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沉思集反驳和答辩〔法〕笛卡尔-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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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没有道理。
不过事物的本质也许不符合于你对于事物的本性的看法,甚至也不符合于德谟克利特和伊璧鸠鲁由原子所建立和构成的看法,由此看来,这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种外部的称呼罢了,这种称呼对事物的本性来说引起不了任何改变。
虽然如此,人们不能怀疑这些看法符合真实上帝做成的、构造
①指经院哲学家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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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种真正的事物的本性:不是由于在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些实体,即它们有长而无宽,或者有宽而无厚;而是由于几何学的形状不能被看作是实体,而只看作是一些称号,在这些称号之下包含着实体。
不过,我不同意人们一般认为的那样,说这些形状的观念一直是落于感官的;因为,虽然毫无疑问在世界上有几何学家们所认为的那样的形状,可是我却否认在我们周围有任何这样的形状,除非它们是那么渺小以致我们的感官对它们毫无印象,因为它们一般是由直线组成的,而我不认为我们感官接触到的线的任何一个部分真正是直的。
同时,当我们通过放大镜看对我们来说好象是最直的线,我们看见它们的各部分都好象是波纹一样完全是不规则的、弯曲的。从而当我们在我们幼时第一次发现在纸上画的一个三角形状时,这个形状并不能告诉我们象应该领会几何学的三角形那样,因为这个形状表象得并不比用一只坏铅笔所表象的一张完满的画更好些。不过,既然三角形的真正观念已经在我们心中,并且我们的精神能够领会它比领会一个画的三角形的比较简单的或者比较复杂的形状更容易,从而,看到了这个复杂的形状之后,我们并没有领会这个形状本身,而是领会到了真正的三角形。这和我们看一张画着一些线条来表象一个人的面孔的纸片一样,它在我们心里刺激起线条的观念不如它刺激起的一个人的观念那么强。假如一个人的面孔是我们在别处认识的,假如我们习惯于想到这个面孔而不是习惯于想到它的线条,那么情况就不会是这样,而且经常是当我们离开这些线条远一点的时候,我们甚至分辨不出来线条与线条之间的间隔来。同样,我们当然决不可能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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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画在纸上的三角形的办法来认识三角形,除非我们的精神从别处得到了三角形的观念。
二、我在这里看不出来你到底想要让存在性属于哪一类东西,也看不出来它为什么不能象“全能”那样也可以被说成是一种特性,如果用特性一词,按照它在这里实际上应该被采用的意义,指各种各样的属性或者指能够归属于一个事物的任何东西来说的话。何况必然的存在性在上帝那里真正是一种最狭窄意义上的特性,因为它仅仅适合于上帝自己,只有在上帝身上它才成为本质的一部分。这就是三角形的存在性之所以不应该和上帝的存在性相提并论的原故,因为在上帝身上显然有着在三角形上所没有的另外一种本质关系;我在把存在性放在属于上帝的本质的那些东西之间上,和我在把三角形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放在三角形的那些特性之间上一样,并没有犯逻辑家称之为一种“窃取论点”
①的错误。说本质和存在,无论是在上帝身上或者是在三角形里,都能分开来单独领会,这话也不对,因为上帝是他的存在,而三角形并不是它自己的存在。不过,我并不否认可能的存在性在三角形的观念里是一种完满性,就象必然的存在性在上帝的观念里是一种完满性一样,因为这使得这个观念比我们假定能够产生出来的所有怪物的观念更完满些。从而你一点都没减弱我的论据的力量,而你却一直滥用这种诡辩术,说已经非常容易地解决了。
至于你接着说的话,我已经充分解答了;当你说证明上帝的存在性同证明一切直角三角形三角之和等
①一种逻辑错误,即把未经证明的判断作为证明论题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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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直角不一样的时候,你大大地错了;因为在两种情况下,道理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在证明上帝的存在性的论证上要比证明直角三角形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的论证简单得多,也明显得多。对于其余的东西,我就不说什么了,因为,当你说我对于许多东西没有进一步加以解释,说我的证明也没有说服力时,我想如果这么说你和你的证明,反倒会更恰当些。
三、关于你在这里谈到迪亚果腊、太奥多腊、毕达格拉斯,以及其他许多人的事,我拿怀疑论者们来对付你。怀疑论者们甚至连几何学的论证都怀疑,而我认为如果他们真正认识了上帝,他们就不会那样做;即使一件事对于更多的人来说都是真的,这也并不证明这件事比另外一件事更明显,而那些对于这件事和另外一件事都有充分认识的人,他们才能看出这件事比另外一件事首先被认出,并且比另外一件事更明显、更可靠。
对反驳第六个沉思的答辩
一、在这以前我已经反驳过你所否认物质的东西,就其被视为纯粹数学的对象来说,能够存在。至于对一个千边形的理解,说它是模糊不清的,这决不是真的,因为人们可以非常清楚、非常分明地从中指出许多东西,可是假如只是模模糊糊地认识它,或者象你说的,假如只认识它的名称,那就决不可能是这样。不过,肯定的是:虽然我们不能很清楚地想象它,可是我们能非常清楚地、全部地、一下子地领会它。所以明显的是,理解的功能和想象的功能之不同不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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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多一点或少一点,而且更在于两种作用的方式完全不一样。
因为,在理解里,精神只使用它自己,而在想象里,它需要考虑某种物体性的形式;而且虽然几何学的图形完全是物体性的,可是不要以为我们用以领会这些图形的观念在它们不落于想象的时候也是这样。最后,上帝、天使、人的灵魂等的观念都是物体性的或者差不多是物体性的,它们都是从人的形象和其他一些非常简单、非常轻微、以及非常不容易知觉的东西的形象抽出来的,肉啊!这话也只有你才佩想得出来。
因为,谁要是把上帝或者甚至人的精神这样地来表象,谁就是企图想象一个决不可想象的东西,就是仅仅想象出一个物体性的观念而错误地把上帝的名称或精神的名称加给了它;因为在精神的观念里,除了单独的思维和它的一切属性以外,没有别的内容,而在这些属性里,没有一个是物体性的。
二、你在这里清清楚楚地令人看到你只依靠成见,从未摆脱成见,因为你不愿意怀疑我们从来一点也没有加以注意的东西有一点点虚假的可能;因此你说当我们在近处观看并且差不多用手摸得到一座塔的时候,如果它给我表现是方的,那么我们就肯定它是方的;当我们事实上是醒着的时候,我们就不能怀疑我们是醒着还是在做梦,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因为你没有丝毫理由相信你一直是相当仔细地检查和观察了有可能使你弄错的一切东西;而且指出你在这样认为真实的、可靠的一些东西上有时弄错,这也许不算是不合适。
可是,当你说至少我们不能怀疑这一点,即事物是什么样子就给我们表现为什么样子的时候,你又回到我说过的话上来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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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我的第二个沉思里断然说的话相同。不过,在这里问题在于在我们以外的东西的真实性,在这上面我看不出你说出了一丝一毫真实的东西。
三、关于你那么多次攻击了而在这个地方仍然徒劳地叨唠的一些东西,我在这里都不加以理睬,比如你说,有很多东西是我提出来而来加证明的,这些东西我都坚持认为已经是非常明显证明了的;还有,当我把物体从我的本质里排除出去的时候,说我仅仅是想要谈粗浊的、显著的物体,尽管我的计划是排除一切物体,不管它可能是多么精细、稀薄,以及其类似的东西;因为对于没有合理根据而说的和提出的话,除非是干脆予以否认,有什么可以答辩的呢?不过我仍然要顺便说一下,我很想知道你根据什么说我宁愿谈粗浊的物体而不愿谈细小的物体。你说,这是因为我曾说过我有一个肉体,我和它是结合在一起的,也说过我,也就是我的精神,肯定是同我的肉体有分别的,在那里我承认我看不出这些话为什么不能既指精细的、不可知觉的物体,又指粗浊的、显著的物体说的;我不相信除了你以外的别人也这么想。
再说,甚至在我们知道在世界上是不是有风、火、蒸汽、空气以及任何别的物体,不管它们可能是多么稀薄以前,我就已经在第二个沉思里清楚地指出,精神能够被当做一种存在的实体来领会;可是它事实上是否同物体是有区别的,我在那个地方曾说过,在那里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地方。这个问题既然留给第六个沉思,因此在第六个沉思里我大量讨论了,并且在那里我用非常强有力的、真正的论证来把这个问题决定了下来。可是相反,你把关于精神如何可能被领会的问题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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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事实上的情况混为一谈了,这就只能表明你关于所有这些事情一件也没有懂得清楚。
四、你在这里问:我怎么认为物体(它是有广延的)的形象或观念能够被接受到我(我是没有广延的)
里边去呢?
我的回答是:任何一种物体性的形象都不能接受到精神里边去,而对于事物的领会或纯理解,无论这些事物是物体的或者是精神的,都不是用任何物体性的形象做成的;至于想象,它只能是物体性的。不错,为了做成一个想象,就需要一个真正的物体的形象,精神就结合到这个形象上去,而不是形象被接受到精神里边去。你所说的关于太阳的观念,一个天生的瞎子是单独用他对于热的认识做成的,这是不难反驳的;因为这个瞎子对太阳虽然没有象一个明亮的、发光的东西那样的观念,可是他总还有一个发热的东西的清楚、明白的观念吧。你把我拿来同这个瞎子相比,这是毫无道理的。首先因为对一个在思维的东西的认识比对一个发热的东西的认识要延伸到远得多的范围,它甚至比我们对于任何别的东西所有的认识更广阔,就象我在别处已经指出过的那样;其次也因为没有人能证明这个瞎子对太阳所做成的观念并不包含人们对太阳所能认识的一切东西,只不过是那个有视觉器官的人除此而外还认识它的形状和它的光。可是对你来说,关于精神,你不但不比我认识得更多,而且你并没有看到我在那里所看到的全部东西;因此不如说是你,是你象一个瞎子,而从你那方面来说,我最多只能被称为近视眼或者目光短浅的人,和其他的人一样。再说,我并没有接着说精神不是有广延性的以便用来解释它是什么并且使人认识它的本性,而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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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用来告诉那些以为它是有广延的人弄错了。
尽管是这样,假如有那么一些人愿意说布塞法勒是一个音乐①,那么别的人们加以否认也不是徒劳的、没有道理的。说实话,在你在这里为了证明精神有广延而说的话里,你说,这是由于它使用肉体,而肉体是有广延的。我认为,你的推理不见得比假如你说布塞法勒嘶鸣,这样它就发出一些声音,这些声音可以与音乐有关,你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说因此布塞法勒是一个音乐这样的推理更好。因为,虽然精神结合全部肉体,这并不等于说它伸展到全部肉体上去,因为广延并不是精神的特性;它的特性仅仅是思维。它并不用它里边的广延形象来领会广延,虽然它把它自己结合到有广延的物体性的形象上来想象广延,就像我以前说过的那样。因此,虽然精神有推动肉体的力量和性能,但它并不必然是属于物体一类的,它不是物体性质的东西。
五、你在这里关于精神和肉体的结合所说的话和前面的那些反驳是类似的。你一点都没有反对到我讲的理由,而仅仅提出了好像是你怀疑我的那些结论,虽然这些怀疑事实之所以来到你心里只是因为你想要把在性质上不能受想象裁判的一些东西让它们去受想象的检查。这样一来,当你想要在这里把肉体和精神做成的混合同两个物体渗混到一起的混合相比时,我只要这样回答就够了,即把这些东西做任何比较
①伽森狄在他的《反驳》里说:“谁要是仅仅知道布塞法勒不是一个苍蝇,他对于布塞法勒就算有一个清楚明白的观念吗?”苍蝇,拉丁文是musca;笛卡尔大概是错把musca看成是musica(音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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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应该,因为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东西,不要想象精神可以分为部分,虽然它在肉体里领会各个部分,因为,谁告诉说凡是精神所领会的东西一定实实在在地在精神里边?如果是那样的话,当它领会宇宙的大小的时候,它在它里边也一定有这种大小了,并且这样一来它就不仅是有广延性的,而且比世界还要大了。
六、你在这里所说的,一点也没有同我相反的东西,关于这些东西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
从这里读者们可以看到,你的话尽管多么冗长,却不能从中断定你的道理有什么力量。
精神跟肉一直辩论到现在,而且由于在很多事情上都是合情合理的,精神没有跟着它的感觉跑。可是现在,把面具一揭开,我认出了我原来是跟伽森狄先生说话,这个人物无论是从他品德的完美和他心地的坦率上,或者是从他学术的渊博和精深上都是十分可敬的,而且我同他的友谊将永远是宝贵的;同时我保证,他自己也可以知道,我将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