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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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神人’之‘实’焉;今所称尧舜者徒名其尘垢秕糠耳。”
“尧实‘冥’矣,其‘迹’则尧也。自‘迹’观‘冥’,内外异域,
未足怪也。世徒见尧之为尧,岂识其‘冥’哉?。。若乃厉然以独高为
至,而不夷乎俗累,斯山谷之士,非无待者也,奚足以语至极而游无穷
哉?”
这样看来,圣人虽然不是和“可尚之迹”相同,但总是一种“迹”,只
有“神人”之“实”,才把“圣人”之“迹”和“所以迹”合一,所谓“自
迹观冥”。“无对”这一名词还在梁漱溟唯心主义理论中引用来玩弄,但他
和庄注一样,都是要求什么“无心玄应,唯感之从”。因了有神作弄,才使
冥迹一致了。胠箧篇更说:
“夫圣人者,诚能绝圣弃知,而反‘冥’物极。物极各‘冥’,则
其‘迹’利物之‘迹’也。器犹‘迹’耳,可执而用曰器也。”德充符
注又说:
“欲以直理‘冥’之,冀其‘无迹’。今仲尼非不‘冥’也,顾自
然之理,行则影从,言则响随。夫顺物则名迹斯立,而顺物者非为名也。
非为名则至矣。而终不免乎名则孰能解之哉?故名者影响也,影响者,
形声之桎梏也。明斯理也,则名迹可遗,名迹可遗,则尚彼可绝,尚彼
可绝,则性命可全矣。”
这样一来,一方面圣人有迹,另一方面圣人又能以直理冥之,使名迹可
遗,于是乎由迹而无迹了。为什么圣人要有迹呢?据说这是无心任世而自然
成的。大宗师注说:
“天下之物未必皆自成也,自然之理亦有须冶锻而为器者耳。”(按
言黄帝之知等。)
缮性篇注说:
“圣人无心,任世之自成。成之淳薄,皆非圣也。圣能任世之自得
耳,岂能使世得圣哉?故皇王之‘迹’与世俱迁,而圣人之道未始不全
也。”
上面所举的圣人是虚拟的,这无异说是上帝下凡,体神于俗,故内外相
冥,无为顺有。本来述器作器的名法,没有不是人类主观“对物”的媒介,
也没有不是客观对主观的反映,绝对不能在主观和客观之间是“无对”的。
然而庄注却以为,圣人冥于内而游于外,居然能“用天下之自为”(山木篇
注),以直理冥之,透于名迹。名迹既立,又仅是一次的,过此以往,即非
遗“迹”。这个不待经验的一次一次创造的圣“迹”,固然不同于山林拱默,
隐逸独高,但天下并没有这样一次现成的全德。所谓“务自来而理自应,非
从而事之也”(齐物论注)的体用合一,乃是古今上下没有实证的事例。因
此,庄注不得不发挥“偶然”至上的真理。庄注的真理论是最荒谬的,凡“必
然”的东西都是在“迹”上,只有“偶然”的还可得“迹”以遗“迹”。德
充符注说:
“其理固当,不可逃也。故人之生也,非误生也,生之所有,非妄
有也。天地虽大,万物虽多,然吾之所遇,适在于是,则虽天地神明国
家圣贤绝力至知,而弗能违也。故凡所不遇,弗能遇也,其所遇,弗能
不遇也,凡所不为,弗能为也,其所为,弗能不为也。故付之而自当矣。”
“既禀之自然,其理已足,则虽沈思以免难,或明戒以避祸,物无
妄然,皆天地之会。至理所趣,必自思之,非我思也,必自不思,非我
不思也,或思而免之,或思而不免,或不思而免之,或不思而不免,凡
此皆非我也,又奚为哉?任之而自至也。”
一切行为思考的自当自至,都在一次一次的偶遇中妙手冥然而得之,如
果以偶然可以转化为必然,是谓“以不平,平其不平也,不平”,那就徇于
有为之“迹”。因此,至理又是无理的。骈拇篇注说:
“与世常‘冥’,唯变所适,其‘迹’则殉世之‘迹’也,所遇者
或时有盘夷秃胫之变,其‘迹’则伤性之‘迹’也。然而虽挥斥八极,
而神气无变,手足盘夷,而居形者不扰,则奚殉哉?无殉也。故乃不殉
其所殉,而‘迹’与世同殉也。”
“天下皆以不残为善,今均于残生,则虽所殉不同,不足复计也。
夫生奚为残,性奚为易哉?皆由乎尚无为之‘迹’也。若知‘迹’之由
乎无为而成,则绝尚去甚,反‘冥’我极矣,尧桀将均于自得,君子小
人奚辨哉?”
这样看来,遇之、因之、顺之,是所以“迹”到“迹”的统一,真理好
像“条件反射”的低级感应所反映的东西,没有真伪的区别,也没有阶级关
系的区别,只要不伤所谓“性”,即对于人类的思维能力不要增加与减少,
就是最高级的冥合:
“理无不通,故当任所‘遇’而直前耳。。。不能与至当俱往,。。
未见能成其事者也。”(人间世注)
“不问所受何物,‘遇之’而无不适也。”(大宗师注)
“‘因’而不作。”(齐物论注)
“‘因’共自摇而摇之,则虽摇而非为也。‘因’其自荡而荡之,
则虽荡而非动也。”(天地篇注)
“明夫是非者,群品之所不能无,故至人两‘顺’之。”(齐物论
注)
这种“无往而不因,无因而不可”之冥迹两会,是超乎认识的一种静寂
的委顺,即直接的偶会,应帝王注说:
“渊者静默之谓耳。夫水常无心,委顺外物,故虽流之与止,。。
常渊然自若,未始失其静默也。夫至人用之则行,舍之则止,行止虽益,
而玄默一焉。。。治乱纷如,居其极者常淡然自得,泊乎忘为也。”
“物来乃鉴,鉴不以心,故虽天下之广,而无劳神之累。”
一切有名迹可循的,不管是常人的所尚也好,贤人的所为也好,都有其
弊,都为有心之虑,而圣迹不然,是不留丝毫“履”与“迹”间的痕迹,故
“实冥”与“形迹”,只有“实”的自现,而无“名”的所现,思维活动只
是“物来即鉴,鉴不以心”的委顺。让王篇注说:
“许由之弊,使人饰让以求进,遂至乎之哙也;伯夷之风,使暴虐
之君得肆其毒,而莫之敢亢也;伊吕之弊,使天下贪冒之雄,敢行篡逆。
唯圣人‘无迹’,故无弊也。。。夫圣人因物之自行,故‘无迹’,然
则所谓圣者,我本‘无迹’,故物得其‘迹’,‘迹’得而强名圣,则
圣者乃‘无迹’之名也。”
因此,我们说冥迹之间的统一,是“圣”的假定在那里媒介,最后仍然
回到“无迹”,经过此一迂回,虽然肯定了儒家的“名教”,但完全是意识
上的自我统一,“应而非会”的“与我德游,非与我形交”的主观唯心主义
的自我对话。
由儒道双修,老庄和易传接合,便产生了庄注的时中的历史理论。关于
时变之理,有如下的话:
“当古之事,已灭于古矣。虽或传之,岂能使古在今哉?古不在今,
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后至焉。”(天道篇注)
“卓者独化之谓也。夫相因之功,莫若独化之至也。故人之所因者
天也,天之所生者独化也。人皆以天为父,故昼夜之变,寒暑之节,犹
不敢恶,随天安之,况乎卓尔独化,至于玄冥之竟,又安得而不任之哉?”
(大宗师注)
“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
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世皆新矣,而自
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
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常守
故哉?”(大宗师注)
“变化颓靡,世事波流,无往而不因也。夫至人一耳,然应世变而
时动,故相者无所措其目,自失而走,此明应帝王者无方也。”(应帝
王注)
“圣人从而任之,所以皇王殊‘迹’,随世为名也。”(徐无鬼注)
“言二圣俱以乱故治之,则揖让之与用师,直是时异耳,未有胜负
于其间也。”(天地篇注)
“夫圣人道同,而帝王殊‘迹’者,诚世俗之惑不可解,故随而任
之。天下都惑,虽我有求响至道之情,而终不可得,故尧舜汤武,随时
而已。”(天地篇注)
“圣人未尝独异于世,必与时消息,故在皇为皇,在王为王,岂有
背俗而用我哉?”(天地篇注)
相对主义的变化理论,是庄子中最生色的部分,而变化的链与环、可能
性与现实性,在庄子又一概齐一以观,庄注也本此旨,故否定了相对不变的
肯定性,“居变化之涂,日新而无方”,“随时而应,然后皆适”,一切存
在的都是合理的自然,一切自然的变化也都是合理的,其极流于无可无不可
的“体化合变”。因此说:
“夫时不暂停,而今不遂存。故昨日之梦,于今化矣。死生之变,
岂异于此,而劳心于其间哉?”(齐物论注)
自然在幻灭幻生之流中,惟圣王可以随时日新,其“迹”虽殊涂,而时
动之道则相同,因此,演化本身并没有“质”的种差,而成为变化一般。天
地篇注说:
“虽三圣,(尧舜禹)故一尧耳。时无圣人,故天下之心俄然归启。
夫至公而居当者,付天下于百姓,取与之非已,故失之不求,得之不辞,
忽然而往,侗然而来,是以受非毁于廉节之士,而名列于三王,未足怪
也。”
这种“殊其迹而任之,则万物无不当”,“随时而变,无常迹也”的传
子历史的名迹,“其迹不得不殊”,即不得不俄然而变。然而在禹何以就成
了“无方”(方指环链之环),而其弊何以仅由于后世无圣而尚迹的人所负
责呢?这种胡说,在历史实际检证之下,实在是无穷而有穷的突然论。
复次,相应于偶然时变的理论,又流于中庸理论。合而言之,即儒家说
的“时中”。时变之注离庄子较近,而执中之说,则近于儒家色彩了。且看
庄注的话:
“偶,对也。彼是相对,而圣人‘两顺’之。故无心者与物冥,而
未尝‘有对’于天下也,此居其枢要而会其玄极,以应夫无方也。”
“今以是非为环,而得其‘中’者,无是无非也。无是无非,故能
应夫是非,是非无穷,故应亦无穷。”(齐物论注)
“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
己,而全理在身也。。。苟得‘中’而冥度,则事事无不可也。”(养
生主注)
“任理之必然者,‘中庸’之符全矣,斯接物之至者也。”(人间
世注)
“形不乖逆,‘和’而不同。就者形顺,入者遂与同。‘和’者义
济,出者自显伐也。若遂与同,则是颠危而不扶持,与彼俱亡矣。。。
自显和之,且有含垢之声,济彼之名,彼将恶其胜己,妄生妖孽,故当
闷然若晦,玄同光尘,然后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
可得而害。”(人间世注)
“夫儒墨之师,天下之难和者,而无心者犹故‘和’之,而况其凡
乎!”(知北游注)
上面所讲的“调耦和合”的中庸理论,是庸俗哲学的特征。从这样的命
题,才把“名教”神圣化,即“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天运篇注)的不
停的迹,贯彻于时变的消息之中,“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同上),这
便是时中之圣。这样神圣人物是“唯涉空得中者,旷然无怀,乘之以游也”
(齐物论注)。庄注就这样地从历史理论上为“儒道合”树立起根据,以统
一庙堂与山林,统一“尧冥”与“尧迹”。这一调和的中庸理论,据庄注说
是自然的,无故的,“无故而合者天属也,合不由故,则故不足以离之矣”。
这在中世纪的思想中,并不是奇怪的,不过庄注更附加了些概念的烦琐。
(三)庄注反动的性命论及其政治思想
庄注的理论与实际是最不调和的,在理论上完全的概念形式,到了实际,
是以最不完全的生活内容求合于此形式的。所谓“各止其所能,乃最是也”。
万能的圣药并非合于万物,而是以万不齐者各止于其分,任万不齐的。在实
际上是不齐,而在理论上是齐物。
庄注的人性论虽区别于物性,“人之生必外有接物之命,非如瓦石止于
形质而已。”(达生篇注)但人之“受生各有分”,是一次而足的,天命受
生,善恶美丑,各有其分,人类的性分既然在受生之时已定,则不能因受生
之全偏而主张变易。所以说:
“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养生主注)
性各有分,故知者守知以待终,而愚者抱愚以至死,岂有能中易其
性者也。”(齐物论注)
“志各有趣,不可相效也。”(天地篇注)
“性分各自为者,皆在至理中来,故不可免也。”(达生篇注)
这种荒谬的人性论,是反动的阶级论的根据,可参看王船山在这方面的
批评(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第一章)。从这种假定出发,就产生了所谓任达
的伦理,使道德活动完全适合于封建自然经济的条件以及封建等级制度的限
局。庄注开宗明义说:“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
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在逍遥游第一段更说:“夫庄子之大意,在
乎逍遥游,放无为而自得,故极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适。”因此,性分之
限,是有一定的天命,任命不易,“知止其分,物称其生,生斯足矣,有馀
则伤。”(达生篇注)请再看下面的发挥:
“不守其分,而求备焉,所以恶分也。”(庚桑楚注)
“夫质小者所资不待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
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逍遥游注)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
愿有馀矣。”(逍遥游注)
“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岂跂尚之所及哉?”(逍遥游
注)
“苟知其极,则豪分不可相跂,天下又何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
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小大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
累可以绝矣。”(逍遥游注)
贵贱贫富是一定的,九品等级是一定的,一定的天命最初就受生于不同
的个人,受生之后,命该如此,便无可改变,故命贫则贫,命富则富,命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