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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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粗恢勒故竞挽乓畹耐昝馈J歉缣厥降乃枷氪由赂拍钪幸瓿隽瞬豢赡ッ鸬男愿瘢╟haracter indelebilis),正是这种性格使观念成为不可摧毁的东西,成为整个地独立于怀有该观念的人在作为历史之世界中的生活价值的东西——但是,每一个僧侣等级,因而也是所有的僧侣哲学(在学派意义上说的),都暗中包含有这种观念。如果一个僧侣有种族性,那他就会像农民、骑士或王公一样具有外在的生活。哥特时期的教皇和红衣主教就是封建的王公、军队首领、狩猎爱好者、美术品鉴赏家以及家族政治的老手。在前佛陀的“巴罗克”时期的婆罗门中间,就有大地主、衣着鲜丽的方丈、朝臣、挥霍者、美食家。但是,在早先的时期,人们就已经学会了把观念和人区别开来——这种观点与贵族的本质正好相反——直到启蒙时期,才按照私人生活把僧侣判定为是僧侣,这不是因为那个时期的眼光更加锐利,而是因为它已经忘记了观念。
贵族是作为历史的人,僧侣是作为自然的人。高级历史始终是贵族社会的存在的表现和效果;衡量其不同事件的相对重要性的标尺,通常是这种存在之川流的脉动。这就是何以坎尼战役很重要,而晚期罗马帝国的战役根本不重要的原因所在。一个青春时期的到来与一种原始贵族的产生总是一致的,在原始贵族的情感里面,君主不过是“尔辈之首”(primus inter pares),是猜疑的对象。因为不仅一个强有力的种族不需要个别的大人物,而且他的存在就是对其价值的反映;因而,封建诸侯的战争是早期历史借以完成自身的最卓越的形式,从此以后,贵族就掌握了文化的命运。由于有一种因沉默而尤为有力的创造力,存在获得了形式和“状态”。血的脉动变得强烈而坚定,而且是永久性的。由于这种创造力所升华出来的活生生的形式之于青春时期——每一个青春时期,就像传统的威力之于晚期——每一个晚期(可以说,那传统就是古老的坚定训条),故而生命的律动是如此之稳固,以至于当所有古老的家族消亡之后,它仍然存活下去,继续从深处吸引新人和新的存在之流置于其魔力之下。不要有一丝的怀疑,所有晚期的历史,不论在形式的方面还是在节奏和速度的方面,都是从最早的世代中继承下来的(而且是不可变更的)。它的成就与血液中传统的力量相比不多也不少。在政治中,如同在其他所有伟大的和成熟的艺术中一样,成就取决于处于高级状态的存在,因为这种存在拥有一大堆古老经验,它们作为本能和冲动被无意识地和无疑问地贮存起来。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形式的政治上的娴熟了。大人物只有当他在这种形式中并通过这种形式成为强有力的(或被造就为强有力的)存在、成为命运(或掌握了命运)的时候,他才不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他才是未来的主人。这就是必要的艺术与多余的艺术的区别,因而也是历史上必要的政治与不必要的政治的区别。即便许多大人物是从“人民”(亦即无传统者的集合体)中爬上来升入统治阶层的,甚至即便他们是占据统治阶层的唯一群体,那也无关紧要——因为有传统的巨流在照管他们,在全然不知不觉中形成他们的智性的和实际的行动,规制他们的方法。而且,这种传统不过是古代的和早已灭绝的血统的脉动而已。
但是,文明,真正的“回归自然”,意味着贵族的消亡——不是作为身体上的族类(那是无关紧要的),而是作为活生生的传统——意味着命运的脉动为因果认识所代替。由此,贵族变成了只是一种尊称。并且,正因如此,文明化的历史成了表面的历史,没有关联地指向一些明显的目标,并由此成为宇宙中无形式的东西,依赖于伟大人物的偶然成就,缺乏内在的稳固性、谱系和意义。随着恺撒主义的出现,历史再度沦为无历史的窗台,沦为原始生活的古老节奏,为了物质权力而进行无休止的和无意义的争战,如同公元3世纪时罗马的军人皇帝的争战和与此相当的中国“十六国”(公元265~420年)时期的争战,它们与丛林中野兽的生活只有非本质的区别。
等级问题——贵族和僧侣(2)
三
由此可见,真正的历史并不是反政治意义上的“文化的”历史,正如所有文明肇始时的哲学家和空谈家所断言的那样。相反,它是族类的历史、战争的历史、外交的历史、存在之流的历史,它采取的是男人与女人、家族、民族、等级、国家的形式,在伟大事实的跌宕起伏中相互攻击和防御。最高意义上的政治就是生活,生活也就是政治。每一个人,不管愿意不愿意,都是这场战斗戏剧中的一个成员,或是它的主体,或是它的客体——根本没有第三种选择。精神的王国不属于这个世界。虽然它是真实的,但它要以这个世界为前提,如同醒觉意识要以存在为前提一样。它之可能,只有对无论如何都存在着的现实性不停地说“不”,实际上,那现实性必须是先存在,然后才能被鄙弃。种族可以没有语言,但一种语言的言说必定是先行存在的种族的一种表现,就像在精神的历史中所发生的宗教、艺术、思维方式和其他一切一样——而之所以会有这样一种历史,乃是由于血统对感情和理性的控制显示了一种力量。因为所有这些都是能动的、“状态良好”的醒觉意识,它们在演进中、在象征主义中、在热情中都显示了血统(又是血统)的力量,血统则通过这种种形式在一代接一代的醒觉存在中传递延续。一位英雄根本不需要了解这第二种世界——他自始至终就是生命——但是,一位圣徒只能通过最严格的禁欲主义来克制自己身上的生命,凭着他的精神来获取孤寂的神交——而他能这样做的力量又是来自生命本身。英雄鄙视死亡,圣徒鄙视生命,但是,在对伟大的苦行者和殉道者的英雄主义与大多数人的虔诚(即《启示录》第3章第16节所描述的那种虔诚)进行对比时,我们发现,甚至在宗教中,伟大也是以种族为前提的,生命必须真正强大,才配得上这类角力者。余下的仅仅只是哲学的能事。
正因如此,世界历史意义上的贵族远没有晚期所想象的那么舒适;它不是头衔、特权和礼仪的总和,而是一种精神财富,获取也难,守持也难——实际上,只有对于那些暗识其中奥秘的人,才值得为之献出整个生命。一个古老的家族不仅意味着有一批祖先(我们全都有祖先),而且那祖先必须是历经一代又一代处在历史之巅峰;他们不仅掌握了命运,而且自己就是命运;在他们的血液里,事变的形式经过多少世纪的经验才达致完善。由于严肃意义上的历史是从文化开始的,故而对于一个科伦那家族(Colonna)的成员来说,把他的祖辈一直回溯到晚期罗马时代,那不过是一种夸显而已。但是,对于晚期拜占廷帝国的显贵来说,把他自己的身世追溯到君士坦丁,却不是没有意义的,而对于今天的美国人来说,把他的身世追溯到1620年搭乘“五月花号”的移民,也不是没有意义的。实际说来,古典贵族开始于特洛伊时代而非迈锡尼时代,西方贵族开始于哥特时代而非法兰克人和哥特人的时代——在英国,贵族开始于诺曼人而不是萨克森人。只有从这些真正的出发点开始,才有历史可言,因而只有从那时起,才能有一个不同于望族和英雄的原始贵族等级。在这一卷的第一章中,我称之为宇宙节律或脉动的东西,在这一贵族等级中得到了实现。因为,那在比较成熟的时期中我们称作外交的和社会的“谋略”的一切东西——包括战略的和商业的嗅觉、收藏家对于宝物的鉴别力以及人物品评者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一般地,一切与生俱有,但不可强求的东西,一切令无能参与者妒羡不已的东西,一切作为“形式”指导事件进程的东西:都不过是同一宇宙的和梦幻般的稳固脉动的一种特例,这稳固就明显地体现在群鸟的翱翔或纯种马匹的有控制的动作之中。
僧侣巡行于作为自然之世界的周围,通过对它作深入思考来深化自己的有关描绘。贵族则是生活在作为历史的世界之中,通过改变它的图景来深化它。这两者都开出了伟大的传统,但一方的演进是由于塑造,而另一方的演进是由于训练。这便是这两个等级之间的基本差别,因而它们中只有一方是真正的等级,另一方只是显得是这样,因为对方过于完满。培养和训练生效的领域是血统,因此它们能从父辈传到子辈。反之,塑造是以才能为前提,因而,一种真正强有力的僧侣等级始终是个人天资的总和——是一种醒觉意识的共同体——同种族意义上的根源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在这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样,它是对时间和历史的一种否定。智性上的亲缘关系与血统上的亲缘关系——好好思考和探究一下这些对立的表现的深层意义吧!所谓可遗传的僧侣等级,乃是一种用语上的矛盾。在一定意义上说,在吠陀时期的印度确实存在这样的等级,但那种存在的基础是这样一个事实,即有一个第二贵族,它把僧侣的特权保留给了自身圈子中有天资的成员。在别的地方,独身生活甚至终结了这种极其违反原则的情形。“属人的僧侣”(priest in the man)——不论此人高贵与否——代表着神圣的因果律在世上的一个焦点。僧侣的权力本身就具有因果性质,是由更高的原因引起的,其本身转而又是一个能产生效果的原因。僧侣是无时间的广延物的中间人,这广延物在醒觉意识和终极秘密之间紧张地延展着;因此,在每一文化中,僧侣的重要性是由其原始象征决定的。古典心灵否定空间,因此在和空间打交道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中间人,也因此,古典的僧侣刚刚一出现就消失了。浮士德式的人面对的是无限,没有任何先天之物可帮他抵御这方面的毁灭性的力量,所以,哥特时代的僧侣把自己提升到了教皇观念的高度。
作为两种世界观,血管中的血液循环的方式和日常存在及行为中的思维的方式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在那里,最终(在每个文化中)出现了两种道德,即贵族的习俗和僧侣的苦行,它们相互看不起,相互指责对方是世俗的和奴性的。前面已经说明了,它们中一个是从城堡出发,另一个是从寺院和修院出发;一个是来自历史洪流中的充盈的存在,另一个与历史无缘,是来自为神性所充满的环境中的纯粹的醒觉意识。这些原始印象借以作用于人的力量是后来的时代甚至不可能想象的。世俗的和灵性的阶级情感已踏上了它们向上的里程,并为自己准备好了一种伦理的阶级理想,这种理想只有行正道的人方可接近,甚至对于他们,也必须要通过漫长而严格的训练方可接近。伟大的存在之流觉得自己是一个与那渣滓全然不同的单位,因为渣滓所具有的是愚钝的、无脉动的、无目标的血液。伟大的心灵共同体认为自己是一个与那尚未入教的渣滓全然不同的单位。这类单位就是英雄们的盟会和圣徒们的共同体。
尼采的伟大功绩永远在于,是他第一个承认了所有道德的二元特性。他有关“主人的”和“奴隶的”道德的说法是不确切的,他对“基督教”的表述过于确定地把它放在分界线的某一边了,但是,他的全部见解的基础却是有力的和清晰的,这基础就是:好与坏是贵族的区分,善与恶是僧侣的区分。好与坏在原始人群和部落中间是图腾主义的区分,所描述的不是气质,而是人,且是就人的活生生的存在而对其作的综合的描述。好的是有势力的、富有的、运气好的。在每一青春时期的用语中,好意味着强大、勇敢、纯种。坏在其原本的含义中指的是低贱、卑劣、平庸,意味着没有势力、没有财产、运气不好、怯懦、微不足道——有如古埃及所说的“出身寒门”。善与恶则是禁忌的概念,它们评判一个人是依据他的知觉和理性——也就是他的醒觉的气质和有意识的行为。违背种族意义上的爱的伦理只是不善良而已,而违犯教会的爱的律令就是邪恶。高贵的习惯完全是长期不断的训练的不知不觉的结果。它是在交往中学会的,不是从书本中学到的。它是一种被感知的节奏,而不是一种观念。但另一种道德则是被宣布的,是在因果基础上整理出来的,因此是可以学得的,是一种信念的表现。
一种彻底地是历史的,承认地位的区分和特权是实际的和当然的。荣誉永远是阶级的荣誉——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人类的荣誉”。决斗不是没有自由的人的义务。每个人,不论他是贝都因人(Bedouin)、日本武士(Samurai)还是科西嘉人(Corsican),也不论他是农民还是工人,是法官还是土匪,都有隶属于他自己的荣誉、忠诚、勇敢、复仇的观念,这些观念是其他族类所不适用的。每一种生活都有其习俗伦理——否则这种生活就是不可思议的。孩子们早在游戏中就有了自己的习俗伦理;借此他们立刻就能知道什么是合适的。没有人制定这些规则,但它们的确存在着。它们完全是在不知不觉中从“我们”当中产生出来的,而“我们”则是从群体的统一脉动中自行形成它们的。在此,每一种存在也即是“合乎形式”的。每一个由于这样那样的刺激而在街道上聚集形成的群落,立刻就会有自己的伦理,谁要是不能接纳这伦理,不把它视作是理所当然的——比如说,“遵守它”就是假定在行动中具有比本然更多的理性——那他就是一个可怜的、卑鄙的人,一个局外人。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民和孩子们对此具有令人惊讶的敏感的反应力。然而,孩子也需要学习“教理问答”(Catechism),听听里面对善与恶的规定——它们决不是不言自明的东西。习俗伦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伦理,而只是实际存在的伦理;它是一种生产出来的和成长起来的东西,是一种情感和有机的逻辑。与之相对照,道德从来不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