立。这使得这位法国使节认为,华盛顿的美国政府一定也快要被“革命”了。形势确实有危险,在美国各地,亲法的政治俱乐部们在壮大。杰佛逊因此认为,这正反映了人民反对政府“冷漠的谨慎”,而且高兴地看到“1776年的老革命精神又在燃烧”。但那已经是1793年,法国革命的恐怖时期随即马上到来。同时一场吞噬了5000人生命的热病袭击了费城。法国革命的三巨头也很快被“革命”吞噬。消息传来,激情涌动的美国民众回到常态,转而支持华盛顿对欧洲战争的中立立场,杰佛逊也终于表示,他支持华盛顿的中立政策。
  杰佛逊几乎是不相信革命、自由、人民,这样美好的理想也会有问题。虽然和汉密尔顿在财政改革上的矛盾成为他1793年辞职的导火索,可是作为华盛顿任命的内阁成员,一个国务卿,也就是外交部长,和总统的外交观念及判断差距如此之大,恐怕也是他辞职的一个原因。杰佛逊就是在1793年的最后一天辞职的。
  杰佛逊的辞职,其实已经反映出“好人政治”在行政分支组成思路上的重大问题。华盛顿在组阁的时候,他的选择标准是好人内阁,而不是和他的执政理念最一致的内阁。他考虑了道德和能力的标准,却没有考虑顾及到对政策看法的一致性。
  还在危机之中的时候,1792年,美国迎来了第二次大选。这次选举还是按照宪法原来的规则和思路在走。还是每个选举人两张选票,选出最高票、次高票的两位候选人来担任正、副总统。看上去,似乎和第一次选举的情况一样。连结果也一样,华盛顿以全票当选为总统,亚当斯以次高票当选为副总统。
  可是,这种表面上的一致,并不能掩住整个社会氛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从华盛顿和亚当斯,美国这一对最早的正副总统来说,虽然在竭力避免属于人事的结党和党派之争,可是,他们仍然是有自己的观点倾向的。他们的政策就在反映出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倾向,其实,这就是“一个政治派别”的基础。就美国社会来说,虽然在第一次大选之前,就有了“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说法,可是那时还不是清楚的政治党派,而在美国第二次大选的时候,它们已经是明确的两党了。对第一届政府行政分支的政策,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美国社会已经清楚地划分出了民众不同的政治倾向。反对党派有了自己的报纸,大声疾呼自己的观点,批评攻击总统和他的内阁。在第一次选举之前,那个对华盛顿几乎是众口一词颂扬和崇敬的美国,已经消失了。
  就华盛顿总统来说,他还是坚守原来的古典政治的概念。他认为自己当选,是大家认为他的品行适合于担任这个公职,现在看到有些漫无节制的报纸已经把他骂得体无完肤,他就觉得,自己几乎失去再留任的意义了。就是说,大家认为我好,那么我应该为公众服务,既然你们认为我不好了,我自然就应该下去。同时,在华盛顿总统的观念中,党派纷争仍然是完全负面的事情。而当时党派活动的不规范,出现大量个人攻击,更促使他坚信自己的想法。而他也看到,假如他继任,几乎无法避免要顶着一个党派的称号。因此,华盛顿在第二次大选之前,已经根本无意连任了。  亚当斯也是如此。大选前的整整几个月,国会休会,他就回了老家。直到联邦党人的汉密尔顿给他写急件催他回首都,说是“我知道你本人对选举没什么兴趣,不过我不希望你对建立一个好政府也如此冷漠”。
  所以,虽然有了党派竞争,可是总统候选人还是没有要竞选的意思。在当时的混乱局面下,华盛顿最终接受大家的劝告,相信自己必须再服务四年。从选举结果来看,大家权衡下来,也都认为,这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华盛顿再次全票当选。
  选举方式和最后的选举结果没有变化,可是选举的本质已经在变化中。虽然由于华盛顿的声望,反对党还根本无法与之匹敌,虽然第二届的总统、副总统还是被选举连任,可是他们的当选,其实已经不仅仅是再次代表他们个人,即两个好人当选,而是“联邦党人”当选了。
  由于华盛顿和亚当斯连任了第二届的正副总统,因此这个为“选好人”设置的选举制度,在一个已经形成政党的社会里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被掩盖了。
  1796年,在华盛顿、亚当斯的第一、第二届政府运行将近八年之后,美国面临第三次大选。
  华盛顿虽然两次以满票当选,却坚决不再竞选连任了。1796年的美国的大选,由于华盛顿的主动离去,失去了具有压倒优势的总统候选人。共和党摩拳擦掌,两党完全可以争一争了。因此,这一年的大选,就有了更明确的党派之争。
  可是,选举制度还是原来的。1796年的总统选举方式,还是每个选举人两张选票,选出两个获最高、次高票的人,来担任正、副总统。可以说,当时美国社会的党派政治发展,走到了选举制度的前头。
  虽然时至今日,总统的道德,仍然是美国人在大选年关注的事情。可是,自从有了党派,民众再也不会仅仅是以个人道德的高下来选择总统。而是哪个党派的执政纲领更符合自己理念和利益,成为民众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
  这第三次选举的结果是两党势均力敌,票数最高、次高的人,就自然成了两个对立政党的候选人。这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美国第三届政府的正、副总统,亚当斯总统和杰佛逊副总统,分别代表了党派观点的两极。原来在制度设置的时候,料定票数最高的两人,他们必定是两个“最接近的好人”,因此能够合作得好、带来最高效的行政分支,这样的希望,完全落空了。
  1796年的大选,给美国的行政分支带来的是一场危机。总统和副总统南辕北辙。在古典政治的概念中,他们既然得票最多,他们就应该是最相近的两个人。可是,他们却是现实施政中差异最大的两个人。这种差异,不是说他们一个是“好人”,另一个就是“坏人”。他们可以都是道德上的好人,可是,在治国理念上,却完全可能是对立的两端。他们不但不能密切配合,还带来许多问题。例如,副总统不赞同、甚至反对总统的政策,给总统的工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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