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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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7.2 项目文件的组卷
7.2.1 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7.2.2 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7.2.3 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7.3 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7.3.1 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问或重要程度排列.
7.3.2 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实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7.3.3 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7.3.4 竣工图按专业、幽号排列.
7.3.5 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7.4 案卷编目
7.4.1 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
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样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或标题栏外右上方;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文件,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7.4.2卷内目录的编制、卷内目录包括的内容如下,
——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l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的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图样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全称;
——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日期;
——页号,应填写每份文件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
——备注(需要时填写).
7.4.3 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
案卷封面可采用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主要内容如下: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代字、代号及结构、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等;项目名称应与批准的原立项,设计(包括代号)相符;归 档外文资料的题名及主要内容应译成中文;
——立卷单位,应填写文件组卷部门或项日负责部门;
——起止日期,应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应依据有关规定填写组卷时划定的保管期限;
——密级,应依据保密规定填写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
——档号,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填写档案的项目代号、分类号和案卷流水号.
案卷脊背,应填写保管期限、档号和案卷题名或关键词.
案卷封面及脊背的档号,暂用铅笔填写;移交后由接收单位统一正式填写.
7.4.4 卷内备考表
一一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页数。不同载体文件的数量(见示例),说明组卷情况,如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
示例;文字材科20件,100页,照片IO张,附图1张.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形式.
7.5 案卷装订要求
7。 5。 1 文字材料可采用整卷装订与单份文件装订两种形式;图纸可不装订.但同一项目应统一。
7。 5.2 案卷内不应有金属物.
7.5.3 单份文件装订时,应在卷内每份文件首页右上方加盖、填写档号章.档号章内容有:档号、序号.
7。 5.4 外文资料应保持原来的案卷及文件排列顺序,文号及装订形式.
7.6 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
7.6.1 卷皮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其外表规格为310mmX220mm.厚度分别为lomm、20mm、30mm、40mm,50mm.用牛皮纸板双裱压制.
7.6.2 案卷内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的尺寸为297mmX210mm.
7.6.3 卷盒和卷内表格印制应清晰端正.
7.7 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7.8项目文件的归档
7.8.1 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7.8.2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7.8.3 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5.5的规定.
7。 8.4 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7.8.5 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7.9 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
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7.10 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8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8.1 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a)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觌则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b)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c)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d)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8.2 项目档案的移交
8.2.1 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8.2.2 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8.2.3 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没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附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