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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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城市党员在开阔的农村从事日常的管理工作,这项工作与秘密的城市工
作有很大的不同。由于他们现在与广大农民有密切的联系,他们旧的生活、
工作和写作的方式都必须经历适当的调整。虽然他们面临类似的困难,但他
们与按回避原则必须是外地人的旧王朝官员不同,因为他们并不想有意识地
养成官僚主义。但他们也不同于苏区的老干部,这些新来的人既没有参加过
根据地的创建工作,也没有学会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当地的方言,包括客家话。
而一旦他们掌握了政权,他们并不消除对农民的蔑视,也不防止官僚主义的
滋长。①
群众路线
各地的游击战士,从阿尔及利亚到古巴,都曾依靠他们为之而战的群众
的支持。但是通过宣传和行动以赢得群众支持的实践,并不必然含有概念化
的“群众路线”。诚然,自中共六大以来,党中央和苏维埃领导人都优先考
虑动员群众。事实上,六大的政治决议甚至提出,党在苏区应把自己扩大为
② 王明:《中国现状与中共任务》(1934年在莫斯科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第78页。关于中央集权主义,见王明著名的《两 条路线》小册子的末尾,载《王明选集》第3卷,第111
页。③ 1939年我有机会在成都基督教青年会网球场听王明的公开讲演,当时王明同 吴玉章和林祖涵一起在出
席国民参政会的会议后首途回延安。我以前和以后 从未听到比王明更有口才的中国人讲演。
① 郭华伦:《中共史论》,第2卷,第250—259页。
② 萧作梁:《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内部的权力关系》,第151页;《社会新闻》,第 6卷第19—20期(1934
年2月27日),第264页;郭华伦:《中共史论》,第 2卷,第183—184页。
③ 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第2卷,第503页。
④ 《红旗》,第29期(1932年1月25日);郭华伦:《中共史论》,第2卷,第335 和367—368页。
① 曹伯一:《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第464页。
一个群众组织,②而毛泽东在1927年《湖南报告》中评论道:“嘴里天天说
‘唤起民众’,民众起来了又害怕得要死……”③当1927年中共第一次转移
到农村遇着中国农村的人民时,动员群众就成为一件紧迫的事情。这时党员
必须明确:谁是农民?他们支持革命的积极性如何?如果失去红军保护因而
面临反动派的报复,他们惊恐到什么程度?通过组织和技巧,或者通过政策
和宣传,如何更有效地把群众动员起来?
一旦28个布尔什维克与农民群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他们的观点也开始
转变。他们现在在党内已不再形成铁板一块的集团,并且他们也没有全部迁
入中央苏区。但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已完全接受毛提倡的群众路线的全部
内涵。虽然1931年9月1日的中央指示要求中央苏区竭尽全力动员群众以巩
固根据地,①但是它的要旨明确地在于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来动员群众。它对
用反对“坏人”代替专门反对地主、富农、商人的那种措词含糊的军队口号
的批评,它对富农分坏田的坚决主张,以及它对忽视反帝工作的不满,全都
说明了这一点。中央以为,只需激励阶级特性和阶级斗争,苏维埃就能唤起
广大的被压迫群众。这些批评和建议反映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代会的决议里,这次大会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1年11月在
江西瑞金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②在这些早期的指示中没有迹象表明这些运
动可能是一种动员群众的方式,没有提到关心人民和爱护人民,也没有允许
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和党的工作。
甚至在1934年1月28个布尔什维克路线鼎盛时期召开的五中全会上以
及在1934年的决战前,关于目前形势和党的任务的决议还提出:“中国革命
斗争的胜利首先直接依靠共产党,依靠党的正确的布尔什维克的政治路线和
实际工作,依靠党的行动上思想上和政治上的一致,依靠党员的布尔什维克
的纪律,依靠党领导群众斗争的能力。只有坚决地奋斗,反对一切离开和曲
解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布尔什维克的路线,党才能胜利的领导争取苏维埃中
国的斗争。”③只是在当年初次遭受严重的军事挫折后,甚至在当权的28个
布尔什维克的言行中也出现了分歧和动摇。例如一般被认为是长征前28人中
最接近毛泽东的张闻天一方面说:
我们都要采取发动群众、经过群众、依靠群众的路线。因为在这里的问题,不'是'简单的
捉几个人或杀几个人,或没收征发一些地主和富农的东西,而是一个怎样在执行我们的明确的
阶级路线中发扬群众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团结与组织群众在苏维埃政权的周围'的
问题'。
另一方面,他加紧了“赤色恐怖”。“赤色恐怖应该是我们对于这些反革命
分子的回答!特别在战区边区,我们对于任何反革命的活动,必须立刻采取
② 《红色文献》,第194页。
③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44页。
① 郭华伦:《中共史论》,第2卷,第312页。
② 萧作梁:《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内部的权力关系》,第165页;郭华伦:《中共史 论》,第2卷,第306
页。③ 《斗争》,第47期(1930年2月16日)。
① 《红色中华》, 1934年6月28日。
最迅速的处置。”②
毛泽东对这一类问题的看法和解决办法显然尚处于发展阶段,它们表现
出极大不同。他作为那块根据地的创建者,曾与群众一起工作、战斗和生活,
时间比28个布尔什维克中任何一个都长。虽然他可能还没有将他的经验概括
成一条政策路线,但1929年12月的古田会议决议强调了两个基本点——群
众有批评红军的错误、帮助红军改正错误的权利,以及党的决议应当通过群
众来贯彻实施。③当然,当时红军是由党的政委们控制的。④批评红军的错误
等于批评党。毛以毫不含糊的方式说明了党的正确领导的智慧和能力的源
泉:“上级组织必须清楚地了解下级组织的情况和群众的生活情况。这就是
正确领导的社会根源。”⑤在1932年,这样的思想导致了以下结论:“所有
脱离群众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的方法都是官僚主义。”⑥
反对官僚主义(即命令主义和自命一贯正确)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毛泽
东的群众路线的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求的态度是心甘情愿地做群众的
小学生,而不只是他们的领导者,并且不能把群众视为愚蠢笨拙的乡巴佬,
而应当信任他们,让他们参加行政管理和政治运动。只有采用这种方法才能
发动群众而不损害他们的意愿。根据毛在1933年清楚形成的群众路线的概
念,不论是先锋队还是阶级,没有谁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每个人都有必要
接受教育。每个人,包括干部和群众,通过接受教育,就能消除坏的习惯和
作风,使正确而可靠的情况能从基层反映上来,成为正确的决策的基础,并
使决策得以贯彻。
在实践上,这意味着一旦苏维埃制度由军队建立,在这一制度下要尽可
能地关心人民生活和社会公正。在重新分配土地和其他财产、惩办反革命和
反动派、以及提供救济时,军队本身为建立政权要担负起宣传和组织群众的
任务。①政权巩固后,它的经济和政治措施都应以增加生产、促进贸易和合理
分担赋税为目的。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需要经济结构的改革,如合作社和
互助组。②它有时还可能需要生产运动和“劳动模范”的惯常作法。有时甚至
红军战士也参加农业劳动。③为了动员妇女,苏维埃共和国引进并通过了1931
年12月的《婚姻法》,而妇女的活动从锅台扩大到田间和战场。④1934年红
军从中央苏区撤离提高了妇女在残存的游击区中的作用。妇女活动分子并不
那么害怕国民党军队和还乡团,她们搜集情报,为游击队运送粮食和其他必
② 同上书,1934年5月25日。
③ 《毛泽东集》,第2卷,第82页。
④ 1931年9月1日中央给苏区的指示,收入郭华伦:《中共史论》第2卷,第 302—304页。
⑤ 《毛泽东集》,第2卷,第82页。
⑥ 同上书,第3卷,第168页。
① 《古田决议》,《毛泽东集》,第2卷,第123页。
② 王观澜向斯诺提供的情况,见斯诺:《红色中国杂记》,第38页;《红色中 华》,1934年7月26日;
曹伯一:《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第152— 154页;斯诺:《西行漫记》,第183和253页。
③ 《红色中华》,1934年6月30日;曹伯一:《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第 152—154页;《星火
燎原》,第2集,第100页;《红旗飘飘》,第13集,第65 页。
④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3页;钱塘:《革命的女性》,第13—15页; 《红旗飘飘》,第11集,
第166、171和210页。
需品,护理伤员,并且参加战斗。①
在执行法律方面,群众必须与他们的敌人划清界限,并使法律能为他们
所理解。《婚姻法》和《劳动法》显然是为保护他们而设立的,而管制反革
命活动的法律和法规则是为了捍卫苏维埃政权。②在运用群众路线方面,苏维
埃政府不那么关心做得是否公正,而更关心看起来是否公正。因此审讯是在
群众监督下公开进行的,同时教育并告诫群众。③不管苏维埃的司法制度可能
有多少缺点,它恰给中共的主要敌人陈诚将军以深刻的印象:“它的力量在
于它周密考虑排除个人感情。它的好处表现在很少出现贪污腐化的案件。”④
假定毛提出的群众路线已赢得党的领导人的赞同,那么其他苏区接着也
会接受它,连同它的一切组织和机构。的确,在鄂豫皖苏维埃,动员群众的
基本模式是相似的,与中央苏区相比,或许不那么注意经济工作,而更多注
重解放妇女。⑤但是那里的领导人张国焘不那么相信重新分配土地作为唤起群
众的一种手段的功效,而更相信红军保护群众工作的力量。所以他或许更多
依靠强制,而较少依靠细致的说服;以致军事上的挫折常导致他的群众工作
的崩溃。①张国焘的概念既然如此,他的群众路线就不同于毛泽东的群众路
线。根据极有限的材料判断,湘鄂西苏区在鲁莽而顽强的贺龙领导下,在1930
—1931年间似乎曾建立起一个比较周密的群众组织的网络。他的苏区通过开
展生产和垦荒运动及反对迷信、吸毒和赌博的运动来解决生产和社会福利问
题。但是夏曦,28个布尔什维克中的一个,似乎曾反对这种方法。②在别的
更小的苏区,材料更为缺乏。人们所知的只是在东北的工厂里日本人对中国
妇女的歧视,驱使她们投身游击队。而在海南岛,30年代早期有一支由冯增
敏指挥的120名妇女的红色分遣队③④——这一英雄事迹后来被改编为一个革
命歌剧中的情节。
宗派主义和叛变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表明有过多次派别斗争,目的是试图控制革命进程的
领导权。⑤从一开始党就建立在主要是师徒式的追随关系上,有李大钊和陈独
秀这两个受人尊敬的人物。虽然未经小心考证和分析,但他们之间缺少合作
① 《红旗飘飘》,第1集,第74页;第7集,第79—108页;第9集,第176— 178页;第11集,第151、
200—208页;《星火燎原》,第4集,第266—268 页。
② 苏维埃法典在1933年10月15日颁布。见陈诚档案第16卷;特吕格弗〓勒特 菲特:《中国共产主义,
1931—1934年:民政经验》,第5章B节;曹伯一: 《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第404—406页。
③ 曹伯一:《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第413—414页。
④ 王健民:《中国共产党史稿》,第2卷,第353页。
⑤ 《星火燎原》,第2集,第462页和第6集,第379—380页;王健民:《中国共 产党史稿》,第2卷,
第192页。
① 《剿匪战史》,第4卷,第685页。
② 《星火燎原》,第2集,第100—102页;贺龙文,《星火燎原》第1集下册,第 617页。
③ 陈学昭:《漫走解放区》,第94—95页;《星火燎原》,第2卷,第510—522页。
④ 根据1991年7月31日《文汇报》,冯增敏为红色分遣队第二任连长——译者。
⑤ 关于理论上的处理,见黎安友:《中共政治的宗派主义模式》,《中国季刊》第 53期(1973年1—3月),
第59页;又哈里森:《通往权力的长征》,第149— 151页。
是明显的,其原因可能在于理论上的差异和个人间的不和。李大钊和陈独秀
两人都坚信马克思主义,都在严酷的受迫害的情况下工作,但他们却并没有
像其他一些早期党员那样干脆脱离党。从1927年起,整个革命形势出现了逆
转。持不同意见的人得不到法律保护;他们只需经过一个屈辱而痛苦的过程,
向国民党的警方或秘密警察自首,就能叛党,他们常常需要出卖以前的同志,
但又难保自身的安全。如果他们拒绝这样做,可能危及他们的生命。在这种
情况下,持反对意见的党员只要不脱党或叛变,往往采取宗派斗争的方式。
但是,如果认为只是出于怕报复才使党尽管有宗派主义仍能维持统一,
那就低估了意识形态的力量。这些宗派主义者,无论意见多么分歧,仍然是
共产主义者,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战斗。他们之间的决裂主要与组织路线和
政治路线有关;个人的特性和追求权力是第二位的。除意识形态外,还有党
的“铁的纪律”。的确,满怀阶级仇恨的共产主义者具有好斗的性格。然而,
这只是其个性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超过了追随关系的同志式的爱。那种
认为冷酷无情引起了中国共产党内宗派主义的观点不足以令人信服。①
极端的宗派主义通常是分裂或叛变的前兆,两者都包含思想上的再定
向。分裂者可能从党内居主导地位的思想转变到另一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