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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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仍一直是可以识别出来的。因为从第四王朝向第五王朝的过渡也伴随着僧侣的世界感对骑士的世界感显见的胜利;法老由充当最高神的(禁止)和容器变成了它的奴仆,拉神的圣殿无论在建筑结构上还是在象征力量上都胜过统治者的陵墓。新帝国在经历其几任伟大的“恺撒”之后,便立刻目睹了底比斯的阿蒙僧侣在政治上的独裁,接着又是“异端”国王阿蒙奥斐斯四世(阿赫纳顿)的革命——在这次革命中,人们可以无误地感受到一个政治的方面和一个宗教的方面——直到军人等级和僧侣等级之间经过漫长的冲突之后,埃及世界才在异族统治之下终结了。
在浮士德文化中,两个势均力敌的高级象征之间的战斗是以大致相同的精神进行的,不过热情要比在埃及更高一些——因此,从早期哥特时期开始,国家和教会之间似乎只有休战,而绝无和平之可能。但是,在这一冲突中,对醒觉存在的擎制可以说明一切——醒觉存在总想摆脱对存在的依赖,可又不可能做到。精神需要血气,但血气并不需要精神。战争属于时间和历史的世界——智性之战不过是采用理性的战斗,不过是一场争辩——因此,一个战斗教会必定要从真理的世界迈向事实的世界——从耶稣的世界迈向彼拉多的世界。并由此,战斗教会就变成了种族历史的一个因素,要从属于生命的政治方面的构形力量。从早期的封建主义到现代的民主政治,它都在用刀剑和大炮、毒药和匕首、行贿和叛变,总之是用当时党派冲突中所使用的一切武器投入战斗。它为了世俗的利益而牺牲信仰的信条,它与异端和非信徒结盟去反对正统权力。罗马教廷作为一种观念有其自身的历史,但这与6至7世纪出身于叙利亚和希腊、作为拜占廷总督的教皇的地位没有任何关系;与他们后来的演变成拥有成群的隶农的有势力的地主没有任何关系;与早期哥特时期的“圣彼得教会”(Patrimonium Petri)没有任何关系——那不过是一个操控在坎帕尼亚地区(Campagna)的大家族'科伦那(Colonna)、奥尔西尼(Orsini)、萨维利(Savelli)、弗兰基潘尼(Frangipani)'的手中的公国,这些大家族轮流地推立教皇,直到最后,一般的西方封建主义也在这个地区盛行起来,而罗马教廷的职位(Holy See)也成为罗马贵族家庭内部授封的一个对象,以致每一任新教皇就像一个德意志或法国国王一样,不得不首先确认其作为附庸的权利。1032年,图斯库卢姆(Tusculum)的伯爵们提名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作教皇。在那时,在罗马城区的古典废墟的中间和上面,修建了八百座城堡塔楼。1045年,有三个教皇分别据守在梵帝冈宫、拉特兰教堂和马焦雷圣母院(Santa Maria Maggiore),并得到他们的贵族支持者的保护。
就在这时,城市及城市自身的心灵也随之出现了,它首先从乡村的心灵中解放了自己,接着将自己建立为等同于乡村心灵的东西,最后还力图压制和消灭乡村心灵。但是,这一演变是在各种生活中完成的,因此它也是等级历史的一部分。城市的生活(city…life)是这样出现的——通过这些狭小居民区的居民而获得了一个共同的心灵,并逐渐意识到城市里面的生活是不同于外部的生活的——于是个人自由的魔力立即开始发生作用,并把越来越多的新的生命之流纳入到城市围墙之内。由此就出现了一种想要成为城里人和宣扬城市生活的热情。也正是这种热情,而不是物质的考虑,导致了古典世界拓殖时期的狂热,这种狂热我们在其最后的流风余韵中仍可识别出来,把它完全说成是拓殖其实并不是很正确。因为它是城市人的一种创造的热情,自公元前10世纪(及其他文化的“同时代”)起,这种热情把一代又一代人吸引到新生活的魔力之下,伴随着这种新生活,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自由的观念。这一观念的根源不是政治的(更不是抽象的),而是获得表现的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城市围墙里面,对于土地的植物性依附已经停止;贯穿整个乡村生活的线索已经中断。因此之故,自由观念一直包含着一种否定性;它是要使人们从某种东西中获得释放、拯救、保护,它始终想要使人摆脱某种东西。城市即是这种自由的表现;城市精神即是获得了自由的理解力,在晚期阶段以自由的名义突然涌现了各种智性的、社会的和民族的运动,其中所出现的一切,都可以在摆脱对土地的依附这一原初的事实中追溯出它的源头。
但是,城市比“市民”更为古老。它首先吸引的是那种行业阶级,它们一直处在象征性的等级之外,可当城市出现以后,它们就作为行会而定形了。接着,它又把两个原始的等级吸引了进来;少数派的贵族把城堡搬进了城廓,方济各会士也把他们的修道院移了进来。可是,内在的东西没有什么改变。不仅教皇的罗马,而且这个时期意大利的几乎所有城市,到处都是各个家族的武装塔楼,他们就从那塔楼里鱼贯而出到街上斗殴火拼。在14世纪锡耶那(Siena)一幅著名的壁画里,这些塔楼就像工厂的烟囱一样矗立在市场四周。至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宫殿,如果就其内部的欢乐生活而言,它简直就是普罗旺斯宫廷的继承人;如果从它的“用粗石料砌成的”正立面来看,它不啻是法国和德国骑士们一直在山丘上修建的哥特式城堡的一个支流。事实上,那种新生活只是缓慢地分离出来的。1250~1450年间,在整个的西方,移民家族面对着行会集结成了一个城市显贵团体(patriciate),这样一来,他们就在精神上和在其他方面与乡村贵族分离了。在古代中国、埃及和拜占廷帝国,情况也完全一样,只有根据这一事实,我们才能理解那些比较古老的古典城市同盟(比如埃特鲁里亚的同盟,甚至拉丁同盟)和殖民地的子城市与其母城市之间的神圣关系。直到这时,作为事件之中枢的,还不是城邦,而是城邦里面的罗马宗族和胞族的城市显贵。最初的城邦与贵族是同一的,罗马直到公元前471年还是这样,斯巴达和埃特鲁里亚城市则始终是这样。杂居运动(Synoecism)就是从这里产生的,城邦国家也是由此而形成的。但是在这里,如同在其他文化中一样,乡村贵族与城市贵族之间的差别,跟(一般)贵族与剩余者之间强烈而深刻的差别相比,最初是很不重要的。
当市镇与乡村之间的根本区别使得“家族和行会”不顾彼此之间在其他方面不共戴天之仇而形成一种统一感,以对抗旧式贵族、一般的封建制度以及教会的封建地位时,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就出现了。“第三等级”(用1789年的口头语来说)的概念本质上只是一个矛盾的单位,无法以肯定的内涵来给它下定义,而且它既没有自己的习俗伦理——因为上层资产阶级社会不过是模仿贵族,都市中的虔诚信徒不过是模仿早先的僧侣——也没有自己的象征主义——因为,认为人生不是为了给实际目标服务,而是为了不懈地表现时间和空间的象征意义,并且人生要称得上有真正的尊严,只有在它配得上充当这些东西的容器时方可,这种观念与那种都市理性必然是格格不入。这种理性支配着晚期阶段的整个政治著述,它在城市兴起之时就断言必定会有一次新的等级组合——在开始还只是停留于理论上,但最后,当理性主义变得无所不能的时候,它也表现在实践上,甚至革命的流血实践上。贵族和僧侣,就他们仍旧存在来说,显然更像是两个特权阶级,作如此的强调,暗含的意义是说,他们依据历史地位要求规定的权利,从无时间的理性法则或“自然”法则的角度说,那简直是一派胡言。现在,他们在都城中有了自己的中心(这也是一个晚期的观念),并且现在,也只有现在,他们把贵族政治的形式发展成为傲慢与优雅的露骨的结合,例如我们在雷诺兹(Reynolds)和劳伦斯(Lawrence)的肖像画中所看到的那样。与他们相反的是此时的大城市中的智性力量,即经济和科学,它们与艺匠、职员、劳动者相结合,把自己当作是一个党派,它的成分是混杂的,但在呼吁为自由而战——亦即为城市脱离伟大的古老象征、脱离来自这些象征的权利而战——这一点上,它们始终是团结一致的。作为“第三等级”的构成因素——按人头而非按地位计算——它们在所有文化的所有晚期全都在这方面或那方面是“自由的”——亦即,它们摆脱了非都市生活的内在力量的控制。经济即是自由地去挣钱,科学即是自由地去批判。因此,在所有重大的决定中,我们发觉,才智在以其著述和集会发表言论(“民主政治”),金钱则在谋取利益(“财阀政治”)——并且获胜的从来不是观念,而总是资本。但是,这又一次正好是真理与事实的对立,这一对立从城市生活中发展出了自己的形式。
进而,通过反抗依附于土地的生活的古代象征,城市用一种金钱的贵族和一种才智的贵族的观念来对抗生来的贵族——前者作为一种要求并不十分明显,但作为一种事实却是效力无边;后者是一种真理,但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并且只是看起来风光,却很难让人信服。在每一个晚期阶段,在古代贵族——在他身上,历史的某些重大转折点(比如说十字军东征或诺曼人的征服)已作为形式和节律被保存下来,但在伟大的宫廷中,他的精神常常会腐败堕落——之上,总会产生一个真正的第二群体。故而,在公元前4世纪,一些重要的罗马平民家族作为“元老院议员”(conscripti)进入了罗马贵胄(patres)的元老院,这样,在元老阶级的内部,就产生了一个“新贵”(nobiles)的贵族团体——一个拥有土地,但有官衔的贵族阶层。在教皇的罗马,一个财阀主义的贵族阶层也通过完全相同的方式出现了;到1650年时,贵族地位超过三百年的望族已不足五十。在联邦美国南部各州,从巴罗克时代起,就出现了种植园主的贵族集团,可在1861~1865年的内战中,这些集团已被北部财阀势力消灭了。弗格尔(Fugger)、威塞尔(Weiser)、美第奇(Medici)等家族以及威尼斯和热那亚的名门望族类型的旧式商人贵族——公元前800年时希腊殖民城市的全部贵族集团实际上也应列入这种类型——他们的身上总有一些贵族气的东西,如种族、传统、高标准以及想要通过获得土地来重建与土地的联系的自然冲动(尽管市镇的家族旧宅并不是很坏的替代品)。但是,从事交易和投机生意的新兴金钱贵族很快就学会了爱好文雅的形式,并最终挤进了世袭贵族的行列——在罗马,是从第一次布匿战争开始有了骑士团(Equites),在法国则是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开始的——这种世袭贵族已经解体了,腐化了,启蒙时期的才智贵族就站在金钱贵族的一方对世袭贵族极尽嘲讽之能事。儒家把古代中国的“士”的观念从贵族的伦理中抽出来,放在才智的美德里面,把辟雍从骑士演习战事的中心变成了一个“斗智的学校”,一个体操学校——这与我们18世纪的精神很是一致。
随着每种文化的晚期阶段的结束,其等级的历史也多少走向了最后的终点。只想在无根的自由中生活的愿望弥漫于伟大的必不可少的文化象征的上空,整个地被城市所支配的人类现在不再能理解或容忍那些象征。财政使得对依附于土地的不变价值的情感荡然无存,科学的批判也剪除了虔诚的所有残余。一定程度上说,这种胜利还包括一个方面,那也就是农民的解放,这种解放就在于把农民从奴役和压迫中解救出来,但又把他转交给了金钱的力量,后者现在正在把土地变成可动产——在我们西方,这种情况发生在18世纪;在拜占廷,大约发生在740年,那时,立法者利奥三世颁行了一部《农业法》(Nomos Georgikos),此后,隶农制就慢慢地消失了;在罗马,则是随着公元前471年平民阶级的建立而发生的。在斯巴达,鲍萨尼亚斯解放希洛人的自发尝试却失败了。
这种平民指的是以在宪法上被承认为一个单位这样的形式存在的第三等级;它的代表就是“保民官”(Tribunes),保民官不是官吏,而是得到平民信任且被武装以获得保证的不可侵犯权的人。公元前471年的改革——其中“特别的一条”(inter alia)就是用四个城市部落或管区来代替三个古老的埃特鲁里亚部落(这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富有启发性的事实)——或被认作是对农民的纯粹解放,或被认作是商业阶级的组织形成,看法不一而足。但是,平民作为第三等级、作为渣滓常常只具有消极的定义——它指的是所有不属于土地贵族或不担任重要僧职的人。这幅图景和法国1789年的“第三等级”的图景一样驳杂。只有反抗能使它团结起来。它里面有商人、工匠、日工、职员。克劳狄乌斯氏族既有贵族家庭,也有平民家庭——就是说,既有大地主,也有富裕的自耕农'例如,克劳狄乌斯·马塞卢斯家族(the Claudii Marcelli)'。在古典城邦国家里面,平民等于是西方巴罗克国家中农民和市民的联合体,其联合的意图是要在三级会议开会时反抗君主的独裁。离开了政治——就是在社会的方面——平民作为一个区别于贵族和僧侣集团的单位根本就不存在,而是会立即分解为一些利益完全不同的特殊行业团体。平民是一种政党,它作为政党所代表的是在都市意义上的自由。从罗马的土地贵族在不久的后来取得的成就来看,这个事实显得更为清楚:他们把十六个乡村部落——它们是以家族名称命名的,且由这些家族自己牢牢地控制着——并入了四个代表着资产阶级,亦即代表着金钱和心智的城市部落。直到萨谟奈战争(Samnite wars)期间(与亚历山大属同时代,恰恰相当于法国大革命),重大的社会冲突才最终以公元前287年的《霍滕西亚法》(Lex Hor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