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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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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前期儒家的知识起源论,无疑地都是从贵族君子立场上出发的思
想。如前所述,这一立场的进步性既然有限度,因而其知识起源的理论,也
就有重大的缺陷。兹择要分述如下: 
第一,论语言“学”言“知”都限于统治阶级的“人事”范围,而不以
自然为认识的对象。例如:论语虽四次讲到“博学”,而考其所学,则不外
“学文”、“学干禄”、“学易”、“学诗”、“学礼”、“学道”等六种
对象,此等对象均不出贵族君子的“人事”范围。论语讲到“知”又限于“知
人”、“人知”、“知十世”、“知百世”、“知禘之说”、“知礼”、“知
乐”、“知父母之年”、“知所以裁之”、“知过”、“知生”、“知贤才”、
“知天命”,“知德”、“知道之不行”、“知量”、“知命”、“知言” 
等十八种对象,这些也都限于贵族君子的“人事”范围。所以我们在前节里
曾说,孔子的知识不是纯粹知识的研究,宁可说是君子作人的手段。反之, 
论语中凡涉及自然界事物时,皆是比喻或象徵,而非研究的对象。例如: 
“宰予书寝(今本作“书”),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朽
也,于予与何诛!”(公冶长) 
“犂牛之子騂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雍也)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泰伯) 
“有美玉于斯,韞匵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罕) 
“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复一篑,进,吾往
也。”(同上) 
“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同上) 
“驷不及舌,。。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颜渊)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同上) 
“虎兕出于柙,貌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 
“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阳

货)
“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而不淄。吾岂瓠瓜也哉?焉能系
而不食?”(同上)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同上)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同上) 
“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子张)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同上) 
据此诸例,可知论语不是以自然为知识对象而发现其规律,乃是依古代
直观的自然知识为媒介而证明人事范围的道德规范。古代前期儒家思想之所
以带有“贤人”作风,而缺乏“智者”气象,其秘密实在于此。
第二,前期儒家不但认民为“不可使知之”、“困而不学”的蠢然之物, 
而且更排斥“小人”,自居于君子。小人是生产者(如樊迟请学稼圃,孔子
斥为小人可证),而“君子”则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统治阶级。此
外,论语中“见知”七十一处均较“闻知”的评价为高。据语言学家所说, 最
古所谓“认识”、“知识”或“理解”,无论在希腊语中,拉丁语中,俄语
中,德语中,法语中皆系由代表视觉的“见”字转化发展而来,可见视觉在
知识过程中确有其重大意义;然而,在感觉中分出高下等差,而将视觉置于
听觉之上,则不能不说是“君子”的偏见。
第三,由于严守君子的立场,古代前期儒家的知识论,不但将知识对象
局限于“人事”,不但在视觉与听觉之间设定了等级差别,而且在知识内容
上,也特加种种限制,而使“君子”与“小人”中间的壁垒划分得十分森严。
例如:
(甲)在“学”“知”方面,凡“问政”、“问仁”、“问孝”、“问
智”、“问为邦”、“学干禄”等等,孔子的应答均不厌其详,而樊迟“请
学稼”、“请学为圃”,孔子就不但不答,反而责斥起来。乡党篇所记孔子
的饮食单,虽为了处处勤礼,但也可证明他对于君子的营养并不忽视。
(乙)孔门在知识起源论上虽强调“习”,但其限度仍不出乎所“学” 
所“传”的范围,所以说“学而时习之”,“传不习乎”。如果在所“学” 
所“传”的范围之外而从事于广泛的“习”,孔子就以为是危险的事体,以
为此即善恶的分水岭,所以说“习相远也”。此语弦外之音,即是说,故习
不可不慎,不可不限于所学所传的君子范围。
(丙)孔子虽提出技术性的“能”字,但此一知识范畴的要求,在“四
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古代前期儒家看来,终不免于“小人”的嫌疑,所以
说:“吾少也贱,故多能”,“吾不试,故艺”,总之,“能”或“艺”都
是“鄙事”的同义语。在君子维新的立场上虽然不能不面对着事实而承认其
意义与价值,但也附加了严格的条件或限度。例如: 
一、子夏在孔门弟子中,是特别着重于艺能陶冶的人,当他说“虽小道
必有可观者焉”的时候,纵令附加了“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子张) 
的条件,而孔子终究提出警告:“女(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雍
也)同门的子游对于子夏的学风也批评道:“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 
(子张) 
二、冉求在孔门以艺能见称,如雍也篇说“求也艺”,宪问篇说“冉求
之艺”,皆可为证。但正因他长于艺能,所以为季氏宰退朝而晏,孔子特别
辩明他所努力的活动不配叫做“政”,只配叫做“事”(子路);他的器量

只是“具臣”而不是“大臣”(先进);及他为季氏聚敛,孔子又严厉地宣
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同上) 
三、述而篇:“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志”、“据”、
“依”、“游”前后四字下得十分斟酌, 旧注说:“不足为据依,故曰游”, 
此中当有“致远恐泥”的警觉。
四、卫灵公篇:“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今按:小知即是小道,大受即是任重道远。唯小人始以小知为务,而君子则
不可;此与孔子戒子夏“无为小人儒”及不答樊迟学稼学圃之问,事同一律。
凡此等缺陷之所以产生,都由于贵族君子的阶级立场的限制。
我们前面屡次指明,前期儒家的君子立场产生了矛盾调和的观点。这种
矛盾调和的精神,在其知识方法论或逻辑思想里,也有清楚的表现。
前期儒家知识方法论或逻辑思想的矛盾调和的本质,由所谓“叩其两端” 
或“攻乎异端”里,可以得其全豹。为了论述方便起见,先录其原文如下: 
一、“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
竭焉。”(子罕) 
二、“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为政)按“端”字本义,据卜辞与金
文所见,字形皆象植物的萌芽形态(参看徐文镜古籀汇编七下第一页)。许
书段注的训解,义亦同此。又据孟子公孙丑上篇及墨经经上与经说上所言, 
端字又有“首”“始”二义。由此推演,它和哲学里所说的“极始根源“或
“根本概念”约略相当。
自然,论语中当作名词而使用的“端”字,其哲学的属性,未必如此完
整;但上而证诸卜辞金文,下而参以孟子、墨经,其有此意味,或大体与此
等用语同属一类,似无可疑。尤可注意的旁证是,西洋古代哲学的开山祖, 
希腊的第一个哲学家泰勒士(Thales;640-550 或636-546B。C。),在纪元
前六世纪时,曾经提出了宇宙根源的问题,并作出解答;则作为中国古代哲
学的开山祖,第一个私家学派(儒家)的创始者,因而亦是中国第一个哲学
家的孔子(551—479B。C。)在纪元前五世纪古代制社会春秋末叶,其提出异
名同实的范畴,并解答异名同实的问题,亦自是可能之事。独怪近人治中国
哲学史,多为传统观念所蒙蔽,一味在“一以贯之”中寻求古代前期儒家哲
学的根本概念,从未注意“端”字的研究。
“端”字的涵义既明,其次再解所谓“两端”。
“两端”一词,如前所示,见于孔子自述其生平学术一章中。倘就全章
大意加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下列两点: 
第一,此章是从“有知”、“无知”起论,至“叩其两端”而止,可知
全章论旨是属于认识论的范围;因而“两端”一词,当也是古代前期儒家知
识论中的用语。
第二,孔子自称“无知”,与苏格拉底(Socrates,469—399B。C。)不
以“智者”自命,事同一律;至以“叩其两端”而“竭”鄙夫之问,则与苏
格拉底使用“诘问法”或“产婆术”的情节,尤为类似。可知“两端”一词, 
是现在保存的古代前期儒家知识方法的重要遗产。
“两端”的“两”字,其意义是什么? 
据左传、荀子、韩非子及说文、尔雅诸书考之,“两”字本有“分离”、
“矛盾”或“不调和”之义。所以“两端”的本义,应是“矛盾的概念”。
历来的注疏家对于“两端”一词多不得其解,只有清儒焦循首先道破了此中

的精义。他说: 
“凡事皆有两端:如杨朱为我,无君也,乃曾子居武城,寇至则去。墨
子兼爱,无父也,乃禹手足胼胝,至于偏枯。是故,一旌善也,行之,则诈
伪之风起;不行,又无以使民知劝。一伸枉也,行之,则刁诉之俗甚;不行, 
又无以使民知惩。一理财也,行之,则头会箕敛之流出;不行,则度支或不
足。一议兵也,行之,则生事无功之说进;不行,则国威将不振。凡若是, 
皆两端也。”(论语补疏) 
依焦氏此解,可知所谓“两端”的认识方法,即是在事物的内部,发见
其构成分子的矛盾性,并依此内部矛盾的成长,把握事物在自身发展中导出
转化为自身的对立物的方法。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发见事物自身内部的“两
端”,发见相互背反的“两端”在每一事物中必然的统一性,即是把握到事
物的本质;然而古代哲学家的观点就不能是这样的了。此即是说,古代哲学
家大都以宇宙万有为绝无矛盾的自同体。因而,如果对于事物持有“两端” 
的知识,即是陷于谬误的铁证。例如,苏格拉底的“诘问法”或“产婆术”, 
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384—322B。C。)逻辑学中的“思维三律”,均以
排除矛盾为致知的唯一方法。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孔子的逻辑思想也是这样, 
不能不遵循着“矛盾律”而从事于思维活动。此即是说,前期儒家与一般的
古代思想家同样,一旦发现了事物自身的“两端”,或觉察到概念构成中所
存在的“矛盾”,而又各有左验,无法指为错误的场合,便在“二律背反” 
的事实面前,不可逃避地要陷于犹豫惶惑、疑而不能决的穷境。所以焦循说: 
“鄙夫来问,必有所疑,惟有两端,斯有疑也。”(论语补疏) 
“两端”的涵义既如上述,其次再释“异端”。
“异端”一词,历来的注疏家多指为错误的学说或危险思想的别名,而
与所谓圣学正宗为对待之语。例如皇侃疏、邢昺疏、朱熹注等,皆是如此; 
并且因为以“邪说”训“异端”,遂以“距”训攻。实则此种训解,断乎不
合于论语本义,其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知道,以“异端”为错误学说或危险思想,在孟子时代尚无
此义;所以孟子书中只称杨、墨为“邪说”,而从未称之为“异端”。我们
认为“异己者为异端”实始于汉代。例如: 
“尚书令韩歆上疏欲立费氏易、左氏春秋。范升曰:费、左二学无有本
师,而多反异,孔氏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后汉书)“袁绍客多豪
俊,并有才说,见郑康成儒者,未以通人许之,竞设异端,百家互起。康成
依方辩对,咸出问表,皆得所未闻,莫不嗟服。”(同上) 
我们遍阅典籍,汉以前的学者没有以“邪说”为“异端”的记载。
其次,在孔子时代,不但墨翟、杨朱之学均未形成,即诸子百家之学也
无一出现,所以论语中“异端”一词,绝不能用以指称“邪说”。
然则,“异端”在论语中的本义究竟如何? 
我们认为,在解答这一问题以前,应先考察论语中“异”字的涵义。据
我们统计,论语中“异”字凡八见(“异端”一词除外),兹摘录如次: 
“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学而) 
“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谓大臣欤?’子曰:‘吾以子为异之问, 
曾由与求之问。’”(先进) 
“‘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

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同上) 
“诚不以富,亦祇以异。”(颜渊)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子路)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季氏) 
“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
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
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微子) 
“子夏曰:‘可者与之,其不可者距之。’子张曰:‘异乎吾所闻!君
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 
人将距我,如之何其距人也?’”(子张) 
此八“异”字皆可训“二”、训“贰”、训“离”,而与“一”为对待
语,与“两”为同义语;此与庄周、惠施、公孙龙及墨经作者所说的“同异
问题”中的“异”字,初无不同。依此,我们认为,“异端”与“两端”不
应异训,所以,清儒宋翔凤曾说: 
“两即异,异端即两端。”(论语发微) 
按宋氏以今文家解经,颇多牵强附会,所下论断大都不为识者所重视, 
但这“异端即两端”的解释,却确然不易。
且“异端”不但与“两端”为同义语,而且在知识方法上的意义,同为
暴露矛盾、推进矛盾发展的改革思想。例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赵简子与史
墨论“季氏出其君”一段,即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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