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引出的暧昧情感故事:血色缠-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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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嫣耳朵里嗡嗡直叫。这人的声音太熟悉了,她想起来了,就是昨天在星源集团大厅里看到的打骂手下的墨镜。再往进来人的脸上一看,她愣住了。这人一身休闲服,跛着一条腿,一字漆黑的眉毛,眉宇间横亘的霸气,竟然是昨天晚上见过的魏平的四哥。
唐嫣有点发懵,这三个人现在怎么成了一个人?
还没容她的大脑将三个人合三为一,那人已经笑着向唐嫣伸出手相握。握手的时候,力气大得有点捏疼了唐嫣的手。
“早就听说董军要派个美女记者来采访我,我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偏偏你来了我却有事。以为今天是头一次见面,没想到昨天我们就见过了。这也叫缘分吧。”高进谈笑风生,把有些紧张的气氛弄得立刻春意融融。
“如果早知道您是高总,昨天在走廊就不会那么没礼貌,没过去跟您打招呼。”唐嫣说。说完才觉得自己的话里有点小家子气,是因为昨天晚上高进跟魏平在走廊里无所顾忌地谈论她的话?
高进听出滋味来了。一字眉一展,笑着说:“昨晚喝多了酒,口不择言,唐记者不会跟个酒鬼一般见识的,一定要笔下留情,给我塑造成一个光明磊落的英雄,而不是人后嚼舌头的小人。”他说得直截了当,甚至还拿自己小小地涮了一回。唐嫣就不好意再说什么了。
本来也没什么可说的,酒后戏言,男人喝酒嘴巴就没有把门的,什么胡言乱语都可能说出来,当真的才是脑袋缺根弦。只是当时说话的地点有魏平在,她心里总是有些别样的东西在兜兜转转。
“看您说的,我有那么小气吗?只是没有早一天认识您,觉得可惜。”唐嫣说着官话。
高进脸上的笑容展得更开了。“咱俩算见过一面了。一回生两回熟,就不算外人了,四哥给你提个意见行吗?”高进坐下来就开始说。两只精芒四射的眼睛向唐嫣扫了一眼,唐嫣觉得浑身一紧,好像有什么破绽被他看出来了似的。
“你说。”唐嫣还从来没遇到一个被采访人一见她的面要先给她提意见的。
高进两只眼睛上下打量着唐嫣,那眼光太直接了,唐嫣有点愠怒,但是记者的身份不容她不控制情绪,她只好干咳了一声,说:“高总有什么话,请讲。”
高进的脸刮哒一下撂了下来。整张脸面沉似水,一字眉让人看着生畏。
唐嫣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自己刚才哪个词用得不当,得罪了这位爷。
高进的目光又在唐嫣的身上叽里咕噜转了两圈,才说:“你来采访我,虽说是公差,但到了我的一亩三分地,得听我的。”他霸道地说。
唐嫣的脸倏然红了,高进的话太直接了。她不知道高进要让她听什么。
第二部分 第34节:下次换件带色儿的衣服来见我(2)
“你要想采访我,就别高总高总的。还有,你把那个请啊,什么的词也去掉,你不用那么客气,客气就是见处,你就叫我一声四哥能怎么着,很掉份儿吗?”
唐嫣只好脸上挤着笑,说:“四哥。”
高进说:“叫我哥,你就得听我一个建议。”
左一个意见,右一个建议,这高进跟谁在一起,他都想说了算。
唐嫣只好说:“四哥,有什么话你说。”
高进说:“你这身衣服不顺眼,一身黑,跟丧服似的,下次你换件带色的衣服再来见我。”
唐嫣心里很不舒服,刚认识怎么开口就挑剔她的衣服?也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她笑笑,什么也没说。心想绝对没有下次了,稿子写好过审,高进这人就跟她没关系了。
高进像看透了唐嫣的想法似的,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笑。他说:“你说我知道不知道你现在心里想什么?”
唐嫣笑笑心想,你就算猜对了,我也说你没猜中。
高进说:“你心里想,没有第二次,第二次谁他妈的愿意到星源谁去,我是不去了。”
唐嫣含笑摇头。
高进说:“你甭跟我摇头,你敢发誓没这么想?”
唐嫣不敢发誓。人在做,天在看。誓言不是随便发的。她虽然是唯物主义者,但也不耽误她唯心。她不想总让高进牵着鼻子走,便说:“四哥,你看咱们的采访能不能开始?”
高进的身子往沙发椅背上一靠,眼睛眯到了一起,两只眼睛在眼皮下乜斜着唐嫣,笑呵呵地说:“行,现在开始你说了算,我听你的。你想怎么采访,想知道什么,我能跟你说的不能跟你说的我都跟你说,谁让你是小平的朋友?”他两眼含笑,端详着唐嫣。
唐嫣也微笑着说:“先谢谢四哥。不过我和魏队也刚认识,谈不上朋友。这次采访是以人物传记形式写的,所以不方便跟我说的,你可以不说。”
唐嫣根本不买高进的账。外界对高进传闻很多,顶风腥十里,近摸却无鱼。这样的人物,少套近乎为妙。
“你够伶牙俐齿的,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没错,像把刀似的。”高进沉吟半晌,点燃一只烟,深深吸了一口,才说。
唐嫣说:“我就算是刀,也是把小刀,只能用来削削铅笔,四哥就不一样,如果也用刀来形容,我觉得关云长的青龙偃月刀还有点小,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高进哈哈大笑。欣赏地看着唐嫣,边笑边说:“记者是不是说话都这么不服输啊?”一口烟呛了他,他咳嗽起来。
唐嫣顺势停下话头儿,将茶杯里倒满水,双手把水端给了高进。
这个动作,说明唐嫣很尊重高进。
而尊重的另一个含义,也代表着距离。
唐嫣的一杯水,把她和被采访人的距离拉开了,但拉开的距离只是尊重的距离。高进便只能正襟危坐,想开玩笑,也憋回了肚子里。
唐嫣打开录音笔,按照姚一飞采写的顺序跟高进谈了起来。
高进今年四十三岁,初中没念完,就开始在外做生意。也就是说,他虽然四十三岁,但是他的从商经历已经有二十五年。最初,他开着四轮车到各乡镇去收购生猪,回到家贪黑把猪屠宰了,第二天一早再送到市场上的各个肉店。随后再马不停蹄地赶往乡下收猪。
“那时我每天穿着油渍麻花的军大衣,坐在四轮车上颠簸,冬天是真冷啊,雪沫子打着旋,昏天暗地,看不清前方看不到后方,地上的车辙印被雪盖住了,根本不知道怎么走。就全凭着一股劲儿,甚至是闭着眼睛开车。到家都冻傻了,手脚也冻僵了,我从车上下来时,直接来了个倒栽葱。栽倒了,手脚还冻得僵硬……”高进很健谈,不像外界传言的难以接近。他的两只眼睛熠熠闪烁,精力充沛,这样的座谈聊上八个小时,不会说车轱辘话的。
“不是人遭的罪我也都遭了。反正总结出一句话:屎难吃,钱难挣。”谈起往事,高进颇有感慨,“你不知道,那年头搞屠宰的不多,就三两家。但是就三两家也不想把碗里的肥肉让别人剜一块去。有一次我自己开着四轮车进了一个村子,早就听说这村子的生猪都让市场的一霸王四给垄断了,谁的猪也不许外卖。我就出高点价,那村子的猪就有好几家卖给我。结果我开着车出村子时,被王四一伙儿给堵住了。出不了村子了。”
第二部分 第35节:下次换件带色儿的衣服来见我(3)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把紫砂壶里的龙井给唐嫣注满,自己的杯子也注满了茶。对唐嫣抬手示意了一下,才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看唐嫣听得聚精会神,他忽然变了口风,笑着问唐嫣:“是不是你觉得像听故事?”
听到高进这么问,她莞尔一笑,没有回答,反问他:“后来呢,怎么出村子的?”
高进眼睛忽然有点直。看着唐嫣的笑脸,有那么一刻的恍惚。他没有回答唐嫣的话,反问她:“你怎么能断定我肯定出得了村子?”
唐嫣说:“因为你现在在星源集团。”
高进哈哈大笑,宽敞的会客室回荡着他的笑声。
“后来我抡起杀猪刀,把那伙儿人放倒了四个,冲开一条血路,跑出来了。”他拍着自己跛着的右腿,哈哈地笑着说。
不知不觉,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有细细的雨丝,斜斜地飘下来。这还是北方春天的第一场春雨。但很快,雨丝里就夹杂了一些白色的颗粒。春雨变成了雨夹雪。灰蒙蒙的天空看起来有些凛冽干冷。会客室里空调动了起来,暖意盎然,让人心里舒坦了不少。
高进的手机响了起来,高进接起电话,说:“小四回来了?外面下雨了?你他妈的是老板我是老板?我是老板你就规矩地听我的,别乱放屁。就是下刀子他也得在外面给我站足五个小时。让他在外面站着,长长记性。”
放下电话,他歉意地对唐嫣说:“我粗人惯了,你别介意。手下这帮人太混,你用文化人的方法行不通。啊,采访到哪儿了?接着来。”
唐嫣没介意,因为在昨天下午就领教了他的粗鲁和暴躁。
“读者不仅想知道你的经历,还想知道你的成功经验。”看看时间不早,她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我这人其实没什么成功经验,就是特别准时。到工作时间就立刻工作,到吃饭时间就立刻停止工作去吃饭。现在是吃饭时间了,去吃饭吧,我已经在三江定了房间,我们边吃边聊。”高进两眼灼灼地对唐嫣说。
唐嫣没想过要和高进去共进晚餐。只要不工作,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江浩东,还有三一三命案。她现在最想回到电脑跟前,想查看一下邮件,看看江浩东有没有邮件发过来。
“怎么,唐记者不给我这个面子?”高进的眼里忽然掠过一丝凌厉。但一闪即逝。
唐嫣说:“对不起啊,四哥,能跟你吃顿饭是我求之不得的。只是家里有点小事需要我回去。你也说了,工作时间工作,休息时间休息,我现在也到了下班时间,我要处理点家里的事。”
高进被自己刚才说出的话封住了嘴,不好再勉强了。他的脸上掠过一丝失望,自嘲地笑笑说:“没关系,同在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有的是,也许明后天我们又见面了。”他的话里似乎含了很肯定的意味。
唐嫣没在意,在她心里,她觉得不会再有这种正式的面对面的机会跟高进坐在一起了。因为稿子过审上报,之后她和被采访人基本就没关系了。她也就没有必要来见高进。
所以她也礼貌地应酬着,说:“好的,如果有机会再见面,我就陪你去吃饭。”
在谈话上,唐嫣一点也不吃亏。她没说和高进去吃饭,而是说陪高进去吃饭。这个陪字,有很多种含义,其中一个含义,就代表着委屈,不愿意,不得不去。
高进说:“那咱可说好了,假如明后天我们再以这种方式见面,我请你吃饭,你不能推辞。”
唐嫣也回答地很干脆:“我求之不得。”
心里却想,已经采访完了,我该回家了,高进我们可不可以说再见分道扬镳了?
唐嫣走后,高进靠着会客室的沙发,两只腿搭在茶桌上,眯缝着眼睛,沉思。
像,太像了。简直他妈的就是一个人!高进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两个人容貌的相像了。
烟雾缭绕中,高进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女孩子瘦瘦高高的,远远望去,跟唐嫣长得像一个人。近了,才看清,她不是唐嫣,是另外一个女孩。她比唐嫣瘦一些,肤色比唐嫣黑一点,但同样的雾蒙蒙的眼睛,同样的坦率得有些没有心计的目光,还有挺直的鼻梁,厚嘟嘟的性感的嘴唇,像一枚鲜艳的草莓,看一眼,就忍不住想亲一下。
第二部分 第36节:下次换件带色儿的衣服来见我(4)
女孩的身后是一大片向日葵地。金黄的向日葵成片成片地倒下去。女孩也倒在向日葵地里。女孩的脸笑得像向日葵,女孩的长发像向日葵的叶子,在风里呼啦啦地飘。女孩的眼睛像向日葵的颗粒,神秘,朦胧,执着,坦率。她望向高进时,目光清澈得像一滩碧波。
她是小夏,是高进的初恋情人。
那个夏季,高进把小夏带进向日葵地里。顺着垄沟,年轻的高进铺上厚厚的草垫子。倒在上面,能闻到泥土的芳香,能嗅到青草里的夹裹着日月精华的气息。
八月的向日葵开得正盛,有蜜蜂嗡嗡地飞过,用薄薄的翅膀传播着花粉。还有蝴蝶翩翩飞来,在田野上流连忘返。而碧绿的蜻蜓,则飞得极其优雅,像一架架小型的私人飞机,在植物间穿梭,盘桓。
突然飞过一个奇怪的飞虫。不,那是两只蜻蜓在交尾欢娱!
田野变成了无边的风月场,大自然敞开了博大的胸怀,看着他的子民们在尽情地寻欢作乐。天当被,地当床,那种快乐,像风一样,嵌入五脏六腑,打通奇经八脉,浑身的骨头缝里都嵌入了鸟语花香。
小夏闭上眼睛,用舌尖舔着嘴唇,笑得腼腆而矜持。高进用身体笼罩了那个颤栗的身体。她的胸是那样的饱满而挺拔,像刚刚结出的桃子,美而香,甜而软。他伸手去抚摸,竟然摸得满手滑腻,放到鼻尖去嗅,香到骨髓里。
小夏像颗成熟的果实,等着他去摘取。他尽情地沉陷在她的身体所带给他的快乐里。耳边响着虫鸣,风声,鼻间嗅着那些草香花香庄稼的香气。到了最后,他觉得自己浑身都是香的,香得浑身的骨头都松了,酥了,酥成了千层饼,仿佛被蜻蜓的翅膀煽动一下,他就会骨碎筋软,碎成一地碎片……
仿佛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沙发上高进猛地睁开眼睛。
眼前没有小夏。是的,小夏早就没有了。小夏在第二年的春天,向日葵还没有盛开的季节,就走了。她是坐着一辆宝马走的。宝马里的男人给了小夏父母一叠厚厚的钞票。据说是一万元。
二十多年前,万元户象征着财富,象征着拥有一万元的人是个富翁。
那个富翁开着一辆宝马,把小夏带走了。带去了大城市。
小夏离开的前一天,跟高进去了草场子。两个人趴在谷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