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3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唯心主义的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
始,有名万物之母。”
唯物主义的万物:“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
相和,前后相随。”(按即韩非子所谓“万物成理之文。”)
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著者所以说老子书中的思想基本上是唯心主义,原因就在于此。同时应
该声明的是,老子无神论的自然天道观和唯物主义的因素,在过去的著者书
中虽然提出来加以论述,甚至强调了其解放孔、墨思想的有价值的传统,但
没有明确地给以解释,这是一个大缺点。这里,应该补充一下。列宁在哲学
笔记中曾批评了亚里斯多德“神”这一概念的唯心主义的本质,同时也指出
他的进步性,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当然,老子的‘道’是唯心主义,但比
起孔、墨的人格神的唯心主义来,它是较为客观的,较为远离的,较为一般
的,因而在其自然哲学中,容纳了唯物主义的因素。”著者以为这样评论老
子哲学,是不至于流于断章取义的。
最后,我们可以附带指出:老子的思想体系有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相似之
处,他们同样地由自然天道观走向唯心主义。
毕达哥拉斯以为自然秩序都是数量的和谐关系,数的法则支配着世界。
对此,亚里斯多德曾说:“数为万物的本质,一般说来,宇宙的组织在其规
定中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的体系。”(形而上学,第一卷,第五章)
此派复认为,“一”的抽象原理是一切存在的动因,而万物正基于此“一”
的源泉。老子同样以“一”的抽象出发,以概括“将恐灭”的万物,但老子
的“一”的抽象,更是以无对立的(即“一”的)社会,消解有对立的社会
这一理想的哲学上的蒸馏。
毕氏学派承认矛盾的存在,如有限与无限、奇与偶、一与多、静与动、
直与曲、明与暗、善与恶等,但这些矛盾被理解为外在的对立,而不是被理
解为内部的斗争,且不能转化,如列宁所说,“在他们那里,实体、物和世
界的‘规定’是‘枯燥的、缺乏(运动的)过程的、非辩证的’。”(黑格
尔哲学史讲义一书摘要,页三)老子也承认矛盾的存在,如有与无、善与不
善、美与恶、长与短、高与下、曲与全、强与弱等等,但这些矛盾也只是被
理解为暂时的相对关系下的矛盾。老子虽承认这些矛盾在“有”的范畴内可
以向其自身之对立物过渡,所谓“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但这种现象界的
矛盾,到了本体界,就成了慈和的一致。因此,这些矛盾范畴,总的说来,
仍是“枯燥的、缺乏(运动的)过程的、非辩证的”,我们只能说,这些矛
盾的揭示,在客观上暴露了历史的现实,有其积极的意义;对于“有”的范
畴内的对立的统一及其转化的理解,也相对地具有朴素的辩证法观点。但这
一朴素的辩证法观点又是和对运动与发展的具体性的否定相结合的(参看下
节),因此,老子思想大体上仍存在着亚里斯多德所指出过的这一缺点:“他
们(毕达哥拉斯派)并没有说明运动怎样发生,没有说明没有运动和变化怎
样有生成和灭亡或有天体的状况和活动。”(形而上学,第一章,第八节)
第三节 老子的知识论
如果我们拿墨子思想和老子思想作一比较,我们可以这样说,墨子的自
然史观是落后的,宗教的,老子的自然史观是进步的,无神论的;墨子的反
天命观点削减了他的“天鬼”世界观的唯心主义成分,老子的“道”的观点
削减了他的自然世界观的唯物主义成分。反之,墨子的知识论是唯物主义的,
老子的知识论是唯心主义的;但墨子知识论的有价值的传统是形式逻辑,而
老子知识论的有价值的传统具有着朴素的辩证法的观点。明白了这一点,就
知道我们为什么反对拢统地用一个名词来规定一家学说的理由了。
在说明了老子的世界观之后,下面我们就来研究老子的知识论。
我们先从概念——“名”说起。
老子推崇“无名之朴”,主张无概念,他说: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
“道常无名。”(三十二章)
“大象无形。”(四十一章)
他以为一切概念都是相对的、有限的“克”,不是绝对的“常”,故说
“知常曰明”;有形的“象”不是无限的大,故说“大象无形”。这是什么
原故呢?因为每一判断,是主观的意识与客观的自然的对立物的同一。人类
的认识更是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物的斗争过程史,“同一”是相对的、暂时的、
过渡的,因而今日的是,可能是异日的否。因此,当他说“名可名,非常名”
的时候,这是含有辩证法的因素的。
十八世纪的“分子”,不是常名,可以发展为十九世纪的“原子”,然
“原子”亦不是常名,可以发展为二十世纪的“电子”,“电子”亦不是常
名,又可以为核子以至X 子历扬弃。在辩证法讲来,人类的相对的认识判断,
并非永远是相对的,而且较高相对的认识,即把握着较高相对的真实,而距
离于绝对的真实便较近了。相对的至高境界,可以近似于绝对,所以说,真
理不是非逾越性的。
然而老子的名理,却基于相对与绝对之不可逾越性,以为“同一性”是
绝对的,对立物的斗争却是相对的,就是说运动与发展是相对的。所以,他
以为“大象”是不能从有名的认识方面知道,而是从超乎主观和客观的对立
物,用玄想直观的方法得之。所冥想而得之者,是无形无迹的所谓“无状之
状,无物之象”的“恍惚”。用近代哲学上的话讲,也许就是“物自身”(Ding…an
-sich)罢?
他不相信:“真理已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的,是包含在科学长期的
历史发展中,。。但是科学永远不会达到这样的一点,即永远不会因它在发
现了某种所谓绝对真理以后,就再不能越过此点,于是只好惊愕地束手观望
这个已获得的绝对真理。”(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苏联外国文书籍出
版局中文版,第二卷,第三五九页)
他反对无常,自然他也不信在“不断的发生和消灭过程”中,在“由低
级升至高级的这一毫无终极的上升过程”中,在人类思维中获得一点一点的
“物自身”的认识。
总之,老子是一个形而下学的唯心主义的认识论者。
复次,再从定言——言方面研究。
老子既主张无名,那么凡“定言”,在他看来,都是虚假相的反映。他
说: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
“正言若反。”(七十八章)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二十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八十一章)
他以为一切定言都不足信,惟“恍兮惚兮,窈兮冥兮”的东西,“其中
有信”。特殊与普遍,在老子看来,根本为对立相,何以能说是“同一”呢?
岂能“有信”么?“有信”是在无言之中。只有无言而摸索的恍惚物象,空
虚的绝对抽象,才是真信——“道”。
所以肯定与否定——“唯之与阿”——也是相对的,老子根本否认肯定
和否定的形式,例如,“石头是坚物”与“石头非坚物”,“白马是马”与
“白马非马”,这两个“唯之与阿”的命题,好像同时都是不对的。在老子
看来,与其“坚白同异”相互争辩,是非不明,莫若“无言”,或“善言无
瑕谪,善数不用筹策”(二十七章)。
“正言若反”,这是对立的相对性;超“正”“反”的无言,这是绝对
的同一性。这论点基于否认“对立物的斗争”——发展,因而主张超对立物
的绝对同一。
老子的认识论是一种直观论。例如“常无,欲以观其妙”(一章),“多
言数穷,不如守中”(五章),“古之为士者,微妙元(玄)通,深不可识,
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十五章),“不自见故明”(二十二章)。类
此诸说,都用以证明知识是不可靠的,只有超出对象性的观省才是可靠的。
因此,他说: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
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四十七章)
这就不但反对知识的武器性,而且反对真理以实践为标准。
既然“为道日损”,是和“为学日益”相对立的,于是老子反对经验以
至感觉。例如: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三十二章)
“绝圣弃智。”(十九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
狂。”(十二章)
“道”的直观是和知识相对立的,因此,又说“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曰明”(十六章)。
我们还要从知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上研究。这是重要的环节。墨
子的知识论虽然是唯物主义的,但他运用形式逻辑时,可以证明出鬼神来,
老子的知识论是唯心主义的,但他运用辩证法观点时又可以暴露出社会的一
些矛盾来。
老子在经济方面的基本理论,是否认“大小多少”的价值关系,以及否
认“大怨”对立的生产方式,那么内含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商品——奇物,
因其滋扰,也予以否认。他主张,不在调和“大怨”的对立,而在消灭“大
怨”的对立,不在“大小多少”的较量,而在“报怨以德”的无差别相。此
点我们将在本章第四节中再详加申论。
老子在政治上方面的基本理论,是否定“割裂”的阶级制度,否定上下
贵贱的统治关系,否定法令的支配关系;他主张,无上无下,无割无离的“大
制”或“始制”。此点我们将在本章第五节中再详加申论。
老子在意识形态方面,否定由社会对立关系所产生的伦理观念、美恶观
念以及私有制度下的一切精神文化;他主张超善恶、超美丑、超祸福的、无
文化的“袭明”,主张从“朴散”而复归于无名之朴,即复归于无是非黑白
的婴儿意识,于是肯定与否定皆为同一,善恶皆无对立了。由是推之,社会
的文学、艺术皆是不合理的表现,一切精神生产、精神文化都是“馀食赘行”,
于是老子便极端地主张无知识。此点我们将在本章第六节中再详加申论。
第四节 老子的经济思想
马克思曾指出亚里斯多德发现了商品概念。在中国古代,首先发现商品
概念的是老子,而发展这一思想的是法家。
我们这里先把历来未得其正解的一章道德经提出来讨论一下。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
章)
前人对本章字义的解释多暧昧不明,大都把“当其无”的无义,解释为
物理现象的空虚之义。凡物既“空虚”始有用(实则未必然),那么“不空
虚”为什么“以为利”呢?“有”与“无”为对立物,“利”与“用”也为
对立物,这种对立物关系的意义在那里呢?章中所举加以制造后的三种东西
——车、器、室,显然表示劳动生产物,三种东西原来都表现为自然的形态,
所以都是使用对象物。我们要问:为什么“当其无”,才纯然表现而为有用
物呢?当其无,无疑地表示了一个时代的发展阶段,然而这个“无”的时代
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呢?第一,所谓“无”,是社会的属性,不是物理的、
自然的属性。“无”当诂为“非有”,义指不私有,所以“当其无”,便是
说当车、器、室在非私有财产的特定阶段。第二,因为社会是在“非私有”
的时代,车、器、室等劳动生产物,只表现做使用对象物,纯然是车、器、
室等自然的可感摄性的形态,所以说,有车、器、室之用。在这种社会关系
之下,这些物件只是物件本来的属性,或只是为共同使用而生产,而不是如
同在交换关系中物件超自然的属性,或代表交换价值的“商品”。
最重要的研究,还在“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我们已经知道,在“无之”(非私有生产物)的社会,人类劳动的生产
物只表现做使用对象物。这使用对象物的名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术语,然恰
好是“以为用”的翻译名词。人类的社会进展到“一个历史的特定的发展时
代,那样的劳动生产物才转形为商品”,显然,这一时代是“无之”的社会
之对立物,即已转变而为“有之”(私有生产物)的社会了。就社会的经济
基础而言,“无之”向其对立物的转变,发展而为“有之”;就社会关系而
言,显然的“以为用”便向其对立物的转变,发展而为“以为利”了。用经
典的成语讲,“使用价值变做它的对立物——价值——的现象形态”。劳动
生产物变做商品,商品的价值之现象形态就指着“交换价值”,交换价值的
基础形态即是“一物对他物的换置”(quidproquo)。从实体上言,谓之使
用价值,从大小上言,谓之交换价值。价值形态的复杂的形态即货币形态,
不就是“以为利”的价值关系么?因为“价值形态——应当表现一定量的价
值”,一定量的大小物件惟在交换的关系中,才有“以为利”的现象,所以
我大胆地敢说,这“以为利”三字,就是指交换关系中的价值形态,或交换
价值。
上面的研究是认识老子五千言中经济思想之基础。
老子以为发展是反自然的,他的理想是:发展——“正”与“奇”的发
展不合自然。“自然”是“莫之令而自均”,社会经济应当“亦将知止,知
止可以不殆”。经济学在求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老子却以为“无之”到“有
之”的必然转化,可以不必然,“有之”不合自然法,社会应当复归“无之”。
所以他说: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
(五十八章)
这种正与其对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