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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59部分

小说: 西方的没落(第二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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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涫澜缰校唤雎迦耸恰盎庵瘛薄谝欢ǔ潭壬吓ヒ彩恰盎庵瘛保林囊琶袢缟溺昴固┤耍≒enestae)和斯巴达的希洛人(Helots)尤其是如此,他们的主人对待他们的方式,使我们想起了诺曼人在盎格鲁萨克森人的英格兰和条顿骑士团在斯拉夫族的东方的行为。《摩奴法典》把恒河下游的“殖民”地区的有些古代民族的名称保存了下来,作为首陀罗阶级的称呼。'如摩揭陀(Magadha)这个名称就是其中之一,佛陀本人可能曾是一个首陀罗,像“恺撒”阿育王一样,他的祖父旃陀罗笈多的出身就是最为卑贱的。'其余的是一些行业的名称,这又提醒我们,在西方和别的地方,操某些职业的人也是化外之民——比如乞丐(在荷马史诗里乞丐是一个阶级)、铁匠、歌手和无业游民,在哥特早期,他们可以说全是由教会的施舍和俗主的捐助所养育的。
  但是,总之,“种姓”这个词至少是人们对它的滥用不亚于使用。在埃及的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根本没有种姓,在佛陀以前的印度也没有,在汉代以前的中国也没有。只是在十分晚期的情况下,种姓才出现了,从此以后我们在一切文化中就都能看到它们。从第二十一王朝以降(公元前1199年左右),埃及时而在底比斯僧侣种姓的统治下,时而在利比亚的军人种姓的统治下;此后,种姓凝固的进程不断发展,直到希罗多德的时代——他把当时的情况看作是典型的埃及式的,其不正确与我们对于印度的情况的看法恰恰是一样的。等级和种姓之间的区别就是最早的文化和最晚的文明之间的区别。在原始等级——贵族和僧侣——兴起之时,文化也开始显露自身,而种姓则是文化的最后的费拉式国家的表现。等级是最有生气的,文化在那里进入完成的轨道,成为“生命自行显露的形式”。种姓则是文化的绝对终结,这时,发展已被不变的固定状态所替代。
  但是,伟大的等级是和工匠、官吏、艺术家这样的职业团体(occupation…groups)完全不同的,后者是通过技术传统及从业精神而在职业上结合在一起的。事实上,等级是有血有肉的象征,其整个的存在,作为现象、作为态度、作为思维方式,都具有象征的意义。而且,在每一文化内部,农民是纯自然和自行成长的一部分,因此是完全非人格的表现,而贵族和僧侣是高度培养与塑造的结果,因此体现了一种彻底人格化的文化,这种文化,由于其形式的高度,不仅摈弃蛮族,而且干脆把所有不具有他们的身份的人都看成是渣滓——贵族将其视作“庶民”,僧侣将其视作“俗人”。这种人格类型不过是一种素材,当费拉时代到来时,它就会僵化为一种种姓类型,且从此几个世纪经久不变。在活的文化中,种族和等级体现了非人格之物与人格之物的对立;在费拉时代,群众与种姓、苦力与婆罗门则体现了无形式之物与有形式之物的对立。活生生的形式变成了定则,虽然仍具有类型,但具有的只是僵化的类型。种姓的这种僵化了的类型是一种极端精巧、尊贵和智性的东西,它觉得自己无限地优越于一种文化中正在发展的人类——我们几乎无法想象,满清官吏或印度婆罗门是多么高傲地蔑视欧洲人的思想和行动,埃及的僧侣根本上是多么瞧不起一个来访的毕达哥拉斯或柏拉图。这种僵化的种姓类型怀着拜占廷式的高贵心灵毫无感觉地随波逐流,把它的一切问题和不解之谜全都抛之脑后。
  二
  在加洛林王朝的前文化时期,人们把奴隶、自由民和贵族区分开来。这是一种原始的区分,仅仅是基于外部生活的一些事实。但是在埃及的哥特早期,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话:
  上帝塑造了三种生命,
  农民、骑士和僧侣是也。
  在这里,我们有了一种刚刚觉醒的高级文化的身份差异。面对犁耙,袈裟和刀剑作为等级义无返顾地站在了一起反对那残余、那非等级者。和他们自己一样,那些非等级者也是事实,但与他们自己不同的是,那只不过是没有比较深刻的意义的事实。这种分离是精神上的,是被感觉到的,也是命中注定的,是无法逃脱的,因此任何理解都不能忽视它。由于这种分离,怨恨从乡村中迸涌而出,而城堡则还以蔑视。在这些“生命”之间制造这种鸿沟的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权力或职业。对于它,根本就没有逻辑上的根据可以证明。它具有一种形而上的性质。
  后来,随同城市一起,但比城市更年轻,出现了作为“第三等级”的市民、资产阶级。现在,市民也看不起乡村,那乡村就在他周围,沉闷、没有变化、屈从忍受;跟乡村比起来,他觉得自己更为觉醒、更加自由,因此在文化之路上也走得更远。他也鄙视原始的等级,即“乡绅和牧师”,认为他们在智能上比他低,在历史上比他落后。不过,与这两者比较起来,市民现在也是一种渣滓,一种非等级,就像过去的农夫一样。在“特权者”的心目中,农民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市民还算有点意义,但却是作为一个对立面和一个背景。他是一种衬托,其他人可借以意识到他们自己的价值,意识到这种价值是超乎一切实际考虑之外的东西这样一个事实。当我们发现,在所有文化中,同样的情况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在发生着,并且,不论一种文化的象征主义与另一种文化的象征主义之间有多么的不同,它们的历史处处都是以这些群体的对立且通过这种对立而实现自身的——在青春时期是冲动的农民战争,在后来的时期是建立在理智基础上的国内战争——在这时,显而易见的是,这些事实的意义必须从生命本身最深刻的基础中去探寻。
  这是一种建立在这两个原始等级的基础,而且只能建立在这两者的基础之上的观念。这观念使那两个等级强烈地感觉到它们的地位是神授的,因而是不容非难的——这是一种身份,不仅使自我尊重和自我意识成为一种义务,而且使最严格的自律也成为一种义务(必要的时候甚至要牺牲生命),并且,这种身份还给那两个等级注入了一种历史的优越感,一种心灵的魔力,这些东西不是靠权力可以攫取的,相反,实际上是它们产生权力。那些内在地而不仅仅是名义上属于这些等级的人,实际上是和渣滓有所不同的;他们的生命——与市民和农民的生命相反——处处受到一种象征性的尊严的支持。这些生命并不是仅仅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有意义而活着。在这两个等级中得以表现出来的,正是所有自由地活动的生命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整体性的存在,另一方面是整体性的醒觉意识。
  每个贵族都是时间的一种活生生的象征,每个僧侣都是空间的一种活生生的象征。命运和神圣的因果律、历史和自然、时间和地点、种族和语言、性生活和感情生活——所有这些在他们那里皆可获得最大可能的表现。贵族生活在一个事实的世界里面,僧侣生活在一个真理的世界里面;一个有机智,一个有知识;一个是实干家,一个是思想家。贵族的世界感本质上是脉动感;僧侣的世界感整个地是由张力而生。在查理曼时代与康拉德二世(Conrad Ⅱ)时代之间,在时间川流中有某种东西自行形成了,它不能被说明,但如果我们想要了解那一新文化之黎明,就必须去感觉它。尊贵之人和传教士其实早就有了,但直到那时才第一次——而且没过多久——出现了贵族和神职人员,这是在这两个词严肃的意义上及其象征意义的全部力量上来说的。这种象征意义一开始是如此之有力,以至于在最初,所有其他的区别,如国家、民族和语言的区别,都退到了幕后。在从爱尔兰到卡拉布里亚(Calabria)的所有地区,哥特式僧侣集团形成了一个单一的大共同体;在特洛伊城下的早期古典武士,或在耶路撒冷城下的早期哥特武士,在我们看来,好象是属于同一个大家庭。古代埃及的省和西周时代的分封国家,与这类等级比较起来(并且由于这种比较),就像霍亨斯陶芬时期的勃艮第和洛林一样,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在每一文化的开始和最终,都会有一种世界主义的情况,但在开始的时候,这种情况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贵族-僧侣形式的象征力量依然超乎民族形式的力量之上,而在终结的时候,这种情况存在,又是因为无形式的群众沉陷在了民族形式的力量之下。
  原则上,贵族和僧侣这两种等级是相互排斥的。宇宙和小宇宙的原始对立遍布于在空间中自由运动的所有存在之中,但同时也动摇着这一二元存在的基础。每一方都只有通过另一方才是可能的和必要的。荷马的世界对奥菲斯的世界保持着一种敌意性的缄默,可反过来,前者(正如我们从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家那里所看到的)又是后者愤怒和蔑视的对象。在哥特时期,改革精神怀着一种神圣的热情去经历文艺复兴性质的道路。国家和教会从未真正地达成平衡;而在帝国与罗马教廷的冲突中,它们的对立达到的激烈程度,只有浮士德式的人才可能达到。
  另外,在这两个等级中,贵族才是真正的等级,是血统和种族的总和,是具有最充分的、可以想象得到的形式的存在川流。也因此,贵族是一种更高级的农民。甚至在1250年,西方就已流传一句谚语:“早耕地来晚从军”,并且,一个骑士娶一个农家女为妻,那是很平常的事。与大教堂相比,城堡是从农居经由法兰克时代的乡村贵族住宅发展而来的。在冰岛的英雄传说中,农民的园地像城堡一样遭到围攻和袭击。贵族和农民是植物性的和本能的,深深扎根于祖传的土地中,在家系中自行繁殖、培育和被培育。与他们相比,僧侣本质上是反等级,是从事否定的等级、非种族的等级、脱离了土地的等级——也就是说,是具有自由的、无时间的、无历史的醒觉意识的等级。在每一个农家村落,在每一个农民家庭,从石器时代到文化的鼎盛时期,世界历史在一点一点地上演着。代替民族的是家族,代替土地的是农庄——可它们奋斗的终极意义始终是一样的:血统的维系、世代的延续、宇宙之物、女人、权力。《麦克白》和《李尔王》(King Lear)完全有可能是作为乡村悲剧构思的——事实就是他们悲惨的真相的一个证据。在所有文化中,贵族和农民都是以家族后裔的形式出现的,语言本身把他们和两性联系起来,通过两性,生命得以繁衍,具有了历史,且就是历史。当女人是历史的时候,农民和贵族家庭的内在品质是由它们的女人身上具有多少种族性和她们在多大程度上是命运来决定的。因此,世界历史越是纯粹、越是渗透着种族性,其公共生活的川流就越能进入且适应单个的大家族的私人生活,这一事实是具有深刻意义的。这一点当然是朝代原则的基础,不仅如此,也是世界历史人物的观念的基础。整个国家的生存取决于少数地位极为尊贵的私人的命运。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的历史,主要地是阿尔克迈翁家族(Alcmaeonidae)的历史,罗马的历史,则是法比乌斯(the Fabii)或克劳狄乌斯(the Claudii)类型的少数家族的历史。在巴罗克时期,各个国家的历史,大致说来,是哈布斯堡和波旁家族政治运作的历史,它们的危机往往采取联姻和王位继承战争的形式加以解决。拿破仑的第二次婚姻的历史也涵盖了莫斯科的焚毁和莱比锡战役。罗马教廷的历史直到18世纪都是那些为创立王室家运而争夺教皇皇冠的少数贵族家族的历史。同样地,拜占廷当权者和英国首相'塞西尔家族(the Cecils)即是明证',甚至伟大的革命领袖——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都属于这种情形。
  关于所有这一切,僧侣(乃至僧侣哲学)构成了直接的反面。具有纯醒觉意识和永恒真理的等级,在每一种意义上都在同时间、种族和性别作战。作为农民或贵族的男人追求女人,而作为僧侣的男人则远离女人。贵族冒着危险把公共生活中广阔的存在之流消散和流失在其微不足道的祖先与亲属的小溪之中。反之,真正的僧侣原则上拒绝承认私人生活、性、家庭、“住所”。对具有种族性的男人来说,死亡只有在它是无嗣而死的时候,才是真实的和可怕的——冰岛的英雄传说和中国的祖先崇拜,都同样地告诉了我们这一点。只要有子侄辈香火相传,那他就没有完全死去。但是,对于真正的僧侣来说,却是“虽生犹死”(media vita in morte sumus);他所遗留的将是智性的东西,被弃绝的女人在其中是没有作用的。这第二个等级经常出现的现象方面的形式,是独身、出家、性压抑,乃至发展到自阉的极端,以及对母性的蔑视——其表现形式就是纵欲和奉神的淫秽,并且,与在理性上把性生活贬低到康德给婚姻所下的污秽定义那种程度的轻蔑相比,这种蔑视是有过之无不及的。在整个古典世界中,按照定则,在神圣的场所即寺院区域,不得有出生或死亡。无时间性的东西不得和时间发生接触。僧侣对于临产和出生的重大时刻可以有一种理智的认可,可以通过圣礼去赐福于它们,但他本人决不能经历这些事情。
  原因就在于:贵族就是某种东西,而僧侣只能意谓某种东西,仅仅这一点就足以告诉我们,僧侣是命运、种族和等级等等这些东西的反面。城堡,及其厅堂与高塔、城墙与堑壕,皆诉说着一种强大的、川流不息的生命;而教堂,及其拱顶、柱廊和唱诗班,却彻底地是一种意义——可以说是一种装饰。每一个值得尊敬的僧侣都会完善自己,其举止的端庄优雅已尽极至,从面部的表情、声音的抑扬顿挫到服装和步态,每一样都是装饰,其私人生活甚至内心生活都作为非本质的东西被排除出去;而一个成熟的贵族(如18世纪法兰西的贵族)却只知道展示和炫耀生活的完美。是哥特式的思想从僧侣概念中引申出了不可磨灭的性格(character indel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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