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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写娘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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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娘子
作者:闫灵
  序言
  给那个已逝的女子……
  *******************
  一 楔子 墓主人的蔻丹花
  这一日,无名大墓的中心棺椁终于被找到。
  到晚间,月上柳梢时。
  青瓦屋内围满了人,通亮的灯光下,人们费尽心思,终于打开了这只硕大的棺椁。
  他们应该兴奋的,因为在棺水浸泡的丝绸下藏着两具金缕玉衣,也许金缕玉衣之内躺着的会是千年前哪个王侯大公,可能他的面目还依然可辨……
  不过可惜——
  金缕玉衣内什么也没有。
  鲜亮的丝绸下只是那一对金缕玉衣并排而躺,金缕玉衣头顶,放着一只水晶匣,一把青铜剑,令人惊奇的是水晶匣内种得那株蔻丹花,历经千年,却依旧妖娆鲜活。
  可惜,手一碰,花色悄然而逝,让人后悔不已……
  ******
  O(∩_∩)o ……
  洗好手脚,靠在暖炉旁,这次就讲一讲这座无名大墓的这一对主人家。
  那株蔻丹花与那把青铜剑的故事。
  就让那些盗墓的人猜吧,怎么能让他们知道他们是谁!
  这一次,我可是把结局提到前面来说啦,看看就知道不是BE的结局,是HE~
  不过,人生有完全的HE,或是BE么?
  一 细腰
  李家的男人喜欢细腰的女人,所以西平城里的女人爱绑细腰,喘不过气来的那种纤细,因为纤细,所以女人们的脸都很白,苍白。
  ******
  白卿是个苦命的女子,西平城里认识她的人几乎都这么认为,当然,西平城里认识她的人总共也没几个。
  她是大户人家的外室,所谓外室,就是身份还不足以被藏在内室的,既不是妻,也算不了妾,她只是件礼品,一件被当做见面礼的玩意。物主之所以选中她,只是因为她的细腰,李家男人不是就爱这口嘛。
  她的男人长得很好看,不过她最喜欢看的还是他的唇角,高兴时是平的,盛怒时是翘的。
  他很少来她这里,少到他连她是不是处子都还不清楚,说实话,她猜他一定认为她是个残花败柳,因为他不怎么喜欢她碰到他的身体——从他的家人中有人染了花柳之疾开始;他似乎介意起了她这种女人。
  她没跟他解释什么,如果一个男人嫌弃一个女人,是根本不会听进去她说得任何话。
  她只是有些好奇,既然他不怎么待见她,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把她打发走呢?
  “卿卿姑娘,衣裙都搁在软榻上了,洗完澡,随手就能够到。”乌婆婆的嗓音很大,中气很足,是他请来照顾这方小院的,还有乌婆婆的老头,也在她的小院里做活计,此外再没别人。不知道他是不是怕她偷人,才请了这么一对老夫妻看管家当。
  不过乌氏夫妇真得很尽责,小院里一直都很干净整洁,没有脏东西,当然,更没有野男人。
  这会儿正值寒冬腊月,从浴桶里爬出来是件痛苦事,包着棉毯,赤脚在木条板上跺三跺,才敢呼气。
  今天一大早,有人来传话,说他今晚过来,所以她才会这么兴师动众的沐浴更衣,以期待他的唇角维持那条平平的直线。
  坐到铜镜前,看着胭脂盒发呆良久,最终她还是决定摈弃这些香粉、胭脂,听说他年节之后就要去京城了,而且会去很久,她要在这之前让他对自己有些记忆,否则她怎么能有机会挤进他身后那座富丽堂皇的大宅子?她把自己轻贱成一件“玩意”,可就是为了能进那栋大宅子。
  二 桂花树下
  白卿的小院在镜湖东岸,与李家的宅院相隔几乎半个西平城,不过她这儿很热闹,尤其是晚间,镜湖西岸的花街柳巷、红楼画舫,一年到头都是生意兴隆,多少人大叹着:国将亡矣,歌舞不休,可又有多少人管不住自己的腿脚,趁着夜黑风高钻进那大红灯笼底下。
  男人啊,嘴上说的大是大非,手上做得却是食色性也。
  今晚上,白卿没上妆,周身透着干净,当然,也少了妖娆,能把妖娆与干净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女人,那是妖精,她还没那个能耐。
  乌婆婆做得一手好菜,好吃又好看,她佩服有能耐的人,所以她尊敬她。
  裹着皮裘外衣,围着方桌转过几圈,欣赏着这些漂亮的菜色。
  红烛燃了半指长后,她的男人回来了,一如往常,就一个人,身后没有跟什么家丁、打手的。
  她站在红灯笼下迎接他,笑如夏花,这是她一贯的态度,不管他领不领情,她总是要笑的,不是有人说了嘛,伸手不打笑脸人,让人下不了手的,那都是些聪明人。
  乌婆婆起先也是不怎么喜欢她的,站在正经行列的女人,没有几个喜欢她们这种不正经行列的,前者是贤妻良母,后者是自甘堕落,不过就是因为她这样的笑容,让乌婆婆慢慢开始心疼她,甚至开始祝福她跟这个男人的未来,乌婆婆说他还没娶妻,没娶妻好啊,没娶妻就没人管,没人管当然她就有机会挤进那栋富丽堂皇的大宅子。
  他进了屋,乌婆婆顺手带了门,屋里只剩他们俩,他坐着,她站着,他看着她的脸,她瞧着他的唇。
  良久之后,他开口说了两个字——坐吧。
  吖,不容易,住进这院子半年了,这还是头一回被叫坐下来,而且坐在他身旁。
  拂袖坐下,动作很轻便,没有往常的妖娆,今晚没上妆,硬扭腰肢太牵强,而且累,腰也疼。
  “很好看。”他在赞扬她的装扮。
  她抬起眼睫看他的眼睛——她很少这么做,可能是做贼心虚,怕自己露出什么破绽吧。
  “叫什么?”他忘记了她的名字。
  “卿儿。”毫无郁色,本来也就没巴望他能记得她的名字。
  沉默,他看着她,但思绪显然不在她的身上。试试在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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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阵女子的笑声,伴着丝竹之音,八成是湖上的红船经过吧,这是经常的事,谁让这儿离那些脂粉、酒色之地近呢。
  兴许是浸染了外面那迷乱的笑声,他执起她的手——都是用香汤泡过的,当然是香气逼人了。
  看着他的唇角,她猜测这回的味道他喜欢,因为这回握的时间比较久。不过可惜,他似乎依然不打算留下来多闻一会儿,喝了两口乌婆婆酿的新酒,他便起身要走了。每次都是这样,来去匆匆的,但他仍会记得来,奇怪的男人,既然不打算占有,为什么又不扔掉呢?
  她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不过看这样子,一时半会也是不会把她扔掉就是了,看来她要想进李家大宅,也只能等他从京城回来之后再另想办法了,靠色似乎有点行不通,她不对他的口,或者说他嫌弃她。
  “外面冷,披上这个再出去。”她随手拾起茶几上的毛麾,那是她亲手做得,做大户人家的妻妾真是不容易,煮饭端茶做衣裳,还要照顾他被别的女人弄虚的身体,还好,她似乎没这个福分。
  “呼——”白卿微出一口气,因为她的腰被他握住了,难道说他想留下来?因为感动于她的那条毛麾?
  他不喜欢吻女人的唇,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至于其他方面,就像全天下的男人一样,没什么禁忌。
  这个叫“卿儿”的女人是别人送他的礼物,说是十分可人疼,但他不喜欢她身上的胭脂味,不过今晚没有。
  过两天他便要启程到京城去,去见他那被皇帝老爷扣为人质的父亲,也许这之后就是他代替父亲去做人质,一方诸侯嘛,总是要付出些特殊的东西来安抚君王那颗不安的心,据说他还要娶一个皇家的女子来当正室,这么一来,各方诸侯的家族中也就算掺进了皇室的高贵血液,据说这叫一家亲。
  一家亲?他粗喘一口气,仰倒在丝被上,胸口上下起伏着,但嘴角却是微微翘着。翘着表示他不开心,这是从小被祖父逼迫出来的习惯。
  李家是大岳国的诸侯王,最弱的那一家,辖下汉北一地,也就是人们口中的汉北李氏王族,在汉北,他们李家是老大。
  看着他上翘的唇角,白卿有些退缩,她来不及揪头发、咬手指去悼念她刚刚失去的贞洁,那东西本来就没打算能保住,她现在是有些怕,怕他的靠近,因为真得很疼。
  “你还点了这东西?”握着她的左臂,上面殷红的痣点正在一点点退色,这痣便是用来确定女人贞洁与否的东西——造这东西的人只长了一半脑子,他该想办法再给男人也点一颗的。
  白卿也看着自己的左臂,那是七岁时,姐姐给她点上的,为了救她,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有价可估,不至于轻轻便便被哪个好色之徒赚去便宜——老鸨们可不会放着银子不赚,女人的贞洁可都是好价钱啊。
  “……”看过左臂,再抬眼看他,灯光下,她的眸子闪亮亮的,带了些水光,那是因为记起了亲人的缘故,不过他似乎觉得这是楚楚可怜。
  于是——
  他又把刚刚做过的事重新复习了一遍。
  他喜欢她的细腰……
  这一夜后,他就去了京城,女儿香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是生活的点缀,男人的祖训大半都是——不要儿女情长。
  不过,他还是给了她那颗守宫砂一些补偿——他给她挪了地方,在西平城的西南角,离李家大宅不近,但也不远,是栋两进的院子,院子里还有两株桂花树,花季来临时,十里闻香。
  站在桂花树下,仰看碧蓝无云的天空,白卿微微翘起唇角……
  伯仲——李伯仲,他还不知道呢,她可不是个好女人。
  三 庸脂俗粉 一
  八月,纷扬的季节,林同居院子里的那两株桂树正开得妖冶。
  李伯仲自京城归来,或者换句话,叫荣归,定了皇叔岳峙的小女儿为妻,李家因此欢腾不已,特意买了百响的炮竹,连放了半个下午,几乎整个西平城的百姓都知道了。
  岳峙是大岳皇帝的亲弟弟,膝下只有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汉西省的世子,剩下这个却给了小小的汉北省,真可谓是下嫁。
  中秋的晚上,汉北王府里热闹不已,都是为了庆祝李伯仲招了这门好亲。
  而这一晚,白卿睡得很早,反正也没人等着她去团圆。
  月入中天时,乌婆婆敲了两三下门。
  起身开门,没想到他竟然来了……
  喝得醉醺醺的。
  ***
  一对无话可说的男女,除了床上那点事,似乎真得想不出还要做什么,只可惜她吐了,因为他那熏人的酒气。
  白卿赤脚蹲在门口,背上披的是他的外衫,咳个不停,而他倚在门侧,就那么看着她踩在青石板上的光脚。
  今晚,他故意来的,在所有人都在为他的亲事庆祝时,偏偏来到了这样一个女人的身边,这是一种挑衅。当然,他知道后果会怎么样,不只知道,还相当期待。
  “想进王府吗?”他开口问她。
  白卿止住咳嗽,没有立刻回身,因为他的话太让人吃惊。
  “想进的话,明天让人来接你。”
  她慢慢转过头,仰视着他,可惜他背着光,她什么也看不到。
  她应该欣喜若狂,因为她的身份需要这样的表现,她也那么做了——眼睛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高兴。
  ***
  这一年,瞎眼的道士说她犯七杀,不宜远行,不宜迁居,要绑红腰带,可她却偏偏走运了,因为她进了汉北王府,以妾之名。
  李伯仲纳妾了,在定亲后的第二个月,纳了个青楼出身的女人,堂而皇之地让她登堂入室,这形同于掴了他那未来老丈人一掌。
  李家也炸开了锅,比之前那百响的炮仗炸得都响。
  李家男人行伍者不少,多半都是身体健康,再加上有权有势,易得美人佳丽,因此,李家的子嗣很旺盛,所以每次出了什么大事,家里都很热闹。
  人有个毛病,喜欢从众围观,喜欢指责别人,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立场。
  因此李伯仲便成了众矢之的。
  他是嫡孙,将来要去京城代父为官——这是做人质的另一个好听的说法,再将来,他还要回汉北掌管大权,所以,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将来如何堪当大任?
  只可惜闹腾了几天,什么也没改变,那个女人照常住在西府的小院里。
  李伯仲有个本事,他能让爱嘈杂的人闭嘴,用他的方式。
  白卿并不想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让她留下来,她只想快一点找到那个孩子——她姐姐的孩子。
  王府里有很多女人,弄不清谁是谁的,不过她们有很多共同的特点:白皙美丽的容貌,纤细的腰肢,华丽的服饰,以及睥睨的习惯。
  相比之下,白卿真够得上庸脂俗粉,因为她的妆颇为妖艳,狐狸精嘛,总归是要尽责画好自己那张脸,他带她来不就是为了让她这么招摇过市的吗?
  从第一天进这王府大门,她就深领他的意图,这个男人只是在用她去反抗些什么,那她就随他的意。
  她住得小院在王府西跨院的最里侧,院门口的假山上写着“月舂”二字,于是这院子便被叫做了月舂苑,院子很小,只有四间房,倒是给了个十三四岁大的丫头,名叫凤宣。
  这丫头一看便知聪明伶俐,嘴也巧的很,而且还相当贴心,非常讨人喜欢。
  头一天晚上,白卿赏了她一枚珠钗,似乎有意拉拢。
  初来乍道的,总归要先拉个人在身边,不管这个人是真心还是假意。
  ***
  李伯仲喜欢一个人睡,他不喜欢女人的脂粉味,不巧,白卿的脂粉味很重,所以尽管她住到了府里,他也从不在她的小院里留宿。
  而且她喜欢红,红帐,红烛,红丝被,到处都是刺眼的红,让人心烦气躁——毕竟还是风月之地待过的女子。
  瞅着他微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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