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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小逻辑 作者德黑格尔着贺麟译·txt-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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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过渡到质,那是不行的;反之事物中有其永久的东西,这就是事物的本质。至于就
本质一范畴的别种意义及用法而论,我们首先须指出,在德文里当我们把过去的Sein
(存在)说成Gewesen(曾经是)时,我们就是用Wesen(本质)一字以表示助动词Sein
(“是”或“存在”)的过去式。语言中这种不规则的用法似乎包含着对于存在和本质
的关系的正确看法。因为我们无疑地可以认本质为过去的存在,不过这里尚须指出,凡
是已经过去了的,并不是抽象地被否定了,而只是被扬弃了,因此同时也被保存了。譬
如我们说,凯撒曾经到过高卢,这话所否认于凯撒的,只是这事的直接性,但并没有根
本否认凯撒曾驻扎过高卢。因为驻扎过高卢才是这句话的内容,而这内容这里便表述为
被扬弃了的。在平常生活里,当我们说到Wesen时,这个词大都是指一总合或一共体的意
思。譬如我们称新闻事业为Zeitungs-wesen,称邮局为Postwesen;称关税为Steuerwe
sen。所有这些用法其意义大都不外说,这些事物不可单一地从它们的直接性去看,而须
复合地进一步从它们的不同的关系去看。语言的这种用法,差不多包含着我们所用的本
质一词的意义了。
    我们又常说到有限的本质,而称人为一有限的本质。但单就本质一词而言,即已包
含有超出有限的意义,故谓人为有限的本质,实欠恰当。又有人说,有一个最高的本质,
因而上帝便应称为最高的本质。对于这种说法必须指出两点:第一、“有这样一个事物”
的说法,就暗示那种事物只是有限的。
    譬如我们说,有好多好多的星球,或说有某种性质的植物,又有别种性质的植物。
在这些情形下,我们所说的有某种事物,还另有别的事物在它之外或是在它之旁。但上
帝作为绝对无限却不是这样一种事物,这种事物只是存在着,在它之外或在它之旁还有
别的本质。如果在上帝之外还有别的事物,则这些事物在它们与上帝分离的状态中,就
不会具有本质;甚至可以说,它们在孤立状态中,只能认为是无支柱的和无本质的东西,
是单纯的假象。但这里就含蕴着我要指出的第二点:即仅称上帝为最高的本质,实在是
很不能令人满意的说法。这种说法所应用的量的范畴,事实上只有在有限事物的领域内
才有其地位。譬如,当我们说这山是地球上最高的山时,我们这时已有了一个观念,认
为除了这个最高的山之外,同样地还有别的高山。当我们说某人是这一国最富有的人或
最有学问的人时,亦复如是。但上帝并不仅是一本质,甚至也不仅是一最高的本质,而
是唯一的本质。但在这里也须立刻指出,这种对于上帝的看法,虽说是在宗教意识发展
里构成一重要而必然的阶段,却并没有穷尽基督教中上帝一观念的深度。假如我们仅仅
单纯地认上帝为本质,并且仅至此为止,则我们只知道他是普遍而不可抵抗的力量,换
言之,他只是主。现在,对于主的畏惧固然是智慧的开始,但也只是智慧的开始。最初
有犹太教,后来又有穆罕默德教将上帝认作是主,并且本质上是唯一的主。这些宗教的
缺点,一般讲来,在于未能给有限以应有的地位,因为异教以及多神教的特点就在于孤
立地坚持有限事物(不论自然事物也好,或者有限的精神事物也好)。此外还有一个常
常听见的说法,说上帝既是最高的本质,因此上帝不可知。这一般是近代启蒙思想,确
切点说,抽象理智的看法,这种看法只以说出:ily a unétre supreHme(天地
间有一至高无上的存在),便算满足,而不更加深究。如果照这样说来,上帝只被认作
是一至高的、远在彼岸的本质,那就会将这直接的眼前的世界,认作固定的、实证的事
物,而忘记了本质正是对一切直接事物的扬弃。假如上帝是抽象的、远在彼岸的本质,
一切的区别和规定性均在上帝之外,那么上帝事实上就会徒具空名,仅是抽象理智的一
个单纯的caput mortunm(死躯壳)。因此对于上帝的真知识是起始于知道任何事物在它
的直接存在里都是没有真理性的。
    不仅关于上帝,即就别的对象而言,人们也常常将本质一范畴予以抽象的使用,而
于观察事物时,将事物的本质认作独立自存,与事物现象的特定内容毫不相干。譬如,
人们常习惯于这样说,人之所以为人,只取决于他的本质,而不取决于他的行为和他的
动作。这话诚然不错,如果这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行为,不可单就其外表的直接性
去评论,而必须以他的内心为中介去观察,而且必须把他的行为看成他的内心的表现:
但是不可忘记,本质和内心只有表现成为现象,才可以证实其为真正的本质和内心。而
那些要想从异于表现在行为上的内容去寻求人的本质的人,其所基以出发的用意,往往
不过是想抬高他们单纯的主观性,并想逃避自在自为地有效的东西。

    §113

    本质阶段中的自身联系就是同一性或自身反思的形式。
    同一性或自身反思在这里便相当于“存在”阶段中的直接性的地位。直接性和同一
性两者都同是抽象的自身联系。
    无思想性的感性把任何有限和受限制之物当作存在着的东西,因而就过渡到固执的
知性,把有限之物认作一个自身同一的,不自相矛盾的东西。

    §114

    这种同一性既是从存在中出来的,最初似乎只具有存在的诸规定,这些规定与存在
的关系似乎只是外在关系。这种外在的存在,如果认作与本质分离,它便可叫做非本质
的东西,〔但这却是错误的〕,因为本质是在自身内的存在(In-sich-sein),而本
质之所以是本质的,只是因为它具有它自己的否定物在自身内,换言之,它在自身内具
有与他物的联系,具有自身的中介作用。因此本质具有非本质的东西作为它自己固有的
假象。但区别即包含有假象或中介性在内,而且既然凡是被区别开之物,一方面与它所
从出的同一性有区别,因为它不是直接的同一性,而是同一性的假象;一方面它自身也
仍然是一种同一性,所以它仍然采取存在或自身联系的直接性的形式。因此本质的范围
便成为一个直接性与间接性尚未完全结合的范围。在这种不完全的结合里,每一事物都
是这样被设定为具有自身联系,但同时又超出这自身联系的直接性。本质是一个反思的
存在,一个映现他物的存在,也可以说,一个映现在他物中的存在。所以,本质的范围
又是发展了的矛盾的范围,这矛盾在存在范围内还是潜伏着的。
    〔说明〕因为那唯一的概念构成一切事物的实质,所以在“本质”的发展里出现了
和在“存在”的发展里相同的范畴,不过采取反思的形式罢了。所以,在存在里为有与
无的形式,而现在在本质里便进而为肯定与否定的形式所替代。前者相当于无对立的存
在的同一性,后者映现其自身,发展其自身成为区别。这样,变易就立即进而发展为定
在的根据,而定在当返回其根据时,即是实存(Existenz)。
    本质论是逻辑学中最困难的一部门。它主要包含有一般的形而上学和科学的范畴。
这些范畴是反思的知性的产物,知性将各范畴的区别一方面认作独立自存,一方面同时
又明白肯定它们的相对性,知性只是用一个又字,将两方面相互并列地或先后相续地联
合起来,而不能把这些思想结合起来,把它们统一成为概念。
    
  







A.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



  (DasWesenalsGrundderExistenz)

(a)纯反思规定(Die reine Reelexionsbest
immungen)

    (1)同一(IdentitaBt)

    §115

    本质映现于自身内,或者说本质是纯粹的反思;因此本质只是自身联系,不过不是
直接的,而是反思的自身联系,亦即自身同一。
    〔说明〕这种同一,就其坚持同一,脱离差别来说,只是形式的或知性的同一。换
言之,抽象作用就是建立这种形式的同一性并将一个本身具体的事物转变成这种简单性
形式的作用。有两种方式足以导致这种情形:或是通过所谓分析作用丢掉具体事物所具
有的一部分多样性而只举出其一种;或是抹煞多样性之间的差异性,而把多种的规定性
混合为一种。
    如果我们将同一与绝对联系起来,将绝对作为一个命题的主词,我们就得到:“绝
对是自身同一之物”这一命题。无论这命题是如何的真,但它是否意味着它所包含的真
理,却是有疑问的,因此至少这命题的表达方式是不完满的。因为我们不能明确决定它
所意味的是抽象的知性同一,亦即与本质的其他规定相对立的同一,还是本身具体的同
一。而具体的同一,我们将会看见,最初〔在本质阶段〕是真正的根据,然后在较高的
真理里〔在概念阶段〕,即是概念。——况且绝对一词除了常指抽象而言外,没有别的
意义。譬如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其实不过指抽象空间、抽象时间罢了。
    本质的各种规定或范畴如果被认作思想的重要范畴,则它们便成为一个假定在先的
主词的谓词,因为这些谓词的重要性,这主词就包含一切。这样产生的命题也就被宣称
为有普遍性的思维规律。于是同一律便被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或“甲是
甲”。否定的说法:“甲不能同时为甲与非甲”。这种命题并非真正的思维规律,而只
是抽象理智的规律。这个命题的形式自身就陷于矛盾,因为一个命题总须得说出主词与
谓词间的区别,然而这个命题就没有作到它的形式所要求于它的。但是这一规律又特别
为下列的一些所谓思维规律所扬弃,这些思维规律把同一律的反面认作规律。——有人
说,同一律虽说不能加以证明,但每一意识皆依照此律而进行,而且就经验看来,每一
意识只要对同一律有了认识,均可予以接受。但这种逻辑教本上的所谓经验,却与普遍
的经验是相反的。照普遍经验看来,没有意识按照同一律思维或想象,没有人按照同一
律说话,没有任何种存在按照同一律存在。如果人们说话都遵照这种自命为真理的规律
(星球是星球,磁力是磁力,精神是精神),简直应说是笨拙可笑。这才可算得普遍的
经验。只强调这种抽象规律的经院哲学,早已与它所热心提倡的逻辑,在人类的健康常
识和理性里失掉信用了。
    附释:同一最初与我们前面所说的存在原是相同之物,但同一乃是通过扬弃存在的
直接规定性而变成的,因此同一可以说是作为理想性的存在。对于同一的真正意义加以
正确的了解,乃是异常重要之事。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首先必须特别注意,不要把同
一单纯认作抽象的同一,认作排斥一切差别的同一。这是使得一切坏的哲学有别于那唯
一值得称为哲学的哲学的关键。真正的同一,作为直接存在的理想性,无论对于我们的
宗教意识,还是对于一切别的一般思想和意识,是一个很高的范畴。我们可以说,对于
上帝的真正知识开始于我们知道他是同一——是绝对的同一的时候。因为这即包含有认
识世界上的一切力量和一切光荣在上帝面前尽皆消失,它们只不过是他的力量和他的光
荣之映现罢了。再就同一作为自我意识来说,也是这样,它是区别人与自然,特别是区
别人与禽兽的关键,后者即从未达到认识其自身为自我,亦即未达到认识其自身为自己
与自己的纯粹统一的境界。更就同一和在思维的联系方面的意义而言,最要紧的是不要
把存在及其规定作为扬弃了东西包含于自身内的真同一与那种抽象的、单纯形式的同一
混淆起来。凡是从感觉和当下直观的立场所经常提出的那一切对于思维的攻击,如说思
想偏执、僵硬、毫无内容等等,都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即认为思维的活动只在于建
立抽象的同一,而形式逻辑在提出我们上面曾讨论过的那条所谓思维的最高规律时,正
好确认了这一前提。如果思维活动只不过是一种抽象的同一,那末我们就不能不宣称思
维是一种最无益最无聊的工作。概念以及理念,诚然和它们自身是同一的,但是,它们
之所以同一,只由于它们同时包含有差别在自身内。

    (2)差别(Der Unterschied)

    §116

    本质只是纯同一和在自己本身内的假象,并且是自己和自己相联系的否定性,因而
是自己对自己本身的排斥。因此本质主要地包含有差别的规定。
    异在(Anderssein)在此处已不复是质的东西,也不复是规定性和限度,而是在本
质内,在自身联系的本质内,所以否定性同时就作为联系、差别、设定的存在、中介的
存在而出现。
    附释:如果有人问:同一如何会发展成为差别呢?他在这个问题里便预先假定了单
纯的同一或抽象的同一是某种本身自存之物,同时也假定了差别是另一种同样地独立自
存之物。然而这种假定却使得对于上面所提出的问题的解答成为不可能。因为如果把同
一认作不同于差别,那末我们事实上只能有差别,因而无法证明由同一到差别的进展。
因为对那个提出如何进展的问题的人,进展的出发点根本就不存在。因此,这个问题,
试细加思考,将会证明为完全没有意义。而且对于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将会首先引出另一
问题,即是他所设想的同一究竟是什么?其结果是他所设想的同一,的确毫无内容,而
同一对他只不过是个空名罢了。再则,象我们曾经看到那样,同一无疑地是一个否定的
东西,不过不是抽象的空无,而是对存在及其规定的否定。而这样的同一便同时是自身
联系,甚至可以说是否定的自身联系或自己与自己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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