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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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篇卷至于山积”,所谓“内书鞅掌于术家”,所谓“于吉、容嵩、桂帛
诸家,各著千所篇”,那该是多可注意的数量。在黄白篇,光只提到神仙经、
黄白之方,便有“二十五卷,千有余首”。从著作者之多,从著作品之多,
从葛洪以金丹来抨击杂道书这点,我们可以意味到道教已在道书数量之增多
中,同时也发展出许多派系,就是说道教在发展之初,便已起了分化了。至
于道教的发展,留待第四卷再论。
第四节
外儒术的应世经络及其反动性格
封建的名门豪族,在迷离不安的局面下,并不是单纯地梦想着神仙的生
活。两晋之陈,豪族内讧,民变四起,胡人侵扰。北方豪族大举南渡,江南
豪族流离分化,他们都感受着脱离了户籍的“流人”暴动的威胁。阶级斗争
的尖锐,越发使他们一方面要在实际上守卫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觉得飘荡
空灵的神仙宗教在欺骗作用上更为必要。这种客观现实在思维方面的反映,
便构成了内神仙外儒术的葛洪思想。
关于儒道双修的理论,葛洪在抱朴子中屡有说明。外篇循本篇说:
“玄寂虚静者,神明之本也;。。德行文学者,君子之本也。”
所谓神明之本,即神仙道教之本,所谓君子之本,即阶级利益之本。葛
洪在这里便坦白地表示了豪族通过宗教和伦常的作用而要求的儒道双修的根
本。在这两个根本之间,葛洪并不是视同一律的。内篇释滞篇说:
“内宝养生之道,外则和光于世。治身而身长修,治国而国太平。
以六经训俗士,以方术授知音。欲少留则且止而佐时,欲升腾则凌霄而
轻举者,上士也。自持才力,不能并成,则弃置人间,专修道德者,亦
其次也。黄帝荷四海之任,不妨鼎湖之举;彭祖为大夫,八百年,然后
西适流沙;伯阳为柱史;宁封为陶正;方回为闾士;吕望为太师;仇生
仕于殷,马丹官于晋;范公霸越而泛海;琴高执笏于宋康;常生降志于
执鞭,庄公藏器于小吏;古人多得道而匡世,修之于朝隐,盖有余力故
也。何必修于山林,尽废生民之事,然后乃成乎?”
这里,以神仙养生为内,以儒术应世为外。“以六经训俗士,以方术授
知音”,这就是内外两可的“修之于朝隐”。最上等的名士,一方面在“朝”
做统治阶级,另一方面以“隐”的内容实行欺骗。其次,如不能双修,则专
修道德,因此神仙是最基本的。释滞篇又说:
“世之谓一言之善,贵于千金,然盖亦军国之得失,行己之臧否耳。
至于告人以长生之诀,授之以不死之方,非特若彼常人之善言也,则奚
徒千金而已乎!”
军国得失(例如他参与剿灭农民战争的战功),行己臧否(例如他前后
做官僚的行径)只值千金,而长生之诀,不死之方(神仙)则值千金以上。
这里,更充分暴露了统治阶级的意识,事业和道德都可以还算成货币的价格,
然而最肮脏的意识到了理论却又还元做奇妙的东西。在内篇塞难篇及明本篇
中,葛洪论儒道本末说:
“儒教近而易见,故宗之者众焉,道意远而难识,故达之者寡也。
道者,万殊之源也,儒者大淳之流也。”(塞难篇)
“道者儒之本也,儒者道之末也。”(明本篇)
“凡言道者,上自二仪,下逮万物,莫不由之。但黄老执其本,儒
墨治其末耳。”(同上)
葛洪之所谓内外,就对己对人而言,其所谓本末,又有轻重之异。他强
调内篇的重要性,不在朝做统治者是可以的,但不做神仙是不可以的。名门
最上等的人物既修须长生,又须兼匡世。外篇应嘲篇说:
“客嘲余云:‘先生载营抱一,韬景灵渊,背俗独往,邈尔萧然。。。
伯阳从道德为首,庄周以逍遥冠篇,用能标峻格于九霄,宣芳烈于罔极
也。今先生高尚勿用,身不服事,而著君道臣节之书;不交于世,而作
讥俗救生之论;甚爱骭毛,而缀用兵战守之法;不营进趋,而有审举穷
达之篇:蒙窃惑焉。’抱朴子曰:‘君臣之大,次于天地,思乐有道,
出处一途。隐显任时,言亦何系?大人君子,与事变通。老子无为者也,
鬼谷终隐者也,而著其书,咸论世务。何必身居其位,然后乃言其事
乎?。。余才短德薄,幹不适治,出处同归,行止一致。岂必达官乃可
议政事,居否则不可论治乱乎?’”
“思乐有道,出处一途,隐显任时,言亦何系?大人君子,与事变通,。。
出处同归,行止一致。”这不仅说明儒道双修使名门豪族出处两得,而且也
说明名门豪族在封建秩序被搅乱时代从外边向内退守,而仍不能忘情于外的
那副贪欲相,理由是“君臣之大,次于天地”。这意思,在外篇喻蔽篇说得
更清楚:
“余雅谓王仲任作论衡八十余篇,为冠伦大才。有同门鲁生难余曰:
‘。。王充著书,兼箱累表,而乍出乍入,或儒或墨。。。’抱朴子答
曰:‘。。夫发口为言,著纸为书,书者所以代言,言者所以书事。若
用笔不宜杂载,是议论常守一物。昔诸侯访政,弟子问仁,仲尼答之,
人人异辞。盖因事托规,随时所急。譬犹治病之方千百,而针灸之处无
常。却寒以温,除热以冷,期于救死存生而已。岂可诣者逐一道如齐楚
而不改路乎?。。淮南鸿烈,始于原道俶真,而亦有兵略主术;庄周之
书,以死生为一,亦有畏牺慕龟,请粟救饥’。”
他曲解王充的思想之后,说明自己内神仙而外儒术,在于不废弃任何机
会,“因事托规,随时所急”,以达到豪族地主的“救死存生”的目的,这
不是自相矛盾。表面有矛盾,而内容是统一的。而且,我们更要注意,连同
他的内神仙也是要以金丹来对抗符水,以神仙来对抗巫祝,以名门豪族来对
抗起义农民,“令百姓杜冻饥之源,塞盗贼之萌”的。
考葛洪的外儒术的应世经络,具载于抱朴子外篇五十卷中。篇目如下:
卷一嘉遁卷二逸民卷三勖学卷四崇教
卷五君道卷六臣节卷七良规卷八时难
卷九官理卷十务正卷十一贵贤卷十二任能
卷十三钦士卷十四用刑卷十五审举卷十六交际
卷十七备阙卷十八擢才卷十九任命卷二十名实
卷二十一清鉴卷二十二行品卷二十三弭讼卷二十四酒诫
卷二十五疾谬卷二十六讥惑卷二十七刺骄卷二十八百里卷二
十九接疏卷三十钧世卷三十一省烦卷三十二尚博
卷三十三汉过卷三十四吴失卷三十五守塉卷三十六安贫
卷三十七仁明卷三十八博喻卷三十九广譬卷四十辞义
卷四十一循本卷四十二应嘲卷四十三喻蔽卷四十四百家
卷四十五文行卷四十六正郭卷四十七弹祢卷四十八诘鲍
卷四十九知止、穷达、重言卷五十自叙
除自叙一卷外,余四十九卷五十一篇,便是外篇的全部了。外篇内容,分为
五项:第一是关于政治的,如君道、臣节、官理、贵贤、任能、用刑、审举、
百里、汉过、吴失等;第二是对风俗习尚的批评,如交际、名实、清鉴、行
品、弭讼、酒诫、疾谬、讥惑、省烦等;第三是对汉末以来,学风及思潮的
批评,如钧世、尚博、正郭、弹祢、诘鲍等;第四是关于个人生活修养及态
度的,如嘉遁、逸民、守塉、安贫、仁明、如止、穷达等;第五是表白著书
用意的,如应嘲、喻蔽、百家等。其他如博喻广譬等,则因文体特殊,内容
驳杂琐碎,不易确定其应属那项。
现在分项加以说明。
葛洪的政治思想,虽自称属儒家,但实际上乃汉酷吏的继承,是内法外
儒的“王霸道杂之”的憧憬。自从汉王朝崩坏以来,安固森严的汉法度破坏
无遗,曹操用人便只问才不才,不问行品如何。一切礼度法制,趋向简易严
峻。为了适应军事屯田的封建经济,礼度法制的简易严峻是必要的。这样,
曹操有了成功,司马氏也有了成功。然而曹氏亡于权臣内蚀,而司马氏则亡
于豪族内讧、胡人外铄。因此在君主之下个别军事领袖(亦即名门豪族)的
权势争夺,不利于名门间稳定局面的维持。在许多名门豪族之上,似应有一
个共同的领袖,他处在不可与争的地位,来维持名门间的平衡,这个领袖,
便是最高地主或最高家长。葛洪在君道、臣节、良规诸篇中,说明阶级关系
是绝对的,尊卑的对立应该调和,因为“君”如父,象“天”,这道理是如
自然规律,不可改易的。他说:
“清玄剖而上浮,浊黄判而下沈,尊卑等威,于是乎著。往圣取诸
两仪,而君臣之道立;设官分职,而雍熙之化隆。君人者,必修诸己以
先四海,去偏党以平王道,遣私情以标至公。”(君道)
“喻之元首,方之股肱,虽有尊卑之殊邈,实若一体之相赖也。”
(臣节)
“臣喻股肱,则手足也,履冰执热,不得辞焉。”(同上)
“夫废立之事,小顺大逆,不可长也!夫君,天也,父也,君而可
废,则天亦可改,父亦可易也。。。而世人诚谓汤武为是,而伊霍为贤,
此乃相劝为逆者也。又见废之君,未必悉非也。。。见废之主,神器去
矣,下流之罪,莫不归也。”(良规)
在他看来,君只要“去偏党以平王道,遣私情以标至公”,不偏不倚地
维持名门间的均势,而臣能尽股肱之力,尊事其君,则魏晋以来的内讧篡弑
都可避免。
人君非用人佐治不可,审举篇说:“人君虽明并日月,神鉴未兆,然万
机不可以独统,曲碎不可以亲总,必假目以遐览,借耳以广听,诚须有司,
是康是赞。故圣君莫不根心招贤,以举才为首务。施玉帛于丘园,驰翘车于
岩薮,劳于求人,逸于用能”。在任能、钦士两篇中,也有同样的说法,兹
不再琐引。
关于用人的方法,葛洪在审举篇中,以及汉过、吴失篇中,痛论卖官之
弊及奸邪害正之状。他以为审举之法,在乎公平,而对舞弊严加惩罚。审举
篇说:
“汉之末叶,桓灵之世,柄去帝室,政在奸臣,纲漏防溃,风颓教
沮。抑清德而扬谄媚,退履道而进多财。力竞成俗,苟得无耻。或输自
售之宝,或卖要人之书,或父兄贵显,望门而辟命,或低头屈膝,积习
而见收。夫铨衡不平,则轻重错谬。。。以之治人,则虐暴而豺贪,受
取聚敛,以补买官之费;立之朝廷,则乱剧于棼丝,引用驽庸,以为党
援。而望风向草偃,庶事之康,何异悬瓦砾而责夜光,弦不调而索清音
哉?何可不澄浊飞沈,沙汰臧否,严试对之法,峻贪夫之防哉!殄瘁攸
阶,可勿畏乎?。。遣其私情,竭其聪明,不为利欲动,不为属托屈。
所欲举者,必澄思以察之,博访以详之。修其名而考其行,校同异以备
虚饰,令亲族称其孝友,邦闾归其信义。尝小仕者有忠清之效,治事之
干,则寸锦足以知巧,刺鼠足以观勇也。又秀孝皆宜如旧,试经答策,
防其置对之奸,当令必绝。其不中者勿署吏,加罚禁锢。其所举书不中
者,刺史太守免官,不中左迁,中者多不中者少后转,不得过故。若受
而赇举所不当,发觉有验者,除名,禁锢终身,不以赦令原,所举与举
者同罪。今试用此法治,一二岁之间,秀孝必多不行者,亦足以知天下
贡举不精之久矣。过此则必多修德而勤学者矣。”
上面我们已经说过,为了适应军事屯田的封建经济,礼度法制的简易严
峻是必要的。军事屯田的封建经济,是在军事体系之下维持统治权的稳定,
同时还要准备随时的流动。晋之占田制只是在屯田制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修
改。这种不安定的经济制度,反映在礼制与法制上的,是两汉森严整齐法度
的崩溃,是魏晋清峻通脱风尚的养成。在省烦篇中,葛洪便指出繁礼的无用,
主张“删定三礼,割弃不要”: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弥纶人理,诚为曲备。然冠昏饮射,何烦
碎之甚邪?人伦虽以有礼为贵,但当令足以叙等威而表情敬,何在乎升
降揖让之繁重,拜起俯伏之无已邪?。。自建安之后,魏之武文,送终
之制,务在俭薄,此则墨子之道,有可行矣。余以为丧乱既平,朝野无
为,王者所制,自君作古。可命精学洽闻之士,才任损益,免于拘愚者,
使删定三礼,割弃不要,次其源流,总合其事,类集以相从。其烦重游
说,辞异而义同者,存之不可常行,除之无所伤损,卒可断约而举之,
勿令沈隐,复有凝滞。其吉凶器用之物、俎豆觚觯之属、衣冠车服之制、
旗章采色之美、宫室尊卑之品、朝飨宾主之仪、祭奠殡葬之变、郊祀禘
祫之法、社稷山川之礼,皆可减省,务令约俭。”
文中说减削繁礼,在“丧乱既平”之后,实际上,则自“建安之后”,
早已“务在俭薄”了,文中之意,无非是把军事屯田时期的礼制变更,在丧
乱既平之后,予以合法的确定罢了,并非真要等到丧乱既平之后才实行。
与礼度并行的刑法,葛洪主张趋于严峻,主张“以杀止杀”,来对付人
民。用刑篇说:
“德敬治狡暴,犹以黼黻御锋剡也,以刑罚施平世,是以甲胄升庙
堂也。”
“仁之为政,非为不义也,然黎庶巧伪,趋利忘义,若不齐之以威,
纠之以刑,远羡羲农之风,则乱不可振,其祸深大。以杀止杀,岂乐之
哉!”
“仁者为政之脂粉,刑者御世之辔策。脂粉非体中之至急,而辔策
须臾不可无也。”
“安于感深谷而严其法,卫子疾弃灰而峻其辟,夫以其所畏,禁其
所玩,峻而不犯,全民之术也。”
“刑之为物,国之神器,君所自执,不可假人,犹长剑不可倒捉,
巨鱼不可脱渊也,乃崇替之所由,安危之源本也。”
“以刑罚施平世,是以甲胄升庙堂”,则从反面来推论,很分明地是说
乱世该用峻刑严法了。因此,他得出刑是“国之神器”的结论。他更主张恢
复肉刑。用刑篇道:
“或曰:‘然则刑罚果所以助教兴善,式遏轨忒也。若夫古之肉刑,
亦可复与?’抱朴子曰:‘曷为而不可哉!’”
在礼与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