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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往世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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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歌含笑道:“若他不那么做,我即使健康的出生,那健康也是建立在亲人的死亡上的,如此康健,要了,必然一生不安,死也不能要。如今这样,虽非我所选择,却是我最满意的。”她活了下来,虽然没有健康,但她活的坦然,而她的母亲也还活着,爱着她。
  “你一点都不介意?”
  “还是有点介意的,只是我能说什么呢?老头告诉我当年之事说得很清楚,妻子与孩子之间,选择前者最划算,孩子没了就没了,过继一个便是,但妻子没了,他找不到第二个。”小歌磨着牙叹道,老头很坦诚,坦诚的在她问起自己的身体怎么回事时告诉她所有的真相,坦诚而残忍。同时,她也是羡慕的,老头虽然残忍,但他的一辈子是那么的满足与幸福。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并且倾尽一切的抓着,保护着。
  御风道:“小歌你不是无关紧要的。”
  小歌笑了笑,没说什么,她的确不是无关紧要的,却也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老头还是阿母,他们最爱的从来都不是她,这一点她很清楚,还是婴孩的时候便清楚了,有的时候她都觉得老天是不是跟她有仇,让她那么小的时候便有了记忆,为什么她要记得那日的事。
  “我想生下她,是因为她是你的孩子,她是我们的结晶。”
  那日摇篮边妇人的话她一直都记得,她是妇人的亲生骨肉,但只是因为老头一直没有子嗣,她才会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延续他们生命与爱情的结晶,但比起结晶,她更在意老头。
  “我是说认真的。”
  “我知道,我不是无关紧要的路人。”小歌笑眯眯的摸了摸御风的脑袋,她是熟悉的过客。
  看着小歌,御风总觉得小歌没明白他的意思,而他也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小歌是独一无二的,是最珍贵的宝物。
  虽然教御风教得很上瘾,但小歌也没忘记自己的正事,她是奔着千年乌莲来的。
  华族是一妻一妾多婢制度,男子可以娶妻,也可以蓄婢,但纳妾的话,除非成亲二十年妻子始终无所出,不然妾是别想了。只是这是古礼,到如今,很多贵族都不怎么理会成亲二十年妻子无出方可纳妾这条规矩,即使妻子有出也会纳一名妾。公子浔便是其中之一,除了正妻,他还有一妾,妾名红珠,人称红珠夫人,据说是天下第一美人。只是小歌一直对此嗤之以鼻,要说天下第一绝色,当属她阿母。
  见到红珠夫人时,小歌更加笃定自己的看法,红珠夫人美虽美,但那笑容下总感觉隐藏着深切的悲哀,而自家阿母虽然不常笑,但笑得很真,温婉而幸福,比红珠夫人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所以当年凭红珠夫人是天下第一绝色的人肯定是个瞎子,那哪是天下第一绝色,分明是天下第一丑女。
  小歌对红珠夫人的看法并没有瞒着御风,听着小歌振振有词的说法,御风默然,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听人说红珠夫人丑,红珠夫人年近四旬,但保养得很好,看上去最多双十年华,不然也不能让公子浔多年对她宠爱不减。“红珠夫人很丑?”
  小歌理直气壮的反问:“扒开那张人皮,她里面那颗心比老头还黑,不丑吗?”
  御风愣了下,明白了小歌的意思,随即点头:“丑。”公子浔的后院暗流汹涌,没有刀光剑影却比刀光剑影更加要人命,红珠夫人能够活到如今并且风光不减,自然不会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这些年虽然被忽视,但也因为这份忽视,御风看到了很多别人看不到的肮脏事,红珠夫人,那女人的手上可是干净得紧,公子浔夭折的那些儿子,红珠夫人功不可没。
  “奇丑无比。”
  御风赞同的点头,想了想,又问:“你要偷的东西在她那里?”
  “嗯。”小歌挫败的点头。“她的院子里人来人往的,我根本偷不到。”
  “你一定要偷?”
  “当然,千年乌莲对我阿母的身体很有好处的,偷到手的话,阿母应该能多活几年。”小歌琥珀色的眸子是对千年乌莲的志在必得。
  “但红珠夫人的院子里防范很严密。”公子浔的子嗣夭折率太高,红珠夫人自己估计也心虚,怕别人把她的儿子也给害了,院子的防范是里三层外三层的。
  小歌道:“我再想想吧,实在想不到的话就去找老头,千年乌莲他应该会有兴趣。”只是老头与公子浔似乎有些过节,公子浔未必会将千年乌莲给老头,而他不给,老头一定会把公子浔全家给灭了,鸡犬不留,再光明正大的拿走千年乌莲。先礼后兵,借不到就抢,达到目的就行,自家老头什么德行小歌太清楚了。
  御风提议:“不如放一把火。”
  小歌不解的看着御风:“放火?”
  “你不是说人很多吗?放一把火把人都给引走,不就方便偷千年乌莲了?”
  小歌微怔,问:“这是你家吧?”放火烧自己家,御风真行。
  “我不介意。”
  既然当事人都不介意了,自己这个外人还介意什么?烧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希望大家喜欢

  ☆、有诀九天

  第二章九天诀
  不是自己的家,烧着不心疼。对此小歌很理解,但公子浔府是御风的家吧,怎么是他的家也烧得这么不心疼?
  偷盗放火两件事同时进行,所以两个孩子分工合作,而她溜门撬锁门清,偷东西的事自然交给她,御风负责放火,小歌的意思是随便在红珠院放一把火,能够把人引开就成,但御风却是放了一把大火,浓烈的厌恶熏得小歌险些哮喘发作,沾了药的毛巾死死捂住自己的口鼻才没发作。
  小歌清楚自己的哮喘有多严重,她的哮喘药都是夏枯草配制的,效果不错,但架不住她的情况特殊,别人身上能起十分的效,在她身上能够有三分的药效便是不易。因此毛巾上沾的药不可能撑太久,必须速战速决。
  好不容易找到了红珠夫人放重要物品的小箱子,却在看清箱子上的某些东西时愣了下。“娘的,遇同行了。”
  放弃了撬锁,小歌直接抱着箱子走了,若只是锁还难不倒她,但这箱子上除了锁还有密咒,撬开了锁也打不开,反而可能将里面的东西给毁了,还是回家找老头那个专业的比较稳妥。
  箱子的分量不轻,小歌一只手抱不动,只能两只手一起上,但没有第三只捂住口鼻,烟雾一进鼻子,哮喘立刻就发作了。忍着哮喘的痛苦,小歌抱着箱子向外飞奔。
  终于跑出了红珠院,小歌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便听到一把温润的声音。
  “云月歌?”
  王城中竟然有人认得自己?小歌颇为奇异,她当年可是满月没几日就被送走了,便是她亲爹亲娘都未必认得出如今的她,谁这么厉害?不管谁这么厉害,先解决了再说,运转灵力,一个法术过去绊向身后的人,然后箱子砸了过去,想要将人给砸倒,却没成功,对方一早就身手敏捷的躲开了。
  没成功,小歌也不再出手,对方已经有了防范,而自己的身体,除非用那些厉害的法术,不然打不过,而那些法术多半要死人,她是来行窃的,不是杀人,能和谈的话还是和谈吧。心中思量着,小歌看向那人,眼睛不由一亮,好一个俊俏的小少年。
  七八岁的少年,身形虽未长开,却也出色,有着精致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小脸,嘴角挂着温润的微笑,更添三分魅力,看得出,日后定是蓝颜祸水。
  “咳咳。。。。。。少郎君真俊。。。。。。咳咳。。。。。。瞅着眼熟。。。。。。咳咳。。。。。。”小歌一边咳一边道,她的记忆里貌似没这位,但又有点熟,应该见过,只是不是很重要,但她强大的记忆力连路上碰到过的路人都能记下来,可用得时候得仔细找,不然即使觉得眼熟也想不起对方是谁,如今小歌就是这种情况。
  小少年没有说话,茶色的眸底流传耀眼的光彩,见小歌茫然的样子,心中不由失望,忘了吗?心思虽百转,小少年面上却未露分毫,茶色的眸子看向小歌腰间样式奇特的玉佩,形状似一只眼睛,中心还镶嵌着一颗黑水晶。小歌见了,低头看了看玉佩,没觉出什么问题。这玉佩她从小佩戴,是从她家传的那块玉料上取下来,由老头亲手雕琢而成。。。。。。她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这玉佩太特别了,但凡见过她阿母的人都能猜到两人的关系。“咳咳。。。。。。我把玉佩这茬给忘了。。。。。。咳咳。。。。。。”
  既然被认出来了,小歌也不怕了,若是没被认出来,她可能还会担心被当成窃贼,然后被杀了或砍了两只手,公子浔是国君之子,杀个窃贼根本不会有事。但认出了她是谁,那么想要杀她,就得先掂量一下自己全族的头颅够不够老头砍,或者说全族的人够亭池的那群食人鳄鱼吃多久,当然,也可能是需要多少口镬鼎才能够全部烹了。老头心中最重要的人永远都不是她,她不过是一个意外的搭头,但即便是搭头也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因此老头绝不会允许她被人给杀了。
  将盒子放了下来,小歌取出治哮喘的药丸服了一丸,又将夏枯草精心做的香包放鼻子下猛嗅,香包里放着的是夏枯草精心炼制的抑制哮喘的药,双管齐下,小歌的咳嗽终于停了下来,呼吸也渐渐趋于平稳。“你是谁?拦我何事?”虽然不是自己的主场,但小歌却表现得俨然是主人气派。
  “在下王孙榭,有一庶兄名庄,前几日失踪了,不知云姑娘可曾见过?”王孙榭彬彬有礼的道。
  王孙榭?小歌没印象,王城中除了自家父母,她就知道一个御风。“王孙庄是你同母弟?”
  “同父异母。”
  “真热心。”小歌挑了挑眉,对一个异母弟如此挂心,几时王公贵族的后院如此有温情了?王孙庄不过侍婢所出,依照华族的规矩,嫡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与大部分家产,妾生的庶子可以继承少部分家产,而侍婢与家伎所出子女无任何继承权,不管是爵位还是家产都没有,最多成年的时候父亲给那么一点东西。如同妻妾婢伎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一样,子嗣之间也是有着严格的尊卑之分,嫡出地位最高,其次是侍妾所出,侍婢与家伎所出子女地位最为底下,若是在后院中没有母亲护佑,那么多半活不长,因为没有人会将他们当成人来看。御风便是一个活例子,即使没有那双重瞳他也不会过得好,出身决定了他在这个家的地位,他的地位最多比奴婢高一点,而可以压在他头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王孙榭与王孙庄不是一个地位的人,更不是一个母亲所生,两者会有所谓的兄弟之情,小歌愿意将眼珠子抠出来。王族中人的心都奉献给了王位与权利,感情这东西,真心不值几个钱,在权衡利弊中,这些人最先放弃的必定是这东西。
  不是情,那么王孙榭是为了什么原因而提起这事呢?小歌想不到,但还是道:“王孙庄我不认识,不过我前两日我遇到了一个少年,他不怎么讨喜,我只好让他永远消失了。”消失得很干净,沾上朱宣精心炼制的化尸水,连骨头渣都剩不下来。
  面对小歌大方的“承认”杀人罪名,王孙榭嘴角完美的弧度不由僵了下,正常人杀了人,怎么也应该矢口否认,眼前这位就那么有信心公子浔不敢杀她?
  似是看出了王孙榭的疑惑,小歌笑道:“死的只是一个庶子,为一介婢生子而给自己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非明智之事。”华族嫡庶尊卑等级森严,若死的是公子浔的嫡出子女或正妻,不管对方多么的强大,强大可以轻易的碾死公子浔,他也得复仇,因为若不报复,必为世人嘲笑懦弱无能。但若为庶出或妾婢伎之类的存在而得罪强权,在时人看来,那不是不畏强权,而是愚蠢,公子浔就算报了仇,糊涂好色的名声也别想跑了。当然,她家老头也不会有什么好名声,纵女行凶,可她那老头有名声可言吗?蛮不讲理、滥杀无辜这两个标签似乎就没离开过他的头上,与公子榭相比,不过是瓷娃娃抱着泥娃娃一起跳海,前者会难受,后者却会完蛋。
  且王孙庄不过一介庶子,而她,跟老头的关系再有问题,她也是老头的嫡长女,唯一的嫡嗣,族谱上清清楚楚的写着的嫡嗣,公子浔若将她杀了,她的家族必定赌上整个家族的力量也会灭了公子浔九族以挽回家族的颜面。
  王孙榭微笑道:“我只是很奇怪有人能在府中行凶。”他对王孙庄是怎么死的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看到小歌出现在这里,不免将两件事给联系到了一起,前两日为了找人,公子浔府中可是闹得不可开交。
  “那你如今知道了,可否借道?”小歌重新抱起盒子笑问。
  “你手中之盒,我看着眼熟。”
  小歌无耻的道:“你约莫眼花了,可需要我介绍医师给你吗?我跟药王谷那些疯子很熟,我开口,他们一定会招待你的。”将药王谷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在你身上试一试,药王谷可是缺药人缺的紧呐。
  □□裸的威胁,但王孙榭不得不吃,小歌不是他一个庶出王孙能够抗衡的,哪怕对方只有三岁,哪怕对方是一个病秧子,若是想要他死,谁也拦不住,包括他的父亲公子浔。屈辱之感在心中熊熊燃烧着,王孙榭面上仍不显分毫,让开了道。
  小歌扬眉,好忍性,这小鬼日后必成大器。
  虽然惊讶于王孙榭的能屈能伸,小歌却没有斩草除根的打算,等王孙榭成就大器有能力找她报仇的时候,她早死了,她注定短命这个诊断可不是出自一般的医师,而是药王谷谷主苏三七亲口所诊,且多年无法改口,而这世上医术比苏三七虽有,然早已作古。她死的时候,嗯,王孙榭肯定没成年,等他成年了,也肯定没本事追黄泉去找她麻烦。
  王孙榭不挡道,小歌便抱着盒子离开,走过王孙榭身边时,小歌的脚步顿了顿,忽道:“不想笑就别笑,笑得真难看。”从头到尾连一丝弧度都没变,跟画上去似的,若是一幅画倒也罢了,即便不会有变化也是赏心悦目的,偏偏王孙榭是一个大活人,怎么看都让小歌觉得怪异。就算是虚伪的笑也要带着真好不好,像老头跟阿母,眉宇间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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