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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金克木_书读完了-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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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写论文,用不着征引演述内容,只是闲谈。专家、研究者重视的多半是这书的论神、论心、论理智部分,是体系,是哲学上的共同题目,什么终极、永恒、无限、心、物之类。但我以为一般人感兴趣的可能还在论情感的那两部分。
    尽管用现代心理学眼光看,他说的不能算是科学,可是要记住这是三百多年前的神学一哲学著作啊。不过我想先跳过去谈几句最后一部分,看他怎么论理智。
    论理智部分有一个《引言》,开头就说是要探讨如何达到自由。他指的是心灵的自由,也就是幸福。他要证明在这一方面聪明人如何超越无知的人。于是他要说明理性之力(能力)如何胜过情感之力(体力)。前面他已努力证明,人的行动受情感支配而不是为意志所决定,这里就要证明理智能制服情感。随后,他针对笛卡儿(《论灵魂的激情》)依据当时生理学知识辩论头脑问题、心和身问题等等。《引言》后面是几何学形式的推导、证明。最后他在简短的附注中说,聪明人,智者,强过无知的人,愚者,因为愚者仅受情欲引导,为万物所乱,不能享受心灵的满足,几乎不意识到自己、神、一切。他不被动就不存在。智者和他正好相反,心不为物所动,永远满足,永远存在。这不免会使我们联想到中国的圣贤的“不动心”、“平常心”。那么,颜回不仅是孔子的弟子,老子的影子,而且是斯宾诺莎的前辈同道了。若是那样简化,只看结论,只归纳为基本问题一个点,就可以把人类思想合为两类,一真,一伪,很容易结束哲学,留下惟一掌握绝对真理的体系统一天下了。可惜人类思想总是有分歧,要发展,哲学远没有达到终结,远不到学哲学就是学哲学史的时代。所以不能仅注意结论、出发点、性质、基本问题、所属派别、所戴帽子,也许更要重视思维过程,往往发生影响的正在这里而现成结论早已过时。
    《伦理学》的五部分中有两部分论情感。这和开创此学的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以及后来十八世纪的休漠的《人类悟性论》的论激情部分都不同。他们不这么重视。斯宾诺莎将一切属性归于神,把善、恶、乐、苦归于理智对情感的作用,当然要详细论述情感了。这也正是此书特色。不妨多说几句。
    第三卷照例在开头说明所用关键词的定义,接下去应是公理、命题,本卷却将公理改为公设,说明身体受外界影响而变化。若不承认这一点就不必看下文了。
    末尾列举四十八种情感的定义再加情感的一般定义。第四卷在照例三项目的前面有《引言》,后面有《附记》三十二条。由此足见重视。第三卷没有《引言》,但开头有一段说明,实际是一篇非常重要的宜言。其中提到笛卡儿的有关论述,认为不过是展示了天才,并未解决问题,暗示这里的说明才补足缺欠,是确切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科学的。下面我来试说其要点。
    从一开始他就指出,多数论述情感的人都不像是论遵守一般自然规律的自然事物,都好像是把自然界中的人类当作国中之国,因为他们以为人能扰乱而不是遵循自然的进程,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有绝对的支配能力,不受自己以外的任何干预,决定。他们不把人的弱点的原因归于普通的自然力,而归于人的本性的缺欠,对此加以惋惜,晰笑,鄙弃,辱骂。做过卓越论述的人不是没有。但还没有人确定情感的性质和力量以及人心如何克制它。随后他说,以下要做的是那些宁愿嘲笑、辱骂而不愿理解情感的人会认为奇怪的,就是要用几何学的方式论证人的缺点、错误,用确切的推理来证明那些他们认为违反理性的荒谬的东西。他认为,自然界中发生的事,没有任何一件可以归咎于自然界的缺陷,因为自然界是无处不在而且永远同样的,它的活动能力,也就是规律和法则,也是这样。因此要理解任何事物的性质(自然属性)都必须应用自然界的一般规律。恨、怒、妒等等也是一样。最后他宣布,他论情感的性质和力量以及论人心如何能胜过它们也将和论神、论心同样,对待它们也和对待几何学的线、面、立体完全同样。
    这样的话,不要说三百年前,就是现在,也不会人人同意吧?斯宾诺莎在那位做大脑皮层实验的巴甫洛夫之前也有两百多年啊。这难道不是石破天惊的议论吗?现在的人会说,这不过是机械唯物论。可是要记得斯宾诺莎生在牛顿以前,连引力、超距作用都还不知道,十八世纪的瓦特的蒸汽机也没有发明出来啊。他的许多论点当然现在已经过时,他给后代启发的是他的思路。这是不能排除的思路,自然也不是惟一的思路。我们习惯于“唯”,不一定是“唯我独尊”,但往往是“独一无二”。唯物、唯心、唯名、唯实、唯我,这些哲学理论的外国原文并没有“唯”,汉译都加上了。人类思想离统一还远得很呢。还是谦虚一点,不必坚持有人已经宣布最高最后真理了吧。同在十七世纪,斯宾诺莎前有笛卡儿,后有莱布尼兹,在英国有培根、霍布士、洛克,哲学家各显神通。同一时期我们正在明末清初打改朝换代的内战。明朝亡于一六四四年。一六四二年伽利略去世,牛顿出生,斯宾诺莎十岁。一六五O 年笛卡儿逝世。外国讲神,中国讲圣。欧洲有人开始对神重新认识。我们对于圣天子依然耿耿忠心。清朝康熙皇帝也在十七世纪(一六六二——一七二二在位),与法国的名王路易十四(一六四三——一七一五在位)同时,而且有使者来往联系。罗马教廷有传教士在中国下狱、做官,但是不能到各地传教,没过多少年就都被赶走了,再来就出“教案”了。康熙皇帝注意西洋文明,还亲自学习代数学。可是学术思想上中外几乎不通气,民间互不相知,以后发展也就照旧各走各的路了。十九世纪中再度相逢就是洋教、洋文、洋枪、洋船、洋人、洋钱、洋钉、洋灯直到洋油(煤油)、洋火(火柴)、洋车(人力车),还有洋学堂、洋学生、洋大人、洋鬼子,加上先洋后土的鸦片烟了。
    我小时候还听到处处说洋,东洋、西洋、出洋,大家不说洋也不过半个世纪啊。
    闲话少说,再谈《伦理学》。不必细说在论神、论心以后的那些情感的定义和排行榜,因为那些用语和说法不是我们现在常用的,讲起来麻烦,而且所列情感以欲望开头,接下去是乐、苦直到最后是利比多(这个拉丁字在二十世纪初由弗洛伊德用做术语而成为通行语了),不过是理论体系的用例。更重要的是第四部分的《引言》和《附记》以及中间的发挥。一开始就说他认为人无力调节、控制情感就是受奴役,生活在被动之中。于是他进而论善与恶,最后在《附记》里总结他的意见,人怎样过正当生活。由此自然引向最后部分说明理智如何控制情感以获得心灵的自由,这样就完成了他关于伦理的,也就是道德的理论体系。
    从以上的略述我想读者已可看出斯宾诺莎的胆大包天了。那时离布鲁诺的以异端罪受火刑(一六00)只有几十年啊。但是我以为,历史上出现一种新思想,一方面要看它对于以前的思想有什么革新,有什么异同,另一方面要看它对于以后思想有什么影响,起什么作用,适应什么气候。后一方面可能更为重要。当时轰动的也许随即受冷落。当时受冷落的过多少时以后说不定会引发另一种轰动。
    但引火者不一定有后起的大火那么耀眼。讲思想史时,实际上大家都是由后观前的,但又都要表示客观,照历史顺序,从前到后,大小不漏。我们中国人特别有根深蒂固的《春秋》历史意识的无形传统。重视年月、门户、派系、是非、善恶。
    这类写法不能说不好,但已经够多了。不知什么时候什么人才会别出心裁写出另一样的思想史。我谈论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忍不住要再多说几句它的隔代遗传而不追查来源,也算是重后过于重前吧。
    才华出众而又短命、挨骂的德国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 ,一七七二——一八O 一)有一句名言评斯宾诺莎,说他是“一个沉醉于神的人”( ein GottbetrunkenerMensch)。
    这位诗人从几何学的冰冷中看出了诗剧的火热,和他的同时代的一些同国诗人一样。这些人生于一个大变革时代(一七八九年法国发生大革命),在斯宾诺莎的理论中找到了他们的热情的思想依据,于是出现了德国文学中的“狂飚时代”。
    在这些人眼里,只有这位哲学家敢宣布用数学眼光观察一切,看待爱、恨、妒一类激情如同冷、热、雷雨一样。他认为神是无限,一切,因此情感同样神圣,宗教道德所谓的犯罪是出于人类天性,不得不然,只有用理智而不是谴责才能克制激情。他在《伦理学》中给善的定义是,“我们确切知道对我们有用的”,给恶的定义是,“我们确切知道会阻碍我们达到善的”。他对神即无限的向往,对神即大自然包括人在内的热爱,对同属于神性的激情几乎可以说是颂扬,对神圣敢重新考察而自己下定义,对理智、数学、科学推崇到极点,这一切使他的几何学形式的神学语言放射出诗的光辉。于是他的论宗教、政治、伦理的思想在百年后竟出现于席勒的戏剧《强盗》里了。席勒能写这样激昂的诗句,又能写深沉的《美学书简》,并不奇怪,因为这正是斯宾诺莎的思路:激情与深思同属于神性。
    但我看更足以表现他的影响的是在他逝世(一六七七)将近百年时(一七七四)
    出来的,歌德的篇幅不长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因为一直影响到了二十世纪二十——三十年代的中国青年。
    二十世纪初年,法国小仲马的《茶花女》通过林纤的文言译本震惊了中国读书界,影响了一代青年。到二十年代,德国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通过郭沫若的译本又在中国青年思想中轰动一时,正好接上易卜生的《娜拉》。反抗旧式家庭,脱离包办婚姻,又加上自由恋爱,三角恋爱,失恋自杀。娜拉加维特。可惜的是两位原作者的深刻思想,对社会和自然界的新看法,也可以说是斯宾诺莎的思想精华的发展与艺术化,并没有深入中国新青年的思想里,进来的只是形式、表面。中国处在声势浩大的长期革命之中,来不及认识、吸收和消化斯宾诺莎的新的神和新的人,以及歌德和易卜生。国家、民族、政治、经济、社会压倒了个人。二十年代的我还是少年,听一个大学生说,他在宿舍里枕头下放着一本“维特”,每天都要读一段。我借来一看,不懂。三十年代的我已是青年,不但听到,而且看到,中国式的维特。我又读这书的英文译本,还是不懂。我注意到郭沫若在序里说,原书出版后德国青年中出现过维特热,有维特装,维特式的恋爱和自杀。后来歌德在修订本里加了一首题诗。这首诗他也译出来了,完全是郭沫若的早期诗的风格而且是早期的夹杂文言的白话文体。不知什么缘故,过了六十多年我还大致记得。手头无书,背出来试试:青年男子有谁不善钟情?/妙龄女子有谁不会怀春?/这本是人性中的至圣至神,/为什么这里面有惨痛飞迸? /……请看他出穴的精灵正在向你们目语:/要做个堂堂男子哟,不要步我的后尘。
    说情爱神圣正是斯宾诺莎的话。中国当时认为的“堂堂男子”就是做一个革命者,所以郭沫若就这样做了。我仿佛记得他的诗文中有过赞美斯宾诺莎的话。
    磨镜片人的思想痕迹在他身上也不是没有。
    斯宾诺莎所磨镜片的光辉至今还在,还要继续存在下去。
    一九九八年十月
《存在与虚无》。《逻辑哲学论》。《心经》
    听说近来青年热心读哲学书,尤其是现代欧洲的一些难懂的哲学书。与此相适应,不仅商务继续出版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三联新出版大规模的现代西方哲学著作,其他出版社也重视这一方面。这种情况在我国历史上只出现过两次,结果并不一样。一次是从六朝到唐代,翻译了大量佛教典籍。许多宗教哲学的难懂著作如《入楞伽经》之类都一译再译,而且读的人很多,出发点不限于宗教信仰。
    第二次是在五四运动之后,有一段时期,罗素、杜威等外国学者来华讲演,青年们对外国哲学的兴趣同时增高。但是这次比不得上一次。很快哲学就被史学压下去。讲外国哲学主要是在大学讲堂上,讲的也是哲学史。大概从清初以来,中国的学术思想传统便是以史学为主导。《文史通义》的“六经皆史”思想一直贯串到五四运动以后,恐怕到今天也没完,连我的这篇小文也是一开头就想到历史。
    我国的第一部个人学术著作便是《春秋》,是从历史书起头的。我国的历史文献和文物和史学丰富而独特。哲学便不一样。从汉代开始,讲哲学便是读经。佛教传来了,还是读经。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莫不如此。好容易五四运动才打破了读儒家经的传统;可是这以后讲哲学仍然像是读经。本来哲学书难于钻研,背诵当然容易得多。
    哲学难,读哲学书难,读外国哲学书的译本更难。“哲学”一词原是欧洲的,用来讲中国的,那就是用欧洲哲学的模式来找中国的同类精神产品,否则就不叫中国哲学了。究竟中国古代是不是和外国古代一样提出过同一哲学问题,作过同类探究,得过相同或不同的结论?这是哲学史的事。问题在于当代讲哲学,那就是全世界讲的都是源于欧洲近代(十七世纪以后)的哲学。所以现在无论是专家或一般人,一说哲学都不能不先想到欧洲哲学家。那些人中很多是在大学讲坛上教课的。当然,哲学并不都在大学里,例如萨特便不是教授而是作家。不过我们讲外国哲学仿佛总是离不开外国大学讲义。外国大学和中国的不大一样,讲义也很难懂。大概他们的入学考试和入学后的要求和我们的不同。大学有一道门限。
    这不是答题而是一种要求。教授讲课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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