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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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看作配偶或爱人,而不是朋友或同居人。〃(斯冈茨尼,第217页)
我们以为,人想要结婚是很自然的;人需要有人终身作伴。男同性恋者想要结婚,也是很自然的想法。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和女人结婚是不对的,去和男人结婚更对头一些。我们知道,有些女人不在乎丈夫的性倾向,性在她们的生活里也是可有可无的事。也许这样的女人反倒希望有个同性恋丈夫。但这样的女人毕竟是极少数。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同性恋者不结婚,或者和男友结婚,显然是更合理的选择。
勿庸讳言,我们所在的社会里,异性恋者是多数。作为少数群体的同性恋者感到社会有不公正之处,传统有不合理之处,是很自然的。对此,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向社会申诉,要求它给少数人以合理的保障;还有一种是想把这种不合理转嫁给其他人转嫁给更无知也就是更无辜的人。同性恋者要求有合法同居乃至结婚的权利,是前一种选择;隐瞒自身的性倾向,和女人结婚,是后一种选择。我们以为前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应该支持;后一种选择是不正确的,应该反对。
卖淫与敲诈
早在古希腊,就有同性卖淫者。雅典人曾讽刺那些身着女式服装浓妆淡抹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的少年男妓,认为这样做是可耻的。在19世纪的法国,也有不少同性恋男妓。巴黎著名的男妓一夜可挣到1800到5000法郎,而当时一位熟练的手艺人一天只挣2到4法郎。 (坦娜希尔,第403页)美国社会学家在谈到美国的同性恋卖淫问题时说: 〃女同性恋者极少卖淫嫖妓,但男同性恋者中却既有卖淫的男妓,也有专嫖男妓的嫖客。男妓可分马四类:第一类是专职的街头酒吧男枝;第二类是专职应召男妓或陪住男妓,第三类是兼职男妓,第四类是利用男妓身份专事抢劫的罪犯。
男妓一般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而声称自己的行为只是为了赚钱。他们大多有年轻漂亮,长得男性十足及生殖器硕大等特征。〃(凯查多利,第348…249页)我国同性恋群体中也有这几类人,但却处于极其隐蔽的萌芽状态。所谓〃萌芽状态〃不仅是指他们人数极少,而且指他们的状况尚未发育完全,只是偶发性和尝试性的。
这种人难以找到,但在调查过程中,不断有入提到,在同性恋群体中确有少数人是以卖淫为业的男妓。他们的服务对象中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在初起时,因中国人中的消费人群尚未形成,在京的外国同性恋嫖客在嫖客群体中所占比例较大。近年来情况已有变化,据传北京的〃大款〃中流传着一种说法:玩女人已经不算时髦,时髦的是玩男人。
调查对象在男妓问题上有如下说法:
〃我知道XX和XX,他们以外国人为主。〃
〃xx找外国人是为了钱,xx和外国人睡一夜要100外汇券。〃
〃xx跟外国人睡觉,50美元一次。〃
〃有人向外国人要钱,一次100元,外汇券。〃
〃我认识一个小孩, 长得像个瘪三,但人很聪明,能把外国人拖住。有一次有个老外一颗颗接一颗给他递烟,他不想抽了,又不会用英语跟人家说,抓住我问:'不想抽了'怎么说。我告诉了他。他骑一辆高档车,据说最近和一位作家同居,正在学电脑。〃
〃听说XX出奇的漂亮,去深圳广州挣了很多钱,买了房子。〃
那个公园里有些小伙子是属于huster(娼妓作者注)一族。据别人告诉我,他们大都穿牛仔裤,而且挎有一包,有时是腰包,有时是背包一类。这些特征表明他是要'收费'的。我观察了几个人之后,觉得也许这种说法是成立的,确实有几个这样的人有重大嫌疑。〃
〃我认识一个'大款', 他在XX饭店租了一个套间,雇了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三个人同时在床上。〃 〃有一次碰上XX,他说上X饭店换钱去。三个外国人把他带走了,给了20美元。
他是只要挣钱就行。我对他说:跟这种人接触你也敢!〃
〃我到X市不久就找到了一外著名的接头地点。有人告诉我在那里有很多以此为生的人,站成两排,待人接走。这当然很夸张,所以我非去看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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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在XX处看到一些小男孩, 身穿牛仔装、休闲装,打扮得特别清纯的样子。有一次我问一个卖淫的小伙子:你怎么样跟人要钱呀?他说:你自己试试。〃
〃那些酒吧和迪斯科舞厅闹嚷嚷的, 外国人很多,卖淫的人也混迹其中。他们大都有职业,用手段迷住对方。一旦迷住了,对方就会给他钱或给他东西,养着他。
他们迷人的手段很难言传。我见过XX学院一个小孩,长得很难看。我心想,他卖淫谁会要他呢?不知他用的什么手段。这种人靠的是年轻、气质好、身材苗条,当然还有相貌。〃
还有人注意到, 这些男妓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他们当中很多人不是同性恋。
我以前以为地位低、没工作的人才卖淫,现在发现不是这样,一些搞编辑工作的、搞旅游的、搞外语的都做。他们很年轻,喜欢找上层人接触,喜欢找年龄大的,五六十岁的。因为圈里人都喜欢年轻的。他们与这些年岁大的人在一起,性上得不到满足,就从其他方面补充,如金钱,各种好处等等。〃
随着通讯手段的发达,卖淫活动也更为有效率,呈现出一种形成配套服务系统之势: 〃XX公园有很多十八九岁的外地小孩,后来发现也有北京人。他们都有穿线搭桥的,在星级宾馆,有了生意就呼他,和外国人、富商搞。他们外语都很好,形象也非常好。他们有很体面的职业,这只是他们的业余收入。〃
有些调查对象虽然没有作过男妓, 但有过以卖淫为谋生手段的想法:〃听说台湾X市有一帮同性恋男妓,一个月以收入达到十万元。万一出去以后没有谋生手段,也可以此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在这里不能靠这个谋生。〃?
对于这种人, 同性恋圈内的大多数人也是侧目而视的,他们称这种人为〃以此为业的人〃,或〃蒙吃蒙喝蒙钱的人〃。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尽量躲他们这些人远点。他们以此为职业,当饭碗,我不喜欢。〃另一位说:〃一般人都觉得要钱的人不好,是败类。〃〃90年代同性恋里出现了娼妓意识,有的人只是没敢实施。现在是经济大潮的年代,大多数人本来没意识到这个东西还有经济价值,一般不给不要,给了就要。现在成了做生意,就不纯洁了,不如过去纯洁了。〃
一位中年人说: 〃那些整天泡在这类场所的人大多当有正当工作,不少人是靠同性卖淫为生的。不是要钱的,就是敲诈勒索的。我绝不招惹这样的人。我要找就找真正能建立感情的人。〃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分析了同性恋男妓产生的原因及他的忧虑: 〃现今社会的贫富不公导致了大量妓男的产生。他们一勾即上手,一上船就不思回头。看着一个个好男孩被拉下水,我很为我们的社会担忧。转念一想,发觉还是自己没有摆正观念,白白作杞人之忧。〃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 〃对于以身体换钱的男性,我是十分地厌恶和鄙视的。
男子汉不能自力更生,沦落到这一地步实在可怜可恨,归根结底是没有作人的自尊。
我如果遇上自己喜欢的伙伴,奉献和希望获取的只是真情,只是性的渴慕。〃
〃我在XX公园碰到一个山东的小伙子, 因为卖淫来钱快他就干这个。他管我要性药,我劝他别这样,伤身体,他不听。我觉得这种人都是好逸恶劳的人。那次我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引诱一个民工,那民工扭扭捏捏的。我挺讨厌他们的。那些民工都是三四十岁,有的四五十岁了,家里都有妻子,他们不喜欢男的,也不是同性恋,但是觉得搞个男孩总比自己手淫强。我和一个民工聊天,他说他是被城里人引诱的。
我问他,你们在一起时,你是不是把对方想成女人?他马上说:你怎么知道的?看,他等于是承认了。〃
〃在我们中间也的确有少数的败类, 我们从来就瞧不起他们。他们一旦在我们面前露出败类的面孔,我们将拒他千里之外。以此谋生的同性恋者我以为在我国应该是极少数,而且也不会太快地发展。〃
〃在朋友中, 所多的仅是游戏人生或自鸣清高者,尤其是一些年轻人的时髦或商品化带来的异化为男妓之类,更是败类,败坏了同性恋的真正涵义。年幸的是一些有文化层次的中年朋友,他们与我一样在呐喊。〃
〃有人卖淫,要钱,从他们的打扮谈吐看,我就觉得他们是渣滓。〃
〃我觉得男妓有危险性,不敢跟他们接触,怕感染性病。〃
有一些同性恋者对这些男妓持有〃又同情双不赞成〃的态度。 据说在南方X市,一些被开除公职、流落街头、以此为生的年轻同性恋者,像暗娼一样,为人欺凌,境况凄惨。如前所述,在国外,不少男妓并无同性恋身份的自我认定,而是坚持说,他们干这一行只是为了钱。〃
然而, 也有人对同性恋卖淫现象持有不同看法:〃那段时间正值XX运动会要召开,按惯例政府要大力抓市容市貌及安全保卫。有个从东北来的青年人就给我们讲起前一天夜里他和几个人在XX饭店门口逗留差点给人抓去的惊险遭遇。当时我很不解,他干嘛要撒腿就跑,心想换了我就不走,不就是跟老外说话聊天,又没什么伤风化之举。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他是非跑不可。因为他是作'贼'心虚。午夜一点在宾馆门口跟老外有什么天好聊?!这个从东北来的小子大约20多岁,是个中学老师,他一边讲一过用手不停拍胸口说给吓死了,且说自己跑得快,后面几个恐怕给捉了。
这个故事说明那天夜里至少有几个小子在宾馆门口逗留。
〃跟东北小子相熟好像还是朋友的一个北京小伙子事后对我说;'他们说我是卖的, 可我不是。'听到这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辨白,我非常羞愧。该北京小子是南方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这是他跟老外聊天我听来的。他穿着牛仔裤,系个腰包,劈头就问刚在公园里遇见的老外对'卖的'怎么看,现在又因为自己的同伴暴露出自己是'卖的',而赶快声明自己不是。我心有疑点,却只好装着相信了他的话。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卖的'并无不妥!'卖的'可算是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境界:劳动成了一件很有乐趣的事和工作。毕竟这不是拧摞钉一类,只要身体吃得消,又乐此不疲,干这种工作至少不会有什么异化感。再说了,比之现时社会中许多的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这种交换倒是显得高尚些。不过我没跟他理论这么多,恐怕他也不需要听。
〃该北京小子指着远处一个显得很阳刚也很英俊的着牛仔裤的青年说,'他是卖的。是舞蹈学院的学生。他亲口对我说的,他只卖。还说舞蹈学院里这种人很多。
'对后一句话, 我不明白是指gay还是指huster。我相信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兼差', 而这个'只卖'着实令我很感兴趣。以他的条件,吸引女孩一打一打,为何成了'只卖'的gay male huster(同性恋男妓作者注) ?另外,我发觉有些是这类人的并不是特别的吸引人,甚至可能说是并无什么资本。
〃唯一让我感到'卖的'有不妥的是,在XX公园遇见两个男孩,据人讲也是'卖的'。 他们是流浪儿两兄弟,大的14岁左右,小的8岁。当时有人就不相信:'这小孩有谁要跟他们玩, 还没发育。'那不信的人似乎自负了一些。这种可能是可能的。
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这位同性恋者对同性恋卖淫的观点同国际社会对妇女卖淫的论争的一方观点相同。这种观点把卖淫者称为〃性工作者(sex worker)〃,关于她们工作的性质以及她们有没有权利做这种事情始终有着激烈的争论。与此有关的一切并不是不言自明的。
由于圈内绝大多数人都以卖淫为耻,所以人们对这类指责的暗示往往十分敏感。
一位调查对象讲了这样一什事: 〃前几天我打了XX一次。那天我让人请客吃烩肉,花了300多块钱,XX说我拿自己换钱花,我打了他,他不敢露面了。〃
那些从未同外国人打过交道的人以为接触外国人的都是为了卖淫,但有些接触过外国人的同性恋者却否认了这一点: 〃我和外国人有时就聊聊天,不接吻也不做爱。他们要求过,我不答应他们,不愿和他们有金钱关系。如果人家要给钱,接是不接?不接以为嫌给得少,接了就没人格了。可以留点纪念品,比如各国的硬币,从不收钱。他们问,你们是干甚麽的?我们说我们有工作,是享乐型,从不卖,只是为了寻求生活上外的刺激。 〃他还说:〃我往x饭店的前厅一坐,就有人过来,带我出去兜风。 他就想让人看见我和他在一起。有时搂着肩膀,要吻就躲。〃我们问语言怎麽办,他说这些外国人都会讲中文,有的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可他又说〃语言通也没法交流, 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受不了,不协调。找他们是为了解解闷,寻开心。谁也不是无忧无虑的,烦闷时去溜达溜达。〃
有几位调查对象都提到圈内一位较有名气的人,借同性恋关系向人要钱。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起同一个人时却说:他要钱只是为了要对方表示真心,後来又把钱退了回去。他是这个人的朋友,所以上述两种说法的真伪难辨。他还举了自己的类似作法, 为朋友辩护。〃我有一次勾引了一个35岁的军人。我们在那儿聊天,见一个大兵过来了,说是团长,非要和我们作爱。我们有恐惧感,就让他掏钱,说我们就是这职业。他说我就想接触接触,後来只是接吻了事。〃
不少调查对象都提到, 一些岁数大的人,愿出钱〃养活〃同性恋少年:〃有个二道贩子找到xx,甚麽也不干,就让xx陪著他,给线,给衣服。这是享受心理。是摆阔。〃少年找一位养活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