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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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仍然像过去一样是专属于它们的。在这些地区中间(实际上,就每个个体而论,领导权是在一个点上),是所有真正的政治的舞台。“全世界”(orbis terrarum)这一有意义的表达,对它来说只是一种手段或一个客体。罗马人的“至上权”概念——指的是在城壕之外的地区享有的行政上的独裁权力,它在其占有者进入城界(Pomoerium)之时就自动消失了——以及“行省”的概念是与“国家”正相对立的,这表明,古典的共同本能只知道城市实体是国家和政治主体,“城外”只有作为这主体的客体时才和它有关。狄奥尼修斯把他的叙拉古城变成了一个要塞,由“一群小国家”围绕着,他就从那里开始扩张他的权力范围,经由上意大利和达尔马提亚(Dalmatian)海岸,一直到北亚得里亚海,在那里,他占有了安科纳(Ancona)和波河河口的哈特里亚(Hatria)。马其顿的腓力(Philip of Macedon)则遵照他的老师菲利的耶逊(Jason of Pherae)(公元前370年被刺杀)的榜样,采取了相反的计划,把它他的重心放在外围(实际上就是放在军队身上),由此而对希腊世界的各个国家施行统治。马其顿就这样扩展到了多瑙河,亚历山大死后,塞琉西帝国和托勒密帝国也纳入了这个外围——这两个帝国都是从一个城邦(安条克和亚历山大里亚)进行统治,但要通过现成的本地机构作为中介,这个机构在最底层的方面较之其曾经的任何古典行政可以说要好一些。罗马本身在同一时期(约公元前326~265年)把它的中意大利地区建成了一个边陲国家,通过一套具有拉丁权利的殖民地、同盟国和居民点的制度使它从各个方面得到保障。此后,从公元前237年起,我们发现,哈米尔卡尔·巴尔卡(Hamilcar Barca)为迦太基在西班牙赢得了一个帝国,按照古典的生活方式修建了一座古城;C。弗拉米尼乌斯(公元前225年)为罗马征服了波河流域;最后,恺撒建立了他的高卢帝国。这些都是下面种种斗争所赖以进行的基础:首先是亚历山大的继承者在东方所进行的拿破仑式的斗争;其次是西庇阿和汉尼拔在西方所进行的斗争——在这两种情况中,城邦的规模都成长过甚——最后是三巨头所进行的恺撒式的斗争,他们利用全部边陲国家来支持自己,并施展各种伎俩,为的是成为“罗马第一人”。
七
在罗马,国家到公元前340年左右已获致强大而构思精巧的形式,这使得社会革命可以维持在宪法范围内进行。像公元前310年的监察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这样一个拿破仑式的人物,他修建了第一条水道和阿庇亚路,差不多就像是一个僭主统治着罗马,可当他试图借大城市的群众之手去消灭农民,由此一厢情愿地把政治引向雅典方向的时候,他很快就失败了——因为他的目的是想让奴隶的后代能进入元老院,想以金钱而不是土地赋税为基础去改组百人团,把被解放的人和无土地的人分配到乡村部落之中,这样他们的票数就有可能超过乡下人(他们常常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后者很少投票)。但是,他的监察官职位的继任者不失时机地推翻了这一切,把无土地的人重新赶回到大城市的部落中。由少数显赫家族出色地领导着的非等级本身知道它的目标(正如前面已经说到的)不在于破坏,而在于掌握元老院的行政机关。最后,它终于打进了一切政府机关'根据公元前300年的奥古尔尼乌斯法(Lex Ogulnia),非等级甚至打进了具有政治重要性的大祭司团和占卜团的僧职',并且在公元前287年的暴动中,它甚至没有得到元老院的同意就使平民表决(plebiscita)取得了法律效力。
这种自由运动的实际结果,恰恰和空想家所期待的相反——实际上,罗马没有空想家。它的伟大胜利剥夺了非等级的目标,从而也剥夺了它的动力,因为实际说来,当它没有了“对立面”时,它也就变得无力了。公元前287年以后,国家形式的存在是为了政治上的用处,这用处也只有在一个具有伟大边陲的国家——罗马、迦太基、马其顿、叙利亚、埃及——的世界中才真正有价值。这种国家形式已经不再有成为“民权”活动的消极对象的危险了。也恰恰是这种安全性,构成了那一仍然“合乎形式”的民族臻至其伟大之境的基础。
另一方面,在无形式的、由于大量吸收被解放的人而在其种族冲动上久已趋于无力的平民中,那一国家形式发展了一个以其伟大的实践才能、地位、财富而超群出众的上等阶层。这一阶层的力量与城市新贵中相应的阶层的力量联合起来。因此出现了一个十分狭小的圈子,其组成是那些具有最旺盛的种族品质、过着显贵的生活、具有广阔的政治眼界的人,全部的统治经验、治军经验和谈判经验都集中和留传在他们身上;他们认为指导国家是与他们的身份相配的唯一职业,他们觉得自己是行使指导国家的特权的继承人,他们教育子女的只是治国之术和对于无限自负的传统的坚信。这种贵族阶层——其本身的存在是没有宪法依据的——以元老院作为它的宪法机器,后者最初只是代表贵族(亦即“荷马式的”贵族)利益的一个实体,但从公元前4世纪中期开始,前执政官——这些人曾经既是统治者又是指挥官——成为终身议员,形成了一个具有出色才能的严密团体,控制着议会,并通过议会控制着国家。甚至到公元前279年时,在皮洛士(Pyrrhus)的大使息涅阿斯(Cineas)看来,元老院就像是一个国王议会,而最后,它的核心则是一小撮拥有“元首”(princeps)和“显贵”(clarissimus)封号的领导人物,这些人物在各个方面——地位、权力、公共威望——堪与“狄奥多西”的帝国统治者相匹敌。在此出现了一种在其他任何文化的大都市所不曾有过的政府,出现了一个可能除了在威尼斯和巴罗克时期的罗马教廷以外找不出同类的传统,而在威尼斯和罗马教廷,情形是截然不同的。这里没有诸如造成雅典毁灭的理论,没有使斯巴达最后成为可鄙之地的地方主义,而只有一种伟大风格的实践。如果“罗马”是世界历史中独一无二的、不可思议的现象,那不是由于罗马“民族”——罗马“民族”像其他任何“民族”一样,本身只是没有形式的原料——而是由于这个阶级,不管怎样,是它把罗马引入了这一状态,并这样保持着;结果,这一特殊的存在川流,其在公元前350年时还只对意大利中部有重要性,现在逐渐地把全部古典历史吸收到自己的地基中,使古典历史最后的伟大时期变成了罗马时期。
这个小圈子(不拥有任何公共权利)在运用革命所创造的民主形式时所表现出来的正是政治机智的圆通自如——那些民主形式在这里与在别的地方一样,都是从它们所具有的用途中获得其全部价值的。它们当中的那个唯一因素如果处理不得当,就立刻会产生危险,那就是导致两种相互排斥的力量交互渗透;如果处理得很好、很镇静,就会永远是由高级经验去定调子,尽管人民还是坚决相信决策是由自己作出的,因而是自己所欲望的。既要合乎民意,又要最大程度地取得历史成就——这就是这种政策的秘诀,因此之故,也是这种时期存在的唯一可能的政策,是罗马政体至今仍未有匹敌者的一种艺术。
不过,在图景的另一方面,革命的结果是金钱的解放。从此以后,金钱成为百人团人民大会的主人。自称为“人民”的人越来越成为金钱巨头手中的工具,统治集团需要全部的战术优势来在平民中保持平衡,来使那在贵族家族领导下的、大城市群众仍然被排斥在外的三十一个乡村部落中的自耕农保持有效的代表权。因此,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所作的安排被取消经过了激烈的斗争。大财团和群众之间天然的联盟,不管怎样是经过好几代人都没能变成现实,尽管我们看到它实际上是后来(在革拉古兄弟和马略时期)为了摧毁血统传统而真正实现了。资产阶级和自耕农、金钱和土地占有,使各自分离的机体保持了一种相互平衡,并通过国家观念(贵族就是它的体现)而使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发挥效用,直到这种内在形式分裂为碎片,两种趋势在敌对中分裂为止。第一次布匿战争是一次商人的战争,是反对农村利益的战争,因此,执政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大监察官的一个后裔)在公元前284年把这个问题的决策交给了百人团人民大会去讨论。另一方面,波河平原的征服是符合农民利益的,因此在部族人民大会上,它为保民官C。弗拉米尼乌斯所通过——此人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位真正的恺撒式人物,是弗拉米尼乌斯大道和弗拉米尼乌斯竞技场的建造者。但是,当他(公元前220年当监察官的时候)在执行他的政策过程中禁止元老院议员经商,同时又允许平民进入古老的贵族百人团的时候,他实际上只是让第一次布匿战争时期的新兴金融贵族受益,因而(尽管他本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成了被组织为一个等级的大财团的创造者——亦即是骑士团的创立者,他们在一个世纪以后结束了贵族的伟大时代。从此以后,当汉尼拔(弗拉米尼乌斯就是在他的面前阵亡的)被铲除时,甚至对于这样一个政府而言,金钱也逐渐成了完成其政策——古典世界所知道的最后的真正国家政策——的“最后手段”(ultima ratio)。
当西庇阿家族及其集团不再是一种统治力量时,所剩下的也只有个人的私人政策,他们毫不迟疑地追逐自己的利益,把“全世界”视作是消极的掠夺对象。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他就属于这个集团)把弗拉米尼乌斯看作一个纯粹的蛊惑者,把革拉古时代的一切不幸都归咎于他。就弗拉米尼乌斯的动机而论,波利比乌斯是完全错误的,但就弗拉米尼乌斯的政策所产生的效果来说,波利比乌斯又是完全正确的。弗拉米尼乌斯——跟老加图一样,后者怀着对农民的一种盲目的热情,可因为反对伟大的西庇阿的世界政策,而被推翻了——的施为也是适得其反。金钱进入了血统领导权的领域,在不到三代人的时间里,金钱就消灭了自耕农。
如果说罗马成为革命后仅存的、制度未受损害的唯一城邦是古典民族的命运中不幸中之大幸,那么反之,在我们西方——其谱系形式深深地扎根于绵延的观念——暴力革命的爆发竟然只是在一个地方,那就是巴黎,几乎就是一个奇迹了。导致法国革命的,不是出于法国绝对主义的强大,而无宁是它的软弱,以致从英国引进的观念与金钱的力量相结合,引起了一种爆发,这爆发赋予了“启蒙运动”的口号以活生生的形式,把德行和恐怖、自由和暴虐结合在了一起,甚至在1830年和1848年的小剧变以及最近社会主义者对剧变的渴望中还在发出回声。在英国本土,当贵族在法国的统治比任何时候都zhuanzhi的时候,那里确实有一个以福克斯(Fox)和谢里丹(Sheridan)为中心的小圈子,这个圈子热衷于革命的观念——这些观念全都源起于英国;还有一些人谈到了普选权和议会改革。但是,那已足够引导两党在辉格党领袖小皮特(the younger Pitt)的领导下,采取最激烈的措施去打击一切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哪怕最轻微的想要干预贵族政制的尝试。英国贵族挑起了二十年的对法战争,动员了欧洲的所有君主去扑灭法国革命,而不是扑灭拿破仑——因为那革命具有一种朴素的勇气,可把英国思想家私下的意见变成实际的政治,从而使第三等级取得它的地位,其后果在英国的议会走廊中早就预见到了,而巴黎的沙龙却忽视了这些。
在英国,所谓的“反对派”,是指一派贵族政党主政时另一派贵族政党的态度。“反对派”在那里不像在全欧洲那样是指对于另一些人的业务工作进行业务批评,而是指一种实际的努力,即想把政府的活动纳入一种反对派在适当的时机随时都可以取而代之的形式。但是,这种反对派立即——并且完全不顾其社会的先决条件——被看作是一种榜样,法国和其他地方的接受过教育的人以此为创造的目标,也就是,企图在朝廷的监督下确立第三等级的阶级统治地位,可对于王朝的前途,则根本没有形成一个很清晰的观念。自孟德斯鸠以后,英国的倾向受到热情的欢呼,但也受到误解——尽管这些欧陆国家不是岛国,缺乏“英国”演化所需的最重要的先决条件。只在一个方面,英国是真正的榜样。当资产阶级已经走得太远,以致又从绝对国家倒退到了一种等级国家时,他们才发现,那里的图景事实上根本不是曾经的样子。确实如此,在那里统治的只是贵族——但至少不是王室。
从文化向文明转变的结果,以及大陆国家在文明肇始之初的基本形式,是“君主立宪”,其最极端的情形,就是我们现今所谓的共和国。对于那些以无时间的故而非现实的概念进行思考;且认为“共和国”即是形式本身的空论家的奇谈怪论,我们必须一劳永逸地加以澄清。19世纪的共和理想根本不同于古典的“共和”,甚至也不同于威尼斯或最初的瑞士各州,这与英国宪法根本不同于大陆意义上的“宪法”是一样的。我们称作共和的东西,只是一种否定,出于一种内在的必然性,这否定假定被否定的事物是一种永存的可能性。这是从君主制那里借来的合乎形式的非君主制。在西方人那里,谱系的情感是极其强烈的;它甚至昧着良心强行认为,即使王朝根本不再存在了,其政治行为也是由王朝决定的。历史的东西就体现在其中,因为我们不可以没有历史地活着。是像古典世界的情形那样,王朝原则绝对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内心情感呢,还是像西方的情形那样,王朝原则是实际存在的,以至需要六代受过教育的人们去打倒他们心内的东西呢,这中间是有很大差别的。情感是一切计划出来的而非成长起来的宪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