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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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民有常。其下文曰,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
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居也。周公作六官之典,曰治典,曰教典,
曰礼典,曰政典,曰刑典,曰事典,而并谓之周礼。今之礼记,其创意
命篇,有不为威仪制度者,中庸、缁衣、儒行、大学之类是也,及其成
书,总而谓之礼记,是其本传之者,亦知礼矣。不独此二书而已也。韩
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则当时亦谓易象春秋
为礼经也。故知礼者,生民之大也。乐得之而以成,政得之而以行,刑
得之而以清;仁得之而不废,义得之而不诬,智得之而不惑,信得之而
不渝。。。”(文集卷二礼论第六)
把诸经都目为礼经,把礼归结为威仪制度,是李觏礼论的中心思想之一。
这种思想,也还是从“礼”是人类实际生活的节文这一根本思想导引出来的。
李觏易论的基本思想在于把易从迷信的气氛里解脱出来,归之于人事。
文集卷三易论第一,一开头就说:
“或曰,易之为书也,其不可学邪?何其微而不显也?曰,学者之
过也。圣人作易,本以教人。而世之鄙儒,忽其常道,竞习异端。有曰
我明其象,则卜筮之书未为泥也;有曰我通其意;则释老之学未为荒也。
昼读夜思,疲心于无用之说,其以惑也,不亦宜乎?包牺画八卦而重之,
文王周公孔子系之辞,辅嗣(王弼)之贤,从而为之注,炳如秋阳,坦
如大逵。君得之以为君,臣得之以为臣,万事之理,犹辐之于轮,靡不
在其中矣。”
李觏首先把易的作用鲜明地予以规定:易是教育人的道理,万事之理,都在
易中。其中,主要的是人事之理,即所谓“君得之以为君,臣得之以为臣”
的理。一切卜筮、释老迷信,如当时流行的图书象数之学,都是鄙儒的“异
端”,非易之“常道”。其次,易学的注家,自王弼宗费氏易,舍象数而言
理,就把易从今文的迷信中脱出。李觏独取王弼之注,因为他认为辅嗣之注
“炳如秋阳,坦如大逵”。这里尊崇王弼易注的正统性,具有对图书象数之
学这样粗糙的迷信的批判意义。因此,李觏易论十三篇就专明人事,易论第
一篇论“为君之道”,第二论“任官”,第三论“为臣之道”,第四论“治
身之道”与“家道”,第五论“遇于人”,第六论“动”(行动),第七论
“因人”,第八论“常与权”,第九论“慎祸福”,第十论“招患与免患”,
第十一论“迹与心”,第十二论“卦时”,第十三论“以人事明卦象”,作
为易论的总结。所有这些,全着眼在人事。
李觏在删定易图序论里,表述了他对易理的看法。他再三说明,他写的
易论,是根据王弼的住“以解义”,目的在“急乎天下国家之用”。阐明易
理,无非是要使“人事修而王道明”,“若夫释人事而责天道,斯孔子所罕
言。”他批评当时广泛流行的刘牧易数钩隐图,认为傀异、诞谩,贻误学者,
很少有用。他说:
“觏尝著易论十三篇、援辅嗣之注以解义,盖急乎天下国家之用,
毫析幽微,所未暇也。世有治易,根于刘牧者,其说日不同。因购牧所
为易图五十五首观之,则甚复重。假令其说之善,犹不出乎河图、洛书、
八卦三者之内,彼五十二皆疣赘也。而况力穿凿以从傀异,考之破碎,
鲜可信用。大惧诖误学子,坏隳世教。乃删其图而存之者三焉:所谓河
图也、洛书也、八卦也。于其序解之中,撮举而是正之,诸所触类,亦
复详说,成六论,庶乎人事修而王道明也。其小得失不足喜愠者,不尽
纠割。别有一本,黄黎献为之序者,颇增多诞谩,自郐以下,可无讥焉。
牧又注易,所以为新意者,合牵象数而已,其馀则攘辅嗣之指而改其辞,
将不攻自破矣。先代诸儒,各自为家,好同恶异,有甚寇仇。吾岂斯人
之徒哉?忧伤后学,不得已焉耳。”(文集卷四删定易图序论)
又说:
“吉凶由人,乃易之教也。黄帝尧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
使民宜之。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若夫释人事而责天道,斯孔子所
罕言。古之龟筮,虽质诸神明,必参以行事。南蒯将乱,而得黄裳元吉,
穆姜弃位,而遇元亨利正(贞),德之不称,知其无益。后之儒生,非
史非巫,而言称运命,矫举经籍,以缘饰邪说,谓存亡得丧一出自然。
其听之者亦已荒矣。王制曰,执左道以乱政,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
疑众,杀。为人上者心以王制从事,则易道明而君道成矣。”(删定易
图序论六)
北宋时候,图书象数之学和有关道教的迷信观念,广泛流行。思想学术
蒙上了浓厚的迷信色彩。统治阶级醉心于这种骗人的说教。突出的例子是宋
真宗的诞谩的天书,当时曾诳惑了多少人心。这就是李觏所指出的:“后之
儒生,非史非巫,而言称运命,矫举经籍,以缘饰邪说,谓存亡得丧一出自
然。其听之者亦已荒矣。”李觏把这种迷信思想,比之于左道乱政,比之于
鬼神疑众,主张予以禁绝。这种激烈的反迷信思想,承袭了前人的无神论的
战斗传统。
李觏在易论和删定易图序论里,从平凡实际的人事解释易义,抛弃幽微
诞谩的谬说,因而随处诱露出唯物主义的光芒。他说:
“或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谓备天下之象也。请言其略。曰,
天地万物,存乎说卦矣,姑以人事明之。八卦之道在人,靡不有之也。”
(文集卷三易论第十三)
八卦备天下之象,天地万物,存乎说卦,而人事就无处不和易道相符合。
李觏于此,有哪些具体的说明呢?
首先,李觏认为五行万物之所从生,乃由于阴阳二气的会合,肯定了世
界的物质性。他说:
“厥初太极之分,天以阳高于上,地以阴卑于下,天地之气,各亢
所处,则五行万物何从而生?。。天气虽降,地气虽出,而犹各居一位,
未之会合,亦未能生五行矣。譬诸男未冠、女未笄,昏姻之礼未成,则
何孕育之有哉?。。夫物以阴阳二气之会而后有象,象而后有形。象者
胚胎是也,形者耳目鼻口手足是也。。。天降阳,地出阴,阴阳合而生
五行。此理甚明白。”(文集卷四删定易图序论一)
李觏根据乾卦的四德:元、亨、利、贞,对形气性命等传统的哲学范畴,
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从人类、禽兽、百谷、草木的生育长养的自然现象
中,从有生一切品彙的性格和状态中,唯物地论证了形气性命之理。他说:
“或曰,敢问元亨利贞何谓也?曰,大哉乎,乾之四德也。而先儒
解诂,未能显阐,是使天道不大明,君子无所法。若夫元以始物,亨以
通物,利以宜物,正(贞)以幹物,读易者能言之矣。然所以始之,通
之,宜之,幹之,必有其状。窃尝论之曰:始者其气也,通者其形也,
宜者其命也,幹则其性也。走者得之以胎,飞者得之以卵,百谷草木得
之以句萌,此其始也。胎者不殰,卵者不殈,句者以伸,萌者以出,此
其通也。人有衣食,兽有山野,虫豸有陆,鳞介有水,此其宜也。坚者
可破而不可软,炎者可灭而不可冷,流者不可使之止,植者不可使之行,
此其■也。”(删定易图序论五)
以上所陈述的形气性命之理,就是“天道”,就是自然之理。走兽之胎,飞
禽之卵,百谷草木之句萌(始)(气);胎之生,卵之孵,句萌之伸茁(通)
(形);人禽虫鱼之生活条件(宜)(命);石之坚,火之炎,水之流,草
木之植(幹)(性),等等,都依照着一定的“天道”,一定的自然之理。
这种自然之理,赅括为元亨利贞四德。
李觏以为,君子法乾之德以治天下,故人事必须效法天道。天道无他,
就是顺着形气性命之自然,因此,人事也该顺着人类生活要求的自然,使人
类生活得到满足。李觏接着在下文说道:
“乾而不元,则物无以始,故女不孕也;元而不亨,则物无以通,
故孕不育也;亨而不利,则物失其宜,故当视而盲,当听而聋也;利而
不正,则物不能幹,故不孝不忠,为逆为恶也。。。唯君子为能法乾之
德而天下治矣。制夫田以饱之,任妇功以暖之,轻税敛以富之,恤刑罚
以生之,此其元也。冠以成之,昏以亲之,讲学以材之,宾接以交之,
此其亨也。四民有业,百官有职,能者居上,否者在下,此其利也。用
善不复疑,去恶不复悔,令一出而不反,事一行而不改,此其贞也。”
(同上)
从表面看,李觏的政治论似总摄于其自然观之中,即人事总摄于天道之
中,实则其自然观为其政治论服务,以天道来论证人事,阐发人事,使“人
事修而王道明”。如果“释人事而责天道”,李觏认为这也是“孔子所罕言”
的。
从易义里,李觏也接触到了事物发展变化的问题。他说:
“常者,道之纪也;道不以权,弗能济矣。是故权者,反常者也。
事变矣,势异矣,而一本于常,犹胶柱而鼓瑟也。”(易论第八)
“排患解纷,量时制宜,事出一切,愈不可常也。”(同上)
常与权的对立,就是常住性与变动性的对立。李觏看到了这种对立。但
是李觏虽然反对胶柱鼓瑟,主张量时制宜,却并没有把权(变动性)看成是
绝对的,而把权看成是相对的。所以他说:“常者道之纪”。这是一种颠倒
了的看法。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里教导我们说,“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
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毛泽东选
集卷一,页三二○)据此衡量,李觏的这种错误认识是很明显的。从这种错
误认识出发,李觏把“迹”和“心”对立起来,认为“迹”是变的,而“心”
是不变的,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他说:
“时虽异矣,事虽殊矣,然事以时变者其迹也,统而论之者其心也。
迹或万殊,而心或一揆也。。。时既屡迁,迹亦皆变,苟不求其心之所
归,而专视其迹,则散漫简策,百纫千结,岂中材之所了邪?。。然则
统而论之,不亦可乎?”(易论第十一)
以“一揆”的心,应付“万殊”的迹,这种“统而论之”的方法是唯心主义
的。但是李觏却以此作为处在变革的时代“守正”的不二法门。他说:
“若夫分有所定,义不可去,则莫若守正之为利也。。。处天地之
将闭,平路之将陂,时将大变,世将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动不失其应,
艰而能正,不失其义,故无咎也。”(易论第六)
由于李觏的阶级的局限,使他不能跳出封建主义的“正”(“不失其正”),
死抱住“分有所定”不放。这就是哲学思想上以“一揆”应“万殊”,以“统
而论之”应“百纫千结”的社会根源。这种理论也受王弼的影响。
但是,在认识论上,李觏还是有某些正确的见解,闪射出唯物主义的光
彩。他说:
“性不能自贤,必有习也。事不能自知,必有也见。习之是而见之
广,君子所以有成也。”(易论第四)
肯定习惯对人性的影响,经验对知识的影响,这就是重视后天实践的光
辉命题,与当时的先验的人性论正相反对。
李觏的删定易图序论,仍然保留了河图、洛书、八卦三图,还用大量篇
幅阐述了“毫析幽微”之论,并没有完全摆脱象数学的窠臼。这种思想上的
不彻底性也是应该指出的。
第九章 王安石的新学、变法思想
和唯物主义哲学
第一节 王安石的生平及
其新学的学术地位
王安石的学术思想,北宋时称为“新学”。河南程氏遗书第二上:
“游酢杨时,是学得灵利高才也。杨时于新学极精。今日一有所问,
能尽知其短而持之。介父(甫)之学,大抵支离。伯淳尝与杨时读了数
篇,其后尽能推类以通之。”
这是洛学对新学的贬辞,但是,也反映了洛学对新学的重视。惟其视之重,
才更要贬之刻。正与政治上的反为新法相同,在学术思想上的反对“新学”,
实具有深刻的阶级斗争的意义。
列宁在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一文中曾指出“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
时的改革家”(列宁全集第十卷,页一五二,注二)。王安石其人、其新学、
其新法,为世所厚诬者,垂一千年。近代资产阶级的学者如梁启超等,对此
历史公案,虽有所平反,但是并没有抉露其中的真实。
宋元学案卷九十八,序列王安石的学术思想,标目荆公新学略。全祖望
对此予以说明:
“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
已而聚讼大起。三经新义,累数十年而始废。而蜀学亦遂为敌国。上下
学案者不可不穷其本末也。且荆公欲明圣学而杂于禅,苏氏出于纵横之
学而亦杂于禅,甚矣西竺之能张其军也。述荆公新学略及蜀学略。”
王梓材推阐全氏之意,说道:
“是条序录,兼蜀学而言之。谢山以其并为杂学,故列之学案之后,
别谓之学略云。”
全氏对王安石的学术思想,摈而不予以正统地位,目为杂学,不复按年代序
列,而别附见全书之末,贬落之意显然,可见全氏不免囿于正统见解。但是
“荆公新学”,毕竟震撼了当时的学术思想界,引起封建的正统思想的围攻,
几经崇黜,凡六十年才最后被统治者所废弃,则是客观事实。在王安石当时,
就是论敌也不得不承认王安石的学术地位。元祐初年,司马光当政,新法次
第罢废。王安石死了,苏轼执笔的制辞里,对王安石还不得不这样承认:
“名高一时,学贯千载。。。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
文,断以己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
所谓“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就此而
论,王安石新学具有何等气魄震慑他的论敌,是很明显的。
再从新学学派本身对王安石的评价,更可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