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心理罪 系列全-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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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怀疑他。我看他吓成那个样子,就答应了。涵,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做,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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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28日,大雨。
真可怕,又死人了。听说死的是个女研究生,就是法学院的,很漂亮。晚上我向涵打听情况,他的表情很可怕。难道他也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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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6日,晴。
涵昨晚和我在值班室过了一夜。好温馨,他很久没对我这么温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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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日,大雪。
涵受伤了。11点多的时候,他在外面敲门。我急忙给他打开,看着他捂着肋骨的位置。我忙问他怎么了,他说跑回来的时候摔了一跤。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他没有回答我,只是嘱咐我不要告诉别人,就匆匆的上楼了。
好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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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3日,大雪。
这个学校太可怕了,又死了两个学生。我很害怕。
可是,昨晚他到底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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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17日,晴。
学校里在风传一张叫什么死亡借五卡的东西。我很好三的问涵,他居然说他也在那上面。我吓坏了,他却一脸不在乎的样子。
他不知道,我每天晚上都在为他求菩萨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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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3日,晴。
俱乐部的宋姐说,涵在排演一部话剧,说涵演得挺不错的。我心里听了美滋滋的。
晚上我问他,他说演男主角,我说到时候我去看你演出。他拒绝了。我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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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1日,晴。
涵出事了。
昨天晚上,有人在剧场里打昏了涵,还装成他的样子砍死了一个女孩。
太可怕了,好在我的涵没事。真是万幸,菩萨果真是灵的。
菩萨啊菩萨,只要你保佑我的涵平平安安,折我的寿我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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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读者》 正文 尾声
方木申请了病休半年。
开学后第二个月的某个下午,阳光很好。方木接到了老大的电话。
“二舍已经被扒掉了。”
“是么,为什么?”
“……不知道。”
“………”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来?”
“过段时间吧,我也不清楚。”
“只剩下我们四个了。”
“………………”
“我们都挺想你的,有时间回来看看吧。”
“好。”
挂断电话,方木拿起拐杖,要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学校。
二舍已经变成了一堆断墙碎瓦,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建筑机械在尘土飞扬的工地上忙碌着。很多人都好三地打量着这个拄着双拐,面色苍白的男孩。
方木挑了一块石头坐下,眯起眼睛看着这个曾经发生了太多事情的宿舍楼。
有人在走廊里大声地骂着脏话。
有人趁其他人洗脸的时候,在对方裆里猛抓一把。
有人在楼道里很响亮地跳上跳下。
也有人,被杀死在这座楼里。
一切都被埋葬了,好的坏的,悲的喜的,都消失在这一堆瓦砾之下。
不远处,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
方木费力的挪过去,蹲下身子,翻开一大块水泥。
那是一把被熏得乌黑的大号军刀,刀柄上的有些地方已经融化了。
方木认出这就是吴涵那晚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把。
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方木把刀捡起来,揣进自己怀里。
他拄起双拐,离开了工地,慢慢走到了人工湖旁边。
这条叫静湖的校园人工湖已经解冻,湖面上飘荡着轻纱般的蒸汽。偶尔会看到湖底有小鱼游上来,掀起几朵水花就不见了。
方木在湖边坐下,看着微微泛绿的湖水,身边是急着去上课或者下课归来的学生。他们大声谈笑着,脚步匆匆,偶尔有人留意到湖边这个三怪的男孩,也只是随意的一瞥。
方木感到有点疲惫。他抬起头,向远处望去,湖的对岸,是一排柳树,已经微微泛着绿意,清风拂过,树枝轻柔的摇摆起来,远远望去,仿佛一个人在招手。
方木的眼睛渐渐迷离,他竭力想看清对面究竟有什么。一大团水雾从湖中升起,在空中扩展、旋转、消散,对面摇摆的手也愈加模糊,最后竟分不清究竟在眼前,还是在遥远的彼岸。
(全文完)
《心理罪之画像》
作者:雷米
简介
一个喜欢把牛奶和人血搅拌在一起喝下去的杀手,他是有特殊的疾病还是传说中千年不死的吸血鬼? C市连续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被害人都是25至30岁之间的白领,这到底是报复杀人还是简单的劫色?一个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却忽然之间发疯似的攻击自己的同窗好友,他是被人催眠还是蓄谋已久杀人灭口…… 在一系列让警方感到扑朔迷离的案件中,沉默寡言的大学生方木突然被警方扯入其中,而他又凭什么随口就说出了逍遥法外的凶手的真正面目?当凶手被执行枪决之后,为什么又发生了更加残忍变态的连环血案?是凶手邪恶的幽灵继续作祟还是另有更加可怕的人魔?当这个看不见的魔鬼肆无忌惮地夺去方木身边一个又一个朋友的生命,方木又将如何面对这公然的挑衅?他能否在最后关头“画”出魔鬼的样子……
第一章 《心理罪》案件试读
2001年夏天,C市连续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四个被害人都是25…30岁之间的白领,凶手将被害人强奸后再用绳子将被害人勒死。案发地点分别发生在C市正在兴建的四座高层建筑的顶楼天台上。当时,丁树成的顶头上司,市局经文保处处长邢至森刚刚被提升为C市公安局副局长。新官上任三把火,邢副局长向新闻媒体透露了案件的部分情况,并在电视上向市民保证半个月之内破案。
两天后,一封观众来信摆在了专案组的办公桌上,信中说凶手是一个性心理扭曲的变态者,因为无法与女性建立正常的关系,所以通过强奸杀人来发泄自己的欲望,并断定凶手的年龄不会超过30岁。专案组的干警最初以为这只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的突发奇想,并没有当回事。邢副局长听说此事后却显得很有兴趣,指派专人去调查发信人的资料。当他得知这名观众是一个叫方木的C市师大应届毕业生的时候,邢副局长显得十分兴奋,马上把他找到了市局。
两个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半个小时后,邢副局长亲自开车送他到四个案发现场去了一趟。回来后又把案件的全部资料搬到办公室里,方木在仔细看过了所有资料之后,又在某天深夜(尸检结果显示,案发时间应该在夜间10点至11点左右)去了一趟案发现场,这一次丁树成也陪同前往。这个男孩在其中一个楼顶上(同时也是所有案发现场中最高的一个建筑)站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让丁树成印象颇深的话。
〃他不是在强奸那个女人,他是在强奸这座城市!〃
回到局里后,他向专案组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调查全市范围内的低档录像厅,特别是附近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录像厅,寻找一个年龄在20-25岁之间,偏瘦,短发,身高在165…170公分左右,习惯手为右手,并且左手带着一块手表,左手手腕处有一条抓痕,具有高中左右文化的戴眼镜的男子;第二,在全市正在作业的施工队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三,在C市周边的乡镇寻找一个高考落榜,进城打工且具有上述特征的人,尤其是那些家中只有男性长辈的独生子或者只有男性兄长的人。他甚至说凶手被捕时应该穿着一件白衬衫。
专案组的成员对这种近乎异想天开的猜测半信半疑,邢副局长却指示下属按照方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特征进行搜索。两天后,一个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小录像厅老板说她认识一个这样的人,他就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这个工地上的工人经常结伴来录像厅看录像,而这个人每次都是一个人来,而且专挑后半夜放黄色录像的时候来。有一次看黄色录像的时候,遇到了同一个工地的工友,他竟满面通红地偷偷溜走了,因此给老板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干警们来到了那家工地,并且在老板的指认下在工棚里找到了这个人。这个人叫黄永孝,是这个工地的测量员。当干警出示证件并要求查看他左手手腕的时候,黄永孝突然跳起逃跑,但是很快被干警制服。带回局里突审后,黄永孝对他实施的四起强奸杀人案供认不讳。
黄永孝,男,21岁,高中学历,C市八台镇前进乡人。2000年高考落榜后,黄永孝选择复读一年再次参加高考,结果还是名落孙山。之后黄永孝就随其叔父进城,曾经在多个建筑工地打工,但每次从业时间都不长。后经其叔父介绍在该建筑工地打工,因其有一定文化,被安排作测量员。黄永孝给人的印象是一个老实、沉默的年轻人,因此知情人都对他所实施的骇人听闻的罪行表示意外。
黄永孝被捕的时候的确穿着一件很旧,但是洗得很干净的白色衬衫。
方木对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家庭背景、工作环境、生活习惯的描述与黄永孝惊人的一致,唯一的出入就是黄永孝父母离异多年,黄没有男性兄弟,只有一个姐姐,并随着母亲嫁到了外地,已经断绝了来往。但这已足以让干警们对这个貌不惊人的男孩刮目相看。他们甚至怀疑黄永孝作案的时候,方木就在现场看着,否则不可能做出如此准确的描述。
方木的解释是:从现场来看,被害妇女的裤子被脱到膝盖以下,膝盖处都有擦伤,并且在天台的围栏上发现了被害人的少许皮肤组织,这与被害人胸乳处的擦伤吻合。这意味着凶手进行强奸的时候是采取后入式的体位。
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姿势。
首先,女性在采取后入式进行性交的时候,如果被男性从身后按住上身或者抓住双手的话,挣扎的幅度是最小的,加之裤子被脱到膝盖处,双腿的活动空间受限,因此,是最不可能遭到激烈反抗的姿势。
其次,从性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后入式的性交是最为原始的性交体位,由于在性交时会使男性产生强烈的征服感和满足感,因此,后入式带给男性的心理刺激要远远超过其他体位。
那一晚,方木站在夜色深沉的天台上,整个城市的夜景尽收眼底,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脚下光影摇曳的车河。
粗暴的前后耸动,身下服饰高贵的女人在无力地挣扎。在视野开阔的高处痛快地一泻而出。
方木闭上眼睛。
这个城市某个高档住宅中,那个焦急地等待自己妻子的男人,你没有想到你的老婆正在我跨下像狗一样地被我凌辱吧?
也许在他眼里,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巨大的女性生殖器。
他一定在那一瞬间感到了征服这座城市的快感吧。
那么,在现实中,他就一定是一个失败者。
将不正常的性虐杀行为作为发泄对社会仇恨的方式,这意味着性行为对他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既让他感到超乎常人的好奇、神秘、兴奋,又让他感到羞耻。如果男性能够在早期与女性建立起正常关系的话,那么这种对性过分强烈的感觉会随着社会阅历的增加而慢慢消除。因此,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与女性无法建立正常联系的人,而这种人,往往在一个缺乏女性关怀的环境中生活。同时,具有这种性心理的人年龄不会太大。一来,如果年纪较大,就可能通过其他正常的社会经历及时消除这种心理,二来,这种心理往往在青春期出现,那么,如果他年龄较大的话,早就会犯案,而近年来并没有类似案件发生。
因此,凶手:男性,年龄不会超过25岁,家中没有女性长辈,或者只有兄弟,具有挫败的人生经历。
关于案发地点。建筑工地的顶层,诚然是满足凶手征服城市心理的好地点,同时也意味着他对于这类场所的熟悉。因此,凶手应该是一个在建筑工地有从业经验的人。
而这样一个性心理异常的低收入者,可能去过某些色情场所。嫖娼?应该不会,即使有,次数也不会太多,因为他的经济条件不允许。
比较合适的地方是那些低档的,常常在午夜之后放黄色录像的录像厅。
尸检表明,其中一个女性被害人左手的指甲断裂,而断离的指甲就落在尸体仰卧的位置附近。奇怪的是,在所有被害人中,这名死者身上的伤痕最少。这说明死者对于强奸并没有进行过分激烈的反抗,结合指甲就在尸体不远处找到的情况,指甲可能是在凶手强暴被害人之后,在动手勒杀她的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拼命挣扎造成的。在断离的指甲中发现了不属于被害人的皮肤组织(血型为A型),那么死者的指甲很可能是在和凶手的身体接触后被撕裂的。由于凶手采用的是背后勒杀的方式,所以被害人的双手能够接触到的部位有限,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的双手。方木注意到指甲是被撕裂而不是折断。这就意味着指甲在划破凶手皮肤的时候,肯定与某种物品接触后发生撕裂。手上的什么东西能够把指甲撕裂呢?方木首先想到的就是手表,而且极有可能是金属质地。一个在建筑工地从业的人,戴一块金属质地的手表,这本身就有点不同寻常。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想表现出他的与众不同。
那他就应该是一个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人。
在建筑工地打工具有一定文化有人生挫败的经历年龄不超过25岁。
最贴切的答案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高考落榜生。
如果是这样一个人,那他一定还有其他的方式来表现他与其他在工地打工的农民工的差别。
例如,与农民工们油腻的长发不同的干净利落的短发、表明他〃知识分子〃身份的眼镜,也有可能是一件区别于沾满水泥的工作服的白衬衫。
那么,他就是一个短发、偏瘦、戴眼镜、有一件白色衬衫、左手腕戴块金属手表的人(左手腕应该有被害人留下的抓痕。而把表戴在左手上的人,习惯手通常是右手)。
方木陈述完自己的理由之后,专案组的干警们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