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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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选举的、世袭的、军人的、宗教的,无论按迹探求国家的发展如何困难,在各国家
中总是可以指出这些成分的某种综合的影响。
在看到了某一野蛮部族准备侵犯敌对政权或保卫自己的疆界的旅行家中,能够找到
对团结那些结合松散的社会群体的作用的记述。粮食和财物拿去共同储藏,战士们屈从
于首领的变换无常的意愿,局部的争吵被较为广泛的爱国感情所吞没。远方的各亲戚氏
族,为了进行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而会合起来,而彼此没有这种天然联系的邻近部族则
结为联盟,而且他们的领袖服从于由他们一起选出的一个首领。在这里我们看到,历史
上最伟大事实中的具有最简单形式的两个组合:有组织的军队和部族联盟。在这种军队
里,各支部队都是在一个总司令统一率领下由它们各自的长官领导。而这种联盟,就类
似高级文明社会中所说的建立政治联邦,如在希腊和瑞士的情况那样。从战后继续存在
的这类部族联盟中就产生了民族;同时,最强有力的部族的长官,常常就变成了联盟之
王,如在古代的墨西哥就是这样。这样结合成的部族,通常是说同样语言的一个种族,
因为这到处都是天然的联系。当它们结合成为一个民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一个共同的
名字,如多利安人或海伦人,他们甘愿利用古代的宗法观念,并自以为是较亲近的,或
比起他们的实际情况来是更属于一个民族(nation)或“出身”(birth)的,甚至像我
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虚构一个民族祖先。各种事件经过了不同的发展过程,但却得到了
十分相似的结果。当某一卡菲尔人的领袖,征服了周围部族,使他们屈服在自己之下,
强迫战败的领袖们给他纳贡,并让战士们参加他的战争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建立
在像某位凯撒或拿破仑的帝国那样基础之上的帝国,只不过规模很小,环境粗野罢了。
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在各民族的早期历史上,如此极难确定一个民族在何种程度上是
从一个未跟其他部族混合的部族中发展起来的,还是通过联合和征服形成的。他们的神
的多种多样性,证明必定发生过这种民族的混合。直到一个部族独立地发展之前,同一
部族的神的名字和宗教仪式,对于所有氏族来说都是联合的系带,甚至当迁移到远方某
地去以后,他们有时也要到自己故乡的祭坛会朝拜。但是,在各民族混合起来以后,仍
然还保持着它们各自的神,例如,像在秘鲁人中所发生的那样。秘鲁人把自己的伟大的
神提到最高地位上以后,也给被征服的部族的神提供地位。在古代埃及,每一个地区都
以各种不同的神进行组合,这一点就证明是许多小国和地方宗教组成了这个专制的国家
和这个大的教阶制度。很明显,人类的高度文明是通过史前漫长时期所形成的民族特性
的增长而发生的。分散的野蛮人的家庭在那范围显得十分广阔的国土上,能够在没有强
有力政府的情况下生活,但是,当人们作为人口众多的民族来生活,并且形成了人口稠
密的城市的时候,就必须建立社会秩序。不能怀疑,这种政治秩序是由军事秩序发展而
来。战争不只授予君主对整个联盟的权力,而且他的军队也为他做出了借以组织这个民
族的榜样。借助军事原则,人类学会了服从权力和遵照一个人的命令行动,这种事实是
最明显的历史教训之~。埃及和巴比伦,凭借它们那不仅普及到真正的军队,而且普及
到祭司和公民的所有等级的军事制度,在古代较一切国家都更加发展了工业,增大了财
富,它们是文学和科学的真正奠基者。它们为未来的世纪建立了社会管理的制度,这是
新时代较自由的人为了自己的幸福而自愿服从的管理。立宪的统治,它将称作共和的还
是称作君主的呢?它是一种这样的结构,按照这种结构,民族借助军事专政的机构来进
行自我管理。
随着部族和民族的社会变成了较为复杂的体制,社会早就已经开始分成为阶级或等
级。如果我们要寻求联合代表大会的著名基本原则,“所有人一律平等”,那么,就要
去找蒙昧的狩猎人和森林居民——就是在那里也远非总是如此。事实上,在哪里也未必
能找得到这类平等。所有区分为自由人和奴隶中的最卓越者,从下面这个时刻起就获得
了主宰权,那个时刻就是野蛮人的军队饶恕了战败的敌人的性命,把他们占为己有,强
迫他们为自己工作,为自己耕种土地。在哪个低级文明阶段上开始了这类现象,可以从
下面看出。被禁止携带武器的奴隶等级,组成了许多低级美洲部族的一部分。奴隶何以
被公认为是古代社会的重要因素,可以从下列事实中看出。这种奴隶是以这样的形式讲
入了希伯来人的宗法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男女奴隶在一个人的财产数目中被提到时,
就像他的牛和驴一样。罗马的法律也没有什么两样,这一点,可以从family——“家庭”
这个词中看出。这个词最初的意思并不是“孩子们”,而是“奴隶们”(famulus)。我
们生活在奴隶制的最后残余正在高级民族中消失的日子里。虽然文明世界发展得高于这
种古代制度,但是古代社会给文明世界带来的益处,却是毫无疑义的。正是由于有了奴
隶的劳动,农业和工业才扩大了,财富才积累起来了,祭司、作家、诗人、哲学家们才
得到了闲暇,才得以提高人类的思维水平。大概现在雇佣工作或职务的习俗,就是从奴
隶制度发展而来,其名称“仆人”(service)也来自“奴隶”(servus),这个名称本
身就把伟大的社会变革史告诉了我们。领主最初是强迫奴隶为他的利益劳动;后来,自
由人也发现为自己的利益而谋取工作是可以赚钱的,于是,一个巨大的靠工资生活的人
的阶级就发展了起来。这个阶级的数量和影响,在新旧社会之间表现出如此鲜明的区别。
在所有的社会中,除了最小的和最简单的社会以外,自由人也分等级。古诺曼人把人分
为三个阶级;伯爵(earls)、自由民(churls)和奴隶(thralls)。从其粗略的特点
来看,这与我们现在所说的贵族、自由人和奴隶相近似。贵族也分为不同的等级,特别
是那些能够提出王族出身的要求的人,组成了公爵一等,他们瞧不起在军队、在国家机
关和在教会中的首领和官员:这些人形成了贵族的最低等。
随着民族在人口、财富和智力方面的发展,统治机构应当受到改善。古老的粗野的
方法不再符合目的,劳动分工的原则不得不应用到政治机关上。例如,执行审判的义务
是领袖的原始义务之一。卡菲尔人领袖的专门职责,就在于解决他的臣民之间的诉讼;
每一方都送给他牛做礼物。在高级文明阶段上,东方的君主坐在“司法门”旁;在古代
的日耳曼人中也是这样,国王坐在王位上,宣读他亲自审判的判词。我们的审判也还仍
然是国王的,但司法的实际执行早已转到专门法官的手中。同样也有由另外的管理部门
来进行的。在文明上升到古代埃及和巴比伦水平的那个时期之前,社会事业是由那些像
在军队中一样按等分配的官僚们管理,他们征收税捐,指挥社会工作,惩罚过失,从事
人们之间的审判。刚才指出过,在新的民族中,是在多么大程度上保留了跟古代制度相
似的职位制度。像我们(英国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切民族中的最自由者,但我们保留
着君主专制的形式,最高权力,是通过王权公仆直到税收征集人员和警察人员来执行的。
文明的统治制度的轮廓,在蒙昧人和野蛮人的政治机构中已有表现。我们看到了,在那
些粗野的部族中,出现了领袖或国王,他在高级民族中也以某种形式保持着自己的地位。
甚至共和国的执政官或总统,也有点像暂时选出的国王。议院也具有不少古代的特点。
在美国西部大草原上,某一印第安部族的会议篝火周围蹲着的老人们,比起文明民族的
上议院议员来,在自己的氏族内具有更大的影响,因为在这种氏族内,没有记载下来的
证据和典籍,老人们本身就是史料和智慧的宝库。在全世界的民族中,这种会议中的席
位都给予了聪明的老人、神甫、高级官僚和国家最重要的家族的族长,所以,“参议院”
和“贵族院”(Senate和House o1 Lords)这两个术语,具有现实的意义。其中或多或
少地结合了两个要求:智慧和圣职。人民会议从政治生活之初也就出现了。在小部族中,
整个公社一起聚会,或者最低限度是所有自由人一起聚会。即使是巴西的某个森林部族
的会议,是应领袖之邀而召开,目的是要解决像出发去网捉野禽或去进攻邻近部族的问
题,在会上也保持着某种庄严的形式。在发言人发言的时候,出席者保持着沉默;如果
会议同意他们,那么参加会议的人最后就呼喊:“好”或“照此办理”。在弗利曼那里,
当他把《伊里亚特》第二卷中所叙述的古希腊人的人民集会场,跟忏海者爱德华时代在
伦敦举行的“群众大会”加以比较的时候,可以找到人民会议的较为文明的形式。即使
在现代,盛大的人民会议在欧洲也还没有消失。至今还可以看到惊人的场面:某一个瑞
士州的人民,聚集在广阔的草场上或交易广场上,用“是”或“不”来表决由人民最高
权力决定的重要问题。随着人口的增长,一般地说;全民会议任何时候也不适于进行重
要的讨论,而且这样的会议按其参加的人数来说,也已经变得不可能的了;但是有一种
保持人民权力的较为方便的方法:当公民们不能都亲自参加会议的时候,就推选出代表
去参加会议,委托代表们代替选民起作用。乍一看这是一种十分简单的方法,而且实际
上,最初的蒙昧部族。在某个时候选出深思熟虑的发言人,委托他去进行关于和平或战
争的谈判,就已经发现了政治代表权的概念。但是事实上。在政治史上的最杰出之点之
一,却是在英国从十三世纪西蒙·蒙特福特的著名的议会时代起,制定了人民代表机关
的原则。可以让历史学家们去讨论为国王提供资料的骑士和市民,转变为像现在那样的
下议院;应该指出的是那种变化,即在全民族大规模会议缩减为贵族上议院的同时所发
生的变化,在我们这里产生了选出的人民会议:众议院(house of mons)。如果我
们说,在英国历史上,对确定最新文明的进一步发展,无论什么事件也比不上它有如此
巨大的影响,这将不是夸张。一般地说,我们在仔细研究最开化民族中间的统治所获得
的形式时,我们看到,这种统治不是通过取消曾为我们遥远的野蛮人祖先所采用的手段,
而是改善这些手段,使这些手段具有较大的正确性来达到它的目的。君权体系下的国家
行政管缠,议院的控制邦政权来源于全民的意志:这三种因素协同发生作用,互相支待,
使其中的每一种都能在必要的程度上实现它有益的方面,而抵消其他两种过分的现象。
其实,宪法就包含着不断发展的性能,因此,政府机构能够在一系列不断的变革中经常
地适应于它的事业。
我们可以以此来总结我们的人类学概论。对人在地球上的年代、人的身体结构和人
在种族及语言方面的多样性的研究,引导我们去探讨人的思维及人的社会形式的历史。
在人的多方面的生活中,可以明显地去按迹探求某种发展。这种发展尽管有长时期的停
顿和时常的倒转,一般地还是把新时代的文明人,引向比他们的粗野祖先所过的那种生
活更为文明和更加幸福。由于注意到这种发展,前几章就指出了低级和高级民族之间的
差别,这种差别仍然还摆在读者的面前,作为一种关于文明的全部叙述中的实际教训。
诚然,不论在蒙昧民族中,也不论在文明民族中,文化都在日益发展,但是这种发展不
是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的。蒙昧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有意识地去获得比在其父亲的
管理下更多的知识和建立更好的法律。相反,他们却容易认为。他们的祖先传给了他们
完善的智慧,而对它进行哪怕是最小的变革都是不敬的。因此,在低级种族中存在着对
最称心如意的改革的顽强阻力,他们之间的进步只能为自己开辟一条如此缓慢而艰难的
道路,而这条道路,我们——本世纪的人几乎是不能想象的。在研究粗野人的状况时,
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之阻止改变,并不总是由于愚昧无知,实际上,却常常是发自忠实
的天性。在除了自己的生活不知道其他人生活的情况下,对于他们来说,一下子就抛弃
旧的受过考验的社会机构,猛然进入革命性的转变之中,那才是愚蠢的,因为这种转变
可能会摧毁现有的福利,而不能用任何更好的福利来代替它。如果古人的经验较为广泛,
那么他们就能够看出,如何沿着文明的道路较快地前进。而我们——新的文明人,正是
掌握了那些粗野的古人所缺乏的较为广泛的知识。由于我们了解全世界发生过的事件及
其结果,就能够信心十足地去指引自己的道路。总之,人类已从不自觉的进步期转到了
自觉的进步期。读者读到这里为止,就不需要我们再费许多笔墨去叙述他已经知道的那
些事实了;也不需要详细指出,对人及其文明的研究不仅是科学关心的对象,而且一下
子成了实际生活的事务。这种研究给我们提供了理解我们自身的生活和我们在世界中的
地位的手段。诚然,这种理解只是模糊的,不完善的,但在任何情况下,较之所有上代
要鲜明得多。关于人类生活从遥远的过去到现在的进程的知识,不只能帮助我们预言未
来,而且也能指导我们去完成我们的任务,我们进入这个世界,是为了使世界比它的过
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