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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全三国文-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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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参军,黾勉应命。眷恋绸缪,不能相舍。相赠诗书,清婉辛切。”据此则高
柔妻乃胡母氏也。然《御览》八百十六引高柔妻与柔书,皆作高文惠妻与文惠书,
则又为魏之高柔,岂文惠亦有才妇而本传及裴注阙略欤?今姑编入《魏文》,
俟博通者定之。)
    ○与夫文惠书
    今奉总合十枚,组生履一纟两,织成袜一量。(《御览》六百八十八,又
六百九十七,又八百十六)

    ●卷五十五·魏五十五
    ☆阙名(一)
    ○诏
    唯有一息,足堪负荷,思所以散其忧怀,给阳遂车四望。(《御览》七百七
十三引《晋阳秋》曰:“魏舒子亡诏曰”云云。)
    ○魏令
    官长卒者,官吏皆齐衰,葬讫而除之。(《通典》九十九)
    ○丧葬令
    王及郡公侯之国者薨,其国相、官属、长史,及内史下令长丞尉,皆服斩,
居倚庐,妃夫人服齐,朝晡诣丧庭,临以丧服视事。葬讫除服,其非国下令长
丞尉,及不之国者相、内史及令长丞尉,其相、内史、吏皆素服,三日哭临。其
虽非近官,而亲在丧庭执事者,亦宜制服,其相、内史及以列侯为吏、令长者无
服,皆发哀三日。(《通典》八十八)
    ○上言孔子祀典
    汉旧立孔子庙,褒成侯岁时奉祠,辟雍行礼,必祭先师,王家出谷,春秋祭
祀,今宗圣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礼。宜给牲牢,长史奉祀,尊为贵神。(《魏志
·崔林传》。景初中,鲁相上言。)
    ○上言大人见襄武
    有大人见,身长三丈余,迹长三尺二寸,白发,著黄单衣、黄巾,柱杖,呼
“民王始语”,云:“今当太平。”(《魏志·陈留王纪》。咸熙二年八月,襄
武县言。又见《水经·渭水注》引《魏志》“襄武上言”。)
    ○奏改庙乐舞
    改汉氏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
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云翻舞》曰《凤翔舞》,《育命舞》
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文昭舞、曰《大昭舞》、《五行舞》
曰《大武舞》。(《魏志·文帝纪》黄初四年注引《魏书》有司奏)
    ○奏立亲庙二
    太皇帝大长秋与文帝之高祖共一庙,特立武帝庙,百世不毁。(《魏志·明
帝纪》注引“黄初四年有司奏”。案:黄初中不合预称文帝,当是裴松之追改。)
    ○奏改埋铭旌
    祖宗之号,所以表德,题旌古今异仪。今列祖之号,宜改施新铭旌,故旌故
杠所埋,如怡等议,与重俱埋于庙内外之左。(《通典》八十四,引《魏尚书奏》)
    ○奏改元太和
    《易》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宜为太和元年。(《宋书·礼志一》引尚书奏)
    ○奏置《大钧》乐
    臣闻德盛而化隆者,则乐舞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歌咏。故荐之郊庙,
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则君臣乐其度。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
日新者,礼乐之谓也。故先王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盖当其时而制之矣。周之末
世,上去唐、虞几二千年,《韶》、《Ω》、《南》、《》、《武》、《象》
之乐,风声遗烈,皆可得而论也。由斯言之,礼乐之事,弗可以已。今请太祖武
皇帝乐,宜曰《武始之乐》。武,神武也。武,又迹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迹所
起也。高祖文皇帝乐,宜曰《咸熙之舞》。咸,皆也。熙,兴也。言应受命之运,
天下由之皆兴也。至于群臣述德论功,建定烈祖之称,而未制乐舞,非所以昭德
纪功。夫歌以咏德,舞以象事。于文,文武为斌,兼秉文武,圣德所以章明也。
臣等谨制乐舞名《章斌之舞》。昔《箫韶》九奏,亲于虞帝之庭,《武》、《象》、
《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特以显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辉,习
咏其风声者也。自汉高祖、文帝各逮其时,而为《武德》、《四时》之舞,上考
前代制作之宜,以当今成业之美,播扬弘烈,莫盛于《章斌》焉。《乐志》曰:
“钟磬、干戚,所以祭先王之庙,又所以献酬酢也。在宗庙之中,君臣莫不致
敬;族长之中,长幼无不从和。”故仲尼答宾牟贾之问曰:“周道四达,礼乐交
通。”《传》云:“鲁有乐,宾祭用之。”此皆祭礼大享,通用盛乐之明文也。
今有事于天地宗庙,则此三舞宜并以为荐享,乃临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后乃合
古制事神训民之道,关于万世,其义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总名,可名
《大钓之乐》。钓,平也。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于名为美,于义为当。
(《宋书·乐志一》。太和初,公卿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一)
    ○奏乐舞冠服
    祀圆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
绛合幅裤,绛袜,黑韦。《咸熙舞》者,冠委貌,其余服如前。《章斌舞》者,
与《武始》、《咸熙》舞者同服。奏于朝庭,则《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帻,
生绛袍单衣,绛领袖,皂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裤,白布袜,黑韦。《咸熙舞》
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幅裤。此三舞者皆执羽,其馀服如前。
(《宋书·乐志一》。太和初,尚书又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一)
    ○奏谥文昭皇后
    盖孝敬之道,笃乎其亲,乃四海所以承化,天地所以明察,是谓生则致其养,
殁则光其灵,诵述以尽其美,宣扬以显其名者也。今陛下以圣懿之德,绍承洪业,
至孝,通于神明,遭离殷忧,每劳谦让。先帝迁神山陵,大礼既备,至于先
后,未有显谥。伏惟先后恭让著于幽微,至行显于不言,化流邦国,德侔《二南》,
故能膺神灵嘉祥,为大魏世妃。虽夙年登遐,万载之後,永播融烈,后妃之功莫
得而尚也。案《谥法》:“圣闻周达曰昭。德明有功曰昭。”昭者,光明之至,
盛久而不昧者也。宜上尊谥曰“文昭皇后”。(《魏志·文昭甄皇后传》注引
《魏书》三公奏。)
    ○奏立文昭皇后庙
    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原。今文昭皇后之于万嗣,圣德至化,
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而克让允恭,固推盛位,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
承享祀,非所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
(《魏志·文昭甄皇后传》注引《魏书·三公奏》。又见《晋书·礼志上》、
《宋书·礼志三》)
    ○奏议文昭皇后庙乐
    《礼》:妇人继夫之爵,同牢配食者,乐不异。文昭皇后今虽别庙,至宫县、
乐器音均,宜如袭议。(《宋书·乐志一》尚书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七)
    ○奏外祖母丧制
    汉旧事亡阙,无外祖制仪。三代异礼,可临毕,御还寝,明日反吉便膳。
(《通典》八十一。太和六年四月,明帝有外祖母敬后夫人之丧,尚书奏。)
    ○奏事
    今作洛阳宫殿,取白石之人,钻山索异石,凿石求云母,工役之事,莫过于
此。(《白帖》,《魏名臣奏》)
    ○奏定告瑞仪
    秦静议当遣兼太尉告祠,以武皇帝从五精以上六座,余众神皆不设牲,用如
郊祭。(《通典》五十五。尚书奏。)
    ○奏增定告瑞册文
    册文侍中韦诞所作,文中皇皇后帝,即五精之帝。昔舜受禅告天,云皇皇后
帝,亦合五精之帝,于文少不可分别,可更增五精字。(《通典》五十五。尚书
奏。)
    ○奏定七庙制(景初元年六月)
    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肇建洪基,拨乱夷险,为魏太祖;文皇帝
继天革命,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华夏,兴制礼乐,宜为魏烈
祖。更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
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馀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礼。
(《晋书·礼志上》。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奏。又见《宋书·礼志三》)
    ○奏不毁文昭皇后庙(景初元年冬)
    盖帝王之兴,既有受命之君,又有圣妃协于神灵,然后克昌厥世,以成王业
焉。昔高辛氏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而帝挚、陶唐、商、周代兴。周人上推后
稷,以配皇天,追述王初,本之姜原,特立宫庙,世世享尝,《周礼》所谓
“奏夷则,歌中吕,舞大,以享先妣”者也。诗人颂之曰:“厥初生民,时维
姜原。”言王化之本,生民所由,又曰:“闷宫有亻血,实实枚枚。赫赫姜
原,其德不回。”《诗》、《礼》所称姬宗之盛,其美如此。大魏期运,继于
有虞,然崇弘帝道,三世弥隆,庙祧之数,实与周同。今武宣皇后、文德皇后各
配无穷之祚,至于文昭皇后膺天灵符,诞育明圣,功济生民,德盈宇宙,开诸后
嗣,乃道化之所兴也。寝庙特祀,亦姜原之闷宫也。而未著不毁之制,惧论功
报德之义,万世或阙焉,非所以昭孝示后世也。文昭庙宜世世享祀奏乐,与祖庙
同,永著不毁之典,以播圣善之风。(《魏志·文昭甄皇后传》。有司奏。)
    ○奏议燕王不称臣(景元元年十一月)
    礼莫崇于尊祖,制莫大于正典。陛下稽德期运,抚临万国,绍太宗之重,隆
三祖之基。伏惟燕王体尊戚属,正位藩服,躬秉虔肃,率蹈恭德以先万国。其于
正典,阐济大顺,所不得制。圣朝诚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礼。臣等平议
以为燕王章表,可听如旧式。中诏所施,或存好问,准之义类,则“宴觌之族”
也,可少顺圣敬,加崇仪称,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问大王侍御”。至于制书,
国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轨仪于天下者也。宜循法,故曰“制诏燕王”。
凡诏命、制书、奏事、上书诸称燕王者,可皆上平。(案,此当有误,《通典》
作“皆云上”字,亦当疑。)其非宗庙助祭之事,皆不得称王名,奏事、上书、
文书及吏民皆不称触王讳,以彰殊礼,加于群后。上遵正典尊祖之制,俯顺圣敬
之心。二者不愆,礼实宜之,可普告施行。(《魏志·陈留王纪》。有司等
议奏。又见《通典》六十七)
    ○奏事
    世祖朝有献虎者,问:“虎何食?”对曰:“食肉。”诏曰:“下民厌糠,
何忍以肉食虎?”乃命虎贲射之。斯实得计于时,而名垂于后。(《御览》八百
九十二引《魏名臣奏》)
    夫乐所以播德通灵。(《初学记》十五引《魏名臣奏》)
    ○请太后令书称诏制(甘露五年五月)
    殿下圣德光隆,宁济六合,而犹称令,与藩国同。请自今殿下令书皆称诏制,
如先代故事。(《魏志·高贵乡公纪》。群公请。)
    ○锺繇谥议(太和四年四月)
    繇昔为廷尉,辨理刑狱,决嫌明疑,民无怨者,犹于张之在汉也。(《魏志
·锺繇传》注引《魏书》。有司议谥,以为。)
    ○以刘康袭爵素服夺情议
    按《周礼》,天子公卿诸侯吉服,皆玄冕朱裹,玄衣裳,有丧凶则变之,
麻冕黼裳,邦君麻冕蚁裳。云麻冕者,则素冕麻不加采色;又变其裳,亦非纯吉,
亦不纯凶。汉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以玄冠绛衣一服而已,有丧凶之事,则变吉
服以从简易。故诸王薨,遣使者拜嗣子为王,则玄冠,服素以承诏命,事讫
然后反丧服。考之前典,则差周书;论之汉室,则合常制。(《通典》七十二,
《魏尚书奏》)
    ○议诛曹爽等
    《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爽以支属,世蒙殊宠,亲受先帝握手
遗诏托以天下,而包藏祸心,蔑弃顾命,乃与晏、、及当等谋图神器。范党同
罪人,皆为大逆不道。(《魏志·曹爽传》会公卿朝臣廷议,以为云云。于是收
爽、义、训、何晏、邓、丁谧、毕轨、李胜、桓范、张当等,皆伏诛,夷三族。)
    ○议发王凌令狐愚冢
    春秋之义,齐崔杼、郑归生皆加追戮,陈尸斫棺,载在方策。凌、愚罪宜如
旧典。(《魏志·王凌传》。朝议以为。)
    ○议斩李丰夏侯玄等(嘉平六年二月)
    丰等各受殊宠,典综机密,缉承外戚椒房之尊,玄备世臣,并居列位,而包
藏祸心,构图凶逆,交关阉竖,授以奸计;畏惮天威,不敢显谋,乃欲要君胁上,
肆其诈虐,谋诛良辅,擅相建立,将以倾覆京室,颠危社稷。毓所正皆如科律,
报毓施行。(《魏志·夏侯玄传》。公卿朝臣廷尉议。)
    ○文昌殿前钟ね铭
    惟魏四年,岁在丙申,龙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宾之钟。(《文选·魏都
赋》刘渊林注。案:“丙申”当是“丙辰”,乃明帝青龙四年也。)
    ○《中论》序
    予以荀卿子、孟轲怀亚圣之才,著一家之法,继明圣人之业,皆以姓名自书,
犹至于今。厥字不传,原思其故,皆由战国之世,乐贤者寡,同时之人,不早记
录,岂况徐子《中论》之书不以姓名为目乎?恐历久远,名或不传。故不量其才,
喟然感叹。先目其德以发其姓名,述其雅好不刊之行,属之篇首,以为之序。其
辞曰:
    世有雅达君子者,姓徐名干,字伟长,北海剧人也。其先业以清亮臧否为家,
世济其美,不陨其德,至君之身十世矣。君含元休清明之气,持造化英哲之性,
放口而言,则乐诵九德之文;通耳而识,则教不再言,未志乎学,盖已诵文数十
万言矣。年十四,始读五经,发愤忘食,下帷专思,以夜继日。父恐其得疾,常
禁止之。故能未至弱冠,学五经悉载于口,博览传记,言则成章,操翰成文矣。
此时灵帝之末年也。国典隳废,冠族子弟,结党权门,交援求售,竞相尚爵号,
君病俗迷昏,遂闭户自守,不与之群,以六籍娱心而已,君子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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