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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神学大全-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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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我解答如下:聪敏之恩赐与其它三种恩赐,即孝爱、刚毅和敬畏不同,这是很显然的;因为聪敏之恩赐属于认识的能力;而其它三者,则属于嗜欲的能力。
可是,聪敏之恩赐与其余三种也属于认识能力的恩赐,即智慧、明达和超见的不同,就不是这样明显了。有人认为,聪敏之恩 赐之与明达及超见不同,就是因为这两种恩赐是关于实践的知识的,而聪敏之恩赐则是关于鉴赏性的知识的。至于它与那个也是关于鉴赏性知识的智能之恩赐的不同,就是智慧是主理判断的,而聪敏则使心智能接收给它所提出的事物,并能深入事物的心腑。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意思,在前面定出了恩赐的数目(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八题第四节)。不过,如果我们仔细研究这个问题,就可以知道,聪敏之恩赐不仅是有关鉴赏的事物,而且也有关实践的事物,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三节);同样,明达之恩也与二者有关,如同我们以后要讲明的(第九题第三节)。为此,我们必须用另一个方式来加以区别。
这四种恩赐,都是为认识超自然的事物的;而在我们方面,这种超自然的认识,以信德为基础。可是,「信德出于听道」,如同罗马书第十章十七节所说的。所以,必须给人提出一些应信的事物,不是好像看见的事物,而是好像听闻的事物,使他用信德去赞同。不过,信德首要是关于第一真理,其次是关于应予考虑的有关受造物的某些事物,再其次则也关于指导人的行为,这是由于「信德以爱德行事」,这从前面所讲过的话就可以知道了(第三节;第四题第二节释疑三)。为此,关于供信德相信的事物,在我们方面应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这些事物应用理智去深入或领悟;而这是属于聪敏之恩赐的事。第二件事就是一个人必须正确地判断这些事物,他必须注意,自己应该坚持这些事物,而远离与其相反的事物;而这样的判断,如果是有关天主的事物,就是属于智慧之恩赐的事;如果是有关受造之物,就是属于明达之恩赐的事;至于把这判断应用到个别的行为上,那就是属于超见之恩赐的事。
释疑  一、前述四种恩赐之不同,显然与(大)额我略所说的与其相反之事的不同相对。愚笨或迟钝为敏锐(聪敏)之反;因为用比喻来说,如果一个理智能深入那些给它提出之事的心腑时,就说这理智是敏锐的。所以,是愚笨或迟钝,使人的理智不足以深入一事的心腑。如果一个人错误地判断人生一般的目的,就被称为胡涂;所以,胡涂正好与那使我们正确地判断普遍原因的智慧相反。无知表示心智的一种缺点,即使是有关任何一件个别的事,也是如此;而明达却使人正确地判断个别的原因,即受造之物;所以,无知与明达相反。轻率显然是与超见相反;因为有了超见,人就不会未经理性深虑,而遽然采取行动。
    二、聪敏之恩赐,是关于恩宠所赐与的那种知识的最初原理的;不过,它与信德不同;因为赞同
这些原理,是属于信德的事;用心智去深入透识所说的事物,是属于聪敏之恩赐的事。
    三、聪敏之恩赐与两种知识,即鉴赏性的知识和实践性的知识,都有关系;不是为判断,而是为察觉其意,以领悟所说的事物。
第七節  「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此真福第六端是否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有关第七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玛窦福音第五章八节)此真福第六端似乎并不是与聪敏之恩赐相关或相呼应。因为:
    一、心里洁净,似乎主要是属于情感方面的事。可是,聪敏之恩赐并不关于情感,而是关于理智能力的。所以,前述的真福并不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二、此外,宗徒大事录第十五章九节说:「以信德净化了他们的心。」可是,心的洁净,是靠心的净化而得来的。所以,上述的真福,更与信德的德性相关,而不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三、此外,圣神的恩赐改善生活在现世的人。可是,看见天主并不属于现世的生活;因为它使人获得真福,如同以前所讲过的(第一集第十二题第一节;第二集第一部第三题第八节)。所以,那包括「看见天主」的真福第六端,并不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反之  奥斯定在「山中圣训诠释」(卷一第四章)说:「圣神之第六件工作,即聪敏,可以适用于心里洁净的人,他们在眼目获得净化之后,能看见眼目所未能看见的。」
正解  我解答如下:在第六端真福里,一如在其它各端的真福里,包含有两件事:一件是功劳,即心里洁净;另一件是奖赏,即看见天主,如同以前所讲过的(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九题第二节);而每一件都多少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洁净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看见天主的前导和准备,在于清除心里不正当的情感;而心的这种洁净,是用属于嗜欲能力的德性和恩赐来完成的。心的另一种洁净,好像是针对看见天主的一种充实或完成,这就是把一切心像和错误完全清除了的心智的洁净,它使心智接受所提供的有关天主的事物,不再按照形体的心像方式,也不沾染异端的邪说。而这样的洁净是聪敏之恩赐的效果。
看见天主,也同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的,就是看见天主的本质的。另一种是不完全的,虽然它使我们看不见天主是什么,却看得见祂不是什么;因此,我们今生越清楚知道,祂超出心智所能明了的一切之上,我们就越完善的认识天主。这两种看见天主,都是属于聪敏之恩赐的事:第一种属于成全境界的聪敏之恩赐,如同在天乡所有的那样;第二种属于初学阶段的聪敏之恩赐,如同在现世旅途中人所有的那样。
释疑  这也足以答复前面的质疑。因为最初两个质疑是关于第一种洁净的。而第三个质疑是关于完全看见天主的。再者,(圣神的)恩赐不仅在今世开始改善我们,而且将来也要圆满完成的,如同以前所讲过的(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九题第二节)。
第八节  圣神果实中之信德是否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有关第八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圣神果实(或效果)中之信德(参看迦拉达书第五章二十二节),似乎并不与聪敏之恩赐相关或相呼应。因为:
    一、聪敏(悟性)是信德的果实,因为按照另一种译本(七十贤士译本),依撒意亚第七章九节是这样说的:「假使你们不肯相信,你们必然不能领悟」;而我们(按照通行本)在同处则却有:「假使你们不肯相信,你们必然不能存立。」所以,信德不是聪敏的果实。
二、此外,凡是在先者,不是在后者的果实。可是,信德似乎先于聪敏;因为信德是全部神性建设的基础,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四题第七节质疑四;第二集第一部第八十九题第二节释疑二)。所以,信德不是聪敏的果实。
    三、此外,与理智有关的恩赐,比与嗜欲有关的恩赐为多。可是,在果实之中,祇有一个与理智有关,即信德;而所有其它的果实,都与嗜欲有关。所以,信德与聪敏的关系,似乎并不比它与智慧、明达或超见的关系更为密切。
反之  一件事物的目的,就是这件事物的果实。可是,聪敏之恩赐的主要目的,似乎是为巩固信德;而这就是一种果实。因为对于迦拉达书第五章二十二节,「批注」(圣经夹注)上有一条说:「信德是一种果实,是关于未见之事的确实。」所以,在果实之中,信德与聪敏之恩赐相关。
正解  我解答如下:圣神的果实之有这样的称谓,如同以前我在讨论它们的时候所讲过的(第二集第一部第七十题第一节),因为它们是一些最后可喜的东西,因圣神之德能而产生在我们之内的。可是,最后可喜的东西,其本性有如一个目的,是意志的对象。为此,对意志来说,凡是最后可喜的东西,必然在某方面是一切其它与别的能力有关之事物的果实。
    所以,我们可以按照这种完成能力的恩赐或德性,区别两种果实:一种就是属于这能力;另一种好像是最后的,属于意志。这样,我们必须作结论说,真正与聪敏之恩赐相关的果实是「信德」,就是说,「信德的确实」;而与它相关的最后的后果,就是属于意志的喜乐。
释疑  一、如以信德作为一种德性来看,则聪敏是信德的果实。可是,称信德为果实时,并不是这样来看信德,而是把它看作信德的确实,一个人借着聪敏之恩赐,可以达到信德的确实。(按根据此一实质意义,中译圣经中,有的把fides译为「信实」︱︱萧静山译新经全集;有的译为「忠信」︱︱思高圣经。但鉴于全题的结构,在这里却必须译之为「信德」;否则题中的分析和思想,便无法前后贯通。)
    二、信德不能完全先于聪敏;因为对于所提出的事物,假如不稍稍领悟它的话,就不可能相信而赞同它的。不过,完善的聪敏是随着信德德性而来的;而这种完善的聪敏,却又有信德的确实跟随其后。
    三、实践知识的果实,不能就在这个知识里;因为这样的知识,不是为了它自己,而是为了一些别的东西而知道的。相反的,鉴赏的知识的果实,则就在它本身内,就是所知之事的确实。为此,那祇关于实践知识的超见之恩赐,本身没有一种与它相关的果实。而那些也可以关于鉴赏的知识的智能、聪敏、明达等恩赐,祇有一种相关的果实,就是那名为「信德」的「信德的确实」。有关嗜欲能力的果实之所以能有好几种,因为果实这词所表示的目的特性,如同以前已经讲过的(正解),系属于嗜欲部分,胜于属于理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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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德
第九题 论明达之恩赐 

 —分为四节—
    然后要讨论的,是明达之恩赐(参看第八题引言)。
关于这一点,可以提出四个问题:
    一、明达是不是一种恩赐。
    二、它是否关于天主的事物。
    三、它是鉴赏性的或实践性的。
四、哪一端真福与它相关?
(按关于明达的讨论,近似关于聪敏的讨论。明达一词,拉丁文作scientia。而此字除指圣神的恩赐「明达」之外,亦可解作理智的一种习性或德性,即所谓「知识」。原文二义参用,故译文依其文意酌情译出。希读者注意。)
      第一节  明达是不是一种恩赐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明达似乎不是一种恩赐。因为:
    一、圣神的恩赐超出自然的能力。可是,明达(即知识)暗示自然理性的一种效果;因为「哲学家」在「分析后论」(第二章)说:证明是「产生知识的三段论法」。所以,明达(即知识)不是一种恩赐。
二、此外,圣神的恩赐,凡是圣贤的人都有,如同以前所讲过的(第八题第四节;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八题第二及五节)。可是,奥斯定在「论天主圣三」卷十四(第一章)说:「许多信徒维有信德,却缺乏明达(即知识)。」所以,明达不是一种恩赐。
    三、此外,恩赐比德性更完美,如同以前所讲过的(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八题第八节)。所以,一样恩赐已是足以使一样德性完美。可是,聪敏之恩赐与信德之德性相关,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八题第二节)。所以,明达之恩赐不与信德相关。也看不出它与什么别的德性相关。那么,既然恩赐是德性的完美,如同以前所讲过的(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八题第一及二节,第四节释疑三),所以明达似乎不是一种恩赐。
反之  按照依撒意亚第十一章二节所说的,明达是七种恩赐之一。
正解  我解答如下:恩宠比自然更为完美;所以,在那些可由自然使人完美的事上,恩宠是不会不成功的。可是,如果一个人,用他自然的理性,按照他的理智去赞同一项真理时,他对那真理,有了两种完美:第一,因为他了解那真理;第二,因为他关于那真理,形成了一个确实的判断。 
为此,要使人的理智能够完全赞同信德的真理,需要两件事:第一件就是,对所提出的他应该相信的事物,他必须充分掌握;而这是属于聪敏之恩赐的事,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八题第六节)。第二件就是,对于这些事,他必须有一个正确而确实的判断,因而能够辨别,什么是应该相信的,什么是不应该相信的;而关于这事,就需要明达之恩赐。
释疑  一、知识的确实性,在不同的性体里,因其本性的自然条件差异而有所不同。因为人用其理性之推理的程序,关于一个真理,形成一个确实的判断;所以,人的知识是靠推理的证明来求得的。可是,天主不用任何推理的程序,祇靠单纯的直观,就有对于真理的确实的判断,如同在第一集(第十四题第七节)里所讲过的;所以,天主的知识不是推理的,或理证的,而是绝对而单纯的。视作圣神之恩赐的明达(知识),与此相似;因为它是分享天主知识的一种肖像。
    二、关于信德问题,可有两种明达或知识。一种是对于一个人应信之事的明达,认清什么是应该相信的,什么是不应该相信的;这样,明达是所有圣贤的人都有的一种恩赐。另有一种关于应信之事的明达,它不仅使人知道应该相信什么,而且也知道怎样去表现自己的信仰,怎样去诱导别人相信,以及驳斥那些否认信仰的人。这种明达是一种无酬或白白赐与的恩宠,不是给所有的人的,祇是给某些人的(参看第二集第一部第一一一题第四及五节)。为此,奥斯定在前面引证的话之后,接着还说:「一个人祇是知道自己应该相信什么,这是一回事;知道怎样去把他所相信的事,提供给那些虔敬的人,反对那些不虔敬的人来保护它,这是另一回事。」
三、恩赐比那些道德涵养性的德性和理智的德性更为完美。可是,它们却并不是比那些向天主之德更为完美;更好说,所有的恩赐,其对向天主之德之完美的关系,有如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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