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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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据统治地位的是哈姆丹人(Hamdanids),他们后来变成了基督徒。在他们的背后,是与罗马结盟的阿克苏姆基督教地区,它在公元300年前后从白尼罗延伸到了索马里海岸和波斯湾,在525年推翻了信奉犹太教的希姆雅尔人。542年,在马利布(Marib)出现了一个王公的议事机构,罗马帝国和萨珊帝国都向它派遣使节。甚至今天,该国还到处都有无数巨大城堡的遗迹,在伊斯兰时期,人们都相信这些城堡是超自然的建造者所为。其中的哥姆丹(Gomdan)要塞是一个有二十层的建筑。
统治萨珊帝国的封建领主们,叫做狄可汗人(Dikhans),这些早期东方的“霍亨斯陶芬”王朝,其宫殿之灿烂辉煌,在所有方面都堪称是戴克里先治下的拜占廷人的宫殿的楷模。甚至很久以后,阿拔斯王朝在它们的新都城巴格达还认为最好莫过于大规模地模仿萨珊王朝的宫廷生活的理想了。在阿拉伯北部,在加萨尼人(Ghassanids)和拉克赫米人(Lakhmids)的宫廷里,涌现了真正的游吟诗人和抒情诗;在早期教父时代,骑士诗人是以“诗句、矛和剑”去进行决斗的。其中之一就是犹太人撒母耳(Samuel),他是阿尔·阿布拉喀(Al Alblaq)城堡的主人,对希拉王为了贪图五套珍贵的甲胄而进行的围攻,曾给以著名的回击。就与这种抒情诗的关系而论,晚期阿拉伯的诗歌——自800年开始尤其盛行于西班牙——与它的关系,就犹如乌兰德(Uhland)和艾兴多夫(Eichendorff)与瓦尔特·封·德·福格威德(Walter von der Vogelweide)的关系。
对于我们的(被禁止)最初几个世纪里的这个年轻的世界,我们的考古学家和神学家根本是视而不见。他们埋头于晚期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的情景,对于中东的情形,在他们眼里,实在是原始不堪,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一再策马奔袭罗马军团的安息兵团,便是受玛兹达教所鼓舞的骑士,他们的军队是颇有些十字军精神的。基督教如果不是整个地受假晶现象的力量之束缚,它也是能够这样的。精神本来也是有的——德尔图良(Tertullian)就曾谈论过“基督军”(militia Christi),其圣礼便是士兵的效忠宣誓。但是,只是到了后来,基督才变成了英雄,他的臣仆们才为他去攻打异教徒;当时,罗马疆界以内还不知什么基督教贵族和骑士,而只有所谓的罗马将领;亦不知什么城堡,而只有所谓的营垒(castra);更不知什么比武决斗,而只有所谓的处决。不过,虽是如此,严格地说,115年图拉真进军东方时所煽起的,并不是安息人的战争,而是真正的犹太人十字军。为了报复耶路撒冷的毁灭,图拉真屠杀了塞浦路斯所有的异教徒(“希腊人”)——据传是二十四万人。犹太人所防守的尼西比斯(Nisibis)进行了卓绝的抵抗。好战的阿迪亚贝纳(位于底格里斯河上游的平原上)是一个犹太教国家。在历次的安息和波斯对罗马之战中,美索不达米亚区域的犹太士绅及农民都会带领属地的征兵奔到前线作战。
甚至于拜占廷也未能完全逃脱阿拉伯封建时代的影响,在晚期古典行政形式的外壳下,采邑制度(尤其是在小亚细亚内地)出现了。在那里有强盛的家族,它们的忠诚是可疑的,它们的野心是要占有皇位。“起先,这些家族还局限在首都,没有皇帝的允许,不得离开,后来,这些贵族定居在了其在各行省的广阔田庄中。自4世纪起,这些地方贵族事实上成了一个‘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摆脱帝国的控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独立。”
与此同时,在东方,“罗马军队”在不到两个世纪的时间里从一支近代类型的军队变成了一支封建类型的军队。在公元200年左右,由于塞弗茹斯时期的改组,罗马军团消失不见了。在西方,军队堕落成为一群游民,而东方则在4世纪时出现了一种真正的骑士制度,虽然出现得迟了些——这个事实,蒙森很早以前就指出来了,不过他没有看到它的意义。年轻的贵族在单骑作战、马术、弓矛的使用等方面接受彻底的教育。公元260年左右,加利努斯(Gallienus)皇帝——普罗提诺的朋友,特里尔的尼格拉门(the Porta Nigra)的建造者,是军人皇帝时期最引人注目也最不幸的一位皇帝——用日耳曼人和摩尔人组建了一支新式的骑兵,作为自己的亲兵。有一件事实可以对这一变化作出重要的说明,那就是,在军队的宗教中,旧时的城市守护神借战神玛尔斯和“大力士”赫克勒斯之名让位于日耳曼的带有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神。戴克里先的禁卫军(palatini)不是塞普提姆·塞弗茹斯所废除的军事执政团(praetorians)的替代,而是一支小型的纪律严明的骑士部队,至于侍从(itatenses)、将领的征募,也是按人数(numeri)或连组织起来。它的战术全都是每一文明早期的那种战术,以个人的英勇而自豪。其进攻采取的是日耳曼人的所谓“野猪头”(boar’s head)的形式——其密集的队形在技术上叫作方阵(Gevierthaufe)。我们发现,在查士丁尼治下,一种正好相当于查理五世的雇佣步兵制(Landsknecht)的制度已经充分地发展起来,在这种制度中,弗伦茨贝格(Frundsberg)类型的佣兵队长把专业的武装建立在地域的基础之上。普罗科皮乌斯(Procopius)描写纳西斯的远征就像人们描写华伦斯坦声势浩大的募兵行动一样。
但是,在这最初的几个世纪中,也出现了一种杰出的、麻葛类型的经院主义和神秘主义,它们蕴蓄在阿拉米地区的一些著名的学派之中——例如,忒息丰、累西那(Resaï;na)、贡的萨坡拉等地的波斯学派,苏拉(Sura)、尼赫底(Nehardea)、肯尼斯林(Kinnesrin)等地的犹太学派。这些学派是天文学、哲学、化学、医学的滥觞之地。但是往西走,这种壮丽的景象也被假晶现象所扭曲了。这类知识中富有特色的麻葛因素,在亚历山大里亚采取的是希腊哲学的形式,在贝鲁特(Beyrout)采取的是罗马法学的形式;它们被人们以古典语言写录下来,被硬生生地塞进异族的、久已僵化的文学形式中,被一种结构迥然不同的文明的古老逻辑所曲解。阿拉伯科学的开始,正是在这个时代,而不是在伊斯兰时代。不过,由于我们的语文学家所发掘出来的只是亚历山大里亚和安条克两地穿上了晚期古典外衣的东西,他们一点也不懂得阿拉伯文化青春期的巨大财富,也不懂得阿拉伯研究和阿拉伯观念的真正要义,因而产生了一种荒唐的想法,认为阿拉伯人是古典人精神上的后裔。实际上,在语文学家的边界的“另一”方——从以得撒的眼光来看——所产生的一切,虽然在西方人的眼里像是“晚期古典”精神的流风余韵,实则只是早期阿拉伯人的内心反映。因此,我们必须要去考察一下假晶现象对阿拉伯宗教究竟有什么影响。
四
古典宗教就存在于数不胜数的个别崇拜中,对阿波罗式的人来说,这种形式是自然的和不言而喻的,而对于任何异邦人来说,则在本质上是难以接受的。这种形式的崇拜一发生,我们就有了古典文化;而一当其本质发生了变化,例如在后来的罗马时代,这种文化的心灵也就完结了。在古典的景观之外,这类崇拜从不是真实的和有生气的。其神灵总是局限在一个地域并被一种地域所限制,这与静态的和欧几里得式的世界感是相吻合的。相应地,人与神的关系也采取的是地方祀拜的样式,在那里,重要的在于其仪式程序的形式,而不在于仪式背后的教义。如同古典世界的人口在地理上是分布在无数的点上一样,在精神上,其宗教则被细分为这类细小的崇拜,彼此之间完全独立。能够增加的,只是它们的数量,而不是它们的范围。在古典宗教中,扩殖是生长的唯一形式,任何传道的活动都是被排斥的,因为人们可以实践这种崇拜而不必归属于它们。同一祀拜的信仰者也不会形成共同体。尽管后来的雅典思想得出了一些更为普遍的、有关上帝及其礼拜的观念,可达成这一点的是哲学,而不是宗教;这类思想只对少数的思想家有吸引力,对于民族——亦即城邦——的情感则不会有一丁点的影响。
与这种情形形成最鲜明对照的,是麻葛宗教的可见的形式——教会、信徒的兄弟会,它没有家,没有任何尘世的边界,它相信耶稣的话:“只要两三个人以我的名集合,我就在他们中间。”不言而喻,这样的信仰者必定都相信只能有一个善的和真正的上帝,其他的神都是邪恶的和虚妄的。这个上帝与人的关系不在于表达或表白,而在于某些象征性的行为的神秘力量或魔力,如果要这些行为发生效力,就必须确切地懂得它们的形式和意义,并加以实施。而这种意义的知识是属于教会的——事实上,教会本身就是受过教诲的人的一个合法的共同体。因此,每一种麻葛式宗教的重心不在于某个崇拜,而在于一种教义,在于教理。
只要古典的心灵在精神上还足够强大,一切东方教会向西方教会类型蜕变的假晶现象就会继续。这是调和主义(Syncretism)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波斯宗教出现时就采取了密特拉崇拜的样式,这就是迦勒底-叙利亚的星神和诸巴力神'朱匹特·多立切努斯(Jupiter Dolichenus)、萨巴齐乌斯(Sabazius)、无敌的索尔(Sol Invictus)、阿塔加提斯(Atargatis)'崇拜的一个因素;犹太宗教则采取了耶和华崇拜的形式(因为托勒密时期的埃及共同体没有其他名称可以用);而原始的早期基督教同样——正如“保罗书信”和罗马的陵寝所清楚地表明的——也采用耶稣崇拜为其实质。并且,不论这形形色色的宗教各自(大约从哈德良皇帝的时代起,它们就把真正古代的古典神灵完全赶到后台去了)如何大声宣称自己是唯一真信的显示——伊西斯也曾称自己是代表一切男神女神的唯一真神——可实际上,它们一个个都带有古典分离主义的标记,也就是说,它们的数目在无限增多;每一个共同体都坚持自己的信仰,且都是地方性的;庙宇、陵寝、密特拉祠、家庭供堂,这一切都是神圣的场所(尽管没有正式这样表达,但在情感上是如此),都是神灵所凭依的。不过,甚至在这种虔信中,麻葛式的情感也是存在的。古典崇拜是实践性的,只要愿意,一个人爱祀拜多少就祀拜多少,但在这些新式的祀拜中,一个人只属于其中的一种,且只限于一种。在旧式的崇拜中,宣传是不可思议的;在新式的崇拜中,宣传是理所当然的,宗教践行的目的越来越趋向于教义的方面。
自公元2世纪起,阿波罗式的心灵逐渐消失,麻葛式的心灵日渐昌盛,人与神的关系颠倒过来了。假晶现象的后果还在继续,然而现在是西方的崇拜趋向于变成一种新式的东方教会了——就是说,从各别崇拜的总体中,涌现了一个信仰这些神和祀拜仪式的共同体——这样,通过类似于早期波斯和早期犹太民族的那些崇拜过程,出现了一个麻葛式的希腊民族。从严格确立的祀拜和秘仪的详细程序中,产生了一种有关这些行为的内在意义的教义。现在,各个崇拜可以彼此替代了,人们不再按古老的方式去实践或履行它们,而是已经成为了它们的“信徒”。地方的小神变成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改变的重要性——当地真正的大神。
近年来,人们对调和现象作了认真的考察,但它的发展线索——由东方的教会转变成西方的崇拜,接着再反过来,由西方的崇拜转变成东方的教会——却被忽视了。然而,没有这把钥匙,就根本不可能理解早期基督教的教史。在罗马,基督与密特拉诸神作为祀拜的神灵相互之间发生的战斗,在安条克以东采取的是波斯教会与基督教会之间斗争的形式。但是,基督教在受到假晶现象的影响、开始在精神方面面对西方发展自己以后,其不得不参加的最激烈的战斗并不是要反对真正的古典神灵。对于那些神灵,它从未面对面遭遇过,因为公共的城市崇拜早已在精神上死去了,对人们的心灵再也没有任何控制力了。凶险的敌人是异教徒或希腊主义,那是作为一个强有力的新兴教会出现的,生来具有基督教本身同样的精神。结果,在罗马帝国以东,出现了不是一个祀拜教会,而是两个,如果说其中的一个把基督的信徒囊括无余了,那另一个便是由各种共同体组成的,它们在上千种不同标签下有意识地信奉着同一个神圣原则。
关于古典的宽容精神,人们已经写得很多了。一种宗教的性质或许可以从其宽容的范围最清楚地看到,和在其他宗教中一样,在古典宗教中,也有这样的范围。其实,这些宗教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它们数目很多,另一个本质特征是,它们是一些讲究纯粹仪式的宗教;所以,对它们而言,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宽容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但是,对于前述的祀拜仪式的尊重仍被设定为前提条件,仍是需要的,许多哲学家,甚至许多在言语和行动上无意识地违背这一规定的异邦人,都认识到了古典宽容的范围。在这一点上,麻葛教会的彼此迫害则有所不同;拜一神教徒为了自己的信仰有责任禁止他去承认错误的教义。古典祀拜可以宽容耶稣崇拜,承认它是自己的一支。但是祀拜教会却一定会攻击耶稣教会。基督徒所受到的所有大迫害(恰恰相当于后来的异教徒受到的迫害)不是来自“罗马”国家,而是来自这种祀拜教会,仅就祀拜教会既是民族又是祖国而言,这些迫害皆是政治性的。可以看到,恺撒崇拜的面具下面有两种宗教手法。在西方的古典城市中,尤其是在罗马,一种特殊的先帝(Divus)崇拜是作为那种欧几里得式的情感的最后表现而出现的,那种情感要求实体单位的人和实体单位的上帝之间应有合法的、因此神圣的交流手段。另一方面,在东方,其结果便是把恺撒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