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理论 [英]阿瑟·刘易斯-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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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英国将会是不幸的,如果像说的那样从事采煤业在英国社会里名声不佳;或是那些从事技术革新的科学家的地位低于那些从事“纯科学”研究的科学家;或是经商生涯的地位低于具有优异成绩的大学毕业生。由于一个社会的偏见不同于另一社会的偏见,因此一个社会拒之门外的良机往往被它的对手接过去。正因为西印度群岛的黑人偏爱自由职业的声誉,西印度群岛的印度人和中国人赢得了越来越多商业上的控制权,结果使得黑人极为沮丧。
甚至在各个行业里也存在着不愿干各种各样的工作的偏见。其中最令人惊讶的经常报道的事例之一,就是关于不发达国家的工程师拒绝干那些玷污他们双手的工作,当官的人甚至不愿搬动自己的座椅。在那些十分看重等级和威望的所有社会里,认为体力劳动应由社会地位卑微的人去干的教条极为根深蒂固。最基本的解释往往是人口过剩。在人口过剩的国家里已确立了的传统认为,境况较好的人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即应尽其所能为境况较差者提供职业,因此倘若看到地位较高者干体力活,他们就会失去尊严——不仅由于他们降低了自己的等级,而且还由于拒不将这类活给予其他人,因而表明了他们的吝啬和无情,或者表明他们的境况并非像乐于被认为的那样良好。这类传统对静态的人口过剩社会来说是非常适应的,但对以个人主义和自助作为哲学的动态社会来说则是无法适应和溶合在一起的。
人们同陌生人和他们认为是外人者发生经济关系的乐意程度也有差异。倘若一个人要进行交易、雇用人员或借贷款项,这些机会的赐予必须受到限制,即只限于给予他的亲属和同一阶层的成员、或只限于他的同村、同一国度、同性、同一种族与同一宗教和同一政党的人或任何别的限制。这类差异也与经济关系非人格化的差别有关。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签订一项合同的主要依据是考虑价格和质量,而不考虑亲属关系或交易对方的个人长处、福利状况和产业的多寡;但是在多数其他的社会里,一项合同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形式,这种个人关系并非由交易本身带来的,而是始于和产生于个人关系。即使在现代社会里,许多商业关系也含有个人成分;有些性质的合同最好只同能忠实履行合同而不欺诈的那些能信得过的人签订;也许还有必要给予某些人以特殊的个人照顾以便换取对方的特殊个人照顾(特别是在组织松弛的市场上,那里的供求关系并不总是平衡的);此外,如果经济自卫需要互相保护,那么有时可能必须支援本人的亲属或本人从属的种族、性别或集团的其他成员。除了使商业关系个人化有利于签订合同的人的情况之外,还有不少建立在情感和偏见的基础上的个人化。不论以何种理由建立的关系(亲属、政治、宗教或其他关系),但毫无疑问在这些情况中,非人格化的经济关系对经济增长会提供更广泛的机会。
我们正在研讨一种使得那些留恋往日的生活方式的人感到悲哀的现象。多数的原始社会依靠地位。人们拥有的权利和期望取决于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而不是取决于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成绩。因此,当他们所期望于别人的服务改而售给出高价的人的时候,或当他们传统上有权得到的物品改而进入市场的时候,他们就大声疾呼地反对瓦解建立于个人关系基础上的习俗和制度以及一切取而代之的东西,将其称之为贪婪和不敬。从地位关系转为契约关系对一切社会来说都是一场革命。价值的旧准则消失了,这个社会也许真的解体了,甚至在道德观念上也是如此,直到新传统形成并取得尊重为止。这场革命不仅影响经济关系,经济事务上地位的下降也影响到政治组织和家庭中有关地位的老观念,而且同时向昔日保卫地位权利的宗教戒律发动挑战,因此也向宗教本身进行挑战。因此,不会立即产生重新组合,而要等到这个社会找到与新的契约观一致的新的亲属关系和新的政治部署以及找到一个新的或改革的宗教或新的道德准则来认可新的格局。
在西欧这个过程经过一段漫长时间才较好地得以解决;需要一段时间形成一种基于社会契约观念的、新的政治哲学,然后又需要时间来使这种契约观与一个基于启示和权威的宗教进行和解。这个过程至今尚未完成。实际上,20世纪出现了某些从契约观回复到地位观的倾向:比如说通过立法规定各个阶级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除了法律所规定的条例之外,否认签订雇用、租地、或分歧付款购买和出售等合同的自由。发展中国家刚刚才进入这个周期。有的非洲社会已经建立了基于契约观的政治和婚姻制度。但在西方世界以外的多数社会里,要适应非人格化的经济关系就必然受到那些地位遭受挑战的人的抵抗,或者不得不来一次总的思想剧变。
冒险精神造成某些人悲哀的另一个方面是经济生活中的竞争性的影响。竞争精神贯串在人类的全部活动中;人们喜欢表现自己的力量,无论在游戏、狩猎、吸引异性、唱歌等方面都是如此;在某些领域,比如在争夺政治权力、夺取宗教和社会地位的领导权方面,这类斗争可能颇为激烈、冷酷无情和无休无止。不过,好在总有某种限定如何进行竞争的准则,比如说控制政治权力斗争的准则;还总有些人认为竞争的天性对心灵有危害,并且焦急地尽一切可能来约束它。这些思想情绪既适用于经济生活中的竞争,也适用于任何其他领域的竞争。
在仅能维持生计的经济中很少存在专业化和贸易,因而没有多少余地可以进行经济竞争。但是在市场经济中,不论垄断者如何想方设法力图消除竞争,竞争还是见之于各个领域,因为买主总有某种自主权来决定花钱的不同途径。虽则卖主们不要竞争,但竞争依然存在,只要买主有选择卖主的自由。倘若同一产业的全部卖主勾结在一起,这种选择就会受到限制,但是不会消失,因为不同产业(如电视与电影)之间的竞争也许同样是重要的。倘若有些卖主急于想取得更大的市场,无论是提供较优的质量或是较低的价格、或是通过广告甚至采取欺骗的手段,那时竞争就将会更为尖锐。
竞争几乎肯定会损害某些人。工厂工人在生产中超越了定额就可能损害别人,因为他表明了别人的松散,或者雇主因而被鼓励去提高定额,或者因为这个工人留下较少的工作给别人去干;所有这些后果并非不可避免的,但在某些场合下是可能发生的。同样,在工业中由于某个企业谋求夺取更大的市场就会给其他所有企业增加压力,并可能促使某些企业破产。不打破鸡蛋就不可能炒鸡蛋。
在有的社会中,弱者遭受破产,但无人为他洒同情之泪。
在美国、苏联和日本等国家里,对待公认的期望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残酷无情的(虽则在其他方面,三个国家的差别是很大的),这与三国在近几十年来所取得的相对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很难完全割断关系。在其他一些国家,存在着强烈的愿望以保证所期望的事物不致于受到粗暴的挫折;过于侵犯他人、或工作勤奋过度、或者在其他方面使一个竞争对手受到严重损害等都是“不可取的方式”。我们将在下一章谈到制度对努力约束时更为详尽地对此主题加以探讨;这里只是提请注意对待竞争的态度存在何等巨大的差异。
冒险精神的另一个方面是对待风险的态度。愿意承担风险的问题部分涉及气质、部分涉及一个人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部分涉及一个人成长环境的传统。若是对不同集团的态度进行比较,我们必须撇开气质问题。不同集团的人有可能继承了一种生理上遗传下来的品性,他们对冒风险的态度有大有小,可是我们仅仅知道不同集团在生理遗传方面的勤奋习性有所差异而已。
个人的经济基础越牢靠,他能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因此一个富裕的农民能大量试用新种籽,而且并不熟知这些新种籽能否很好地抵挡得住干旱、洪水的灾害以及其他农业风险。
但是生活在仅足以糊口水平的农民就极不愿意舍弃他们知道的那些在变化多端情况下都将有收成的种籽,尽管这些收成平均说来可能是低产的,因为他们简直不敢冒风险去应用新种籽,不论能平均带来多好的收成,因为若是有一年失败了,那么他们就得饿肚子。另一方面,一无所有赤贫的人倒是会比尚过得去的农民更愿意去试试运气,因为如果机会失败了,后者就会有所失。所以,若是有传闻说一百英里以外发现了金矿,那么失业的人比那些已经有中等收入来源的人也许更愿意去,因为后者倘若找不到金子,他们就无法恢复原来的生活水平了。所以,比较富裕或极不安定的人要比那些有中等资产的人更敢于冒风险。
传统的各异或许更为重要。在20世纪的英国学校的毕业授奖典礼上,许多讲演人竭力劝告毕业生不要去找安稳的职业,而要培植一种冒险的精神;讲演也许还谈及德雷克和伊丽莎白女皇时代的人以及英国冒险事业的辉煌业迹。类似的讲演在中世纪的英国与当代的摩洛哥和泰国是不会有人去做的。像看待工作一样,有的国家教导青年说冒险是一种美德,而有的国家则不如此教导青年。要说明传统的差异的原因同样困难。那些依靠危险职业为生的国家可能比别的国家更不怕风险。但是一切职业都是危险的:变幻莫测的雨量使印度农民的生活同从事捕鱼或对外贸易为生的人有着同等的危险性。不论其起源如何,传统可能不会消失,这就是说传统上拥有成功的冒险经历的国家对成功的机会显出一定程度的信心,而其他的国家则会缺乏这种信心。
冒风险的另一个方面对发展中经济特别重要,那就是愿意改变个人的职业。在极端地位类型经济里,等级制度强迫一个人只能从事他的父辈们和祖先们从事的行业(除非所有等级的人都从事农业);即使在不承认等级制度的社会里,牢固的家族感情和孝顺心情也可以把儿辈束缚在一个他们不具备才干的职业上,或是束缚在需求已明显衰退的职业上。除了家族感情之外,一个人也许对他受过训练的手艺有着特殊的爱好,因此很自然不愿丢弃自己的手艺,甚至不愿去干某些更为赚钱的职业。这些情况再一次表明各个社会之间传统上的差异,有的社会天经地义地认为一个人应毕生从事于一项行业,最好是他父辈的行业,而别的社会则鼓励一种较为冒险的精神。
改变一个人的职业会显得特别困难,如果这种改变要他离开自己的家庭和迁往异乡居住的话。可是,增长经常要求这种流动:比如说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发现了新的资源;或是原来地区的资源已经枯竭;或是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动更改了对已知资源的估价。当今有些政府竭力做到把工作带给人们而不是使人们去迁就工作,如果新兴工业的创办适合原来的地点并与迁往别处无多大区别的话,那么不迁动可能从经济上说来是正确的。
有时这种观点受到支持是基于原来的地点已经在房屋、动力供应、学校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方面花费了资金,一旦迁往他处就会造成浪费,这种辩解虽说有点道理,不过并不像设想的那么强而有力,因为资金会逐渐损耗而不得不在某时某地以新资本来取代。总之,依赖类似土壤、矿产或水源等自然资源的工业除了迁往可以找到这类资源的地点以外别无选择。
愿意流动与否部分是情感问题,部分是压力问题,部分是将迁往的地方对人们的吸引力问题。
情感问题是一个人对其亲属、朋友、家园、地区或生活方式的依恋。最大的决裂是移居包括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比如说不再在一个小圈子里当农民,而一个大团体里成为工厂工人或矿工。对此,传统会有所帮助。许多人经历了十余年的变动,他们的后代会渐渐习惯于这种想法。传到家乡来的消息会说到另一地方的状况,而知识可以消除疑虑,甚至可能会激发热情。关于情感问题只说一点就可以了,即习惯于流动的人愿意迁居的程度胜过不流动的人。
大规模地改变习惯通常需要一些压力。在那些农业国家里,如果人人都有足够维持生计的土地,要他们迁居到即使有好得多机会的地方也颇为困难,除非他们的家乡发生了某种安定遭受威胁的事件。这些事件可以是突然出现饥荒、人口过剩、战争或其他自然灾害。或者像在非洲那样,政府也许会增添压力:如提高税收、没收人们的土地、或者强令非洲土著居民离开他们的保留地去干挣工资的行业。英国的古典派经济学家在探讨长子继承权的影响时常常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种影响是迫使除继承人以外的儿辈们更具有冒险精神和更为流动。家族关系的力量或许也不能予以轻视:倘若一个人能依赖一大批亲属的支撑,他较少可能为自身作出巨大的努力;下述情况也许不是毫无意义的,即大家庭制度与经济增长很难并存。在工业化的社会里,人们往往迁移出大批失业者聚居的地区,如果有别的正在扩展的地区可以移居的话;虽说现有的失业保险金可能稍为降低他们的流动性,但是多数人愿意有个职业而不愿失业,不管怎么说失业救济金和工资之间的差别是相当悬殊的,只有工资收入最低微的工人除外。
移民将愿意去的地方应该具有吸引力,许多移民规划失败的事例已经表明了这点的重要性。移民们需要种种保证:比如友好的接待、合适的住所、经济的前景以及适应新生活的机会。中非和南非的大矿业公司曾需要成千上万的非洲土著居民移出他们的保留地来工作,但这些公司最初很少提供任何吸引人的东西,所以毫不奇怪他们为此不得不采取高压手腕。现在这些公司的规划已比较注意给移民提供优厚的报酬、可以安置妻子儿女的良好的住所、擢升的前景以及修建长久城市生活所需的舒适环境,