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

第15部分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5部分

小说: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局。但是在捐献谷物的情况下,征集工作一直是在富庶的集镇中
进行,无疑这是由于那里有商业设施和运输条件。在马头地区,村
社粮食征集工作归属臣山这个集镇,马头镇位于这个商业中心的
东面。就粮食征集效果说,总局因此就列在臣山而不列在马头。
不管怎样,关键的事实是,马头捐献了最大份额的粮食:两倍于仅
次于它的最大捐献区,超过总局征集到的总量的三分之一。大集
镇的商业机构对于这类事务可能十分有用,但也说明马头有富豪
人物。集市社会的这种经济优势对了解为什么集中于马头附近的
氏族能够取得对地方武装的控制,无疑具有最重要的意义。① 

① 。临湘县志。(1872年)卷2,第21页。在扩大的复合组织中最早作出努力的是
程起义,一个生员,他在1852年。结集八团。,并在一个叫基隆山的地方建立总局。争
论在于,基隆山联盟中似乎存在竞争的总局,或至少有两个不同的总局。另一个生员
吴治均据说在同一年也在基隆山八个团的聚会中被。举为总局长。。旁证表明,吴治均
的机构设在一个名叫查埠的码头——较小的商业中心。查埠像马头一样,当10年后
义仓建立时已超过了联盟中的所有其他村社。这个富裕的局似乎最后具有压倒优势,
因为它的领导被誉为对县的防御作出了最杰出的贡献。两者的领导人都死于1855年
的战事。。临湘县志。(1872年)卷11,第13-15页;卷4,第18-19页。 

以马头的例子作为开始,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假设,说明为什
么武装力量并不总是遵守集市社会的边界,以及为什么总局并不


总是设臵在集镇。民兵工作的实际需要有一些强制的组织上的特
殊要求。首先,团练由于它的低水平军事化的特点,要求大量村
民在空闲时间接受训练,在遭到进攻时保卫自己的村庄。因此民
兵工作的组织中心显然要靠近那些需要保卫并能从中选拔民兵的
特定的居民。但是哪个定居地为复合团或扩大的复合团的总局提
供驻地呢?虽然按照惯例和方便来说,集镇的确是组织这种局的
名流聚会的地方,但任何集镇社会中的名流所特别关注的,未必
是要保卫几英里外的一个商业中心,而是要保卫他们自己的田地
和氏族。因此,一个拥有人力、钱财和组织民兵权势的农村氏族
肯定会靠近它自己的家园和田地创建武装。如果这个氏族的名流
同时也领导整个周围的地区,那么他自己的民兵组织的办事机构
也同时很自然地成了复合团或扩大的复合团的总局。在多事之
际,农村名流很可能紧紧固守它的提供资金和人力的基业;这
样,一个一般的甚至更小的集市中心在军事上比它在商业上将显
得更加重要。例如在南昌,一个名叫中州的地区的团练总局不是
建立在邻近的任何富庶集镇上,而是建立在靠近梓溪的农村地
区,也就是刘于浔的富有而人口众多的氏族的家园。①因而,低
水平军事化中固有的地方主义是在某些情况下造成领导机构离开
中心集市地点这种趋势的一个因素。能够给自己家乡村落提供保
护的氏族,也就是有可能为团练联盟提供领导的氏族。 

① 。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2页。 

有时集市中心与团练局之间的联系,与其说依赖于商业结构
对其他活动领域的影响,不如说依赖于同时左右商业和军事化的
根本的政治因素:一个特殊氏族在集市中具有支配权利,它也就可
能成为以这个集市为基础的团练联盟的支配因素。在15世纪,钟
姓的几个族在广州附近的罗冈建立了集市。当1847年组织地方


防御时,正是三个钟姓村庄建立了常平社学,作为包括100个以上
村社的扩大的复合团的指挥部。① 
地方武装的财政基础 
保甲制度在理论上可以以最小的花费办理,与此不同,地方武
装需要钱:不仅用于武器和防御工事之类装备设施,而且也用于供
养那些与他们的正常生计暂时脱离的人。拖长了的危机使人们经
常并且在长时期内服役,需要大量费用;而维持一支十足的雇佣部
队所需甚至更多。叛乱期间地方武装持续的财政需要产生了提供
资金的新方式,这种方式反过来又对地方组织的形式具有决定性
的影响。 

① 。番禺县志。(1871年)卷16,第50页;卷18,第12页。 
② 施坚雅写道:在泰国的华人村社联盟中,。联盟管理人对于预算的责任是很清
楚的:他们必须或者搞到所需的捐赠以做到收支平衡,或者从他们自己的腰包里掏钱
弥补差额。由联盟管理者制订的任何规划……在根本上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他们第
一个捐献,而且通常捐献得最多。。。泰国的华人社会的领导和权力。(伊萨卡,1958
年),第122-123页。 

私人财富在民兵财政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军事
活动的早期阶段。单一的团的领导在他的村社范围内固然凭借他
的个人财富而出人头地,但在更高层次的组织中个人财富甚至具
有更大的重要性。人们保卫他们自己的村庄,可以依靠他们自己
的财力维持生存,但当他们的活动范围扩大时就需要更多的支持。
一旦复合的联盟形成,不管制定什么样的筹集资金的方法,最初的
动力必然来自那些人,他们的私人投资数额要多到足以证明他们
担任领导是完全应该的,同样也要足以激起对这项冒险事业成功
的信心。在中国社会中自发联盟的领导负有繁重的个人义务,特
别是财政义务。②因而在复合的和扩大的复合局的领导人之中发


现拥有大量财富的迹象,是不足为奇的。在南昌(见图表5),这种
个人财富的确凿证据是总局的大量人员捐纳官阶和功名。尽管在
19世纪后半期捐纳数持续下降,但这种官阶和功名有些仍然是相
当昂贵的。在一些局中捐纳出身的人的比例之大,说明许多集镇
的团练既吸收了绅士人才,也吸收了商人。①富有者在支持和控
制村社防御中的支配作用,在。富者出钱,贫者出力。这一习用成语
中被赋予一种合作的色彩。② 

① 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北京,1950年)是捐纳制度的全面论述。有关各种
类型的捐官,见第80-96页。不同时期各种官阶的价钱见第111页以后各页。当然,
问题还是有的,财富是操纵民兵的前提还是它的结果?在任何特定情况下,两者都可
能是事实。不管怎样,在单一的和复合的团的形成中,个人财富的重要性是有充足证
据的。例如湖北黄州的郭锦祺(英文误作黄锦祺——译者),仅有从九品顶戴,。倾家赀
首倡团练。。。黄州府志。(1884年)卷22,第35页。在临湘,余姓家族的两个监生和一
个童生,。捐赀集结乡民,建团以护其乡。。。临湘县志。(1872年)卷11,第13页。罗庆
章,捐得县学教谕官衔,拿出自己的大笔资产,在贵县建立了一支民兵部队,。厚赏以固
军心。,见。贵县志。(1894年)卷4,第14页。梁廉夫:。潜斋见闻随笔。,载。近代史资料。
第1辑,第4页(1955年)。 
② 。华容县志。(1882年)卷6,第9页。 
③ 。湘乡县志。(1874年)卷5,第28页。 

另一个不容忽略的传统因素是从共同拥有的土地上取得的氏
族财富的作用。我们已指出,这种财力在小规模的械斗中是重要
的,但它在组建武装活动的后期却很少被提及,这说明它的相对的
重要性在战斗规模和凶狠程度增加时减少了。然而甚至迟至咸丰
时期,还有以典型的氏族管理方式划出土地特别用于维持民兵的
证据。显然,这种传统的提供资金的方法在某些地区对村庄一级
的组织仍是重要的。③ 



图表5 1853年前后江西南昌地区五个团练局的领导 

身份 

中州 

南州 

万舍 

保安 

定安 

总计 

科第绅士 

 

 

 

 

 

 

举 人 

2 

1 

- 

2 

3 

 

贡 生 

- 

2 

- 

2 

- 

 

生 员 

1 

2 

2 

6 

2 

25 

捐纳出身 

 

 

 

 

 

 

贡 生 

1 

- 

- 

- 

- 

 

监 生 

1 

- 

- 

- 

1 

 

官阶及头衔 

1 

9 

5 

2 

- 

20 



资料来源:。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16-6页。 
但是在数十年的危机中,出现了地方提供资金的新形式以满
足急速增长的组建武装的要求。在19世纪50年代,大量可以利
用的个人财富被转用于官阶捐纳制度,借此筹集的资金则用于中
央政府以及由省级名流组建的新的军队(这个问题将在第六章第
一节中讨论)。这就使得地方团练更加需要向别处寻找可靠的和
充足的资金来源。由于个人财富和传统的氏族所有财源相对来说
不易扩充,地方防御组织的领导转向更丰足和更深层的供养血脉:
几乎是村社的全部农业和商业财富。 

剥削农业产品使用了几种方法,其中最普遍的是着力摊派既
按土地面积估算(按亩)也按收成估算(按量)的特种税。这种征用
有时叫做。捐。,至迟在1856年就得到帝国认可。在租佃关系广泛
存在的地区,这种税相当于向地主征收,然后再转移到佃农头上的
租额。税率和征收方法变化很大,即使是在一个县内也是如此。
实际上,所有各种税收安排的重要特征是,它们是由团练自己执
行,由绅士而不是由衙门胥吏或衙役管理。资金由。正直的绅士。
管理,衙门下属不能插手,这一事实经常被作为一种公正处臵的保
证而提到,因为这是一种已被接受的地方神话:贪污受贿是官僚制


度带给地方社会的弊端,绅士自身是不会产生的。一个知县几乎
不能检查有影响的绅士通过团练局所操纵的收入和开销,而这些
局私自收税的权限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增加了强制力和豁免权。有
时一个县的绅士可以设法集中这种特殊税收的一定部分,用来在
县城雇佣一队雇佣兵,但一般来说,单个团的局的税收权力仍是地
方主义的支柱,可以抵消吸引地方资财的捐纳制度的力量。① 

① 。湘乡县志。(1874年)卷5,第12页;。皇朝政典类纂。(1903年)卷338,第8
页;许乃钊:。乡守辑要。卷8,第2页;佐佐木正哉:。顺德县乡绅与东海十六沙。,载。近
代中国研究。第3期,第206页。。宁乡县志。(1867年)卷42,第80页。 
② 凌惕安:。咸同贵州军事史。(1932年)卷1,第46-47页。和田清:。中国地方
自治发展史。,第275页。 

贵州的情况说明了在农业方面这些新税收所采取的各种各样
的形式。贵州是一个长期亏空的地区,一直靠从邻近省份调拨的
资金偿付军事开支。但是,随着叛乱的爆发,这种跨省的财源很快
干涸了。亏空现在靠扩大捐纳规模、新设厘金商业税以及各种新
农业税来填补。到1861年,特定的官方土地税由代理巡抚韩超正
式定为。厘谷。税,直接补充正规的税收,按亩征收。这一改革对农
村社会的破坏显然很大,以致韩超的继任者张亮基被迫将税收权
力转交给绅士。这种现在被称为。义谷。税的税收由绅局(几乎可
以肯定就是管理团练的局)管理,在地方防御组织和省级政府间均
分。很明显,义谷税几乎不受政府控制;它的规定税率从粮食产量
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不等,但从它充实了地方和省的财源这
一事实来看,实际的税率很可能更高。农民的痛苦又因特殊的家
庭税(户捐)而加重,这种税似乎由地方官根据需要随时征收。② 

如果为地方组建武装而增加税收的做法不是和绅士参与正规
的征税过程的做法同时进行的话,团练局的征税权力在中国近代
史上大概就不会这么重要。如我们将在下一章中看到的,当我们


涉及团练与官僚政治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时,这种参与与未经批
准的包税制(诸如称之为包揽的办法)有密切关系,可以想像,凭借
这种包税制,绅士作为征税者向地方村社强行征税。在19世纪中
叶的几十年内许多知县被迫批准的在村社中为团练开销而征税的
权力,现在使绅士合法地渗入整个征税过程之中。毫无疑问,团练
局日益卷入正规的征税过程的趋势(这种做法有时完全取代了官
方的税收机构),导致高级地方官员如胡林翼和曾国藩等人反对把
任何直接的税收权力给予这些机构。① 

① 卢道昌:。卫乡要略。(1885年)卷2,第3页。 
② 对厘金的起源和实行已有深入的研究。参看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上海,1936年),以及埃德温〃比尔:。厘金的起源,1853-1864年。(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8
年)。军事行动的特别财政需要导致了早期的征收商业税的建议;例如广西提督周天
爵在1851年前后建议,向当铺、杂货铺、行商、油坊以及其他小的行业征收特别税。许
乃钊:。乡守辑要。卷8,第3页。 

在农业之外,商业成为地方资金的有利可图的来源。被称为
厘金的商业税1853年首先在扬州设立,很快为所有省份采用以支
付军事开支,在为团练提供资金方面必然会起到作用。②厘金的
管理像其他许多地方事业的管理一样,需要地方政府的正式机构
所不能聚集的人才和财力;结果是依靠绅士任职的局完成日常征
收和记账的杂务。征收厘金的初期(19世纪50年代的大部分时
间),在这种税收被有效地纳入省和国家财政之前,征收的局有时
就是经办地方防御组织的局。厘金从团练局手中被夺走并建立自
己的管理系统的过程,成了尚未充分探究的19世纪中叶财政史的
一部分。但在1859年已经有证据表明,厘金在为组建纯粹的地方
武装提供资金中所起的作用的确减小了,它让位于主要以农业生
产为基础的绅士控制的税收制度。例如1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