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禁书ii_成功秘钥-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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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是从柏拉图向世人宣布其关于理想国的理论开始或者,最早是在耶稣基督所引用的圣经里或者,是从普罗提诺将世界看做一个意象的意象开始;又或者,斯维东堡的神秘主义才是它的开端……那么,培根和帕斯卡有没有可能是它的发起者呢?又或者,从〃衣裳哲学〃和〃回忆录〃就开始了?
第30节:第三十二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一)(4)
26。对于弥尔顿曾经的疑问:〃如果人类生活的尘世只是天堂的一个缩影,是否与天堂里的一切更接近的是尘世的思想?〃如今,答案已是不言而喻的了。
27。自然法则所用的类比和现象所用的类比是截然不同的,两者的价值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帕斯卡说:〃自然是一幅壮丽的画卷。〃这个比喻很优美,很有诗意,然而也仅此而已。贺维的〃花园里的沉思〃和弗拉维的〃神化的管理〃,都是说教性很强的著作。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冗长,它们还是有那么一点可读性的。
28。圣经在教学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关于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因为许多知名的教育者对此都曾发表过肯定的说法。语言的必需性要求我们必须并且只能将真相呈现出来。一切永恒不朽的精神化的事物,都是以尘世为外衣,以世俗为结构的。而思想是不能凭空存在和产生的,只有以物质为基础,以物质为媒介,思想才能表达出来。
29。但是,尽管其性质不一样,现象之间的类比和自然法则的类比确实存在着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不可割断的,是必然存在的,即一切现象都必须遵循法则和规律。诚如我们所见,法则和规律之光照耀在真理上,将希望点燃;希望之光又照亮了〃现象〃前行的道路,加快了它前进的步伐。可以说,法则规律的发现无疑就是科学的发现。
30。如果我们能将自然法则应用到精神领域,就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精神层面的东西,就能以科学为依据来阐释自然的构成以及展示自然变化发展的进程。如此一来,精神领域的一切就如同物质世界中的事物一样,可以被感知和触摸,而不再虚无飘渺、不可琢磨。更进一步说,精神领域的一切已然科学化,就能经受住任何更精尖的科学的测试,然而此时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31。一般来说,一个类比是否恰当,是否贴切,总是受到最严厉最苛刻的质疑。毫无疑问,试图在特定的领域里发现或者建立类比,这必然会犯下许多大错,而这些错误又是不可避免的,是非犯不可的,否则,人类社会又怎会进步?至于这些相似之处的价值,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32。即便是在讨论过程中,疑惑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约翰·米尔所说的:〃任何一个关联,只要它能够被证明,关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质疑就会如洪水猛兽般席卷过来,势不可挡。〃而对大部分人来说,真正的困难在于无法找到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正确性,而与之相比,人们对这些相似之处的真正的价值估计不足,对他们而言,这仅仅是推理的一种方法。
33。殊不知,这种认识所带来的危害,远比无法找到充分的证据所带来的危害要大。而在应用方面,具有类比性的证据在表示沉默的反对或拒绝时明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当其用于证明那些显而易见的真理时却显得苍白无力。
34。类比性证据在用于论证时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它们彼此之间不会互相排斥。外来的论证也难以将其驳倒,相反,它们却能经受住任何外部的质疑和驳斥。就像某些武器一样,它们的用途不能用来置敌人于死地,取对方的性命,但总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大显神威一番,将最致命的一击挡了下来。
35。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知道这样一个现象,即类比性证据在论证中只能算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它所能起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有人还认为,类比性证据根本不能称得上是证据。但同时,也有许多权威人士认为,类比在逻辑里的地位是其他任何一种方法都无法企及的,是学习逻辑学的敲门砖。威廉·海弥顿便是这些权威人士中极有影响的一位。
36。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花费了不少的篇幅来讨论这个早已过时的命题,这值得吗?我可以很确定地说,这完全值得。并且,我还能举出两条令人信服的理由来。
37。首先,我们必须知道,自然无法直接证明宗教信仰的合理性,无论我们如何强人所难,这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我们就必须不再强迫自然去做这种永远不会有结果的蠢事。并且,那也不是它的功用所在。那么,是否自然就真的拿宗教信仰没辙了呢?当然不是。
第31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1)
38。自然的责任应是去阐释宗教,充当宗教的代言人。或许到了最后,自然对宗教的阐释反而成为了最有力的证据。就像谚语说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证明一个事物的存在,最好的证据就是我们确实亲眼看到了它。我们总是认为眼睛是不会欺骗我们的,只有看到了,才能真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否则,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强迫我们相信。
39。长久以来,人们都希望能像先知或预言家那样,拥有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能像他们那样〃一叶知秋〃,于细微中窥见博大,在转瞬即逝中体味永恒不朽。然而,这只能是人类的一个美好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心愿。
40。而正是由于这种不可得,人类的满心希望落空了,继而就被能使人窒息的失望所填满。失望导致不满,不满就会心生怨恨,就会使人开始怀疑。
41。第二个理由就更具独特之处。但在陈述这第二个理由之前,我们必须将某种特殊的情况考虑进去。这一特殊情况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会详尽地叙述,但在这儿,我们要先有所了解。
42。一直以来,大众舆论就灌输我们这样的思想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自然世界的法则是完全一样的。而这是大错特错的。精神世界的法则仅仅是可以类比于自然世界的法则,但两者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就好比秋天象征着凋零和衰败,落叶则象征死亡,但自然世界的法则和精神世界的法则之间的关系却无法简单地通过这样的比喻或象征来表现出来。它们之间并不区分谁是主,谁是次。
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
1。现在,让我们稍微休息一下,然后再来看看,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今社会所处的情况下,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在某种条件下,精神世界的法则和规律是否也能运用到自然世界里?答案是肯定的。
2。总有人时不时地试图证明,在理性的基础上,精神世界的某几条道德原则是适用于自然世界的。而这些试验里,成功的例子亦不在少数。但是,在物质世界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行不通的。无论如何努力,不管其法则系统是如何地完整、庞大,精神世界的法则都无法渗透到物质世界的内部,而其对物质世界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要么是不为人知,受人忽视要么被人刻意忽略,置之不理。
3。据说,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冰火两重天,永远不会互相妥协,永远不能调和。或许,宗教世界里某些〃真相〃和〃事实〃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的。但即便我们能够这样说,坦白地说,也是因为作出了巨大的让步。
4。然而,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精神世界的法则都不可能应用在物质世界里。这样做的任何努力都将是可笑的,是必然失败的。而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要尝试在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中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这一过程中需要做的努力还很多很多。
5。科学将神学当做衡量其价值的标准。然而,这是行不通的。两者之间就犹如横跨着一道永远都无法跨越的天堑。精神世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独立的、完全不同于其他世界的存在。它有自己独特的专属的一套运行规律,一套独立于其他规律之外的规律。
6。而渐渐地,人类越来越喜欢在自然界的每个领域里寻找规律。这已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时尚,其势如破竹,势不可挡。法则规律的统治已慢慢渗入到自然的方方面面,普普通通的知识也一下子身价倍增,升级成为科学。随着这一进程,自然也不再仅仅是零零碎碎的物质的组合体,而正逐渐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人类面前,直到触及到了精神世界的边界。
7。在精神世界里,一致性原则停止作用,和谐被打破了。而此时,某些人们不再只满足于已知的规律,他们想要追寻更深层次的知识。毫无疑问,精神世界正是他们一直在探寻的领域。而突然面对如此广阔的未知领域,他们在惊喜的同时也有些茫然。
8。即使是那些对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作过深入研究的学者,也会犯很低级的错误。在对这两者作出详细的研究后,他们往往都会作出同一个错误的论断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法则是不同的两套法则,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第32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2)
9。即使是像海勒斯·布什尼尔这样著名的作家,也不可避免地犯了相同的错误。海勒斯认为,精神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它和我们平常所说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两个世界是彼此独立的,它们之间没有交集,彼此不可接触。
10。他甚至还认为,精神世界是上帝创造的另一个世界,并且这个世界只为那些更高级的生命体和更强大的力量所存在自然只是为了这个更高级别的世界所存在。精神世界里无须遵守因果循环的规律,它自有它自己的一套法则,而这套法则是区别于自然世界的法则的。
11。不仅是海勒斯,与他同时代的持有相同看法的学者不在少数。他们都缺乏在预见科学时所必备的果敢和远见,因此,他们对精神世界的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难怪,他们无法洞察到精神法则和自然法则之间的相似之处;即使他们有幸察觉到了,唯一的反应也只能是断然地否认它。
12。在文学著作中,关于自然和超自然的看法一直都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创新过的定论。超自然的世界,其运行的规律还不为人知。
13。〃信仰的科学基础〃,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启发性的论题。在此,才华横溢的默非也向其读者发表了他的研究目的。他写到:〃对于人类来说,道德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属于更高的境界和领域的,这是上帝所鼓励人类去做的,并且,人们能在其中发现到上帝的存在,这才是人们应当追求的生活。而我们通过科学来解释和了解自然和内心世界,都只是为更高境界的道德和精神生活做准备而已。〃
14。总的来说,在科学和宗教的关系这个问题上,默非的认识和理解要比任何一个现代作家的认识和理解哲学性要强得多,也更有深度,更透彻。在他的理解下,宗教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相反,他眼里的宗教的含义已远远超出了人们所熟知的领域,其范畴扩大了,意义也加深了。
15。同时,他也具备了足够的科学知识,这使得他的研究更方便,更具成效。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也用到了类比的方法。而他所用的类比往往前后一致性很强,通俗易懂,并且都是他自己独创的。这些都是值得让人称赞的优点。
16。尽管默非引用了本段开首的那段话,他却独独没有看出所有这些法则之间所存在的可类比性。而这本应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值得关注的课题,却偏偏容易被人们遗忘和忽视了。
17。在别的领域里,例如,宗教和自然的联系和区别,默非轻轻松松地就比较出了基督教福音派和自然之间的联系,然而,除此之外,他的研究就再无进展,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了。而追究其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默非目光短浅,缺乏远见,或是他自视过高,不够脚踏实地。
18。这都是很极端很偏激的看法,都是很片面很肤浅的说法。事实上,默非不止一次地想到了两者之间的联系,但他却都不把它当一回事,并顽固地否认掉它。在他看来,这个命题是绝对不会成立的,任何研究都只能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做无用功,最终结局只能是劳而无获。
19。在巴特勒的著作《起源说》中有一章叫做〃类比〃,而其中有一段令人记忆深刻、发人深省的话。巴特勒认为,宗教哲学体系和宗教的构成模式是相似的,而宗教的构成模式和自然的组成方式又是相似的,因此,宗教哲学体系和自然的组成方式是相似的,这样的解释是合理的,在宗教层次上也是说得通的。
20。而默非对此却颇有微辞。默非认为,巴特勒关于宗教哲学的类比是肤浅的,并且是大错特错、毫无意义的。他认为这种说法不但没有实际意义,而且这样的双重类比是不存在的。
21。如果一切生物天性里都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并且一定具备公平正义的品质,那么,宗教里关于道德的部分和自然之间是有可比性的,并且两者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也超出人们想象。
22。宗教道德体现的是人类的一个美好愿望,希望自然世界的公正不会仅止步于自然世界而已。宗教道德是自然世界里公正的延伸,它延伸至不为人所知的未来。但在基督教教义里,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道德?神会同意这样的比喻吗?我可不这样认为。
第33节:第三十三课 精神世界的自然法则(二)(3)
23。而当问到具体的实际性的问题,如关于〃永恒不朽〃的问题时,他断言:〃自然界里的东西和法则是不适用于永生不朽的世界的,或者说,永恒的世界其运行规律和自然法则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这两个世界之间是不具备可比性的。〃
24。当巴特勒开始研究这个领域时,他的目标很明确,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他渐渐地偏离了他最初的目标,对于这一点,他自己竟毫无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