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往世书 >

第246部分

往世书-第246部分

小说: 往世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一场雪落下来,许是怕援军冻出问题来,睢王送来了一瓮瓮的烈酒与一桶桶的麻辣肉汤。
  “好香的酒。”
  “这是我国王上犒赏诸位将军的,感谢诸位来救援我国。”
  除去专门为将领们准备的美酒美食以及美人,寻常烈酒与麻辣肉汤都被发给了士卒,烈酒辣汤,漓水沿岸连绵百里的大营除去巡逻的人马,皆饮得大汗淋漓,巡逻的人见外头大雪纷飞,根本不可能有人在这样的大雪中行军进攻,没一会便被来劳军的苦力们邀去饮酒喝汤。
  酒肉管够,百万将士没多久便相继醉倒,再醒来时,浑身软麻无力,所有人都已沦为阶下囚,也不是所有人,那些将领都去黄泉团聚了。送来劳军的美人都是巫朗殿的杀手,顺手送他们上路了。
  苏三七颇为惊叹的看着百万被捆成粽子的俘虏,古往今来恐怕就没有出现过如此壮观的场面,感慨归感慨,苏三七也没忘了正事。“帝君,你又欠了我三万金药钱,请问几时还?”为了防止御风又跑掉,苏三七以防万一的拉住了御风的胳膊不放。
  御风这回没跑,而是道:“下任帝君还。”
  苏三七嘴角顿时抽了抽。“你耍我呢?下任帝君?我得等到什么时候?”
  “我的寿数你是知道的。”
  苏三七想了想,也就六年的时间,不是不能等,而且这个时候真让御风还钱,他还真还不了。云国不收重税,亦不服徭役,军需不是自己制造便是从民间大宗的买进。特别是粮食,完全是用钱买,国库的资财都花在这上面了,即便有余钱,也不知道这场仗还要打多久,会留着有备无患。而打完了,国库也该破产了,要还钱也等国库充盈,六年后估摸着差不多了,这么想着,苏三七便放过了御风。
  苏三七忽问:“对了,问你个事,这些俘虏你打算如何处置?”
  御风诧异的看着苏三七,苏三七几时对这种事有兴趣了。“有事?”
  “若你不打算留着他们的话不如送给我,黎山正缺试药的药奴和解剖的尸体,这么多年人可以给我们用很多年。”苏三七甚是兴奋加期待的道。
  瞅着兴奋的苏三七,御风默了下,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杀俘挺仁慈的,至少给了那些俘虏一个痛快,而落苏三七手里,真正的生不如死。“西荒水利工程缺人,我准备将他们送去西荒做苦力。”以前是养不起而杀俘,但以云国如今的情况,养百万俘虏,并非难事。虽然常平仓的粮食都送到前线来了,但民间还有很多粮食,可以向民间购粮,养得起俘虏,而且也不是白养,这些俘虏可是不要钱的苦力。御风怎么也做不出杀俘的事来,太败家了,云国此次征战出动的兵马太多,对后方的压力不小,能省就省。
  苏三七闻言不由露出了失望之色,却也不强人所难,换了个话题。“你与睢王是几时勾搭上的?”
  御风皱眉,这什么用词啊?“一开始。”
  苏三七疑惑的看着御风。
  御风见了,解释道:“从十多年前我猜忌他派人对付他,到他逃回睢国,再到如今,都是计划的一部分。”
  苏三七惊叹得竖起大拇指:“近二十年的时间,他又在睢王之位上坐了九年,你竟还能信他。”巫宗相信,人无时无刻不在变,永远都不会变的那是死人,因此除去有着共同信仰的十巫同伴,十巫对于自己认识的每个人,每次分开后重逢都是当对方是陌生人而重新去了解以判断对方是否可信。御风的计划,时间太久,变数太多,竟还能信任睢王,奇葩。
  “卫嘉是巫朗的弟子,也在睢国。”顿了顿,御风又道:“我想过他会变,会背叛,但事实证明,他还是风霁云。”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睢国与云国联手将诸国都给耍了,一百六十万联军被生擒,九州震惊,睢王你究竟有多昏庸才能蠢得将江山拱手相送?
  “昏庸?昏庸就昏庸吧。”沮阳城,风霁云心情甚好的将睢王族的宗庙付之一炬,他早就想这么干了,忍了这么多年,终于可以解脱了。
  望着宗庙燃起的烈火,风霁云忽然想到了云唐,七岁那年,云唐曾为他卜过一卦:闲云野鹤,放舟四海,逍遥天地,安享晚年。
  他当时是很高兴的,做个闲云野鹤很好,轻松自在,但后来一度怀疑云唐的卜算是不是不准了,自云氏风流云散后他轻松写意、逍遥自在的生活便彻底结束了,原来,他终于还是有找回这种生活的一日,而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再也不会失去了。
  “睢国历代先王,永别了,记住,我是风霁云,云氏之子。”
  风霁云洒脱的转身背对燃烧的宗庙,今日是云军入城的日子,也是这个名为睢的千年古国彻底灭亡的日子。
  仲冬之月,天地间银装素裹,而这白茫茫的世界中,黑色洪流般的军队渐渐来到沮阳城下,换上了回到睢国后自己不得不隐藏起来的最喜爱的青衣,风霁云在城门下摆了一张案几,慢条斯理的烹着茶汤,茶香四溢。
  后面的百官无言的瞅着风霁云,见过投降的亡国之君,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古往今来哪个投降的亡国之君不是□□上身,拖着棺材出门迎征服者,向征服者献上王玺?似风霁云这般轻松写意的在城门口烹茶的,古往今来头一遭,就不怕征服者见了不高兴,将他砍了吗?
  “阿兄。”
  风霁云准备了两只茶蛊,听到熟悉的声音,眼眶不由湿润起来,往另一只茶蛊中添满茶汤,然后看向策马而来的白裘女子。二十年不曾相见,女子的容貌竟没有多少变化,仍似青春少艾,但是。。。。。。眼睛上覆着白绫他可以理解,他虽非连山氏的血裔,但云唐也没对他隐瞒什么,甚至他自己就是云唐按着连山氏的传统教育教养的,只是与小歌不同,小歌精通术法,而他习得是武功与逃命的功夫。因为清楚,因此在知道小歌毁了与辰王的婚事后,便已猜到会发生什么,但小歌的手是怎么回事
  风霁云看得分明,小歌抓着马缰的双手并没有多少气力,她的双手一定出了什么问题。还有下马时的动作,脚步虚浮,武功肯定被废了;大冬天穿着那么厚实的裘衣,灵力十之八九也被废了,否则以小歌强横的灵力,哪怕穿着一层单衣身处极北冰原都不会觉得冻。
  风霁云怒了,他折腾自己这么多年可不是为了让别人作践自家小妹的。
  小歌高兴的扑进了御风的怀里。“阿兄我好想你。”
  风霁云正要回抱住小歌,小歌便被人拎开了。“男女授受不亲。”
  风霁云脸色阴沉的看着拉开小歌的御风:“你是怎么照顾她的?”他现在一点都不想投降,他就想拉起大军揍御风一顿。
  御风闻言愣了下,见风霁云看小歌的手,顿时无言以对,小歌的武功灵力被废虽非他所为,却也是被他所害,他委实没立场说什么。
  小歌忙解释道:“阿兄这不怪他,是族规,我心甘情愿接受的。”
  就是猜到了族规我才怒!风霁云磨了磨牙,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挑断手筋、吸走灵力、废了武功,该有多疼?不仅是身体上的疼痛,还有心中的疼痛,加起来得多疼啊?“他把你害成这个你还替他说话?”这种女儿被人给抢走的心情是怎么个情况?这应该是云唐该有的情绪才对,怎么跑自己身上来了?
  小歌叹道:“阿兄,连山氏的族规你也知道,若我有一点不甘愿,氏族都不会废了我。”只会将她关起来,关到御风死了再放出来,反正连山氏的人寿命长,关个三五十年也不算什么。
  风霁云气结,过了好一会狠狠的将睢国王玺恨铁不成钢的砸在了小歌手里。“你出嫁,阿兄也没来得及给你嫁妆,这个当嫁妆补给你。”妈的,小妹成婚都没人通知他一声,想准备都来不及准备,只能在十三年后补上,这世上有谁当兄长比他刚失败的?
  睢国百官与云国的将士们皆瞠目结舌的看着风霁云,前者是佩服与感激风霁云,举国做小妹的嫁妆,他便不是亡国之君,而睢国的臣民也不会是无依无靠的亡国之奴,不论小歌如何看待睢国,她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睢国臣民的一种保障。而云王的四子皆为小歌所出,日后继承王位的不论是哪个,都是小歌的子孙,睢国仍与帝君沾着一层关系。后者是惊叹风霁云的大手笔,以江山给妹妹当嫁妆,万古难觅的败家子啊。
  想了想,风霁云又补了一句:“睢国是我给你的嫁妆,只要你高兴,你哪怕不给自己的儿女给不相干的人也可以,但绝不能给劳什子的庶子。”巫宗崇尚禅让制,这日后的江山是谁来坐还真不一定,但风霁云拒绝庶子上位,就算嫡子不行,宁可从外头随便找个不相干的人也不能让庶子上位。
  御风闻言顿觉冤枉。“我就小歌一个女人,不可能有庶子。”他可没让人异地怀孕的本事。
  “我知道,但以后却不一定。”风霁云道,安全第一,虽然御风如今没有庶子,但以后却不一定,古往今来未成功时严于律己,成功后便跟换了个人似的,荒淫放纵的君王太多了。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古洛国的君王们,解决了巫宗前的君王们个个雄才大略,而巫宗覆灭的君王们却纵情享乐,可着劲折腾,以至于亡国,是他们资质差吗?不是,那些君王也不乏聪明的,只是他们认为巫宗已灭,江山已稳,正是该享受的时候,便使劲折腾,以至于亡国。
  御风如今是很好,但权利腐蚀人心,来日君临大荒,创不世之基业,不免滋生骄傲自大的心态,想要享受胜利的果实,华服美食美姬。。。。。。前两者滋生奢侈腐朽之风,后者制造庶子威胁公子珏等人的地位。古往今来因为女色而废长立幼、废嫡立庶的君王太多了,多得熟读史书的风霁云一抓就能抓出一大把。
  御风没再说什么,他算看出来了,风霁云压根就不信自己。
  风霁云不信自己,御风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便让璇玑负责接管睢国的事宜,这两年在封地将身体给调理得差不多了的百里清华被叫了来从旁辅助。御风个人是分毫不沾,如此,即便日后云国内部有什么变局,睢国也永远都是小歌所出子嗣的后路。
  对此,风霁云虽然惊讶于御风让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负责这事,他原以为御风会让年长的公子珏负责此事,如今虽非公子珏,却也没什么,只要是小歌的子嗣便可。
  趁着冬季大雪开不了战,御风从睢国的军队中抽了二十万最精锐的编入远征军中,等开春了一同攻打东方诸国。
  休整的日子里,御风没像以前那般住在军营中,频繁的生产,小歌的身体大不如前,再住在野外,可能冻出问题来,而王宫比较暖和,干脆搬进了王宫。只是。。。。。。御风一进睢王宫便忍不住刮目相看。“风霁云你这是王宫?”他虽未进过睢王宫,但当年也曾远远看过一眼,千层宫阙、殿宇楼阁重重,绵延十里。如今这座王宫也就比九阙山好那么一点,从山间别院进化成了城郊别院。
  “原来的王宫在雷火之变中化为齑粉了,这是后来新建的,只住我一个人,没必要弄得太麻烦。”风霁云道,他虽非连山氏子孙,但云唐从小的教育已刻入骨髓,连山氏的生活理念:衣食住行不能苛待自己,但也不能花费没有必要的资财。
  许是自幼同云唐修习连山氏的武学与养生法的关系,风霁云虽已年逾四旬,面容看上去却最多而立之年,精气神更如同弱冠少年,加之这些年风霁云的气度始终未改,风度翩翩似谪仙,睢国爱慕他的女儿不计其数。但风霁云考虑到自己的秘密,以及幼时对云唐夫妻俩琴瑟和鸣的羡慕,便没未立后更不曾纳妃的,也就更无子嗣。反正他无所谓有没有后代,既如此,娶妻就必须慎重,一定要娶个自己喜欢的,实在碰不上,哪怕孤独一生,晚年从小歌那里过继个孩子也不要在婚事委屈自己,宁缺毋滥!
  无妻无子,一个人住一座绵延十里的宫阙,御风想想都觉得慎得慌,非常理解风霁云。
  王宫虽不大,但风霁云的确没苛待自己,整个王宫的地底下都铺设了地龙,哪怕冬日亦温暖如春。这一点让御风最满意,小歌在九阙山过冬时也都是在温泉湖附近的别院过冬的,睢王宫虽无温泉,但这地龙差得也不是很远。
  政事方面有璇玑与一大把年纪被拉来帮忙的谢泽,军队的打散重编,云国的军队对此已非常有经验,除去中高层的将领调动由御风决定,底层将士的调动完全能靠抓阄解决。御风很是悠闲,每日里陪着小歌赏花,睢王宫因为地龙的关系,即便是冬季亦是百花齐放,最适合赏花。当然,小歌是真的赏花,他是辣手摧花。
  “菊花开得不错,摘了可以做菊花糕,彘儿挺喜欢吃的。”
  “牡丹开得真美,做羹应该不错。”
  “木芙蓉。。。。。。。”
  “海棠。。。。。。豆子喜欢。。。。。。还有腊梅,璇玑正好喜欢吃梅花糕。。。。。。”
  小歌难得被勾起一点的文艺兴致在御风的辣手摧花之下荡然无存,最后干脆陪着御风一起采花。当风霁云再来自己的花园赏花时,错愕的发现花园里已光秃秃的连一株残花都没有,之后风霁云便再也不去花园了,看一次心疼一次,干脆眼不见为净,他怎么就忘了云府出来的人都什么德行呢?花花草草什么的,不是用来治病的就是用来吃的。
  隆冬时节,御风的悠闲日子提前结束了,睢国北境叛乱,打得幌子是清君侧、诛奸臣卫嘉,而打出这幌子的人是公子绎。这还是这些年风霁云将睢国治理得井井有条,经济民生发展得极好,很多人都丰衣足食,被誉为一代明君的关系,否则公子绎打出的幌子便不是诛奸臣,而是诛昏君了。
  卫嘉表示很无辜,他那里是奸臣了?他是巫,从来都不是睢国之臣,甚至他一开始进入睢国朝堂都是有目的的,哪谈得上奸臣了?
  御风无视卫嘉的申诉,问:“公子绎怎还活着?”当年巫朗那场雷火之变怎么没把公子绎一起干掉?
  风霁云回道:“他疯了以后先王并没有让他留在王城,而是在北境随便选了个封地将他送过去了,一直没回来。”
  “那他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