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之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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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敬你一杯,感谢你这几日对我的照顾!”千索举起酒杯给轩辕易敬酒,这些天他的收获无疑是巨大的,这个全靠轩辕易,人不可貌相,原来他并不像他表面的令人讨厌。
“千索敬我,那实在是太难的了,那就干!”轩辕易开心的举起杯子,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个千索挺有意思,嘿嘿,今天他一定要把他灌醉,然后问问他一些事情,想到这里,轩辕易得意的笑了。
“好,先干为敬!”千索也不啰嗦,仰头一口喝下一杯酒,喝完,不忘展示一下空空的酒杯。
“少君我也敬你一杯,感谢你传授的知识!”灵若端起一杯酒,朝轩辕易举了一下杯子,浅笑道。
“灵若,我看你要是不嫌弃,唤我一声哥哥便是!”灵若很对轩辕易的胃口,他认这个妹妹,想必他娘一定会很高兴,谁让他娘一生就生了三个儿子呢,他可记得他老娘生下他的时候,直问他老爹要女儿,这没让他老爹少头疼。
“轩辕哥哥在上,小妹这厢有礼了!”灵若早就把轩辕易当成了兄长,只不过她可不好明说,人家会以为她攀亲戚呢,而这话从轩辕易口中说出来,则正好合情合理。
“有你这个妹妹,估计我老娘肯定会去把我念的耳朵长茧了,来妹妹,这是哥哥送你的礼物!”轩辕易很开心拿出一支黄色的簪子,上面是栩栩如生的凤凰,凤凰是轩辕家族的标志,因为轩辕帝君,就是凤,而帝后则是凰。
“轩辕哥哥,这个太贵重了吧?”这可是轩辕家族的标志,任何仙人看到都得礼让三分,这么贵重的东西她不能收。
“妹妹啊,要知道咱们娘在怀我的时候,可是一直以为我是个女孩,所以才会把这个簪子给我的,你觉得你哥哥带着这个簪子像样吗?”轩辕易也很无奈,既然是他的妹妹,自然也就是轩辕家的人了,要是有谁敢对轩辕家的无理,那么必须承受轩辕家族凤凰神火的灼烧。
“可是,这个东西实在太贵重了!”确实如轩辕易所说,一个男仙带着一个女式的簪子会很怪异。但是好歹也是轩辕帝后送给轩辕易的所有物,她手下实在有些不妥。
“贵重什么啊,你看,当年老爹见我是个男孩,就给了我这根凤凰翎羽做的男士发簪,而这个簪子在我这只是一件多余的东西罢了,还不如送给妹妹,妹妹配这个簪子才能物尽其用啊!”轩辕易拿出一跟金灿灿的凤凰翎羽,往头上一插,翎羽就变成了一跟金簪,隐隐的有金色的光华在簪子上流转。
“如此,小妹就多谢轩辕哥哥了!”既然轩辕易执意如此,那她只好先收下了,凤凰翎羽只有轩辕帝君嫡亲的孩子才有,而每一根凤凰翎羽只有一次选择变换样子的机会,轩辕易还没出生的时候,轩辕帝后一直觉得是个女孩,就把那根凤凰翎羽变成了女士的簪子,命名为凰,但谁知帝后生下的是男孩,但那个簪子也不舍得扔,所以只好一并给了轩辕易。
“既然轩辕哥哥松了这么贵重的东西给灵若,那么灵若也应该礼尚往来!”接过“凰”,灵若从怀里掏出一根碧绿通透的玉笛,一看就不是凡品,此笛名为若,乃灵若本体的一片叶子,经过千年的淬炼,此笛蕴含庞大的生命气息,只要灵若不灭,那么此笛的生命力将生生不息,只要有它在,除非瞬间灵魂被击碎,不然就可以靠它汲取生命元力,取得生机。
“妹妹,这可是独一无二的灵宝啊,哥哥可不敢收!”轩辕易是什么眼力,一眼就看出此笛的不凡,传闻灵若仙子由一独一无二的炼制千年的法宝,原来就是此物。
“轩辕哥哥说笑了,论贵重,哪比得上凰,再说笛子可以再制,只不过需要时间而已,如今有了凰,制笛子可不就容易多了么!”灵若并不觉得笛子很珍贵,草本本就蕴含生命气息,这是创世神对草木赋予的最大的能力,只要有光,她的生机就不会断绝,所以这个笛子留在她身边也只是起到了装饰点缀的作用。
“那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轩辕易也明白,对于灵若来说这根笛子只是一件装饰,但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个是关键时刻保命的法宝,虽然以他的能力想伤他的人很少,但是有份保障总是好的。
“少君,你也太不够意思了,灵若有凰,而我就只有那么些钱!”桃夭对轩辕易身上的宝贝可是眼馋的很,不趁机榨点出来,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桃夭,你这可是赤裸裸的敲竹杠啊,不过本少君今天心情好,就给你一样吧!”说着轩辕易大手一挥,桌子上立刻出现了一颗通体粉红的珠子,一看到这颗珠子,桃夭就被它吸引了,上面的气息,他能感觉到亲切。
“此珠名曰红粉佳人,这个妙用相必桃夭会明白的!”轩辕易奸诈的笑笑,这颗珠子里面做了点手脚,谁让桃夭是个小气的花仙,而他喝过杏花酒很是想念这酒的味道呢,有了这颗珠子,桃夭私藏的酒他就能找到了。而桃夭拿起珠子爱不释手,红粉佳人由仙界一棵蟠桃园的几亿年桃花树孕育,现在的桃花神君就是那颗树,而这个红粉佳人对于桃花神君来说就像自己的孩子,里面有桃花神君修行的感悟,如果不是当初轩辕易对桃花神君照顾有加,神君也不会把这么重要的珠子割让。
“千索,既然他们都有了,那我自然也不能厚此薄彼少了你的!”轩辕易笑笑,好歹千索算是他在人间的第一个徒弟,虽然没有正式拜过师,不过给个见面礼也应该。
“千索无功不受禄!”看见灵若的推辞,桃夭的欣喜,千索明白轩辕易拿出来的东西肯定非比寻常,虽然他确实有些心动,但是他跟轩辕易非亲非故,不能平白无故的要人家的东西。
“你就不用客气了,好歹你也算我半个徒弟,虽然你这个人资质不怎么样!”轩辕易就是喜欢损千索,但对这个不算是徒弟的外人,他轩辕易还是很大方的,“此剑名为流光,至于此剑的特殊之处,就由你自行发现吧!”
“师傅在上,请受弟子一拜!”对于轩辕易,千索也是很感激的,拜轩辕易为师,他觉得是他高攀了,不过有机会,千索还是愿意一试。
“你这个弟子我可不敢收啊!”轩辕易说完这句后,千索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他的自信心完全被打击了,他活了那么些年,每个人都羡慕自己的天资,没想到在轩辕易心里,他的天资不算怎么样,想拜人家为师,人家还不愿意收,不过想想比起轩辕易自己的确算是天资差的。
“你也不用沮丧,我不收你做徒弟是有原因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灵若,灵若现在是我妹妹,你要是真的很想成为我的徒弟,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收了你的!”千索正这么想着,忽然脑海中就想起了轩辕易的声音,听完这句话,千索尴尬之极,想想反驳也不知从何反驳起。难道说他也是一个寡情的人,以前她不是很喜欢若华的么,怎么才短短数日,他就会灵若产生感情?而且灵若可是压根就没怎么搭理自己,难道自己也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俗人?
轩辕易看着千索,心里只叹息,真的被他料到了,看来千索这个小子有的苦了,不过他可不能帮他,帮了他基本上就等于害了灵若,如果他也是仙人的话,那就好了,虽然桃夭也喜欢灵若,但是桃夭这个小子太不稳重,不适合灵若。
“千索,你就不要沮丧了,轩辕哥哥指点你几天,可比得上人家苦练几十年了!”神仙都不喜欢收凡人做徒弟,凡人心智不够坚韧,师傅劳心劳力的教导人家,一个不小心就陷入了情网,光顾着谈情说爱坏了修行,百年之后就去地府报到了,只留下一个师傅在那里痛心疾首,何苦遭罪来着。
“好了,大家喝酒,明天我就要走了,今天就算是帮我践行吧!”轩辕易举起酒杯,向着众人邀请道。
“好,那我们不醉不归!”灵若三人举起酒杯,一口饮下,没有多问,有聚便有散,或许对于千索来说,可能这一生都不太可能见到轩辕易,但对于灵若跟桃夭来说,总有一天他们还会再聚,所以不必伤感,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
☆、选马风波
作者有话要说: 看马看马,看到了一个纨绔子弟,想娶灵若为妾,他脑袋秀逗了吧!
第八章选马风波
东方刚刚泛起鱼肚白,轩辕易就醒了,不喜欢离别的伤感,静悄悄的轩辕易一个人走了,等灵若和桃夭三人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见轩辕易已经走了,也就不再多言,静静坐在院子里各怀心思。
“我们今天就去看马车吧,早点出发!”桃夭这回直接喝的倒地不起,没有在作出丢脸的事情,暗自庆幸,摸着怀里的红粉佳人,桃夭一脸的满意,想想自己也有钱了,不如就早点去买辆马车,早点解决千索的事情。
“好!”千索对于这个提议自是没有什么异议,此次离家已经太久了,不知道母亲的病情怎么样了,他确实也是归心似箭,但奈何一文钱逼死英雄汉。
“那我们回屋收拾一下,等会就在门口集合吧!”灵若提议道,得到千索和桃夭的同意,三人立刻闪进屋里收拾东西。
走进屋里,灵若看看自己似乎也没有什么要收拾的,因为自己的东西基本上放在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就随便拾了几样东西放在包裹里,然后就呆呆的坐着,眼神迷离的望着窗外。
其实灵若对于离别还是很伤感的,当初他们姐妹四人几乎天天黏在一起,奈何花神有命不得已已经分开了百年,而如今遇上一个哥哥,相处也不过数日又得分开。自己越来越像个人,已经违背了修行之人应该鄙弃七情六欲的观念。
桃夭一进屋,就把把屋子里里外外翻了个底朝天,原来桃夭有个习惯就是总喜欢吧东西分开藏起来,现在要走了,他不得不把东西全挖出来了。一边挖一边暗自思考着怎么能让灵若喜欢自己的问题。灵若已经是花仙的时候他还是一株桃花,年龄上差距是有点大,但是纵观整个天界,他桃夭也就只对灵若有感觉,那些个倒贴上来的,不管是长得怎么样国色天仙,又或者妖娆无比,在桃夭心里都觉得厌恶,他心里爱极了灵若身上那股淡淡的兰花香。
但是每次桃夭想表达这份爱慕的时候,看着灵若那双清澈不带一丝杂质的眼睛,桃夭便觉得说不出口,而他也曾旁敲侧击的让忘忧他们问过灵若对自己的看法,可是她们告诉自己,灵若只把他当成弟弟来爱护,他顿时感觉心有些痛,但是不管怎么样,桃夭都不会抛下灵若,如果灵若真的不会爱上自己,那么他只求天天陪在灵若身边,每天看到她的笑脸。只不过桃夭在这之前,他要全力一搏。
千索身上本就没有什么东西,没怎么收拾,反倒认真的打量起流光来,这把剑是昨天轩辕易送给他的,这是一把通体黑色的长剑,看上去锈迹斑斑,让人忍不住怀疑他会不会断掉,千索试着输入内力,顿时剑剧烈的颤抖起来,散发出白色的光芒,剑上的黑色慢慢的剥落,瞬间光芒更甚,剑居然变薄了,远远地看去,就放佛千索的手里握的是空气,但千索明显的感觉剑就在他手上,拿起自己的佩剑,狠狠地击在流光上,佩剑既然断成了好几截,千索错愕的看着这把奇怪的剑,但是过了一会儿,剑身上的光芒就淡了,少顷又变成了一把犹如千索原先的佩剑一般平平无奇的剑。
千索尝试着继续输入内力,但是无论怎么试,流光一点反应也没有。看看时间,千索只好背着包裹朝门外走去。
怀里揣着几万两银子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桃夭把银子分成了三分,每人那一份,但即使这样,桃夭还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守财奴的心态。这钱算得上是天降横财,它在那他到哪里都无比安心,要是突然间没有了,那他就会感觉天塌了。而灵若和千索则对这钱没那么在意,要是真没有了,可以再赚,再说就凭他们的实力,也没人敢打他们的主意。
“老板,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马,牵出来给我们看看!”桃夭一道马场就咋咋呼呼的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有钱似地。
“您稍等,我这就去!”老板一看来了个财大气粗的主,乐得屁颠屁颠的去了。
“千索,我们不要买马车了吧,买三匹马就够了!”现在在灵若的脑子里全是骑马,马车这东西又小又窄那么压抑,还不如自己骑马来的自由,速度也比马车快上不少。
“也好,就挑三匹马吧!”千索对于灵若的话执行起来是完全不打折扣的,灵若说什么便是什么,这个反常的举动,仿佛就是为了证明轩辕易那句你喜欢灵若的话是正确的,千索不由的懊恼起来。
“客官我们马场最好的马全在这里了!”老板动作利落的牵来十几匹马,讨好的跟桃夭说。
“桃夭,我们每人挑一匹吧!”灵若说完,就自顾自的看起马来,而千索跟桃夭也立刻加入了挑马的行列,千索是希望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马,而桃夭是想挑一匹好马,把千索比下去。
这十几匹马看上去每一匹都精力旺盛,但灵若却摇了摇头,这些马虽好,却不适合她,因为灵若从来没骑过马,要挑也得挑脾气好的,而看那些马的架势,似乎很想撒开蹄子飞奔,这个灵若可接受不了。
桃夭看着这些个马,东摸摸西摸摸,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捡到宝,找到一匹汗血宝马,他也不想想汗血宝马有价无市,其实这种小马场能有的,结果自然是不尽人意了。
千索着沉着的多,《司牧安骥集》所传《宝金篇》中说了一些相马的诀窍:三十二相眼为先,次观头面要方圆。 相马不看先代本,一似愚人信口传。眼似悬铃紫色浸,睛如撒豆要分明。 白缕贯睛行五百,瞳生五彩寿多龄。鼻纹有字须长寿,如火如公四十春。寿旋顶门高过眼,鬃毛茸细万丝分。 面如剥免肋无肉,鼻如金盏食槽横。耳如柳叶根一握,颈长如凤似鸡鸣。口叉湏深牙齿远,舌如垂剑色莲形。 口无黑靥湏长命,唇如垂箱两合停。
灵若看看面前的马不怎么合她的意,就要求老板带她去别的马厩看看,老板立刻就叫伙计带着灵若去了,而桃夭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