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明-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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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云毅在那想了一会,忽然灵机一动:“走,我带你看个地方去。段三,去把史伟德和曼苏拉也叫来。”
李定国跟在参戎身后,也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到哪里去。
丁云毅带他去的地方是火器局。
打从回到台湾,丁云毅还没有来得及去看火器局。现在的火器局,是一个叫康德鲁曼的尼德兰人在负责,他当初在东印度公司里,本来就是专门研究火炮火枪的。他的助手尼克和范希维,同样也是这方面的专家。
火器局已经有了一些成品和半成品,都是清一色的火绳枪。
这是按照佛郎机军队中使用的火枪而制造成的标准的武器,都是使用火绳来引发火药射击。不同的是,经过康德鲁曼的改良。火器局制成的的火绳枪已经比原先的更轻便了,并且在射击时已不用支架辅助。
这种火绳枪使用一根点燃后缓慢燃烧的火绳,在射手扣下扳机之后,正在燃烧的火绳落下并点燃枪上的一个小火盆里的火药,然后再由这点燃的火药来引爆枪管里的火药,并射出弹丸。
这套复杂的射击过程。使火绳枪成了一种射速迟钝,并且很不准确的武器。缓慢燃烧的火绳会在潮湿的气候下带来很大的问题,并且会因火绳的亮光,使射手在夜晚成了对方很好的射击靶子。要使用火绳枪,需经过四十三个装填的步骤。才能完成一次射击,其射速约一分钟一发。从理论上说,火绳枪的射击距离约225米,但因其严重的不准确性,所以在实战中。它的有效射程不会超过50米。
也正因为它缓慢的射速。这才使火枪兵需要长枪兵的掩护。否则一轮射击结束,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第二轮,敌人的骑兵便已经冲到了面前。
火枪不能连发,必须是打一发,再重新装弹,再击发。〖中〗国古代有“临敌不过三发”的说法。如果是面对骑兵,分散的火枪手还没等装第二发。脑袋就被骑兵砍下来了。
这也是说为什么火枪如此有巨大威力的武器,暂时还不能完全挖掘出它的潜力。也不能成为战场上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
“试下枪去。”丁云毅拿起了一支火枪,在康德鲁曼的带领下朝射击场走了过去。
来到射击场,康德鲁曼在三十步开外的地方立了一个靶子,这也是顾虑到这位〖中〗国的将军虽然勇猛,但在火枪上却未必那么精通,不要射不中靶子面子上挂不住。
李定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古怪的武器,和根烧火棍似的,能有什么作用?
火绳被点燃了,丁云毅等了会,扣动了扳机“轰”的一声响声,气势很大,弹丸被射了出去。
李定国猝不及防,被如此大的动静吓了一跳。
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还能打雷?难道是传说中雷神爷使用的吗?老天爷,参戎居然还有神仙用的武器,怪不得在战场上能百战百胜了。
这也不怪李定国见识短,那些流寇连刀枪都未必能配齐,火枪这种如此先进的武器怎么可能见过?
尼克跑了过去,检查了一下靶子,竖起了大拇指:“大人,好枪法,正中胸口。”
边上一片吹嘘之声,丁云毅那汗水悄悄的落了下来。自己瞄准的那可是头部啊
把靶子拿了过来,李定国只一看,便是大惊失色,原来靶子胸口部分被穿了个洞,周围都被烧焦了,这要是打在人的身上,那还了得?
再看丁云毅的时候,又是畏惧又是崇敬。
要是大人的军队人手一枪,几万条枪在战场上还能谁能抵挡得住?几万个人一下子便被轰死了。
这也是李定国太多虑了,以目前的火枪技术来说,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丁云毅不过是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干扰下,轻松的“命中”了目标。
“好枪啊。”丁云毅把枪还给了康德鲁曼:“枪是好枪,比我们当初攻打金鹰城时候缴获的枪要轻便了许多,不过我认为还有需要进一步做出重大改进的地方。”
“大人请说。”康德鲁曼话虽然说的恭敬,但心里却大是不以为然,他并不相信一个靠刀吃饭的将领能够比自己更懂得火枪原理。
丁云毅比划了下:“能不能研究出一种火枪,以燧石击打铁板而产生的火星点燃火药的方法,替代缓慢燃烧的火绳?这个,我想应该叫燧发枪吧”
他在另一个时代看过这方面的资料,此时一边努力回忆一边说道:“其实就是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击发。如果这种燧发枪能够出现,那将使得火枪的射速更快,在经济上也能够更加节约”
“我好像听过这种武器。”康德鲁曼皱了一下眉头:“在法国有一个枪炮工匠、锁匠和钟表匠家庭出身的法国人马汉,曾经研制过这种武器,法王亨利四为此召见马汉,他惊奇地发现,这个马汉不但会发明枪械,在绘画和雕刻领域,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哼利四世于是委任马汉作为他的‘宫廷贴身侍从’。但是很可惜的是,亨利四世乘坐马车去探望大臣苏利的路上,被人举刀刺杀。随着亨利四世的去世,马汉的研究也便停止了。许多法国将领反对装备燧发枪,理由是燧石冒出的火星不足以点燃黑火药。”
“啊,已经有人在做了啊。”丁云毅倒并不知道这事:“法国人不愿意做,我们来做,这将是火枪史上的一种**性进步,一旦这种火枪研制成功,并且全面装备部队,将能使我们的战斗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康德鲁曼先生,我现在任命你为火器局总统领,第一工程师,加这个这个七品教授”
这全是丁云毅自己乱封的官了,大明是绝对不会承认的。朝廷虽然有七品教授这个官衔,可丁云毅封的并一点用都没有。
康德鲁曼却一下变得高兴起来,这是件非常光彩的事情。要知道,自己可是成了明朝的官员了,等自己回到了尼德兰,这将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李定国在边上越看越是纳闷,这些都是什么人?长得如此希奇古怪,偏偏参戎对他们如此客气。
不过他总也算知道了,原来参戎手上拿的并不是雷神爷用的神兵,而是叫火绳枪。可是这火绳枪和神兵利器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了。
打从来到台湾,短短时间,看到的新鲜事物实在是太多了。
参戎有那么多厉害的武器,真的拿到了战场上,义父张献忠,李自成,高迎祥他们哪里是对手?
不说他们,便是再厉害的明朝官兵也未必能打得过他。
忽然觉得有些庆幸。
自己能够跟随参戎来台湾也许是自己这一生中最明智的选择了!
第二百四十五章 金刀卫
“火枪肯定要大量装备部队,史伟德的少校团就是开始。”丁云毅把话题转到了史伟德的身上:“火枪的威力如何最大发挥?面对敌人骑兵进攻,以及火炮杀伤的时候,如何在获得长枪兵的掩护同时,最大发挥火枪的威力,我又想到了一些。”
丁云毅不是那种什么事都能丝毫不差记在脑子里的人,他的记忆是比较零散的,但他总是不断的在回忆另一个时代自己获得的知识,然后每想起一点,总能及时的把其整理出来:“史伟德,曼苏拉,我觉得在战斗的时候采取线行战术是比较合适的。”
“线行战术?”史伟德和曼苏拉有些好奇。
丁云毅点了点头:“是的,火枪的命中率太低,一名火枪兵在对一百步以外的一个人形目标射击时,命中率我看还不到一成,所以只有靠数量来提高命中率。如果一成不变的采用散兵线战术的话,那两队火枪兵相遇的结果就是双方胡乱开火一阵,然后扔掉火枪冲上去肉博。我的想法是,让火枪手站成十排横列,前排士兵射击完毕后,采用原地半跪的装弹方法补充弹药。待后排士兵射击完成后,前排士兵再站起来射击,整个火枪手方阵能形成密集的、持续不断的火力密度”
线行战术对于史伟德和曼苏拉来说是一个闻所未闻的新奇战术,他们听丁云毅又说道:“排列成火枪兵方阵射击,相比之下,分散的火枪手火力太弱,命中率过低,也无法抵御骑兵的攻击。和炮兵对比。骑兵对火枪手的威胁更大,因此必须站成火枪兵方阵。火炮虽然具备很大威力,但我们现在的火炮性能是有限的。不可能在方阵中爆炸。除非火枪兵方阵恰好在装填了霰弹的炮兵方阵的正前方,否则火炮无法对火枪兵方阵构成重大杀伤。而反过来,我们集中火枪兵却能够给予对方以重大杀伤。”
他仔细的讲解出了自己心中的构思,这种线行火枪兵方阵。要再过个一百几十年,才能被法国的那个拿破仑所发明。
而一旦丁云毅的军队装备了新式火枪,那么这种线行战术的火枪兵方阵,将能在战场上起到非常可怕的作用。
史伟德和曼苏拉并不能一下完全消化丁云毅的构思,他们仔细的在那想着。一会皱起眉头,一会脸上露出微笑。
丁云毅知道要让他们消化,还得过上一段时候,反正这也不急,就让他们仔细的体味去吧。等到他们完全领悟了。没准又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战术天才。
一个是枪。一个是炮,这都是丁云毅非常重视的。在交代了火枪事宜后,丁云毅又询问了一下火炮的制造,随即转向了李定国:“定国,你看我这如何?”
“很多轻轻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李定国老老实实地道:“比如这种火枪。真是太可怕了,如果集中起来使用。对敌人根本就是恶梦。”
丁云毅的面色有些凝重:“是啊,现在火枪还无法成为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力量。但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刀长矛弓箭迟早会被完全淘汰。道理其实很简单,当敌人可以在几百步外用火枪火炮杀伤你,你却必须冲到敌人面前才能战斗,这种差距是无法弥补的。如果现在让我大明的军队和泰西人的军队打一仗,泰西人不是对手,我们可以轻易战胜他们。但是再过个几十年呢?当泰西人的武器越来越先进,越来越可怕,而我们却还在原地踏步,以为靠着勇猛和刀枪就能纵横天下,那时候我们只有遭到屠杀的命运。”
李定国听的非常仔细,他从参戎的嘴里似乎听到了一种焦虑。
“所以现在我们就得有危机感了。”丁云毅带着李定国朝外走去:“台湾的重点已经不在于研究多么精良的刀剑,不去研究什么龙翔阵、虎翼阵,而是要研究更大更强的战船,更加骇人的火枪火炮,用三十年,或者更加长的时间,来把我的军队变一个样子。火器将成为主战武器,刀剑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过这个进程会很漫长,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还是职能依靠冷兵器。啊,就是我说的刀枪弓箭。可火器的普及总得有人去做,但光靠我一个人是无法照顾得周全的”
他意味深长的看了李定国一眼:“你今年虽然只有十五岁,但跟着张献忠从军却已经整整五年时间了,军中经验丰富,值得信赖,年纪又轻,掌握新鲜事物的速度快。史伟德已经组建了一个少校团,全部使用火器,但我想啊,光依靠这些佛郎机人干腊丝人也不成。将来他们总是要走的,到了那个时候我能够依靠谁?”
李定国一下就明白了:“参戎,定国不才,但愿意从头学起,一定把这个火器完全掌握,为参戎再武装出一个火枪团来!”
“不是一个,而是很多。”丁云毅微微笑着:“万事开头难,你先留在火器局仔细学习,看火枪的怎么造出来的,优点缺点在哪,如何使用,然后再在军中挑选士卒,先弄个火枪队出来,根基打好了,将来再给我组建十个、一百个火枪队!”
“是,参戎!”李定国精神振奋。
他今天亲眼看到了什么叫火枪,也亲眼目睹了火枪的威力,还知道了参戎对于火枪的重视以及雄心壮志。
自己还年轻,才只有十五岁,什么都可以从头学起。三年、五年、十年之后,当自己率领着一支由自己统领的,强大的火枪队出现后,那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自己的名字,或者也会和参戎一样,永远的留在史书上
“北漂。”
“大人!”见到丁云毅忽然到了,谢天并没有什么惊讶,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道。
“坐吧。”丁云毅自己先坐了下来:“最近回到台湾。一众部下皆来拜见,为何单独没有见到你。”
谢天淡定地道:“回大人,他们管物资的管物资,管造船坊的管造船坊,管士卒的管士卒,大人回来。自然应当汇报。谢天这里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情况,所以自然也没有拜见大人的必要。”
态度不冷不淡,丁云毅也不在意:“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大事没有,几桩小事而已。”谢天显得非常平静:“大人走后,郑家安插在台湾的人。煽动了几次闹事,企图配合郑芝豹夺取台湾,但都为我发现,再加上郑芝豹见我台湾防范严密,撤走了。他们也没有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那些人呢?”丁云毅皱了下眉头问道。
“杀了。尸体装进麻袋,绑上大石头扔进大海里了。”谢天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杀人就如同杀一只鸡一般。
丁云毅又皱了下眉头。
这人本是个读书人出身,一直跟着那位东时先生。他的老师死后,这人整天沉默寡言,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没有想到,他一个读书人却如此的心狠手辣。难道东时先生的死对他刺激太大了吗?
不过自己既然派他做情报工作。需要的也正是这样性格的人。不多话,不多事。不问为什么,悄悄的就把事情给办了。
“这次我又要离开台湾一段时候”
“是,大人只管放心去,我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自然会去找秦云和蔡九洲的。”
“啊,你知道就好,不用我吩咐,很好,很好。”面对这样的人,丁云毅一时倒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了:“我的意思是,现在咱们的势力在台湾、澎湖算是暂时站稳脚跟了,不过福建方面我们的主要情报来源靠的是叶原先和蔡启珍这些人,没有我们自己的力量,我总觉得有些不太可靠,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