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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金枝-第34部分

小说: 金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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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地驱散过去整整十二个月中人家内外积累起来的全部邪气,并为全村来年带来好运气。驱赶放逐妖魔的工作主要由妇女们担任。她们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列队走过全村。其中一个在背上用篮子背一头小奶猪;其余的人手里都拿着棍子,不时地用棍子打着小猪;因为猪的叫声有助于吸引游荡的精怪。妇女们在每家门前跳舞、唱歌,敲响板或铜铙钹,摇动小铜铃。在村里各家都表演完之后,队伍排成单行往河边走去,这时所有的妖怪已都被表演者从人家赶了出来,跟随他们来到水边。那里已准备好一只木筏,停在岸边。木筏上面放着许多祭品,食物、布、做饭的罐子和剑;筏板上放满了男人、妇女、动物和飞禽的偶像,都是用西朱椰子叶做的。这时妖魔就开始上筏,等它们都上去之后,便把筏推开,载着妖魔,顺着潮水流去。如果木筏在村子附近的岸边搁浅,那就赶快把它推开,唯恐看不见的乘客会抓住上岸回村的机会。小猪的叫声把妖魔从他们躲藏的地方引出来,小猪最后受的折磨是死亡,它被宰了,尸首也被扔掉。
  卡尔尼科巴岛上的居民每年在旱季开始的时候,拿一只船的模型走遍所有的村庄。把妖魔从小屋赶出来,赶上这只小船,然后放船下水,使之随风漂走。有一个传教士1897年7月在卡尔尼科巴见到过这个仪式,作了这样的描述:一连三天,人们忙着准备两只非常大的浮车,形如独木舟,装着帆,载着一些树叶,上面装着驱邪的有用东西。年轻人忙着备船,巫师和长老则坐在屋内轮流唱歌;但是他们不时地走出来,拿着棍子在海滩上走动,防止魔鬼进村。第四天的仪式有一个名字,意思是“放船驱邪”。到黄昏的时候村里人聚集起来,妇女带着装灰的篮子和许多把驱邪的叶子。然后把这些叶子分给每一个人。不分老少。一切就绪后,一伙身强力壮的人,由一个巫师护卫着,把一只浮车从村庄坟场的右边抬到海里去,让它浮在水上。等他们从海边一回来,另一伙人就抬着另一辆浮车,从村庄坟场的左边走向海滨,也同样把它放到海上漂浮。等到所有这些鬼船都已下水后,妇女们便在岸上撒灰;人们高喊:“鬼,跑开吧,跑开吧,再也不要回来了!”风浪正好,独木舟很快地漂走了;那天晚上,所有的人兴高采烈地聚餐,因为鬼怪已向着乔瓦拉的方向离开了。尼科巴的其他村庄同样也每年驱邪一次;不过举行仪式的时间地点不同罢了。
  中国许多土著部落每年3月间举行一次盛大节会,欢庆彻底驱除过去十二个月来的一切邪恶。其做法如下:将一只装满火药、石子、小碎铁块的陶制大缸埋在地下,同时埋下一根导线,和大缸联在一起,划一根火柴把导线点着,缸内火药立即爆炸。这里,石子和铁片表示过去一年的疾病和灾害,经过爆炸飞裂,表示疾病和灾害被驱除。整个节日充满着狂欢和醉酒。在几内亚海岸的奥德卡拉巴尔,过去和现在都是每两年一次大规模驱除一切妖魔鬼怪。从幽灵栖息之处驱除的幽灵,其中包括上次驱邪后一切死者的鬼魂。根据一篇记叙,驱邪的时间是在11月里,约摸在驱邪前三星期或一个月,用柳条或木料做一些粗糙的偶像,形状似人或动物,如鳄鱼、豹子、大象、公牛、鸟雀等,用布条拴起来,装点一些便宜饰物,放在各家门口。举行仪式的那天早上三点钟左右,所有的居民都到街上去,高声喧嚷,震耳欲聋,极为粗野激烈,用这样的办法把所有隐藏着的妖魔鬼怪赶到偶像里去,为的是把它们和偶像一起从人的住宅赶走。因此,成群的人在街上走过,敲门、放枪、打鼓、吹号角、摇铃、敲罐子和锅,使劲大声呼喊,总之,制造一切闹声,把鬼惊动起来。闹声一直继续到天要破晓的时候,然后逐渐平息,日出时完全终止。这时各家已彻底消除过了,所有受惊的精灵算是都挤进了偶像,或是进入偶像身上飘舞的装饰上去了。家里扫出的垃圾或隔日的火灰也都放到柳木做的偶像里。然后,赶快抓起载鬼的偶像,在喧闹的队伍里带下河去,在鼓声中扔进水里,等退潮时的潮水把它们带入海里。这样镇上便清除了所有的妖魔鬼怪,又可清静两年。
  欧洲也不是没有这种逐年驱除托形物体的鬼魄的事。在复活节星期日的晚上,南欧的吉卜赛人把一个衣帽盒似的器皿,像摇篮一样放在交叉的两根木棍上,他们在盒子里放一些叶草,还放一条干了的死蛇或死蜥蜴,每一个在场的人都必须用指头摸它一下,然后把盒子用红白羊毛包起来,由年纪最大的人从一个帐篷带到另一个帐篷,最后扔进流水里,扔之前,所有的人都向里面吐一口唾沫,巫师还要对它念一段咒文。他们认为举行了这种仪式,就消除了百病,否则在那一整年里,这些病都会来折磨他们;如果某人见到盒子觉得稀奇,把它打开了,他和他家里的人就会受到别人已经躲过了的疾病的纠缠。
  用以大规模驱除全年积起来的邪恶的替罪物,有时是一只动物。如阿萨姆的加罗人,除了个人害病举行祭祀之外,还有一些仪式是社会上所有的人或全村人每年都得参加的,其意图是要在未来的十二个月中保护人们,不受森林危害,不得病,不招灾。其中最主要的仪式是阿松塔塔(Asongtata)节。这个仪式的做法是:紧挨着每个大村庄外面,地上都显目地随便插了许多石头。这些石头叫做阿松,阿松塔塔节奉献用的祭品就放在这些石头上。先祭一头山羊,一个月以后则祭一只“兰古尔”(1angur或Entellus,猴)或一只竹鼠。选好了的动物,用绳子拴着脖子由两个人牵着,一边一个,牵到村里的各家去。要轮流地牵进各家家门。这时集合起来的村民从屋外敲墙,使可能住在屋里的妖精受惊逃跑。这样在全村走遍之后,就把猴子或老鼠领到村外,挥刀一下杀死,开膛取出内脏,再把它钉在竖立地上的竹竿上。周围,插上又长又尖的篾片,形成一种栏栅。这些原是纪念过去各村四周围上这类防御工事以抵挡人类敌人的,现在却成了抵挡疾病,抵挡林中野兽伤人的象征。献祭用的猴子是几天前猎到的,如果抓不到,可以用一个黄猴来代替,而不可用猢猴'阿萨姆人和缅甸人的土语叫Hulock,即Hulock monkey,是猴子的一种,故音译为“猢猴”。'。在这个例子里,钉在十字架上的猴子或老鼠是公众的替罪者,它代人受罪而死,解除了来年人们的一切疾病和灾难。


公众的替罪者:定期以轻舟、人送走邪魔(2)


  又如喜马拉雅山西部朱哈地方的菩提亚人,年年有一天要抓一只狗,用酒或大麻精将它灌醉,用甜肉喂它,牵着它在村里走一圈,再把它放掉。然后,人们追它,用棍子和石头把它打死,认为他们这么做之后,这一年村里就不会有疾病或灾祸。布雷达班有些地方,从前元旦那天有个风俗,牵一条狗到门口,给它一点面包,再把它赶出去,说道:“狗啊,走开吧!今年年底以前这个屋里如要死人或死牲口,都由你去承担吧!”在赎罪节那天,即7月10日,犹太的大祭司把两只手放在一只活山羊头上,对它忏悔以色列孩子们的过错,这样把人的罪过传给牲口之后,就把它放到荒野里去。
  定期为人负罪的替罪羊也可以是一个人,在尼日尔河的奥尼沙城,为了消除当地的罪过,过去每年总是献出两个活人来祭祀。这两个人牺是大家出钱购买的。凡在过去一年中犯过纵火、盗窃、奸淫、巫蛊等大罪的人都要捐献二十八恩古卡,即两英磅略多一点。把收集起来的这些钱拿到本国内地购置两个有病的人来献祭,“承担所有这些可怕的罪行——一个承担陆地上的罪行,一个承担水上的罪行”。由一个从附近镇上雇来的人将他们处死。1858年2月27日,J。C。泰勒牧师见到过一个这样的人牺献祭。受难者是一位妇女,约摸二十岁的年纪。人们让她脸朝地躺着活活地从王宫一直拖到河边,有两英里的距离,跟在她后面的人群喊道:“邪恶!邪恶!”其意图是要“消除那里的罪过。用无情的方式拖着她的身体,好像他们一切邪恶的重担都这样带来了”。据说这类习俗至今仍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带的许多部落中秘密流行,对英国政府的防范不予理睬。在西非的约鲁巴黑人中,“用作献祭的人牺,可以是自由民,也可以是奴隶,可以是富贵人家出身,也可以是出身贫民的寒士,无论是谁,一旦选中,就叫做奥鲁沃。整个禁闭期间,总是吃得好,养得好,要什么就给什么。到了杀他献祭的时候,通常是牵着他在酋长所住城镇的街道游行。酋长之所以选他为人牺,乃是为了他的政府和他的政府统治下的每户人家和每个个人的福利,是要他毫无例外地把一切人的罪过、灾祸和死亡带走。专门有人在他头上撒灰土和石灰,他的脸上也涂满石灰,使人看不出他的本来面目。人们都从自己家里跑出来,把手放在他的身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自己的罪过、不幸和死亡传给他”。游行完毕后,就把他牵到一个内殿里去斩首。他最后的话语或临死时的呻吟就是告诉聚在外面人们欢呼的信号。人们认为献祭已被接纳,神灵的震怒已经消释了。
  泰国过去有个风俗,每年有一天挑出一个十分淫乱的妇女,伴着鼓和双簧管吹奏的音乐,用滑竿抬着穿过所有的街道。人们污辱她,拿脏东西向她扔去;把她抬着走遍全城之后扔到一个粪堆上,或城堡外的刺丛上,不许她再进城墙。他们认为这样做这位妇女就把空气中的和一切妖精的邪气都吸在她身上了。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献出一头红马或一头水牛,作为公众祭礼,以洁净土地,获得神的保佑。据说,在从前,则是把一个活人绑在捆牛的木桩上,等杀了牛以后就把人赶走;谁也不能接纳他,不能和他说话,或给他食物。毫无疑问,人们认为他把人们的罪恶和不幸带走了。


公众的替罪者:替罪总论


  前面考察了公众驱除一村、一镇或一国积累起来的邪恶的风俗,这种考察提供了几点总的认识。
  第一,我所谓的无中介物驱邪和有中介物驱邪,两种驱邪的意图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不会有争论;换句话说,认为邪恶是不可见的也罢,认为它具有物质形式也罢,这一点是完全从属于仪式的主要目的的,这个目的就是要把一直搅扰某民族的一切邪恶全部清除。如果两种驱邪之间缺少联系物的话,那么,用滑杆或小船送走邪恶这种做法就提供了一种联系。因为在这种做法里,一方面邪恶是不可见的、不可触及的;而另一方面又用可见、可触及的工具将它们送走。替罪羊也不过是这类的工具而已。
  第二,就定期普遍驱邪这一方式而言,前一次和后一次两次仪式之间的间隔通常是一年,而举行仪式的时间一般又和季节的某种明显转变恰好一致,如北极和温带地区于冬季开始或结束时,热带地区则在雨季开始或结束时。这种气候的转变容易增加死亡率,在吃、穿、住条件都很差的野蛮人中尤其如此,故原始人认为这是妖魔作祟,必须驱遣。所以,新不列颠和秘鲁的热带地区在雨季开始时驱邪;巴芬兰荒凉的海滨地区,人们则在酷冷的北极冬天要来到时赶鬼。当一个部落习于务农时,普遍驱邪的时间自然与农业年的某个大季候如播种或收获相一致;虽然这些季候本身与自然节令的变化相应,但并不等于从狩猎或畜牧生活过渡到农业生活会引起举行这种每年的大礼的时间也要有任何改变。我们已经说过,印度和兴都库什的一些农业社区,有的在收获时普遍赶鬼,有的在播种时普遍赶鬼。但是,不论在一年的哪个季节举行,普遍驱邪总是标志着新年的开始。因为进入新年之前,人们急于摆脱过去苦恼他们的祸害,所以,许多社区都在新年开始时举行庄严的、群众性的驱除妖魔鬼怪的仪式。
  第三,还要看到在这种公众的定期驱邪的前后总有一个普遍解禁的时期,在解禁期内,一般的社会约束都抛开了,所有算不得大罪的过错,都放过去,不予处分。几内亚和东京的解禁期在公众祓除妖邪之前。拉萨世俗政府在驱逐替罪者之前暂停行使职权的做法也许是与此相似的普遍解禁期的珍贵遗俗。印度荷人的解禁期在驱邪之后,在易洛魁人中,很难看出这种解禁期是在驱邪之前还是在驱邪之后。不论在哪个例子里,遇到这种场合,一切日常行动规则都特别松弛。无疑,这可以解释为普遍驱邪前后的解禁期。一方面,眼看要普遍驱邪、普遍赦罪了,人们敢于放纵情欲,相信即将举行的仪式会把他们迅速增加的负债一笔勾销。另一方面,仪式刚刚举行完毕,人们的心灵都从沉重的抑压中解脱出来,他们原来在这种充满妖魔的气氛中一直苦恼着,因此在欢乐的最初冲动中就超越了习俗和道德通常所规定的界限。如果仪式是在收获时节举行,由于充分的食物供应而产生的物质福利又进一步鼓舞着仪式激起的兴奋情绪。 
  第四,用神人或神兽作替罪羊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在这里,我们直接遇到这样一种风俗,即把妖魔转移到神身上,然后把神杀掉,用这样的方式把邪恶驱走。我们也许会想到用神人或神兽作为公众替罪羊的风俗比我们已经列举的那些例证似乎广泛得多。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杀神的风俗起源于人类历史极早的时期,到了后世,甚至这种风俗还继续存在的时候,却容易受到误解。动物或人的神灵身份被忘记了,仅仅把他看成一个普遍的牺牲品。遇到神人被杀的情况。这种误解尤其可能产生。因为某个民族开化以后,如果它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活人献祭的做法,至少在选择祭品时总要找那些总归该死的可怜虫。所以杀神有时会与处决犯人混淆起来。
  如果我们要问,为什么选一个将死的神来背上人们的罪过和忧愁,并把它们带走呢?是不是可以这样提出:用神做替罪羊的办法,是把两种曾经彼此不同、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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