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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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就是不可能的。晚期古典时期的历史学家距离这个过程太远了,因而无法抓住它的意义,而只能依据私人生活的外部因素来处理它。实际上,僭主政治就是国家,寡头政治是打着阶级的旗号反对它。因此,僭主政治要依赖农民和市民的支持——在雅典(约公元前580年),就是山地派(Diakrii)和海岸派(Paralii)。也是因此,僭主政治还支持狄奥尼索斯崇拜和奥菲斯崇拜而反对阿波罗崇拜;为此,在阿提卡,庇西特拉图把狄奥尼索斯崇拜强加于农民身上;在希巨昂(Sicyon),克利斯提尼(Clisthenes)禁止荷马史诗的吟诵;在罗马,几乎可以肯定是在塔尔奎尼亚家族时期,引入了三位一体神得墨忒耳(刻瑞斯)-狄奥尼索斯-科瑞。它的庙宇是斯普里乌斯·卡修斯(Spurius Cassius)在公元前483年所奉献的,此人后来因为想再次推行僭主政治而被杀害。刻瑞斯(Ceres)神庙是平民的神殿,它的管理者——营造官(aediles)——是未曾听说有保民官以前平民所信托的代言人。僭主,如同西方巴罗克时期的君王一样,是广义的自由主义者,在接下来的资产阶级统治阶段,他们不再可能是自由主义者了。但是,古典世界在那时也开始流行这样一句话:“有钱方能为人”。公元前6世纪的僭主政治使城邦观念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并创造了the Citizen、the Polites、the Civis(公民)这样的宪法概念,这些公民的总体,不论其阶级出身如何,构成了城邦国家的实体(soma)。因此,当寡头政治极力想获得最后的胜利时——再一次要感谢古典时期对于现在的渴望,以及接下来君主们的近似追求绵延的意志所激发的对现在的恐惧和憎恶——公民的概念已经在那里牢固地确立起来了,非贵族已经懂得把他自己看作是一个与“其他人”相对的等级。他已经成为一个政治党派——“民主制”这个词(在其特殊的古典意义上说)现今获得了一个真正严肃的内涵——他要求自己去做的,不再是充当国家的帮手,而是使他自己成为国家,如同贵族以前所曾做的那样。他开始计算——计算钱财和人头,因为财富普查和普选权同样都是资产阶级的武器——而贵族则不会计算,他只会评价,他投票并不按人数而是按阶级。如同绝对国家产生于投石党运动和第一次僭主政治一样,它也消亡于法国大革命和第二次僭主政治。在这第二次冲突中——已经是一种防御——王朝回到了贵族的怀抱,为的是捍卫国家观念而反对新的阶级统治,亦即资产阶级的统治。
在埃及,投石党运动与大革命之间的时期也是颇具特点的。这就是中王国时期。第十二王朝(公元前2000~前1788年)——尤其是阿美尼赫特一世(Amenemhet Ⅰ)和塞索斯特里斯一世(SesostrisⅠ)——在同贵族的剧烈斗争中建立了绝对国家。这些统治者中的第一位,如同当时的一首著名诗歌中所叙述的,好不容易才逃脱了一次宫廷密谋,并且西努赫特(Sinuhet)的传记告诉我们,在法老驾崩后(他的死讯保密了一段时间),叛乱的威胁又出现了。第三位统治者是被宫臣谋害的。我们从克门诺特普(Chmenotep)伯爵家族墓地的碑铭中知道:各城市已变得富庶和几乎独立了,但相互征战。确实,在那个时候,这些城市并不比希波战争时期的希腊城市小。王朝所依赖的正是它们和为数不多的王室豪门。最后,塞索斯特里斯三世(SesostrisⅢ)(1887~1850年在位)成功地彻底废除了封建贵族。从此以后,只有宫廷贵族和唯一的一个秩序井然的官僚国家;但是,已经有人在慨叹了:有身份的人被弄得惨不堪言,而“无名之辈的子孙”却飞黄腾达。民主政治正在开始,喜克索时期的社会大变革也正在迫近。
在中国,处于相应位置的是盟主(或“霸”,公元前685~前591年)。这些盟主是公侯出身的护国者,他们对陷入无政府状态的列国世界行使一种不符合宪法但却完全实际的权力,并为了恢复秩序和确认稳定的政治原则而召集诸侯会议,甚至把“中土之君”本人(现在已变得根本不重要了)从周室召集来。第一个是齐桓公(卒于公元前645年),他召集了公元前659年的会盟,关于他,孔子曾写道:他使中国免于倒退到野蛮状态。他们的名称“盟主”,如同“僭主”这个词一样,后来变成了一个被人诟病的字眼,因为后来的人们在这种现象中只看到了一种未被法律认可的权力——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伟大的外交家是热切地关怀国家和历史之未来的人,他们为此而作出不懈的努力,以反对旧的等级,并且他们受到了年轻的、具有心智和财力的阶级的支持。这是一种高级文化,对于它的情形,我们迄今所知的,仅限于从中国的史料中了解到的有关盟主们的那一点点。有些盟主本人就是作家;另有一些盟主挑选哲学家做他们的大臣。不论我们在心里是把这些盟主同黎塞留相比,还是同华伦斯坦或佩里安德(Periander)相比,都是无关紧要的——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正是由于他们,“人民”才第一次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因素出现了。这是真正巴罗克时期的景况和它的高级外交——绝对国家原则上把自己确立为贵族制国家的对手,并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在这方面,这些事件与西欧的投石党运动有着密切的相似。在法国,国王在1614年以后就不再召集三级会议,这个实体对于国家和资产阶级的联合力量已经显得过于强大了。在英国,查理一世在1628年以后同样试图进行无议会的统治。在德国,也在同时,三十年战争爆发了。三十年战争重要的宗教意义易于遮蔽我们,使我们看不到其中包含的其他问题,并且不可忘记的是,三十年战争也是一种努力,即想对帝国权力与大选帝侯的投石党之间的斗争,以及个别诸侯与他们的地方等级会议的比较小的投石党之间的斗争作出一个了断。但是,那时世界政治的中心在西班牙。在那里,与一般的高级礼节相联系,巴罗克时期的外交类型已经在腓力二世(Philip Ⅱ)的内阁中发展起来;王朝原则——就体现在与议会相对立的绝对国家中——已经在其同波旁家族的长期斗争过程中获得了最高的发展。但是,那一想把英格兰也并入西班牙系统的企图,在腓力二世的治下并未取得成功,当时,他的妻子玛丽女王(Queen Mary)有关一个期待已久并已经宣布的继承人的希望落空了。但是现在,在腓力四世(Philip Ⅳ)的治下,一个横跨各大洋的世界君主国的观念复活了——不再是早期哥特时期的神秘的梦想君主国,即“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掌握在哈布斯堡家族手中的世界版图的理想,这个世界版图将以马德里为中心,将牢固地占有印度和美洲,并拥有作为其基础的早已能感觉到的金钱威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斯图亚特家族很想借助英格兰和苏格兰王位继承人同西班牙公主的联姻来巩固他们的岌岌可危的地位;但是结果,马德里宁愿同它自己在维也纳的旁系亲族联姻,于是詹姆斯一世(James Ⅰ)转而向西班牙的敌对派波旁家族提出联姻的建议。这种家族政治的无益的纠纷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有助于把清教运动和英国的投石党运动结合成为一次大革命。
在这些重大的决定中,王位的实际占有者——如在“同时代”的中国——比起那些个别的伟大政治家来说不过是次要的角色,因为西方的命运在整整的几十年时间里都系于这些政治家之手。马德里的奥里瓦雷斯(Olivarez)和西班牙驻维也纳的公使欧那特(Oñ;ate)是那时欧洲最强有力的人物。他们的对手是代表着德意志帝国观念的华伦斯坦和代表着法国绝对国家的黎塞留——稍后继起的还有法国是马扎林、英国的克伦威尔、荷兰的奥尔登巴内费尔特(Oldenbarneveldt)、瑞典的乌克森谢纳(Oxenstierna)。直到勃兰登堡的大选帝侯(the Great Elector)那里,我们才再次遇到了一个具有自身的政治重要性的君主。
华伦斯坦不自觉地在霍亨斯陶芬王朝止步的地方着手他的事业。自从1250年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Ⅱ)死后,帝国各等级的权力已变得没有限制了,而华伦斯坦在其统帅的第一次任期内,作为一个zhuanzhi皇帝的国家的战士,所反对的正是这些等级。如果他是一个更伟大的外交家,如果他更聪明一些,尤其是如果他更果断一些(因为,实际上,他在决定性的关头总有些怯懦),并特别地如果他能像黎塞留那样排除困难把君主个人置于他的影响之下,那么有可能,帝国境内的各诸侯王国就会全部垮台。他发现这些诸侯当中有叛逆,应加以废黜和剥夺他们的领地;在他的权力达到顶峰时(1629年底),他在军事上已将德意志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那时,他在一次谈话中曾大声疾呼说:皇帝应当成为帝国的主人,如同法兰西和西班牙的国王是他们的国家的主人一样。他的军队——是“自给自足”的,并且由于人数众多而独立于各个等级——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支具有欧洲重要性的帝国军队;与这支军队相比,蒂利(Tilly)所率领的投石党人的军队(因为那就是“联盟”的实质所在)实在是不算什么。1628年,华伦斯坦在施特拉尔松(Stralsund)兵临城下,他要具体实现哈布斯堡王朝在波罗的海的海上霸权,并以此来从背后袭击波旁王朝的体系——恰好那时,黎塞留正在围攻拉·罗谢勒(La Rochelle),且运气比较好——这使得他自己与“联盟”之间的敌对变得几乎不可避免。他没有出席1630年的累根斯堡议会(the Diet of Regensburg),并且说该议会的地点“不久就将在巴黎”。这是他一生中最严重的政治失误,因为在他缺席的情况下,投石党主义的选帝侯们以转而支持路易十三(Louis ⅩⅢ)相威胁击败了皇帝,迫使皇帝撤除了自己的将军的职务。由此,德意志的中央集权放弃了它的军队,尽管它并不理解这个措施的后果。从此以后,黎塞留抱着瓦解西班牙在德意志的势力的目的支持那里比较强大的投石党,而在另一方面,奥里瓦雷斯,以及刚刚复职重获权力的华伦斯坦,与法国贵族结盟,他们因此而在皇太后奥尔良(Orléans)公爵加斯东(Gaston)的庇护下采取了攻势。但是,帝国权力已经失去了它的良机。红衣主教在两方面的竞赛中都获胜了。1632年,他处决了蒙特莫伦西家(Montmorencys)的最后一个公爵,并使德意志的天主教选帝侯们公开与法国结盟。从那时以后,华伦斯坦由于对自己最后的目的没有把握,开始越来越背离西班牙观念,认为他能使帝国观念避开西班牙观念,于是在实际上越来越接近等级的立场——如同数年后法国的投石党人蒂雷纳(Turenne)元帅。这是晚期德意志历史的决定性转折。由于华伦斯坦的脱离,绝对的皇帝国家成为不可能的了,而1634年对他的谋杀也于事无补,因为皇帝已经没有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然而,就在那个时候,再一次出现了有利的局势。因为1640年国王与等级之间的决定性冲突同时在西班牙、法国和英格兰爆发了。在西班牙的几乎每一个省份,国会都起来反抗奥里瓦雷斯;葡萄牙,以及同它一起的印度和非洲,已经风光不再,就连收复加泰罗尼亚(Catalonia)和那不勒斯(Naples)也费去了好多年时间。在英格兰——恰如三十年战争时的情形一样——国王与统治下院的乡绅之间的宪法斗争被小心地同革命的宗教方面剥离开,虽然二者的相互渗透是很深的。但是,克伦威尔特别是在下层阶级遭遇到的越来越激烈的抵抗——这一抵抗迫使他走向了军事独裁,虽然是十分的不情愿——以及后来复辟的君主政体的声望,皆显示了——除去所有宗教差异以外——贵族利益在引致王朝覆灭的方面所关联的程度。
在审判和处决查理一世的时候,巴黎的一次暴动吓得法国宫廷赶紧逃亡。人们为共和国而高呼,并修筑起街垒。如果红衣主教雷斯(Retz)更像克伦威尔一些,那么,各等级战胜马扎林至少是有可能性的。但是,西方的这一次重大的、普遍的危机的结局,被少数人物的势力和命运所决定,并体现为这样一种状态,即只有在英格兰,投石党(由议会所代表)才使国家和王权屈从于它的控制——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这种控制更被强化了,且持续得如此之久,以至于古老的诺曼国家的核心部分甚至在今天还继续存在着。在法国和西班牙,王权赢得了绝对的'胜利,在德国,威斯特伐里亚和约(the Peace of Westphalia)以一种英国方式确立了大诸侯的投石党对皇帝的关系,而以法国方式确立了其对地方诸侯的小投石党的关系。在帝国本身之中,由等级实行统治;在它的各个地方中,则由王朝实行统治。从此以后,帝国的皇位,如同英国的王位一样,不过徒有虚名,为始于巴罗克早期的西班牙式的庄严的遗风所环绕;而一个一个的诸侯们,则像英国贵族的主导家族一样,惟巴黎马首是瞻,并且他们的小型的绝对主义在政治上和社会上都是凡尔赛类型的翻版。因此,在种种方面,决定的作出都要有利于波旁王室而不利于哈布斯堡王室,这种决定早在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约(the Peace of the Pyrenees)中就已为所有的人看出来了。
随着这个划时代的转变,国家——它作为一种可能性是内在于每一个文化中的——被实现了,并达到了这样一个高度,即其“状态”既不能被超越但也不能长久地保持。当腓特烈大帝在桑·苏西(Sans Souci)享乐的时候,秋天的萧索之气早已在空气中流动了。也是在这些年代里,伟大的专门艺术已经达到了其最后的、最精致的、最充满智性的成熟状态——就像雅典广场上优秀的演说家与宙克西斯(Zeuxis)和普拉克西特列斯(P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