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迷婚骨-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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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决定是早就做了的,我也希望她能够和一个真正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度过漫长的人生。何况,还有一个林叔叔在那里站着。
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但是经历太多,不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能走进她心里的。虽然她状态不错,但是再想遇到一个能让她动心的人太难,因为经历得多,所以不敢动心,不愿动心……因为再也承受不起失去的痛苦。
“何连成的事,你怎么想的?”我直接开门见山。
何连成是她人生的禁忌,从来没有熟人敢在她面前提及,除了我。
她一脸惊愕的抬起头说:“为什么又突然想起问这个问题?”
“如果他回来了,你还会接受他吗?”我问。
她一怔:“他回来了么?”
“还没有。”我说。
在说出最终的真相以前,我还是想搞清楚她的真实想法,所以话就多了一些。
她停下手里的活儿,看着在不远处地毯上玩耍的孩子说:“即使他回来了,也是在什么情况下回来的?孩子们对他能否接受?他自己醒过来以后,是在第一时间想到的我吗?还是想到的是其它的事?”
一口气说完这些,她的脸有点微红,最后补充道:“各种各样的情况,等他回来了再说吧,或许我会接受他,或许不会。”
她终于恢复了理智,我从包里掏出资料交给她说:“他回来了,以一种你完全想不到的方式。”
她瞪大了眼睛,这是一个她很少做的动作。
有些犹豫地接过我手里的材料,她认真地看起来,然后脸色变得越来越白。她看到一半的时候,元元跑过来找她,她一怔当时表情和眼神都是完全陌生的。
“妈妈,您怎么了?”元元被她的眼神吓了一跳,忙问。
她这才回过神儿说:“妈妈没事,时间不早了,你们该睡觉了。”说完站起来,对我说,“你等我一会儿,我把孩子们弄好。”
我在客厅里等了她半个小时,才看到她身心疲惫地走了出来,重新拿起那份资料,用非常认真的态度在看
022 沈末之突然的表白
。
本来想找个电话给林乐怡,号码都拨了出去又给按断了,毕竟这是我自己的事,老麻烦她也不好。
当我扶着方慕晨从包间走回住处,路上不止看到了一双满是疑惑的眼神。
看到这个,我忽然感叹了一句,私生活太干净的男人也是有苦楚的,但凡身边有女人走得近一点,大家就会想东想西,把一切都往男女关系上想。
把她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才一松手准备去给她弄点醒酒的东西,手就被她拉住了。
“松手,我去给你倒点茶解解酒。”我轻声说。
她在此时睁开了眼睛,里面水光流转,在这样的夜色里看着,竟然让人有点心动。
“沈先生,我有点喜欢你了,怎么办?”她望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
在这一刻,我几乎以为她是有神智的,心里一阵狂跳。这是我在回国以后,第一次听到女孩子如此表白,直接而大胆。
谁知她说完这句话,就闭上了眼睛,松开了手,然后呼呼睡了过去。
我看着完全熟睡的中的方慕晨,忽然有点哭笑不得。
这丫头搞什么鬼,往敌方阵营扔了个炸弹以后,就自顾自的睡觉了?太奇葩了吧?
我也不知为什么,看着她心里莫名的动了动。
去给她泡了茶,放在随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然后找出一条毯子盖在她身上。
在这个过程当中,她连动都没动,让我有点苦笑不得。
第二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就闻到了牛奶的香味儿,然后煎鸡蛋的香味儿。我实在睡不下去了,穿好衣服走出卧室,看到方慕晨正在的我小厨房里系着个围裙忙前忙后。
说实话,这个厨房是我自己做饭用的,被她用来这么粗鲁的做大众菜,真心有点忍不住,咳了一声问:“干嘛呢?醒了怎么不回家,一晚上不回去你爸妈不着急啊。”
她回头冲我一笑说:“给你做早饭呀,是不是一醒过来就有吃的特别幸福。”
“大小姐,你别把我家厨房点了就好,求你别做了,等一下前面就把早饭送过来了,你想吃虾饺呢,还是想吃蟹黄包,或者是云吞面,只要是你想得到的,前边厨房都会在半个小时以内准备出来。”我有点无奈了。
忽然发现,自从遇到了方慕晨,我的无奈感越来越重。
她讪讪地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关了火,说:“不好
023 沈末之所谓没心没肺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那么便宜,而且在价格这么低的情况下,我竟然上当了。”我看着她说。
方慕晨在这一刻几乎急哭了,她忙摆手说:“不不……不是的,我真的不是完全为了钱,你想一下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我有没有利用过你,我对你是真心的。”
我几乎都要相信她的话,却忽然想到了林乐怡最近的窘状,摇了摇头说:“你是不是忽然觉得钓上我这么一个大鱼,原来收买你的那些钱太少了?所以才假装动了真心的?”
我知道这话伤心,而我是故意的。
已经被伤过的人,不介意伤别人一次。
我也不相信方慕晨在和我相处过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是开始得太龌蹉,我有点接受不了。
“你既然能查出这些,一定也能查出我和你在一起都做过什么,我真的什么都没做,甚至在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把一切都告诉你。”方慕晨还在说。
我忽然间不想听她解释了,微微闭了一下眼睛,重又睁开后一切清明了:“慕晨,你年龄还小,在这个浮华的社会是喜欢钱也无可厚非,但是有些钱是能拿的,有些钱是不能拿的。这一次你遇到的是我,所以你可以全身而退;如果你遇到的是其他人,等待你的或者不只是分手这么简单。就这样,以后你也不必去找我了,咱们路归路,桥归桥。”
说完,我站起来就走,连桌子上那一堆材料也没拿。
“沈末!”她从身后追了过来。
我顿了一下脚步,然后继续走开。
不管是什么原因犯下了错误,都不能被原谅。这是我的处世原则。
我不知道别人失恋是什么感觉,我就是有点不想见人,想到自己被一个小姑娘摆了一道,心里有点难过。
林乐怡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那表现是相当的淡定,帮我倒了一杯茶说:“装几天死就好了,你这疗伤方式‘挺’特别的。”
“嗯,你还想怎么样?”我问。
“想让你和原来一样没心没肺啊。”她轻声说。
我们表面看来都是快乐的人,不管遇到多大的事都能淡然面对。但是谁也不知道要维持这样的表面需要付出什么。她与何连成的那些事,换作别的人早就放弃了。
方慕晨还找过我几次,我都以同样的态度拒绝了。不管她是真是假,我真的是一个受不起伤的人。和林乐怡相比,我在这方面脆弱很多。
郭明明出乎意料的请我喝下午茶,我满怀疑‘惑’地去了。
这间会所是她自己开的,处处透着清雅,等到了包间坐下来,她已经到了,看着窗外别致而干净的景‘色’,她道:“受你的启发,开了这么一家招待客户用的,今天是第一天营业,让你过来指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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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沈末之温暖异常
。
我现在每天的生活非常简单,在无名居盘帐,去茶舍喝茶,然后约几个朋友四处谈谈生意。沈秋那边接过来的事理顺以后,重新分了八成回去,日子轻闲得有点让人发‘毛’了。
回到无名居和林原一通胡扯,然后送走了他,心里又开始发空,真不知道自己做些什么才好。
日子就这么如同白开水一样没意思的过了下去。
时间过得很快,转瞬到了秋季,看着季节的转换,我才有点一年又要过去的感慨。
一个秋高气爽的天气,出乎意料的接到了郭明明的电话。
听到她电话的那一刻,我竟然有点说不出来的‘激’动。她熟悉的声线让我心里某个东西动了动,就像是在白开水一样的日子里加了糖。
“这周五到下周三有个野外徒步穿越的活动,你有没有时间去?”她直接问。
“啊!”我有点不理解她的意思。
“有没有时间,要是你没时间我约其他人了。”郭明明又说。
“等一下。”我慌张地去翻手边的日历,就在打开日历的那一刻,我才忽然想到,老子这样叽叽歪歪的是在干什么?这明明是应该一口就答应下来的事嘛。
“有时间,去哪儿,你把行程发给我。”我对电话里的郭明明大声说,“还有,都需要什么东西都发一份。”
“好的,等我邮件。”她笑嘻嘻的说。
挂电话前我忽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准约别的人,我陪你去。”
她在那头呵呵笑着说:“队里还有很多其他人呢?就咱们两个,凭你的体格,估计下山的时候就得需要我背了吧。”
“笑话,我可是男人。”我大声说。
声音虽大,里面却是掩饰不住的喜悦。
她给我发了行程和需要注意事项,我当天就去商场采购齐备,然后开始查相关的资料,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
在那个日光微微的晨曦里,我在集合地点看到了郭明明,那个自信的漂亮‘女’人。
她换下了平常的职业装,换成了专业的登山服,身后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看到我微微一笑,然后走了过来:“准备得怎么样?这一次我可是备了救援队跟着的,万一体力不支,保证有单架抬你下山。”
“这样不太公平吧,是不是因为救援队的原因,会错受多机会呢?”我问。
她哈哈笑了起来,止住了笑才说:“同样的错误,我可不想再犯第二次,准备出发啦!”
这一刻,太阳正好从地平线跃了出来,满眼的红光,温暖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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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楚毅之目标
我想男人对于妻子的最终幻想是漂亮懂事又顾家,最好在事业上对自己有所助力,林乐怡无疑满足这些条件。'她的家庭背景时,更加坚决了把她追到手的决心。
林乐怡是一个漂亮得有点张扬的女孩,但是她的张扬有资本。家世好,父母是做生意的,在我上学的这个城市有三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资产排名能到全市前一百。她们家只有她一个独女,宠得如同掌心明珠。她自己条件也好,学习说得过去,人长漂亮,又因为家里有钱会打扮,惹得一干子小男生见了她就吹着口哨脸红。甚至走在路上也会有人塞玫瑰塞纸条,我真的觉得要追到她很困难。
我叫楚毅,是从山区农村考进城里的大学生,父母倾全家之力供我读书,目的就是让我做一个城里人,改变几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族命运。我从小到大,听到最多的话就是要努力考出去,变成城里人。
当我如愿考进大学时,看着满目的新鲜事物,整个人都懵掉了。真的没想到过城里人的生活和我们有着天壤之别。
这些区别是各个方面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思维习惯等等与我们完全不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消费习惯。
我记得我在老家寄宿高中时,每个月的生活费是一百八十块钱,而在这里一顿饭吃一百多的人大有人在。
说实话,这种消费水平上的差距给我带来的震撼完全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从老家出来时,除去七姑八大姨凑齐的学费,身上只带了一千块钱,这是我一个学期的生活费。
就这些,已经是所有亲戚能拿出来的全部。
我当时拿着这一些钱时,心里也紧张不已,觉得这是一笔巨款。但是,等我真正开始大学生活,看到城里孩子的消费时,忽然间明白我眼里的这笔“巨款”在他们眼里,寒酸得要死。即使我自己,也能闻到那薄薄的几张钱传出来的寒酸气。
林乐怡是个心地善良的有钱人,我是从她同宿舍的女生嘴里知道她的。
上天安排得好,我有一个同乡和她分到了同一个宿舍。当我这个老乡每天在食堂打饭纠结是不是要吃一顿五块五的排骨犒劳一下自己的胃口时,发现饭卡里的余额不够。 '候排在她身后的林乐怡把卡递了过去,对她说:“用我的吧,我里面余额多。”
这个女同学叫刘彩霞,她有些不好意思,还在纠结时林乐怡已经笑着让打饭的师傅刷了卡,把红嘟嘟的排骨打到了她的饭盒里。
在刘彩霞红着脸接过饭盒时,不小心瞄到了读卡机器上林乐怡的饭卡余额—一千九百八十三。
她在的操场上我的说起这件事时语气里满是艳羡地说:“我这个学期的生活费一共只有一千五,每个月只敢充饭卡一百,天天吃饭都要精打细算。你都不知道我们和差距有多大,忽然不再相信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了。这些都还是小方面的,听和她要好的女生说,她去商场买衣服一件小小的半袖t恤都要三百多,真的和我们不一样。我们父母在地里忙活一年,全家的收入也就四五千块,她一个星期就花完了。”
说完刘彩霞轻声说:“为了过好一点的生活,我决定周末去附件小区做家教了,教小学的初中的孩子。”
她说完以后,整个人轻松了,我却沉重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透过一个小小的侧面来观察城里人的生活,这种物质上的巨大差距让我觉得生活了二十年的世界观遭到了碾压。
我一定娶到她!
这个念头是在那一刻自动从脑子里跳出来的。
或许在别的男生眼里,打动他们的是林乐怡的外表,毕竟年少冲动时气血方刚,更多看的是脸,而我不一样,我穷白了,目的明确的想要得到她,当然更想得到她身后的经济基础。
自幼的生活经历让我知道,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我喜欢钱。但是所读过的书和受过的教育又让我觉得钱有说不出来的让人恶心的铜臭气,我讨厌钱。
对钱,我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态度。既想要,又不想要。
不过,在我和刘彩霞聊天以后,我的大学就有了两个明确的目的。第一,顺利毕业,成为把本专业学得最好的人;第二,追到林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