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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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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义、公孟、鲁问、公输等篇,所记几乎全为墨子与弟子及时人相辩诘的故
事。
总之,墨子书中前期墨家的著作,实可当作论辩文集读。就此点言,墨
子书的形式,颇不类于论语,而与孟子大致相仿。所以,墨子的活动年代虽
与孔子相接,而其辩诘的思想形式,则全是战国学风。在春秋末世,孔子尚
以辩诘为“佞者”,为“利口”,为“口给”,为“巧言”,为“便辟”, 
而列于所恶之中;到了战国初年,墨子则自称:“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
卵投石也;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贵义篇),并且主张“非
人者必有以易之”(兼爱下篇,即反对别人的错误论点必须拿出自己正确的
论点来代替)为辩诘的规律。
墨子既是充满着辩诘精神的思想家,便必然有其辩诘的方法。而这种辩
诘的方法就是墨子逻辑思想的所在。如果说孔子时代,由于国民阶级的曙光
尚被氏族旧人所掩蔽,其逻辑思想尚处于潜在阶段,有待于我们发掘;则墨
子时代,由于国民阶级已冲破了氏族旧人的桎梏而寻得了自己的经济生活, 
其逻辑思想也就呈现为显在状态,有待于我们剖解。就此点来看,墨子虽然
在文字形式上没有逻辑著作,而在思想实质上正是中国逻辑史的伟大发端。
并且正因为如此,由于在墨子这里已经奠定了逻辑学的基石,所以到了后期
墨家的墨经里面,才能在逻辑思想上独多成就,于战国学术中大放异彩。
(一)“类”概念的发现及其运用
墨子在逻辑思想上的最伟大的发现,首推“类”和“故”这两个具有方
法论意义的重要概念。关于“故”概念部分,另项研究,兹先就“类”概念
说明如下: 
在论语全书四百九十二章,一万二千七百个字中,只有一个“类”字(卫
灵公篇:“有教无类”)。在古文字中“类”字和“族”字同义,孔子的此
一“类”字,还保留着这样的成分,即类别是族别,也即是与古代地域区别
相对待的氏族血缘区别,绝无逻辑意味。在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上虽有分类
的学问,但它没有和哲学相联在一起。到了墨子,“类”概念才成为逻辑学
上的概念。例如: 
非攻下篇两言“子未察吾言之类”。
非儒下篇:“入人之国而与人之贼,非义之类也。” 
公输篇:“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同篇:“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 
墨子的“类”概念的发现,无疑地是逻辑思想史上的一大贡献。这就是
说,依据“类”的概念,使他有了明是非、审治乱、别异同、察名实的方法, 
使他获得了辩诘的工具,使他在“劝以教人”、“遍从人而说之”的理论斗
争中有了制胜的武器。更简单地来说,墨子的逻辑思想,即是依据着类概念
的类推方法,而这一方法就是墨子所到处运用的辩诘术的灵魂。例如: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兼爱天下,未云(有)利也;我不爱天下, 
未云(有)贼也。功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
者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操)火将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
人?’巫马子曰:‘我是(肯定)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反对)夫掺火者之

意。’子墨子曰:‘吾亦是(肯定)吾意而非(反对)子之意也。’”(耕
柱篇)
“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孙棱作“献书惠王”)。惠王以老辞, 
使穆贺见子墨子。子墨子说穆贺,穆贺大说(悦),谓子墨子曰:‘子之言
则成(诚)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 
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药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顺其疾,岂曰一草
之本而不食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
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
乎?’”(贵义篇)“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 
起于齐,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藉子杀之。’公输盘不说。子墨子曰: 
‘请献十(千)金。’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子墨子起再拜曰:‘请
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
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
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子墨子曰:‘然乎(胡)不已乎?’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
言之王矣。’子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盘曰:‘诺!’子墨子见
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轝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
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
(有)窃疾矣!’子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
轩之与敝轝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鼈鼋鼉,为天下富; 
宋所为(谓)无雉兔狐狸(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
梓楩枬豫章,宋无此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三事(吏)之攻宋也, 
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公输篇)此外,所有墨子的
主要思想,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天志、明鬼、节用、节葬、非命、
非乐、非儒等,几乎都通过类推的方法表现出来;不但繁复举例,依类相连, 
而文字转侧之处,也多用“是犹”、“譬之”等词。
墨子在类概念的运用中,显然有形式逻辑学家的“矛盾律”的思想,以
发现概念的矛盾为错误的证明。墨子书中以“矛盾律”为前提的例证是很多
的,兹举其一例如下: 
“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祀(礼)。’子墨子曰: 
‘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公
孟篇)
“矛盾律”的思想,在孔子那里业已发生(见上章)。但墨子的“矛盾
律”思想则比孔子更为明朗。并且由于“矛盾律”与“类概念”相结合,墨
子在逻辑学的概念论上也有了新的成就。这一点,除本节前引子夏之徒将“君
子”与“狗豨”相比而陷于“不知类”的概念混乱,经墨子揭发以外,在上
节取实予名论中也多明证。兹为使问题明确起见,特再举二例于下: 
关于“好”“恶”两概念的界说:“子墨子谓骆滑氂曰:‘吾闻子好勇。’ 
骆滑氂曰:‘然!我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从而杀之!’子墨子曰:‘天下
莫不欲与(兴)其所好,度(废)其所恶;今子闻其乡有勇士焉,必从而杀
之,是非好勇也,是恶勇也。’”(耕柱) 
关于“毁”“告”两概念的界说:“子墨子谓程子曰:‘儒之道,足以
丧天下者四政焉。。。’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毁儒也!’子墨子曰:‘儒

固无此若四政者,而我言之,则是毁也;今儒固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则
非毁也,告闻也。’”(公孟)墨子依据“知类”的逻辑,使其推理方法走
入了归纳法的途径。所以他说:“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
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非攻中篇)按此所谓“以往知来”与孔子
的推理方法貌似而实异。论语学而篇“告诸往而知来者”,是由特称推出全
称的以偏概全的错误推理,而墨子的“以往知来”则是由全称推出特称的演
绎推理。至于“以见知隐”,更是墨子所特别强调的。“见”即有情有状的
个别事物,“隐”即无形无象的抽象原则。不说“以隐知见”,而说“以见
知隐”,显然是从个别到普遍的归纳法。“三表法”所谓“本之”、“原之”、
“用之”,以及各篇中大量举例的叙述方法,都透露着这种归纳法的精神。
并且,又由于“以见知隐”与“以往知来”相结合,归纳的任务不仅是据过
去以知现在,而且在于藉通则或原理的光照去洞察未来。在第二节我们说, 
墨子将“天志”作为“规矩”,“以量度天下之圜与不圜”以及“天下之方
与不方”,成了“方法性的手段”云云,即与此处的洞察未来是一脉相通的。
因为“知类”以后,过去、现在、未来,即不是互有鸿沟的三截,而成了发
展进程中的一条有机联系的长流。所以鲁问篇说: 
“彭轻生子曰:‘往者可知,来者不可知。’子墨子曰:‘籍设而(尔) 
亲在百里之外,则遇难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则生,不及则死。今有固车良
马于此,又有奴(驽)马四隅之轮于此,使子择焉,子将何乘?’对曰:‘乘
良马固车,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乃)在(察)来矣’。” 
诚然,墨子的类推方法,有时陷于纯量说的错误。这就是说,在运用着
类概念以明是非、别异同的场合,墨子往往见量不见质,不知由量变质的道
理,不知同量成分由于所系属的事物有高级形态与低级形态的差别;不知异
质异类不能相比,而仍视为同类,相为推论,以致陷于错误而不能自知。例
如,墨子的明鬼思想,他揭发了无鬼而学祭的矛盾,却不自知其有鬼而节葬
也是矛盾的。又例如,他揭发了命定论的矛盾,却不自知他的天鬼论和非命
论也是矛盾的。
然而,在中国逻辑史上,墨子首先提出了“类”概念,并在“知类”、
“察类”的水准上从事于思维规律的研究,其功殊不可泯!墨子的这一发现
及其运用,对思想史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例如孟子惯用类比方法与人辩诘, 
实承籍于墨子的类概念,但又在类的歪曲理解中形成了比附方法;至于后期
墨家的“以类取、以类予”的类概念的发展,其为直接承藉墨子而更具有发
扬光大的思想成就,尤为明显。
(二)“故”概念的发现及其运用
论语全书“故”字凡十二见,其作名词用的,皆与“旧”字或“故意” 
一词同训。例如:(一)为政篇“温故而知新。”朱熹注:“故者,旧所闻; 
‘新’者,今所得。”今按朱注非是。此所说“温故”之“故”乃指西周以
来的氏族宗法的历史;所说“知新”之“新”,是指东周以下的全部未来历
史的发展途径。全句的逻辑性格,是从特称推出全称。为政篇由夏、商、周
三代之礼的损益,居然能推出虽百世可知的历史规律,即是此义。(二)泰
伯篇“故旧不遗。”刘宝楠论语正义引小司寇注:“‘故’谓旧知。”(三) 
微子篇“故旧无大故。”朱熹注:“‘大故’谓恶逆。”今按“大故”之“故”

即“故犯”之“故”。书大禹谟“刑故无小”可证。上引四“故”字都是实
义字,并无逻辑概念的意义。此外“故”字尚有:(一)子罕篇“吾少也贱, 
故多能鄙事。”(二)同篇“吾不试,故艺。”(三)先进篇“求也退,故
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四)同篇“是故恶夫佞者。”(五)子路篇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六)季氏篇“故远人不服则修
文德以来之。”(七)微子篇“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故不
为也;女(汝)安则为之。”此八“故”字,皆与“是以”同训;其文法上
的功能,在承前文的原因以推言其结果,或接连前文的前提以导出其结论。
如果说最原始的逻辑是结合于文法的东西,则论语里与“是以”同训的
八个“故”字,就不能说毫无逻辑的意味。但第一,“故”字在论语里尚不
是与时人及门弟子“应答”的主要形式;第二,孔子尚未提出“故”字使之
成为自己“立言”的依据;第三,“故”字在论语里尚未转化成与“原因” 
同训的名词;第四,“故”字尚未成为思想上的独立范畴,尚不是使人“追
问”或“察明”的所思对象(前举第一例的“温故”,是指学习旧日的历史, 
与逻辑思想上的“明故”、“察故”,字面相似而义则不同)。因此,我们
不能指蛋为鸡,当作逻辑上的概念来分析。
墨子书就不同了。首先,在前期墨家文献二十九篇里,出现了“故”字
三百四十个。就其基本性质来看,大体形成了逻辑的概念。兹为便于研究, 
特将此等“故”字列表统计如下: 
篇名

“旧” 

“故意” 

“是以” 

“原因” 
字误

“固” 
总计备考
尚贤上0 0 8 3 0 0 11 
尚贤中0 0 16 6 2 0 24 
尚贤下0 0 7 13 0 0 20 
“胡”字误为“故” 

尚同上0 0 5 0 0 0 5 
尚同中1 0 16 5 0 0 22 
尚同下0 0 16 7 0 0 23 
“何说”即“何故” 
之异文,“是以” 
即“是故”之异文
兼爱上0 0 17 0 0 0 17 
兼爱中0 0 7 6 0 0 13 
兼爱下0 0 11 7 0 0 18 
“是以”即“是故” 
之异文
非攻上
0 0 1 3 0 0 4 “是以”即“是故” 
之异文
非攻中
0 0 8 1 0 0 9 “是以”即“是故” 
之异文
非攻下
0 0 5 7 0 0 12 “其说”即“其故” 
之异文

节用上0 0 4 0 0 0 4 
节用中0 0 1 0 0 0 1 
节葬下0 0 12 0 0 0 12 
天志上0 0 9 1 0 0 10 
“故说”即“何故” 
之异文
天志中0 0 11 1 0 0 12 
天志下0 0 14 3 0 0 17 “其说将何哉”即
“何故”之及其文
明鬼下0 0 20 3 0 0 23 “其说将奈何”即
“何故”之异文
非乐上0 0 14 0 0 0 14 “其说”即“其故” 
之异文
非命上0 0 6 1 0 0 7 
非命中0 0 5 0 0 1 6 
非命下0 0 11 0 0 0 12 
非儒下0 0 0 3 0 0 3 
耕柱0 0 4 4 0 0 8 
贵义0 0 5 6 0 0 11 
公孟0 0 4 8 0 0 12 
“此之说”即“此
之故”之异文“以
若说”即“以此故” 
之异文“故以为其
力也”之“故” 
鲁问0 0 6 2 0 0 8 
公输0 0 1 1 0 0 2 
“何止我攻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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